谁在一路指引,步步成全?——《哈利路亚》合唱曲作者亨德尔的传奇人生

作者:徐彬

摘要:本文以亨德尔的人生轨迹与音乐创作为主轴,依循他从德国哈雷、汉堡到意大利各城,再至英国伦敦的各段经历,系统梳理其音乐启蒙、早年学习、舞台实践,以及创作风格的形成脉络,以及在他身上发生的诸多传奇际遇,并以此探析上帝是如何通过一路介入、步步指引、成全,最终在他身上成就的旨意。文章重点描述了亨德尔如何从意大利歌剧大师到英国清唱剧革新巨匠的艰难转型过程,以及他在创作《弥赛亚》前后遇到的特殊人生困境,最后介绍了这首大合唱《哈利路亚》在剧中的特定的编排结构、声乐特色和深层神学意涵。 本文的创作思路以及其中挖掘的诸多史料,在华文圣乐研究相关领域中均属首见。全文约一万四千余字。

各章目录
一、哈雷篇:天才的萌芽与命定的开启
二、汉堡篇:竞争的熔炉与道路的选择
三、意大利篇:艺术的高峰与使命的孕育
四、伦敦篇:歌剧的兴衰与清唱剧的创新
五、弥赛亚篇:试炼的淬炼与神剧的诞生
六、音乐篇:终曲的结构与复调的张力
七、回响篇:“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前言:

每到圣诞佳节,当我听到《哈利路亚》大合唱那如洪涛声浪般层层涌来的恢弘旋律时,总有一个念头在我心底久久盘旋:这首穿越古今、震撼人心的神圣乐章,为何既没有诞生于作者亨德尔的故土——音乐底蕴深厚、名家辈出的德国,也不曾落笔于让他崭露锋芒、享誉乐坛的歌剧之都意大利,偏偏最终成就于大西洋彼岸英国保守沉闷的雾都伦敦?究竟是什么力量牵引著这个辗转漂泊的音乐才子,来到那里谱写出这首足以震撼世界乐坛的传世经典?

直到某天,当我重新审视作者一生的轨迹时,「一路指引」这几个字忽然像一束光那样在脑海里呈现,瞬间拨开了眼前的迷雾。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偶然!他的每次迁徙和驻足,每到之地的人物介入和所处环境,处处隐藏着上帝的成全和指引,最终将他带到伦敦这个命定之地,并在那里写下了这部巨作《弥赛亚》,以及其中的这首大合唱《哈利路亚》,惊艳了后世百年。

一、哈雷篇:天才的萌芽与命定的开启

1685 年,一个名叫乔治·弗里德里克·亨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的男孩,出生在德国中部的哈雷(Halle),那时还是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名下萨克森选侯国的土地。这座人口才四五十万的城镇,历代不乏路德宗的敬虔之风,但却从来不是音乐圣地;亨德尔的家庭也一直与音乐无缘。

男孩的父亲是那个时代专门为贵族提供理发、放血、拔牙服务的「理发师兼外科医生」(barber‑surgeon)。正因为这个职业的特点,他非常反对自己的孩子去接触音乐。在他眼里,所谓的音乐家只不过是取悦侍奉权贵的从属阶层;而他希望的是,亨德尔将来能够成为律师,拥有一份体面、稳定的人生。

然而天才的光芒终究无法被压住。儿子偏偏自幼就特别迷恋音乐,每次随父母亲去教会参加主日,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诗歌敬拜的管风琴演奏上。尽管父亲烧光了家中能够见到的所有乐器,但亨德尔姑姑送他的一架羽管琴(harpsichord——现代钢琴出现之前的键盘乐器),却幸运地被藏在阁楼上。一到夜里或家中无人,他便爬上楼去偷偷练习。

终于,到了七岁那年,一次意想不到的邂逅,打破了家庭的偏见与桎梏,为他未来的音乐之路开启了大门。

那天他跟随父亲前往哈雷附近的魏森费尔斯新奥古斯堡宫(Schloss Neu‑Augustusburg)。那是德意志诸侯约翰·阿道夫一世(Johann Adolf I, Duke of Saxe‑Weissenfels)所住的宫廷,而亨德尔的父亲就是公爵的专属御医(Leibchirurgus)与随侍理发师(Kammerdiener)。凭借这层人脉,他顺利将长子卡尔送入宫廷任职,成为公爵的侍从;这次去宫廷就是去探望儿子。(参见 A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Handel” 条目)

第一次来到这座雄伟建筑物的亨德尔满怀好奇心到处溜达,无意中走进了宫廷教堂,正好遇到乐队在排练。没想到有人注意到他对那架硕大的管风琴特别感兴趣,竟然让他上去弹奏一番。美妙的琴声顿时传到公爵耳里。当他了解了眼前这个男孩对音乐的痴迷之后,当即召来亨德尔的父亲,指令他必须让这孩子去接受专业的音乐训练。(见魏森费尔斯新奥古斯堡宫博物馆资料,以及John Mainwaring, Memoirs of the Life of the Late George Frederic Handel, 1760, p. 2

因为这个缘故,父亲不得不把亨德尔送到当地圣母教堂的音乐总监及作曲家查霍(F. W. Zachow)的门下,去学习管风琴及其他各类器乐的演奏技巧。查霍在悉心指导他演奏技巧的同时,看到了他身上潜在的创作天赋,又教他如何作曲;并拿出自己收藏的各种名家曲谱,要求他每周模仿一位名人的风格去完成一首创作。在这位严师的尽心指导下,少年亨德尔的才华得以全面绽放,奠定了他在器乐演奏与曲谱创作上的坚实功底。

1702 年,高中毕业的他表面上遵从已故父亲留下的遗愿,考进哈雷-维滕贝格马丁路德大学(Martin‑Luther‑Universität Halle‑Wittenberg)去就读法学,但心思意念仍然全系在音乐之上。一年后,他即凭著在课余时间在教堂临时担任风琴师以及参与私人演出得到的收入作为盘缠,毅然辍学,前往德国的音乐重镇汉堡去寻找他的机会。这是他人生第一次迁徙,也是那双看不见的无形之手将他推向更广阔世界的开始。

二、汉堡篇:竞争的熔炉与道路的选择

18 世纪初的汉堡,是德语区唯一拥有公共歌剧院的城市。它像一座磁山,吸引著所有渴望进入职业音乐世界的年轻人;但也像一座角斗场,逼迫每个初来者在聚光灯下证明自己。

亨德尔抵达汉堡后,顺利进入「鹅市广场歌剧院」(Gänsemarkt Opera House),从担任小提琴手与羽管琴演奏者开始进入了他的音乐生涯。接下来的几年成了他人生中最艰难、也是最为关键的时期。在这里他经历了穷困的煎熬、舞台的光芒、同行的竞争,甚至决斗的生死;也在这里遇见真正懂他的人。

很快亨德尔的作曲能力便展现出来。1705 年,他创作的第一部歌剧《阿尔米拉》(Almira)得以在剧院公开上演并获得成功,那年他才 20 岁。然而锋芒的初现并不代表完全被接纳。在汉堡的音乐圈里他只不过是那位被称为「来自萨克森的小子」(The little Saxon);其收入也微薄到须为人抄写乐谱来补贴生计。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两个人物先后出现,分别影响了他的命运和后续发展。

第一个是他的竞争对手,和他一样年轻、富有才华的歌手、作曲家约翰·马特松(Johann Mattheson)。

1704 年 12 月 5 日,马特松创作的歌剧《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Cleopatra, Queen of Egypt)先于亨德尔的作品在剧院上演。按照惯例,作品的主创者有权指挥自己的作品;因此那天他在舞台上唱完自己的角色后就回到乐池,准备继续他的指挥职责。然而此时只是作为临时替代他的亨德尔居然不肯交出手中的指挥棒。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为此各不相让,最后竟然为此前往剧院广场去决斗。

在接下来这场拔剑相争的过程中,从小就学过剑术的马特松很快就占了上风,一下子用剑锋刺中了亨德尔的胸膛,但却正好被他衣服上的一枚金属纽扣挡住而弹开,未造成任何伤害(参见 Donald Burrows, Hande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38)。这一奇迹不但使两人当即停止了决斗,还让他们就此冰释前嫌,从此成为互相鼓励的终身挚友。多年后,正是这位马特松以知名传记作家的身份,记录下亨德尔在汉堡的种种经历,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一个险些取了他性命的人,不但化敌为友,日后还将以文字为他记录传奇。这一常人眼里的旷世奇闻,放在亨德尔之后的人生中,竟然只是翻开了序页。

如果说马特松代表了亨德尔在人生卑微时期必须面对的竞争与磨炼,那么另一位相遇者,便是引领他前行的指路之人。他就是当时托斯卡纳公国的大公、科西莫三世的长子费迪南多·德·美第奇(Ferdinando de’ Medici)。这位贵族作为外交使者在汉堡停留期间,结识了这位年轻的音乐家。

美第奇家族一直是意大利歌剧的重要赞助者,费迪南多本人也对音乐极为热衷,正致力于将佛罗伦萨打造为意大利的歌剧中心。他在汉堡接触亨德尔之后,出于对他的欣赏,热情邀请他前往佛罗伦萨(另一说邀请者是其弟詹·加斯帕罗)。这段相识让亨德尔更多地了解到意大利的音乐世界,让他对自己未来的去处有了更清晰的目标,他知道是到离开的日子了。

1706 年,他告别了住了三年之久的汉堡,踏上前往意大利的旅程。在那里,他将完成从「萨克森小子」到「欧洲最受欢迎的作曲家之一」的蜕变。而这一过程的发展之快又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三、意大利篇:艺术的高峰与使命的孕育

亨德尔抵达意大利那年才 21 岁,但却以惊人的速度征服了整个欧洲乐坛。他先后到访佛罗伦萨、罗马、那不勒斯与威尼斯,这几座名城皆是当时欧洲大陆的音乐中心,但让亨德尔停留时间较长、对他影响至深的,还是佛罗伦萨与罗马。

先说他在意大利首访的佛罗伦萨。在这座被视为歌剧发源地的城市,歌剧的普及几乎融入市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在这里,亨德尔学习并领略了意大利歌剧的精髓,包括音乐如何塑造人物、渲染情感、推进戏剧冲突,以及它独特的叙事力量。他在意大利创作的第一部歌剧,反映西哥特末代国王历史悲剧的《罗德里戈》(Rodrigo)也在此首演。

如果说佛罗伦萨让亨德尔大开眼界、初显才华,那么罗马则是他命运真正的转折之地。正是在这里,他在短短的一年之内就以惊人的速度跃升为欧洲乐坛的新星,而这一切的背后離不开两位重要的关键人物。

第一位是素有“小提琴技巧奠基者”与“大协奏曲之父”之称的阿尔坎杰洛·科雷利(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他在一次音乐沙龙聚会中遇到了亨德尔,便对这位年仅二十出头的青年才俊格外欣赏;不仅将其引荐至罗马贵族的核心音乐圈,还欣然在他创作的多部作品中担任指挥与首席小提琴,使亨德尔得以在罗马一举成名。

第二位则更为重要,而他正是前面所述由科雷利所引荐的贵族之一,罗马教廷的枢机主教奥托博尼(Pietro Ottoboni)。他所主持的宫廷是当时罗马音乐生活的中心,全城最重要的演出资源几乎都掌握在他的手中。哪一位音乐家能够进入奥托博尼的宫廷演出,便意味着已经站上罗马音乐世界的巅峰,而亨德尔正是这样的一位幸运儿。

奥托博尼不仅给予亨德尔机会,更为他提供了重要的听众,包括罗马贵族、各级主教、外国使节,以及各国政界与文化界的名流等。正是在这里,亨德尔指挥了他创作的两部新剧:《时间与幻灭的胜利》(Il Trionfo del Tempo e del Disinganno)与《复活》(La Resurrezione),使他的作品第一次被整个欧洲所听见。

然而,此时上帝在亨德尔身上要塑造与预备的,远不止于这些眼前的成就。这便涉及到罗马当时区别于周边城市及其他国家的一项特殊规定。1698 年,教皇英诺森十二世(Pope Innocent XII)因当时歌剧在罗马引起的奢靡风气、道德争议与社会丑闻而颁布敕令,全面禁止罗马各剧场上演公共歌剧与世俗戏剧;该禁令在继任教皇的延续下一直到 1710 年才终止。于是,一种以宗教叙事为核心、结构近似于歌剧但却无需舞台布景和动作表演的清唱剧,便成为当时罗马音乐界的主流。

亨德尔恰恰在这段禁令结束的前三年来到这里,而他的天赋与勤奋,使他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清唱剧的创作技法,成为罗马外籍作曲家中年纪最轻、又能以意大利语创作大型清唱剧的名人。那时谁也没能想到,正是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所带来的际遇,居然在二十几年后成为他在英国顺利完成创作转型的重要基础,最终冩下清唱剧《弥赛亚》这部传世巨作。上帝的奇妙预备和安排,在他身上又一次显明了。

在意大利和罗马的三年多经历,成为亨德尔一生使命的孕育阶段。上帝在这里让他学会了歌剧的表现艺术与相关语汇,懂得了如何通过音乐表达神学主题,也学会了怎样去创作清唱剧。然而,上帝让他在这里成名被人仰慕,却不许他作长期的停留;让他明白音乐可以承载信仰,却不让他满足于眼前的成就。此刻,他只是一个正在被塑造的器皿,远未到真正使用之时。神赋予他确切呼召的时刻和地点,尚在远方。在那之前,他还要经历漫长的打磨,更要通过难以想象的炉火试炼。

四、伦敦篇:命运的沉浮和歌剧的兴衰

亨德尔与伦敦的缘分,同样充满著跌宕起伏和神奇牵引。

1710 年春,神圣罗马帝国汉诺威选侯国的宫廷乐长即将面临空缺。时任乐长的阿戈斯蒂诺·斯特凡尼(Abbé Steffani),因一直忙于处理外交与教廷事务,难以继续履职,试图找一个合适的替代者。于是他想到了自己在意大利时就相识的亨德尔。而汉诺威的选帝侯(有资格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方贵族候选人)乔治·路德维希(George Louis)也早已听闻亨德尔的才华,特意为他开出每年 1000 塔勒(thalers)的优厚年薪,并且还在聘用合同中增设了一项特殊优待:允许他在任职期间请假一年甚至更久,前往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参见 Winton Dean & John Merrill Knapp, Handel’s Operas 1704–172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1710 年 6 月,亨德尔正式接受邀请从意大利来到汉诺威担任宫廷乐长。然而他新官上任仅四个月便提出要享受假期,前往伦敦旅行;慷慨爱才的选帝侯当即予以批准。

亨德尔来到伦敦之后,很快敏锐地意识到这里是一座由商业、宗教、政治与市民社会共同塑造的巨大舞台,有着众多的公共剧院,在这里歌剧应该会比意大利有更多的观众。为此他在短短两周之内创作了《里纳尔多》(Rinaldo)新剧,迅速将其推向市场。

这部以十字军东征为背景,融合爱情纠葛、战争史诗与灵性救赎的意大利巴洛克歌剧,凭借华丽的演唱调式,以及伦敦观众从未见过的炫目舞台布置及灯光效果,一举轰动全城。短短数周后,剧中的经典选段《让我流泪》(Lascia ch’io pianga)便传遍街头巷尾,成为伦敦的流行曲调;亨德尔的名字也因此被大众熟知。

这次为时数月的旅行,给亨德尔留下了难忘的美好印象,导致他返回汉诺威后还不到一年,又向选帝侯提出再访伦敦的请求;后者这次虽然依然批准,但附加了一个条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返回

1712 年秋天,亨德尔重返伦敦,然而这一去他却再也没有返回汉诺威。造成亨德尔逾期不归的原因,一方面源于他抵达后不断推出的歌剧作品继续受到民众热情追捧,另一方面还涉及前后两位英国君王。而相关的历史交织与风云变化又是那么富有戏剧性。

1713 年期间,亨德尔为王室创作的多部歌剧大获成功,特别是其中的《乌得勒支感恩赞》(Utrecht Te Deum)、《女王生日颂歌》(Birthday Ode for Queen Anne)等作品深受安妮女王喜爱。为此女王特地赏赐他等同于英国皇家宫廷最高等级乐官的薪资待遇,每年 200 英镑的年金。这一礼遇既标志着王室作为国家层面对他的高度认可,也为他在英国的长期定居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条件。

然而命运的转折来得如此猝不及防。就在他获得年金的第二年八月,安妮女王突然驾崩。按《1701 年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 1701)规定,王位必须由斯图亚特王朝开创者詹姆斯一世后裔中的新教信奉者继承;而此时安妮的子嗣皆已凋零,她的兄弟姐妹或已早逝,或因信奉天主教而被排除在选择之外。于是继承的顺位一路延伸至早已嫁到外国的詹姆斯一世外孙女索菲亚(Sophia )一系,而索菲亚本人正好又在安妮女王驾崩数周前去世,因而王位继承人最终就落到她的长子身上。而这位长子就是汉诺威的乔治·路德维希。作为选帝侯的他,一生没有等到做成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机会,却如此机缘巧合地入主英伦,于 1714 年登基成为英王乔治一世。

这一戏剧性的政坛风云变幻,却让亨德尔为当初的违约不归迅速付出代价。乔治当政后,不仅颁布敕令不准他涉足王室的圣詹姆斯宫和皇家教堂,还断然停发年金。曾因女王青睐收获的一切荣光,随着王位变化一夜消散。

然而,再冰冷的禁令也封不住音符的流淌。热爱音乐的君主与天才作曲家之间的这一历史羁绊,终归可以在岁月中通过旋律化解。

契机来自 1717 年夏天。乔治一世计划沿着泰晤士河举行一次盛大的水上游乐会。亨德尔得知后马上谱写了一部专为水上演奏而作的管絃乐组曲,并安排一支约五十人的乐队藏身于与国王随行的船只之中。

当夜,当御舟行至预定位置后,悠扬乐声忽然从水面升起,这正是亨德尔精心创作的《水上音乐》(Water Music)。乔治国王被作品中优美华丽的旋律深深打动,当即查问作曲者是谁。在得知是亨德尔后,他不仅当场冰释前嫌,恢复亨德尔的年金,还额外给他增加了薪资。

此后乔治一世更在 1719 年全力支持他牵头成立皇家音乐学院(Royal Academy of Music),专事意大利歌剧的演出与推广。亨德尔的音乐事业由此进入黄金时代;他的歌剧作品也不断刷新票房记录,使他稳稳站立于伦敦文化舞台的光环中心。

倘若亨德尔在英国的事业始终循着这般顺遂轨迹发展,那么上帝那双无形之手引领他辗转来到英伦的旨意就无法实现;因为这样的成就,他在意大利更容易取得。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让上帝的计划逐渐浮出水面。1728 年,一部名为《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的通俗讽刺剧在伦敦横空出世。这部以英文创作的剧作将意大利歌剧的浮华、夸张与矫饰嘲弄得淋漓尽致,甚至连亨德尔赖以成名的《十字军进行曲》也沦为剧中强盗出场的滑稽配乐。此后,伦敦观众的审美风向骤然逆转,歌剧市场开始逐年暗淡,亨德尔一手建立经营起来的音乐帝国在短短数年间几近倾覆,连他亲自创办的皇家音乐学院也难以为继。一时间,他深陷于创作与生存的双重危机之中。

所有这一切逼迫亨德尔重新思考自己的创作道路。就在此时,一种他早在罗马就曾熟悉,但却长久未有继续的音乐体裁重新进入他的视野,那就是清唱剧。

然而,英国的清唱剧与那时的罗马相比有着重要区别。罗马清唱剧虽以宗教题材为主,但其表现形式本质上还是禁令之下意大利歌剧的替代品,仍带有明显的美声炫技及追求人物戏剧冲突等色彩;演出也多在宫廷或私邸举行,观众只限于教廷高层与贵族精英中的少数人。

而英国的清唱剧则是植根于本土深厚的宗教与文化土壤。自十六世纪二十年代英国的宗教改革起,圣公会就逐渐改变了罗马天主教的原有传统,改用以英文圣经诵读、讲道与诗班合唱相结合的敬拜形式,而统一的《公祷书》也使经文与《诗篇》内容形成稳定仪轨。这些变化深刻影响英国清唱剧的发展趋向:它的演唱语言不再是意大利语,剧本也不像歌剧那样单纯围绕人物塑造和情节的戏剧冲突展开,而是直接以圣经经文来作为编排内容。更重要的是,它的舞台不再是宫廷殿堂和个人私宅,而是城市的公共剧院,要面对的是广大市民观众。

与此同时,英国民间历久不衰的合唱传统与大教堂唱诗班的影响力,也赋予英国清唱剧中大合唱独特的核心地位。尤其是台上众人齐声高唱所释放的宏大能量,是它最能打动人心的魅力所在。

亨德尔意识到,这是他重新与伦敦观众建立联结的唯一路径。于是他将精力转向用英文创作清唱剧的挑战。在这一过程中,他并非是简单地模仿传统清唱剧的一切,而是努力去探索如何通过音乐来展现圣经中的经文叙事,使其更具有戏剧的艺术张力,并且尝试将他在意大利经过锤炼的歌剧音乐语汇,与英国本土赞美诗歌旋律特色和合唱传统相互融合,创作出更具有洗涤心灵、震撼人心的清唱剧作品。

进入 18 世纪 30 年代后,他的这些付出初见成果。1739 年的《以色列人在埃及》以宏大合唱架构铺展圣经中灾祸与救赎的磅礴画卷;同年的《扫罗》则在戏剧冲突与圣经史实之间建立成熟叙事结构;之后的《参孙》更进一步完善了他个人的创作风格。这些作品标志着他已完成从意大利歌剧巨匠到英国清唱剧创新作曲家的关键转型。

五、弥赛亚篇:试炼的淬炼与神剧的诞生

至此,终于来到催生《弥赛亚》与《哈利路亚》的时段。但在将要摘取那顶荣耀桂冠之前,他还必须走过那场烈火般的试炼。

1741 年春天,亨德尔遭遇了人生中最为难熬的一段低谷。尽管清唱剧创新的尝试已初见成效,伦敦市场却并未重新接纳他。1740 至 1741 年,他接连推出的两部新剧均反响惨淡,其中一部仅上演三场便匆匆停演。甚至有人还专门雇人上街去撕掉他的演出广告。

财务层面的窘境同样压得他喘不过气。由他运营的剧院前几年已经倒闭了至少三家,剩下的也因常年亏损,累积了巨额债务;为此他甚至有随时被投入债务人监狱的风险。他个人的生活也潦倒到不得不把他早年创作的歌剧《罗德琳达》(Rodelinda)手稿拿去抵押的地步。一位好心却头脑简单的朋友,特地为此向《伦敦每日邮报》投递匿名信,试图通过发起公众募捐来帮扶亨德尔,但没想到此举反而对亨德尔本已脆弱的自尊心造成 “最为残忍的一击”(the most cruel blow of all),让他无地自容。(引自Romain Rolland 所写的亨德尔传记,P96 )

而此时他的健康状况也变得十分虚弱。几年前他曾经因那场中风一度导致了他半身不遂,虽然经过温泉的治疗得以恢复,但如今面临这样的身心压力,身体随时都可能再出状况。

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件里,他万般无奈地坦言自己已经心力交瘁,甚至动起返回家乡的念头。

1741 年 4 月 8 日,亨德尔在伦敦的林肯律师学院礼拜堂举行了他自认为将是他最后一场的告别音乐会。

那时他已经五十六岁。一个二十几岁就站在欧洲舞台中央被众人追捧的音乐大师,如今却站在人生最低的落魄之处,几乎惶惶不可终日……。

然而上帝就在这一时刻揭开了祂神秘的面纱,将祂的旨意直接展现在亨德尔面前。就在他几乎要放弃一切的时候,两个人先后出现在他的生命之中 :一个递上了剧本,另一个则送上了舞台,最终让亨德尔将这两份宝贵的馈赠熔铸成了这部永恒的不朽之作 ——《弥赛亚》和其中的合唱曲《哈利路亚》。

第一个登场的人物,是亨德尔相识已久的查尔斯・詹宁斯(Charles Jennens)。他是英格兰一位富裕的庄园主,同时也是文学、音乐的爱好者和赞助人。在信仰上他虽然是一个虔诚的圣公会信徒,但属于拒绝向国王效忠宣誓的少数派(Non-juror)成员,而亨德尔却与几代国王都有密切关系,但这一点丝毫也没有影响到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

1741 年上半年刚过,当他得知亨德尔对今后的演出至今毫无准备之后,就将自己写的一部剧本寄给亨德尔,希望他为此谱曲,以便能在来年的复活节受难周期间上演。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我希望他能倾其全部天才与技艺于这部作品,使之超越他此前的一切创作。」(参见英国学者 Charles Jennens 在其研究亨德尔专著中引用的詹宁斯信件:the letter to Edward Holdsworth, 10 July 1741

另一个出场人物的身份地位,则与前者截然不同。他是位居高位,英王委派在爱尔兰的最高行政长官、第三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什(William Cavendish)总督。1741 年夏,他向亨德尔发出邀请,希望他前往都柏林举办音乐会,包括为当地慈善机构组织举办募捐公演。

命定的这一天终于来临。1741 年 8 月 22 日,亨德尔翻开了手中那本詹宁斯寄来的剧本,封面上鲜明的大号标题词是《弥赛亚》(Messiah )。说是剧本,但其实是通过摘录《钦定本圣经》与《公祷书》的相关经文串联而成的一组神圣叙事,内容涉及到弥赛亚在旧约中的预言和新约中的应验,包括基督的降生、受难、复活,直至末日的审判与天国的荣耀。他一页页读下去,那些他再熟悉不过的经文,如今仿佛从一页页纸面上站立起来,对他说话 :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
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被祂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
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
哈利路亚!因为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

那一刻他的灵魂被骤然点燃。这些年的漂泊、际遇、沉浮、病痛、渴望和所有的信仰经历,霎时间涌出胸臆,在这些经文中找到了回响与抚慰。他拿起笔,开始奋力谱写……。

接下来的二十四个日夜,他一直被超越他自身的巨大能量所充满,几乎一步都不曾离开过房间,甚至写到废寝忘食。至 9 月 14 日,一部总谱长达 260 多页的曲谱巨作终于从试炼的炉火中淬炼而出。在作品最后一页的空白处,他慎重写下了「SDG」三个字母;它是拉丁文「Soli Deo Gloria」的缩写,意思是「荣耀唯独归于上帝!

亨德尔从未向世人讲述过那些日子的经历。世上唯一留存的记载,也只是来自一部后人传记中所引述的仆人回忆:当亨德尔写到《哈利路亚》大合唱时,仆人在门外听到他大声呼喊:「我确信真的看到整个天堂展现在我面前,并目睹了至高上帝亲自向我显现!」“I did think I did see all heaven before me, and the great God himself.”—— 引自 Laetitia Matilda Hawkins, Anecdotes, Biographical Sketches and Memoirs, vol. 1, 1822;中文为笔者自译)

尽管传记中的这一记载无从查证,但笔者由衷地相信:当那一句句 “哈利路亚” 的音符跃然纸上的刹那,亨德尔终于明白了那双恩典之手一路引领他走到今天的全部意义。从懵懂闯入公爵教堂、用琴声改变命运的哈雷男孩,到汉堡决斗场上险些丧命的莽撞青年;从罗马宫廷中备受推崇的乐坛新星,到伦敦舞台上被人嘲笑的落寞大师;从歌剧王座上俯瞰众生的辉煌时刻,到清唱剧转型中的艰难探索;从被困境与债务逼到崩溃边缘,到至暗时刻被送上剧本与舞台。其中每一步的漂泊和驻足都是出于指引,每一回的巧合和际遇皆是为了成全,每一次的困境和试炼都预备了出路和祝福。原来上帝那双无形之手早已为他的人生写就了完整的剧本,如今他要做的,只是将心中的感恩和终极的盼望化作「 哈利路亚」 的恢弘旋律,献给那位真正配得赞美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1741年11月,亨德尔带着厚厚的《弥赛亚》的手稿抵达都柏林。经过数月的排练,于1742年4月13日在都柏林菲沙姆布尔街的新音乐厅举办了有七百多人参加的《弥赛亚》首演。门口的海报上写着亨德尔亲自为这部新剧所作的定位「神圣清唱剧」(Sacred Oratorio )。这一天是是复活节前受难周的星期二,正好是去年提供该“剧本”的詹宁斯在那封给朋友信中期望它演出的日子!

当地“都柏林日报”(Dublin Journal)记者乔治·福克纳(George Faulkner)特别报道了这次演出,称该剧是「最臻于完美的音乐杰作」(the most finished piece of Musick.);「其崇高、雄壮和柔美的音乐与至极为高雅、庄严、感人的歌词互相交融,共同使听众的心灵与听觉陶醉其中,为之倾倒。」(The Grand, and the Tender, adapted to the most elevated, majestic and moving Words, conspired to transport and charm the ravished Heart and Ear.中文为笔者自译)

演出成功为三个慈善单位筹集了约400英镑善款,其中拨到“救济囚犯协会”的款项,直接帮助了142名因债务而入狱的犯人重获自由。(以上两处内容参见都柏林地方史学者Jacqueline Spain 所编撰的相关史料及注释)

六、音乐篇:终曲的位置与复调的张力

作为一名圣诗历史专栏的文字作者,我深知自身音乐知识的局限,难以深入去探讨、展现这首乐曲的精妙与宏大。因此,我只能选择从若干局部作为切入,借助某些背景的说明与相关史料,为读者在理解欣赏这首合唱曲时添加一些助力。

首先我们来看这首大合唱的歌名。「哈利路亚」的英文拼写是源于两个希伯来语词的发音:其中「哈利路」(Hallelu)意为「赞美」,后缀的「亚」(Yah)则是上帝「耶和华」的简称,合在一起就是「赞美耶和华」;这一词组在《圣经》中只出现在两部书卷:一是希伯来文旧约《诗篇》的最后五篇,每一篇都是以「哈利路亚」来作为起首和收尾;另一处是出现在新约《启示录》的第 19 章 1–6 节,描述天上众圣徒对神的敬拜和颂赞。这就决定了这首合唱曲歌词的经文来源。

接着我们再通过这首大合唱在整部《弥赛亚》剧中特定的编排位置来看它开篇起唱的特点。《弥赛亚》全剧共有 53 个乐段(movement),分成三个主题部分(part)。前面一、二部分呈现的是从弥赛亚的预言到基督的诞生,以及耶稣的受难、复活与得胜的内容;后面的第三部分则是转入颂赞未来信徒的复活和天国的荣耀。而《哈利路亚》作为第44个乐段,被编排在第二部分的最后一首。在它之前的是男高音咏叹调《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Thou shalt break them with a rod of iron);该经文最早出自旧约圣经「诗篇」2章9节对弥赛亚的预言,到新约的「启示录」则被反复引用到对主耶稣已经掌管权柄、辖制万国的宣告。(启示录2:27、12:5、19:15)

了解以上编排设计及内容出处,我们就能更能明白《哈利路亚》的开篇为何如此与众不同:它并非像一般大合唱那样采取循序渐进、从弱到强的声乐设计,而是一开始即以排山倒海之势轰然起声;因为前面乐段的主题宣告已经把情绪推进至高潮来临前的临界点,而到这时就是尽情释放与爆发的那一刻:所有的声部齐声连续迸发出雄浑壮阔的欢呼高唱:「哈利路亚!」

亨德尔这样的表现手法不但完美具象了《启示录》19 章 6 节所描述的那种天上敬拜盛大场面:「我听见有声音好像一大群人的呼喊声,又像洪涛,也像雷鸣,说:哈利路亚!因为我们的主、全能的上帝已经执掌王权了!」;同时也为引出后面第三部分的主题铺设了有力的声乐过渡,使全剧的情绪脉络得以自然衔接和延续。

如果说开场「哈利路亚」的八小节是万众同心发出的震撼欢呼,那么接下来更令人惊叹的,是亨德尔对后面核心乐段的编曲处理。在「全能者作王了」(For the Lord God Omnipotent reigneth)和「祂必做王直到永永远远」And He shall reign for ever and ever)的两个乐段中,他使用了「复调织体」作曲技法中极为严密的「赋格」构造,使男女声四声部通过相继进入、模仿、对位、追逐及层层展开,错落有致地轮番唱出相关乐句;各声部的旋律线既彼此独立,又在和声关系中相互紧密结合,彼此交织,段落之间不时穿插著短促的「哈利路亚」及「直到永远」,以此来衔接各声部模仿与对位的动态和节奏,使所有乐句如同生生不息、层层涌来的波涛海浪,不断推动着旋律的起伏和扩张,从而营造出极为恢弘而富有立体感的声乐效果,也完美地呈现了天上地下、万国万民从四面八方相继汇聚而来,此唱彼和,共同欢呼宣告基督永恒王权的宏大意象!

进入到尾声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King of Kings, and Lord of Lords)乐段,亨德尔刻意放弃了前段的复调赋格技法,转为使用「主调织体」来彰显主题,同时也为全曲的终结做好声乐铺垫。在该乐段中,女高音声部成了「一枝独秀」的主角,在「王之王、主之主」的反复咏唱中不断向更高音区攀升,直至抵达声乐表现的极致音域;而其余各声部则化作厚重的和声陪伴,使女高音的旋律线条表现得更为突出、明亮,更具有震撼人心的穿透力。最终在弦乐与定音鼓的密集加持中,所有体声部再次汇聚为排山倒海的合唱洪流,在「哈利路亚」至高、永恒的赞美声中结束了全曲。

上述理论中的「复调织体」(polyphonic texture)与「主调织体」(homophonic texture)等技法,是以歌剧为代表的巴洛克时代的重要音乐产物。亨德尔在年少时期,便师从他的启蒙老师查科(F. W. Zachow),系统地研习了这些作曲方法;而在意大利和英国居住期间,他又通过大量的艺术创作实践,不断对这些技法予以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正因如此,他才能够在清唱剧《弥赛亚》的创作中写下《哈利路亚》这首经典大合唱,使其成为巴洛克时代音乐作品中难以被超越的巅峰之作。

七、回响篇:「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在亨德尔完成了《弥赛亚》创作之后,他用余生的大部分时间不断地修订、雕琢这部巨作。1759 年 4 月 6 日,他在双目几乎已经接近失明的状况下,最后一次登上科文特花园剧院的乐坛,指挥了《弥赛亚》的演出,那是他献给世界的告别。八天后,这位 74 岁的老人安然辞世;之后他的灵柩被安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与历代君王和著名诗人同眠相伴。

时光荏苒,《弥赛亚》中的诸多乐章随岁月流失在大众乐坛中,有的甚至已被遗忘,唯有《哈利路亚》的光芒却始终未曾黯淡。每逢圣诞节,当它作为压轴曲目在教会或各音乐厅台上奏响时,全场观众肃然起立的历史传统,就是它穿越时空、永恒回响的最佳明证。

《弥赛亚》剧中有一首著名的女高音咏叹调,名叫「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亨德尔特地将它编排在《哈利路亚》之后,作为第三部分的起首之曲;其内容是出自于圣经《约伯记》的19:25。我想,用这句经文来概括亨德尔的传奇一生和信仰见证是再合适不过了

亲爱的弟兄姐妹,了解了亨德尔的人生以及这首圣乐背后的故事,不知您的心灵是否也和我在写作过程中那样,有过深深的触动?我们或许没有亨德尔那般跌宕起伏的传奇经历,但却都拥有「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和「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的真实见证,也都曾在经历生命的高山低谷过程中,因着主的一路眷顾保守而无数次从心里发出「哈利路亚」的欢呼与赞美。

愿弟兄姐妹在奔走天路的旅程中,「放下各样的重担,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希伯来书 12:1)。无论将来还会遭遇何等的艰难坎坷,都深信「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马书 8:37)。让我们彼此鼓励,一起去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哈利路亚」见证,献给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主——那位昔在、今在、永在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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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荡和分裂时代的盼望:诗歌《没有血、没有坛》作者的创作背景及生命见证

作者:徐彬

摘要

本文聚焦于十九世纪苏格兰福音复兴运动与自由教会的重要领导者及圣诗诗人霍拉修斯·伯纳的生命历程,追溯其信仰的形成过程,揭示了他于1843年在苏格兰教会大分裂时毅然加入自由教会的历史抉择,以及在失去了国教原有的一切资源后如何在艰苦环境中扎根牧养、拓展福音的事工轨迹;并重点剖析其代表作《没有血,没有坛》的神学理念和创作背景,以及该诗歌对当代教会与信徒的属灵启示。其中许多相关历史资料在华文圣诗介绍领域是第一次披露。

(一)家传与师承 

1808 年 12 月 19 日,一个男婴在爱丁堡老布劳顿区(Old Broughton) 帕特森巷(Paterson’s Court)的一户人家里呱呱落地。父亲詹姆斯・伯纳(James Bonar)给他取名为霍拉修斯(Horatius Bonar/ 以下简称“伯纳”)。彼时谁也无法预料,这个诞生于一个税务法律官员家的孩子,成年后会成为 19 世纪苏格兰福音复兴运动中举足轻重的领导人物和知名牧者。

(左上图是伯纳晚年的肖像)

伯纳的家族其实是个牧者世家—— 历代男子中作为牧师在苏格兰长老会服事的历史已经延续了三百余年。其中他的祖父约翰・伯纳(John Bonar)尤被人称道。他虽因身体残疾无法骑马出行,却以四处布道的影响力广为人知。有一次,为主持一场重要的复兴聚会,他独自徒步二十三英里,从托皮琴赶赴坎布斯朗,在两万余名听众面前证道,不仅感动了在场的无数人,也因此成为子孙后代心目中景仰的属灵典范。

伯纳的父亲成年后,因为家中已有几位兄弟投身牧职,故选择了进入政府行政部门,成为一名税务总署的律师(Solicitor of Excise),并逐渐崭露头角,以公正和博学在专业和社会上广受人们尊敬。不过即便从事了世俗职业,家族跨越数代的信仰传承,仍潜移默化地浸润在他的生命里,并折射在他对家中每个孩子的培养过程中。

伯纳的母亲是玛乔丽・梅特兰(Marjory P. Maitland)。她同样出身牧师之家,性情温柔敏感、富有怜悯心,亦是一位颇有才华的作家与诗人。除了悉心打理家务,她还以日常的祷告、读经以及对子女的谆谆教导,维系著家中日常的属灵生活,让孩子们从小就生活在敬虔的氛围之中。 家族的信仰传承、父母亲身上的特质与言教,在伯纳的成长过程中相互交织,既为他埋下了深刻的信仰种子,更对他日后的性情塑造与人生价值观的建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伯纳十二岁那年,父亲因病离世。这一变故,让年少的他过早肩负起责任、直面未来的世界。三年后,他不负父亲生前期望,以优异成绩考入苏格兰最高学府 —— 爱丁堡大学,主修神学。在校期间,他成为著名神学家托马斯・查尔默斯(Thomas Chalmers)最赏识的学生之一。 查尔默斯的神学观、服事热忱以及与对教会的美好愿景,深深烙印在伯纳心中,不仅为他预备了成为一名牧者所需的坚实神学根基,也为他日后成为苏格兰教会复兴运动中叱吒风云的领军人物、亲历和见证十九世纪诸多重大历史事件,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下图为今日爱丁堡大学神学院的主体建筑)

(二)分裂与抉择

在神学院完成装备训练之后,伯纳先在利斯(Leith) 一家教会担任助理牧师,负责青少年主日学的教学。四年后他被正式按立为长老会的牧师,前往罗克斯伯勒郡的凯尔索北堂教会(North Church, Kelso, Roxburgh)服事,就此开启他的牧师生涯。

那个时代的苏格兰虽然早已与英格兰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在宗教制度上仍保有独立的国教体系,即长老会(英格兰的国教则为圣公会)。在长期政教合一体制的影响下,教会高层的专权、保守及官僚化、政治化倾向等制度性积弊逐渐彰显出来。而彼时的社会正处于时代剧烈变动带来的多重压力之下:快速推进的工业化进程与接踵而来的政治改革,不断重塑著原有的社会结构与公共舆论;教会在新兴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的角色,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教会内部的福音派牧师与掌握权柄的高层势力,在一系列重要议题上也逐渐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这场潜在的危机,很快就被一桩具体的法律案件引爆。 1838 至 1839 年间,奥克特拉德教区(Auchterarderl)成了整场冲突的转折点。该教区的会众依据教会 1834 年通过的《否决法》(Veto Act),投票否决了由世俗赞助人金诺尔伯爵 (Earl of Kinnou) 提名的牧师人选。该伯爵随即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教会此举违法。案件历经多层级审理,最后由上议院裁定:会众无权否决该赞助人的提名,因为这一权利受民事法律的保障。

这项判决被众多福音派牧者视为国家法律对教会属灵事务的严重干预,但却被教会的高层接受。教会原有内部两派之间的分歧因此急剧升级;经过数年抗争,最终导致教会彻底分裂。 1843 年 5 月 18 日,在爱丁堡举行的长老会全国代表会议上(General Assembly)上,福音派与会代表当场集体离席表示抗议,随后前往坦菲尔德会堂(Tanfield Hall)聚集开会,宣布成立独立于国教的 “苏格兰自由教会”(Free Church of Scotland)。

在这事件中,有三分之一的国教牧职人员,总计 474 人,连同各地教会的大批信徒一同脱离原有体制,加入新成立的自由教会。而这场 「出走」 行动里最具影响力的福音派领袖,正是伯纳大学时期的导师托马斯・查尔默斯。 (右图为查尔默斯肖像)

这一在历史上被称为苏格兰教会「大分裂」(The Disruption) 发生的年份,恰逢伯纳在凯尔索牧会的第五年,也是他与未婚妻简・伦迪(Jane Lundie)的新婚之年。在此之前,他凭借著出色的讲道能力与忠心的牧会服事,早已在教会内外赢得众人由衷的爱戴。然而在这历史关头,他并未因满足于安稳的现实环境而产生丝毫的迟疑,而是秉持教会应当坚守属灵自治的原则立场,毅然追随导师查尔默斯离开国教,加入自由教会;教会的大多数同工与会众,也选择与他一同加入。

(三)事工与诗歌

伯纳投身自由教会之后,原有国教的教堂、收入及各类资源一夜之间全然尽失,甚至他还被舆论和世人辱骂成“叛徒”,而新教会的所有事工都要由他负责从头开始;但他并未因此却步,反而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服事之中。

没有现成的教堂,他便以临时聚会场所坚持敬拜,借着主日讲道​​与日常属灵关怀,鼓励会众在动荡中稳固信仰根基。受到孤立和歧视,他就扩大视野于城市之外,频繁前往城镇与农村各地,特别是去苏格兰的偏远边境地区,主持或参与各类布道聚会,广传福音,并深入到普通百姓家中,倾听他们的忧虑,透过祷告鼓励他们信靠并交托主耶稣。 除此之外,他也积极推动自由教会在文化、宣教、慈善与社会关怀中承担更积极的角色,并参与教会的组织治理与各地植堂工作。

那段时期他先后主编了多份刊物,包括自由教会的 《疆界守望》(The Border Watch),以及福音刊物《预言季刊》、《基督徒宝库》等。同时,他投入极大心力,撰写并出版了大量的福音书籍、讲章、诗歌、小册子与护教文章,去回应当时信徒在社会变革中关切的重大议题,勉励信徒同心合一推动教会的复兴。 正是在这般奔走与服事中,他逐渐成为苏格兰乃至全英国福音复兴运动中,最具属灵影响力的牧者与领袖之一。 1883 年,他被苏格兰自由教会推选为当年大会主席(Moderator),这是自由教会体系中最高的荣誉职位。

现在让我们回到伯纳的诗歌创作。他创作诗歌的历史最早可以回溯到神学院毕业后在利斯(Leith)教会担任助理牧师的那段时期。那时他为青少年主日学撰写了许多赞美诗,并发表在《旷野之歌》(Songs for the Wilderness)刊物上。然而,他创作的丰收与成熟阶段,乃是在十九世纪的四十至五十年代,特别是他加入到自由教会之后。在那些岁月里,他围绕着基督的救赎、恩典的普世性、得救的确据、与神相交的甘甜、及基督再来的盼望等主题,写下数百首圣诗;其中就包括我今日要重点介绍的《没有血,没有祭坛》(No Blood, No Altar Now)。该诗的名字是按当时的惯例,取自诗歌的第一句歌词;但伯纳在1861年发表该诗歌时曾将其改名为:”The Finished Sacrifice”,即《已成全的献祭》。全诗共分五节,歌词与曲谱如下:

 

(四)亮光与旋律

如果仅从文字来看,这首诗与其他作者以 “救恩” 为赞美主题的诗作似乎有些相似,其核心内容也出于圣经,如《希伯来书》9:11-12:“基督不是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然而,当我们将其置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与教会所面临的处境之中,便能听见作者在诗句之外更深层的声音:这不仅是对基督救恩教义的简单陈述,更是向正处在重建过程中的教会和广大信徒发出的呼唤 —— 将信仰的重心和依靠真正安放在那位为罪人舍命的基督和祂十字架上的救赎之上。

笔者深信伯纳在创作此诗时心中有极为清醒的看见:教会当年危机的根源,不只是权柄归属和派系是非之争,乃是信仰的中心发生了偏移。因此,他借着这首诗歌再次强调:耶稣以宝血的一次性献上,已全然“洗净人的污秽,清偿人的罪债”,教会和信徒从此不必再倚靠动物的献祭来到神面前,更不需要借助任何外来力量的帮助和影响, 只要信靠耶稣就可以“称义、得救、得捷”,“大胜地狱、死亡和黑暗势力”。即便前方依然还要面临“最疲倦的旷野和最艰难的道路”,但信徒凭借那“有福的盼望”,“下沉的灵”必能重新“再起”;因为这盼望并非 “只有一时的美丽,转眼即已枯残”,而是指向那 “与宝座一同不朽到永远” 的荣耀冠冕。唯有如此,新建的教会方可在救恩磐石上站立得稳,信徒才能够得着真实的生命更新和蜕变。

(下为旧约时代耶路撒冷圣殿内至圣所前的献祭场所示意图)

这首诗歌在流传过程中有过不同的曲调,但如今成为普及的版本,其作者却佚名不详 ;故许多诗集均以伯纳长期服事过的城市“Kelso”来作为调名。该曲调以平稳易唱的四分音符为架构,节奏舒缓从容,线条明朗流畅;其低音部分显得沉厚坚实,喻指基督救赎的坚固和安慰;高音则轻扬而上,呼应着信徒对耶稣应许和永恒荣耀的赞美和心中的欢欣。整个旋律不但契合了伯纳诗歌中所表达的神学概念,也充分展现了基督救赎的荣美之光。

1866 年,58 岁的伯纳离开他牧养长达 28 年的凯尔索教会,前往爱丁堡,担任以他大学导师名字命名的查尔默斯纪念教会(Chalmers Memorial Church)牧师,一直服事到他生命的终点。

伯纳即使到了晚年,依然对任何背离、弯曲福音真谛的倾向或言行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 去世前三年发表的《我们的侍奉:应如何回应时代的议题》一书序言中,给后人留下了这样一段话:

「如今有人擅自编造圣经,去构造迎合自由思想发展的所谓信仰,以品味与文化为导向来安排敬拜,用塑造一位假神来迎合时代不断膨胀的欲求。这一演变和发展已经如此猖獗和深入,甚至已经达到不加以任何掩饰的程度!」

他的警示至今读来,依旧振聋发聩。

1889 年 7 月 31 日,伯纳在经历 15 个月的病痛后于爱丁堡安息,身后留下诗歌 600 余首,其中有近百首被编入各类诗集,流传至今。

五、结束语

纵观伯纳一生,他所行的路径有何尝不是像他在这首《没有血。没有坛》诗歌中所写的, 一直奔走在“最疲倦的旷野”和“最艰难的道路”上,期间还经历了常人难忍的锥心之痛:他与妻子生育的九名子女中,有五人先后夭折,而第三个孩子的失去,正是他创作这首诗歌的那年。但他依然矢志不渝,自始至终全然信靠顺服那位一次宝血献祭便成就完全救赎的耶稣基督。祂的生命见证,真实地诠释了什么是基督救恩带给人的终极盼望与信心所在!

亲爱的弟兄姊妹,环顾当今世界,除了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民攻打民,国攻打国」的末世乱象,教会与信徒同样也面对着越发复杂的内外环境和各种挑战,包括逼迫、撕裂、纷争、搅扰、世俗的诱惑、虚假福音的泛滥、以及假牧师的猖獗,等等;信仰的考验真实地发生在你我身上。正因如此,我们更需要从伯纳的生命见证及诗歌中的信心和仰望得到启示和激励。

愿弟兄姊妹在奔走天路过程中遇到各种困惑、坎坷和挑战时,记得我们所依靠的,不是自己,不是世间任何的势力或人物,亦非世上各种有形的物质力量,而是那位已然得胜的主和祂已经成全的救赎恩典因为祂的信实何等广大,祂的应许依然够用,祂的恩典永不落空!愿主耶稣的恩典和应许成为我们每一天的生命根基与力量源泉,直到祂荣耀再来!阿们!

 

《耶稣,我来》:一首从生命深处流出的宣教和呼召之歌

作者:徐彬

在我与圣诗结缘的漫长岁月里,有一首诗歌占有特别的位置。它是我决志信主之后,第一次在教会随诗班上台献唱的曲目,歌名便为《耶稣,我来》(Jesus, I come)。

我对这首诗歌的偏爱,不只因为它承载了我初入教会的温暖记忆,更在于它独树一帜的歌词架构——全诗通篇以「脱离」与「进入」(Out of / Into)这样的排比句,加上反复出现的「耶稣,我来」「我来就祢」(Jesus, I come,I Come to Thee)这种赤诚的宣示与呼告构成,这在历代圣诗中实属罕见。每当我唱起这首诗歌,心中总会被一股强烈的呼召力量充满,让我深受激励。

正是这种内心的感动,引导我进一步去探索:写下这首诗歌的作者,究竟经历了怎样的人生?他诗歌中所承载的信仰力量,又源于何等生命的见证和坚守?

一、清贫砺志与服事起点

让我们一同走进诗歌作者威廉·特鲁·斯利珀(William True Sleeper)的人生之路。1819 年 2 月 9 日,他出生在美国新罕布夏州丹伯里(Danbury)的一个普通农家;因为家境原因,从小磨炼出他吃苦耐劳、勤俭踏实的品格。

在家乡完成基础教育后,怀着对知识与信仰的渴慕和追求,他先进入菲利普斯镇的埃克塞特学院(Phillips Exeter Academy)完成了高中学业;接着考入佛蒙特大学(University of Vermont)深造,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毕业他又按照自己历来的心志进入安多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攻读硕士学位。在长达九年的求学生涯里,除了进入大学前身上仅带的三块半美金外,他从未依赖过任何他人的资助或银行贷款,全凭自己的努力完成了所有学业。

1853 年斯利珀从神学院毕业,同年六月他被正式按立为公理宗牧师,前往麻萨诸塞州伍斯特市(Worcester)开展宣教工作。在那里,他担任了州少年感化院的「院牧」(Chaplain),去服事和关爱那些被罪捆绑、迫切需要生命翻转的青少年;同时,他也积极参与了新英格兰地区公理会的「家庭宣教士」(Home Missionary)事工。而后者这段经历,又为他日后奔赴偏远地区宣教埋下了伏笔,并预备了相关的训练。

1860 年,神的呼召真切地临到他。他毅然接受缅因州公理会名下的差会(Maine Missionary Society)派遣,前往该州的北部地区去宣教传道——在当时,这片土地被公认为美国最艰苦、最偏远、属灵光景最荒凉的牧养区域之一。

二、边疆拓土与忠心付出

斯利珀在该地的宣教区域,主要是在阿鲁斯图克县的谢尔曼(Sherman, Aroostook County)。这里位于缅因州的最北部,靠近加拿大的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冬季漫长严寒,气温常低至零下三十度;大片原始森林将村落彼此隔绝,村民居住十分分散,来往交通只能依靠骑马,部分崎岖路段甚至必须徒步前行。

由于长期没有教会和团契生活,区域内的信徒一直缺乏灵命喂养,信仰根基十分薄弱。成年民众多以伐木为生,收入不稳、生活困顿;一到大雪封路、无工可做,许多人便在酒精和赌博中消磨漫长长夜……。

斯利珀正是在这样一片土地上,开启了他的服事。作为来到此地的第一个宣教士,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白天,他沿着林间小径与积雪覆蓋的乡道,走进农舍、伐木营地与偏远村庄,想方设法接近能够接触到的民众,与他们倾心交谈、共读圣经、同心祷告;夜晚,就留在热心接待他的家庭同吃同住。

因为没有现成的教堂,每逢主日,他只能选择在信徒家中带领敬拜;在有学校的地方,他便借校内的教室聚会讲道。就在这样一复一日的耕耘中,他把福音的种子撒遍这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六年后,他的劳苦开始收获果子,谢尔曼地区终于有了第一家教会。

因为斯利珀的家人当时住在数十公里外的帕腾(Patten),来往十分不便,随着信徒人数的增加,谢尔曼教会的会众设法为牧师盖房一处住宅。这项计划后来在斯利珀的主导之下扩展成教堂的建造。

自 1867 年正式开工之后,斯利珀除了倾其个人积蓄投入其中外,还凡事亲力亲为,四处奔走筹措资金,并直接负责建材采购和现场监工。靠着他的不懈努力与会众的齐心奉献,1871 年,一座耗资四千美元、附带牧师住宅的正规教堂在谢尔曼拔地而起,从此当地信徒有了自己的属灵之家。而这一年,已是他抵达这片荒原的第十个年头。

此后,他并未停下拓荒的脚步,又陆续在帕腾与费尔菲尔德堡参与了两地教会的建立和牧养事工,使福音在北缅因州日益扎根。

斯利珀对当地的奉献远不止于牧养教会。1870 年,缅因州州长任命他为麻达瓦斯克学校(Madawaska Shool)的代理校长,后又聘请他担任整个阿鲁斯图克县公立学校的督学。期间,有一次在处理学校公务的外出旅途中,他从马背上摔下,受了重伤。除此之外,他还担任过两份地方报刊的编辑,用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这片土地献上了祝福。

1876 年,57 岁的斯利珀结束了差会赋予他的宣教任务,离开缅因州,返回之前的出发城市 — 麻萨诸塞州的伍斯特市。在那里他担任萨默街公理教会的牧师长达三十余年,直到他晚年退休。

三、歌声随行与圣诗创作

斯利珀的一生除了宣教和服事教会,在福音文字上也笔耕不辍。1883年他的个人诗集《被弃的君王,以及耶稣的圣诗》(The Rejected King, and Hymns of Jesus)正式出版,深受读者喜爱。

尽管斯利珀直到64岁才出版了自己的诗歌专集,但他对诗歌的专注与才情早就展现在他以往的生活轨迹之中。根据他本人的回忆,远在求学时代,只要有空余时间,他首先拿出来阅读的就是各种诗歌本。而且在那时唱歌甚至还成为他赚取学费的「独门巧计」:每逢假期,他就到周边的乡镇和村落去销售诗歌歌本。他会专门去寻找那些开着门的住户,站在门外礼貌询问屋子里正在忙碌的家庭主妇,能否为她们唱一首歌?

因为他在唱歌方面很有天赋,往往一曲罢了,总能得到对方的「安可」,请他再来一首。在这种以歌声搭建起来的融洽氛围下,到最后他离开前,手里的歌本总能够顺利地卖出。

事实上,在他出版个人诗集之前,他与著名福音作曲家乔治·斯特宾斯(George C. Stebbins, 1846–1945)合作创作的《你们必须重生》(Ye Must Be Born Again)早已在全美各地的各大布道会上广为传唱。

两人自1877年起便携手创作圣诗。那一年,斯特宾斯在伍斯特协助彭蒂科斯特(George F. Pentecost)举办布道会;晚上彭蒂科斯以《约翰福音》3: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为主题证道,斯特宾斯听后深受感动,当即就邀请擅长写诗的斯利珀为此信息创作一首诗歌,由自己来完成谱曲。诗歌发表以后很快就流传到各地,成为经典。

四、生命见证耶稣我来

尽管斯利珀的早期创作已收获赞誉,但真正将他的生命经历和信仰深度,凝聚成一首震撼人心的「呼召之诗」的,还是他在1886年写下的《耶稣,我来》(Jesus, I Come)。

接下来,让我们走进这首诗歌的诞生背景,看它如何从一位牧者的生命深处缓缓流淌而出,成为百余年来无数信徒与慕道友的心灵之歌。

我们先来阅读和欣赏这四节诗歌的歌词:

(1) 脱离捆绑、忧愁与黑影,耶稣,我来!耶稣,我来!

进入自由、喜乐与光明,耶稣,我来就祢!

脱离疾病,进入祢完全;脱离贫乏,进入祢丰富;

脱离罪恶,得见祢圣颜,耶稣,我来就祢!

(2) 脱离失败羞耻的结果,耶稣,我来!耶稣,我来!

进入十架荣耀的恩泉,耶稣,我来就祢!

脱离痛苦,进入祢安宁;脱离风波,进入祢平静;

脱离怨叹,进入祢诵称,耶稣,我来就祢!

(3)  脱离狂傲不平的血气,耶稣,我来!耶稣,我来!

进入完全有福的旨意,耶稣,我来就祢!

脱离自己,住在祢爱里;脱离绝望,等候祢来提,

离地上腾,如鹰展双翼,耶稣,我来就祢!

(4) 脱离幽冥阴府的可怕,耶稣,我来!耶稣,我来!

进入欢乐光明的父家,耶稣,我来就祢!

脱离败坏无底的深渊,进入护庇安歇的羊圈,

永永远远瞻仰祢荣颜,耶稣,我来就祢!

虽然有关这首诗歌的创作过程作者并没有留下具体的回忆,但是笔者从歌词那一连串的「脱离」便立刻联想到他之前宣教经历中那一幕幕场景。

那「捆绑、罪恶、失败、羞耻、绝望、血气、狂傲不平」等,不正是当年斯利珀服事过的麻州伍斯特少年感化院那些男孩们,曾经真实的灵魂写照吗?而「黑暗、忧愁、疾病、贫乏、痛苦、怨叹、败坏」等,何尝不就是北缅因州那些伐木工人和农户们那时确切的生命光景?

顺着这样的对照,再看与「脱离」相对的众多「进入」:进入「自由、喜乐、光明、安宁、主的大爱、十架的荣耀、神的旨意、光明的父家、护庇的羊圈」等,伴随着一遍遍的「耶稣我来」、「我来就祢!」,不就是这些人被福音和圣灵触摸,生命得蒙翻转和更新之后,发自内心的感恩欢呼与对主的赤诚顺服!

正因为诗歌中承载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见证,这首诗歌才拥有穿越百年的感人力量,流传至今,经久不衰。

五、词曲合璧与诗歌影响

这首诗歌的作曲者,依然是与斯利珀相知多年的老朋友——乔治·斯特宾斯。作为深谙斯利珀以往服事经历的作曲家,他精准抓住了诗歌里宣教与呼召的核心,为其谱下了最能承载其属灵深意的美好旋律。

在创作中,他并未采用其他呼召诗歌中常见、偏重慷慨激昂与疾进的曲风,而是以温柔、平稳、缓慢、略带内敛的旋律风格来建立整体结构,其音程的起伏如同湖面上被微风轻拂而起的波浪,又宛如一个人安稳平和的心跳,既不急促、也无催逼,却带着一股沉稳向前的推动力量,顺着旋律线缓缓流淌,使人在聆听与吟唱的过程中,仍有从思考、感动到决定的必要空间。

每一行以「脱离……」开头的诗句,旋律多略带向下或保持平稳,仿佛在描绘人们脱离种种捆绑时的回望与反省;而当转向「进入……」音节时,旋律则自然向上推进,映照出由黑暗转入光明时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与盼望。歌中那一遍遍反复响起的「耶稣,我来就祢!」,则落在乐句的重心之处,并透过略作延展的音值轻轻托住,形成清晰的聚焦,成为这些回应与宣告最动听的音乐注脚。

正因诗歌的词曲充满了这样的属灵感召力量,当《耶稣,我来》发表在由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圣乐家艾拉. 戴维.桑基( Ira David Sankey1840–1908)在1887年编辑出版的《福音诗歌第五卷》(Gospel Hymns No. 5)诗集之后,便迅速流传到欧美各地,并成为历代布道会中最常被唱响的诗歌之一。

每当那些牧师证道结束、开始呼召时,随着歌声的持续,许多原本徘徊不前、内心挣扎的人,泪流满面地走向台前,决志一生跟随耶稣。时至今日,它的巨大影响力仍然还在延续。

斯利珀的一生无疑是蒙福的。他创作的诗歌数量不多,却有两首成为经典;他虽然辗转多地传讲福音、牧养教会,却都处处留下了足迹,让后人铭记难忘;他的生命和成就还潜移默化地投射到他所养育的三个孩子成人后的道路选择上:长子追随他的脚踪,也成为公理会牧师,次子传承发扬了他所爱的诗歌音乐,成为一家大学的音乐教授,唯一的爱女海伦更是再上一层楼,成为波士顿的知名女低音独唱家,甚至他的孙女海伦后来也成了韦尔斯利学院(Wellesley College )音乐图书馆的馆长。他本人忠心服事主一生,虽然辛苦劳累,却仍享年八十五岁,在那个时代实属高龄。

我相信,所有这些并非偶然。

结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了解到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及背后的故事之后,你有什么感想?你在信主前是否也曾经历过那种生命的黑暗光景?当你被福音浇灌、圣灵摸着,在众人面前宣告“主耶稣,我愿意信祢、跟随祢”时,是否也有那份特别的感动和感恩?愿你在这首诗歌中找到当年的回忆和感受,使生命再次得到更新,并在向新的恩典迈进的过程中,继续向主说:“耶稣,我来!我来就祢!”

亲爱的朋友,若你仍在苦苦寻求、探索人生的奥秘,若你的身心灵仍在承受各种压力、疾苦和捆绑的折磨,愿这首诗歌成为你的祝福。因为这位独一的人类救主说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祂愿意接纳你、安慰你,引导你脱离一切的黑暗和愁苦,进入光明喜乐的父家,成为一个新造的有福之人。只要你愿意向祂说一声:“耶稣,我来,我来就祢!”

(亲爱的读者,感谢你对本专栏一直以来的厚爱和关注!笔者因健康的原因,暂停写作长达半年之久;感谢主,如今又能重新动笔创作,期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新作与你们见面。)

 

风雨中的永恒盼望:诗歌《坚固磐石》背后的故事

作者:徐彬

前言: 《坚固磐石》是一首基督徒耳熟能详的传统圣诗。歌词深切地表达了信徒对基督的完全信靠:即“唯有基督是我根基,其余根基都是沙土。” 诗歌的旋律更是以庄重、厚实而坚稳的节奏加添了诗歌的生命感召力。然而,鲜为人知的是,作者在创作这首诗歌时并不是像许多人那样,已经是一位经过神学院训练的牧师,而仅是一位年轻木匠,直到他五十五岁才被呼召成为牧师。然而正因为如此,他的诗歌更带着一种真实的人生厚度,在历史长河中滋养著一代又一代的信徒。他的名字叫爱德华·穆特(Edward Mote)。下面就由我来带您走进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去挖掘诗歌作者的精彩人生,并探寻其信仰是如何与音乐结合,在19世纪的英国与美国,点燃了无数信徒心灵的盼望。

(一)从街头少年到木匠信徒

穆特出生在十八世纪末的1797年,是伦敦南华克(Southwark)一个普通家庭里的孩子。他的父母在伦敦泰晤士街上经营一间小酒馆;由于日夜忙于生计,根本无暇顾及孩子们的教育和成长,更别说属灵生活的喂养。主日时,别的孩子都随父母进教会,他却常在街头游荡,混迹于不良少年中;到了学童时期他又被送入一所禁止读圣经的学堂学习。为此穆特曾在自传中这样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圣经,没有祷告,甚至愚昧到不知道世上有一位上帝。」

转机出现在他十几岁的时候。父亲把他送去一家木工行里去当学徒,学习家俱制作的手艺,而这家铺子的老板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他不仅在技艺上悉心教导穆特,也在主日带他和家人一起前去教会听道。

1813年的一天,年仅十六岁的穆特第一次走进了托特纳姆宫路礼拜堂。当日来讲道的是著名传道人约翰·海厄特牧师(John Hyatt 1767–1826)的。海厄特的人生经历与穆特有某些相似之处——他的父亲同样也是小酒馆的老板,少年时也曾在橱柜制作铺当学徒,学习木匠手艺;后来因受妻子的影响归主,并逐渐成长为一名卓越的布道家。那天的讲道主题是和经文“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有关。 听完讲道穆特第一次强烈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渴望认识那位能赦罪救赎人的耶稣。

从那以后穆特努力探寻真理之道。他先是加入《家庭灵修》作者亚历山大·弗莱彻牧师所牧养的教会,随后又转入约翰·贝利牧师的教会。两年后他终于在1815年的11月1日完成了受洗,在众人面前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从这一天起,他的人生方向彻底翻转。

(二)从橱柜业者到福音使者

随后的岁月里,已经学徒出师的穆特凭借嫺熟的木工技艺与一定的资金积累,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橱柜制造工厂。随着业务的逐渐稳定,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参与所在教会的各项事工,也常常利用空余时间为福音杂志撰写文章与诗歌。虽然当时的他只是普通的教会同工,但在敬虔、爱心与事奉上诸多的出色表现,已经显露出一个未来牧者的潜质。

五十五岁那年,神的呼召终于临到穆特身上,他成了一名全职的传道人。按立后他来到英格兰萨塞克斯的雷霍博特浸信会(Rehoboth Baptist Church)当牧师,在那里牧养教会长达二十一年。期间他以忠心与真诚服事神,并凭借扎实的圣经教导、温暖的肢体关怀和个人的美好见证,深深影响了会众属灵生命的成长,使雷霍博特教会成为一个坚固的属灵家园;他也因此深受弟兄姊妹的敬重与爱戴。

在他晚年时,会众出于感激之情,曾按那个时代的通常做法想将教会的产权赠予他,但穆特却立刻婉拒了这一提议,并幽默地说道:「我不需要礼拜堂,只需要讲台;如果到了我不能再传讲基督时,你们就把我赶出去吧。」

穆特直到1873年七十六岁那年因健康原因才辞去牧职;退休一年之后,他即安息主怀。临终时,他向身旁的人轻声说道:「我想,我即将踏入天堂。是的,我正在靠近天家的港口。那些我一生传讲的真理,如今成为我生命的坚固依靠,也必可让我安然面对死亡。」(I think I am going to heaven.Yes, I am nearing port.The truths I have preached I am now living upon, and they will do to die upon.)

(三)上班路上和病榻之旁的天启之歌

现在让我们回到1824年作者创作这首诗歌的历史时刻。以下是笔者根据穆特本人在1852年写给《福音灯塔》杂志(The Gospel Herald)编辑部信中所提供的信息,所还原诗歌的创作过程:

那天穆特正走在伦敦沿着霍尔本山(Holborn Hill)去上班的路上,两句歌词如同天启般闯入他的脑海:「我立于磐石基督上,其余根基尽是沙土」(On Christ, the solid Rock, I stand; All other ground is sinking sand.) 他立刻意识到这是圣灵的馈赠,当天回到家后就以此为主题完成了四节诗歌的创作,每一节的结尾都用了这两句诗句。然而,他当时并不知道,这首诗歌的真正使命还远在后面。

接下来的一个安息日,穆特刚从莱尔街的敬拜聚会中出来,就遇见了认识的一位弟兄,他是一家教会的执事,名叫King。对方带着愁容告诉他,自己的妻子已病入膏肓,渴望有人去探望和祷告。

当天下午穆特就走进了那个被疾病阴影笼罩的家。坐下不久,King弟兄就道出他和来客见面时的“三部曲”习惯——即先要唱诗、读经、祷告;然而那时,他翻遍了角落,却寻不著那本熟悉的诗歌集。

就在那一刻,圣灵仿佛突然点拨了穆特。他从衣袋中取出一张纸,那上面正是他前几日因圣灵感涌而写下的诗歌:「我这儿有一首刚写完的新歌,”他轻声说,“若不介意,我们可以一同来试唱。」

于是,在病人床榻之侧,三个人一起唱了起来:「我立于磐石基督上,其余根基尽是沙土……。」

诗歌唱罢,房间里一片寂静,仿佛余音撞响了天堂的门扉。卧病已久的King夫人眼中闪著泪光,以一种近乎恳求的语气说:「弟兄,您能否能给我一份副本?」

这个请求如同神圣的托付。回到家后的穆特独自坐在跳跃的炉火边,白日的一幕幕场景在他心中燃烧;他提起了笔,在原有的四节之后又续写了两节。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仿佛是与永恒对话的回音。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穆特每天下午都来到King家。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本该被悲伤笼罩的家庭,却因着这首诗歌充满了属天的喜乐——他们为著神的作为欢笑,为著永恒的盼望歌唱,直到King夫人安然渡过生命的河流,站在彼岸那坚固的磐石之上……。

(四)诗歌的流传和署名的“风波”

那几天的特殊经历让穆特真正触摸到这首诗歌的使命,即用以去鼓励那些特别软弱的肢体。于是他印刷了一千份单张,将诗歌分给了更多需要的人。但那时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这首诞生于上班路上和病榻之旁的诗歌,最终能够超越数百年的时空与地域,成为圣诗诗坛上一首如此著名的经典诗歌,给无数的信徒带来了莫大的安慰和盼望。

尽管穆特写给编辑部的那封信中并没有明确提到诗歌创作的年份,但是在信中他曾提到,最初他是以匿名身份将这首诗歌投给了《灵修杂志》(The Spiritual Magazine),而根据《圣诗档案》(Hymnology Archive)等比较可靠的网站所介绍的信息,可知该诗歌发表在这份杂志1824年年底的1卷8期上。因此我们可以推算出创作时间应是在1824年的年底前。(许多中英文相关文章将它写成了1834年)

诗歌发表后,1826年伦敦索霍皇冠街的出版商约翰.理斯(John Rees, Crown Street, Soho)在他出版的一本诗歌集(A Collection of Psalms and Hymns from Evangelical Authors)中收入了这首没有作者署名的诗歌,并在编辑的过程中将原诗的六节整合成四节。(许多文章把该诗集的出版时间写成1836年)此书的出版进一步促进了这首诗歌的流传。1837年福音布道家大卫·丹纳姆(David Denham)在其出版的诗集《圣徒的喜乐》(The Saints’ Melody)中进一步引介了这首诗歌,但却错误地将“理斯”(Reese)当作了作者。尽管穆特本人已在1836年的《祷告诗歌》集(Hymns of Praise, A New Selection of Gospel Hymns)中发表了有自己署名的这首诗歌,并注明为“原创”,但由于丹纳姆的影响力,导致此后出版的不少诗集都继续延用这一错误署名。这样一来就难免让某些读者对究竟是谁才是诗歌的作者产生疑惑,这也是为什么穆特要在1852年亲自写信给《福音灯塔》杂志编辑部,详细说明诗歌的创作经过的原因。

(五)战火中的曲调和诗歌的名字

诗歌问世后,在传唱的过程中曾配上过多种不同的曲调,但以布拉德伯理(William B. Bradbury)于1863年所谱写的曲调影响最大。他作曲的那年正值美国内战的高潮和转捩点,特别是那场决定胜负的葛底斯堡战役,南北双方的死伤人数高达五万余人。无数普通百姓的家园在这场战争中毁于一旦,社会分裂和战争恐惧的阴影笼罩着全美国,人心剧烈动荡不安,教会的信徒也难以置身事外….。正是在这一特殊历史时刻,素有“主日学诗歌之父”之称、深谙圣诗音乐医治力的布拉德伯理,特地选取了穆特的这首诗歌来重新谱曲,并以“坚固磐石”(Solid Rock)作为诗歌的调名,以回应战乱中的民众的特殊心灵渴求,激励人们在经历苦难时完全信靠耶稣基督的永恒应许。

下左图为1887年由瑞典裔美国画家图雷·德·图尔斯特鲁普创作的反应该战役中北方联邦将军汉考克指挥部队冲锋的场景

▶下右图为同时代美国画家保罗·亨利·伍德所作的著名画作《战火下的赦免》;记录了葛底斯堡战役期间随军牧师威廉.考比在战火中为北方阵营纽约88团士兵祷告的历史时刻

布拉德伯理创作时选择了明亮的C大调和稳健的四拍结构,其节奏简洁而富于力量,完美契合了诗歌“坚固磐石”的意象。各乐节多以下行音阶来收尾,仿佛象征著信徒的信心因稳落在基督的根基上而能在风雨动荡中得以“站立”与“安息”。曲调音域适中,旋律线条流畅,没有繁复的跳进或装饰音,十分适合会众齐声颂唱。副歌部分通过旋律的反复,突出“站在基督坚固磐石上,其他根基皆是流沙”的核心主题。诗歌不但完美地契合歌词本身的神学意涵,也给生活在美国内战阴霾中的无数民众带来极大的安慰与勇气。

在布拉德伯理谱曲前这首诗歌曾有过不同的标题。最初穆特投给《灵修杂志》的这首诗歌名字叫《罪人盼望的不变根基》(The Immutable Basis of a Sinner’s Hope),但许多诗集也按圣诗的传统将诗歌的首句「我心所望别无根基」(My Hope Is Built on Nothing Less)作为诗名。到1864年布拉德伯理将这首诗歌收入到他编辑的诗歌集《金香炉》(Golden Censer)之中时,他直接使用了《坚固磐石》作为歌名,最终这一名字被更多的社会大众接受,普遍沿用到今日。

(六)诗歌的亮光和永恒的盼望

下面我们就来欣赏这首诗歌:后人在评论这首诗歌时指出,穆特的创作灵感可能来自于马太福音7章的24-27节和哥林多前书3章的11节,即:「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

穆特的诗歌正是将这些经文的亮光转化成一句句歌词,去赞美耶稣基督这一人生唯一可以依靠的稳固根基。其四节诗歌层层递进:首节宣告信徒的盼望唯独建立在基督的“公义和宝血”之上,除此以外“别无依靠”;次节强调当“黑云遮住主面”,“风浪”来临时,要像“锚”那样扎在主的恩典之中,倚靠主恩,毫不动摇;第三节确信基督“宝血的圣约”是信徒在洪水泛滥时的“居所”和“盼望”;末节则是展望“号角响起”时,信徒因“穿戴救主雪白义袍”,能够站立在宝座前的荣耀。副歌则反复吟唱:“我站在基督这坚固磐石上,其他一切根基皆是流沙。” 整首诗歌从救赎的根基到末世的盼望,展现了从个人信仰到永恒盼望的完整弧线。

(七)结束语

从十九世纪的英国到今日的全球教会,《坚固磐石》这首诗歌穿越了时空和地域,成为各民族基督信徒心中的信靠之歌,给无数基督徒在面临人生及环境暴风雨时带来了无尽的盼望和安慰。诗歌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感染力,是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深层的渴望:即在一个动荡不安的世界中有一个永不动摇的根基可以依靠!

亲爱的慕道朋友们,穆特从无神论的迷雾中走出,凭著信心的微光,找到了基督这块“坚固磐石”。他的诗歌不仅是个人信仰的见证,也是对不同时代生活在黑暗之中无望挣扎灵魂的呼召。愿这首诗歌给您带来生命的启示,让您明白什么才是人生最宝贵的坚固依靠和盼望,指引您走上通向永恒的属天大道。

亲爱的弟兄姐妹,或许你正深陷人生的低谷——疾病的折磨、事业的挫败、孤独的煎熬、人际的冲突,甚至还面对死亡的阴影或信仰的试炼。愿《坚固磐石》这首诗歌陪伴你度过艰难的日子,助你在基督这永不动摇的根基上站立安稳,得享由祂而来的属天平安和力量。

或许此时,您也在为今日世界所面临的各种乱象和危局而感到困惑、担忧、甚至愤怒:天灾肆虐、战火不息、经济衰退、道德沦丧、政党对立、社群分裂,以及各种骇人的社会重大新闻等,无不冲击着我们的眼目和心灵;甚至连自己身边的家人或教会的弟兄姐妹都可能因为相关的是非和话题而引发了纷争和冲突。愿这首诗歌给我们带来启示,带领我们穿越眼前的黑暗和迷雾,定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主耶稣,明白这世上的一切都只是流沙,都必将过去,唯有“在主耶和华里,我们(才)有永久的磐石”(以赛亚书26:4),唯有基督的应许是神国子民永恒的盼望。愿每一个弟兄姐妹们在祂那得胜、公义国度的磐石上坚定站立,直到祂再来!

我的心哪,你当默默依靠神,因为我的盼望从祂而来。祂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诗篇62:5-6)阿们!

 

斯人已逝,诗歌永存:记《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作者的短暂一生及福音事工

作者:徐彬

前言▶  1982年7月28日傍晚,一架双引擎小飞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座私人机场刚起飞才不到30秒就失控下坠,坠机后所产生的火焰顿时化作冲天而起的炽烈火海;片刻间,机上所有乘客连同驾驶员一起被大火无情地吞噬。在这场空难中不幸丧生的乘客中就包括我今天要介绍的年轻福音音乐家基斯·格林(Keith Green 1953-1982) 。尽管他的生命定格在28岁那年,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却并没有因为这场空难而化为虚无,而是穿越了时空和死神的屏障,在无数后来人的心灵深处回响,激励着人们去回应上帝的呼召,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命。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那短暂但却璀璨的人生之路,并了解他这首用生命之光所写的灵魂之歌 《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一)少年和神童

基斯·格林195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希普斯黑德湾(Sheepshead Bay)一个犹太裔的家庭,3岁时随家人搬迁至加利福尼亚毗邻好莱坞的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定居。他的父亲在洛杉矶音乐制作行业工作,母亲是乐队的一名歌手,外祖父更是一家摇滚唱片公司的创始人。家庭厚重的音乐氛围早早为他埋下了艺术的种子。

在我介绍过的众多圣诗歌作者中,虽不乏自幼展现音乐天赋者,但能称得上音乐神童的却是凤毛麟角,但格林却当之无愧。他2岁时唱歌就能够跟上音准;6岁起就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并先后学会了钢琴与吉他;8岁首次登台参与演出舞台剧《杜鹃之时》(The Time of the Cuckoo);10岁在《音乐之声》剧中担任角色;到11岁时,他出色的歌唱才华已引起伦敦知名唱片公司“Decca Records”的注意,主动与其签约,并于次年为他发行了个人单曲《Cheese and Crackers》。一时间,格林成为美国青少年中的耀眼新星。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者协会(ASCAP)接纳他成为该协会最年轻的成员;《少年郎》(Teen Magazine)杂志将其照片作为封面;《杰克·本尼秀》(The Jack Benny Show)和《乔伊·毕晓普秀》(The Joey Bishop Show)等知名电视节目也纷纷邀请他出镜。

下图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本《少年郎》杂志封面以及《杰克·本尼秀》主持人的照片

(二)迷失和救赎

然而,年少就出名也导致了格林在音乐之路上很快就碰到了“瓶颈”。几年后唱片行业因为不知道该如何给他这个年龄层次的“艺术家”包装定位,而逐渐失去了和他合作的兴趣。与此同时,格林自己对将来的发展前途也开始感到迷茫,沮丧地认为在音乐这条路上他已经走不下去了。

此后的格林,生活轨迹开始急转而下。那时的美国恰逢“嬉皮士”潮流兴起,于是他也被其所裹挟,在15岁那年离家出走,去追求所谓的完全的个人自由。在那时的他热衷于旨在突破传统两性关系道德约束的“自由之爱运动”(Free Love Movement),甚至还不惜去尝试毒品和迷幻药物,试图在迷失中去寻找自我。

在那段叛逆的岁月里,格林的内心其实从未真正平静过。他父母亲虽然是犹太人但却是新教“基督教科学派”(Christian Scientists)的信徒,因此从小他就对新旧约圣经的教导就略有所知。在他心灵深处仍然没有泯灭找到精神归宿的渴慕,也期盼能够真正找到可以承载他音乐灵魂的更高人生目标。就在这时,一位年轻女子走进了他的生命,那就是后来成为他妻子的梅洛蒂. 斯泰纳 (Melody Steiner)

梅洛蒂的家庭背景颇具传奇色彩。她父亲在二战时期是美军海军陆战队的一名老兵,战后曾以狩猎捕鱼为生,后转行当工人。母亲是犹太人,其父曾是沙俄时期的犹太“拉比”(教授圣经的老师);后因社会上的反犹浪潮而被官方迫害甚至追杀,携家带口经历艰难险阻终于在乌克兰的敖德萨港搭上最后一艘犹太难民船,辗转来到美国。梅洛蒂的母亲便是他们抵美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长大后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作为犹太人家的孩子,梅洛蒂从小对耶和华上帝的概念并不陌生,也曾经去过犹太教教会的安息日学校,但总觉得神离她很远。年轻时她一度迷上东方哲学和占星术,甚至还曾经随一些佛教徒赴日本朝圣,试图探寻大千世界背后的奥秘。大学毕业后她曾在洛杉矶好莱坞的一家服装公司做设计师;后来去了一家影音制作公司;同时也是一名业余作曲家。就在那里,她遇到了格林。因为在文化、音乐和对灵性世界的探索上有着诸多的共同爱好,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于1973年步入了婚姻殿堂。

婚后这对年轻的夫妇一直没有停止他们过去的精神探索之路,也去过好几个教会。但每当牧师讲到耶稣的神性时,他们就会离开,直到在一年半后的某一天,一位名叫肯·古利克森(Kenn Gulliksen)的人邀请他们参加一个叫“葡萄园”的家庭查经班(Vineyard Bible Study;后发展成为“葡萄园教会”)。就在那天晚上格林被圣灵感动,欣然举手决志,承认自己是个得罪神的罪人,愿将生命交托于耶稣基督。当梅洛蒂看到丈夫决志时也有心动,一度想举起手来;但一想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和家族当年受迫害的历史,便在犹豫中放弃了。但到了第二周查经时,她和丈夫一样勇敢回应了福音的呼召,承认耶稣就是圣经中犹太人数千年所盼望的那位救主弥赛亚。几个月后他们双双在附近的海水中完成了受洗;从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彻底得以转变,成为在基督里重生的犹太信徒。

上图为格林和梅洛蒂热恋时所摄的照片

(三)事工和使命

不同于许多信主后便一心专注于圣诗创作的音乐人,信主之后格林首先是身体力行去活出基督徒应有的生命见证。他和妻子经常敞开家门,挨家挨户地邀请社区的居民前来共享餐点,然后一同研读圣经。有一天他俩在路上遇到一名逃离家暴的年轻孕妇,于是便把她带回家中居住,亲自照顾她。接下来他们又主动去街头寻找那些吸毒成瘾、意外怀孕及无家可归的”问题”青少年,把他们接到家中,用爱心和关怀陪伴他们,引导他们去认识耶稣,从而悔改归正。为了容纳和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他们陆续租用或购置了六套房屋,并添置了许多三层床来供这项事工所用。同时,他们还争取到一些企业捐赠的无标签罐头和食物,来保障所有入住者的生活供应。不久之后,他们接纳的人数已经达到75人之多。

1977年,格林和梅洛蒂将这项事工正式命名为“末日事工”(Last Days Ministries),并且专门为其创办了一份同名刊物。同时,格林还开始了他的诗歌创作和音乐事奉。信主之后,格林不再将音乐当作荣耀自己的工具,而是视其为敬拜神、服事人、呼召人信主的恩赐。他创作的许多诗歌也很快列入福音音乐流行榜的前列。

随着“末日事工”入住者人数的扩大,格林夫妇越来越意识到需要远离城市的喧哗和诱惑,找到一个更大更安静的事工厂所的重要性。到1979年他们终于在德州东部林德尔附近的加登谷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他们先后在那里购置了140英亩的牧场。所购地产上不但有不少住宅设施,还有一个私人机场;因此除了已有的事工也可以开放给其他教会或团契作为灵修和退修会所用。

在这片土地上,格林和梅洛蒂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了。经过他们的努力,多项建筑及设施已经建成,不少新的事工规划正在筹备之中。格林在各地举办的诗歌演唱会,也从最初的只有20人参加的小规模到后来发展到最多时有一万二千人与会的大型活动。进入1982年后,他俩计画在秋天举办一次旨在号召信徒走出舒适区去面对世界挑战的大型诗歌巡回演唱会,为此已经预定了各地相关的场所… 。

下图为格林在德州的事工团队集体照

(四)悲剧和原因

然而一场悲剧就在此时骤然来临。那就是本文一开始所述的坠机事件。笔者综合了包括官方坠机调查报告以及格林遗孀梅洛蒂的回忆,尽可能将那天的悲剧发生过程及事故原因还原如下。

1982年7月28日那天,格林的基地迎来了一批客人,他们是约翰·斯莫雷(John Smalley)夫妇以及他们的子女。斯莫雷是格林在加州葡萄园教会时就认识的“植堂牧师(“Church Planter”,即专以开拓新教会为己任的牧师),此次是前往康涅狄格州的途中,顺道来探访老友并参观他的事工基地。热情好客的格林早前就承诺过要带他们乘飞机俯瞰牧场;斯莫雷2-12岁的六个孩子,更是为此兴奋不已。

接近傍晚时分,格林打电话给飞机驾驶员唐·伯梅斯特(Don Burmeister),让其做好飞行准备。临出发前格林还赶回家中,想带上全家人陪同客人一起飞行。无奈当时梅洛蒂已经怀孕六周,随行很不方便;小女儿丽贝卡(Rebekah)才一岁又离不开母亲,最后只是带上近四岁的乔西亚(Josiah)和2岁的贝斯(Beth)同行。

此时离落日还有一小时,能见度良好。主客11人先后登上了那架租赁的塞斯纳414双引擎飞机。七点一刻左右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行,转道后引擎开始轰鸣,接着机头抬升,机身离地起飞。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就发生了。起飞才二十几秒,飞机就随着不正常的剧烈震动而突然失去升力。紧接着飞机就开始倾斜下坠,并在距离起飞点仅4223英尺处撞上了附近森林一棵30英尺高的树;因起飞前刚装满了燃油,飞机落地后随即引起了冲天的熊熊大火,机上连同驾驶员在内的12人无一人生还….。

事后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完成的调查报告(编号FTW82AA299)表明,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是飞机严重超载。该型号的飞机设计是7人座,但登机人数却有11人,按旅客总重量核算超载多达455磅。驾驶员虽然是从空军飞行员退伍,但却没有参加过塞斯纳机型的飞行训练学校课程以及相关的安全培训;驾驶机型的飞机也仅有59小时的副驾驶和2小时正驾驶的飞行经验。此外,机上乘客所坐位置前后分布的不平衡,以及飞机的“短距离起飞和着陆装置”(STOL)可能未加启用等因素也是造成飞机失控的间接原因。

下图为飞机坠毁现场所摄的照片

(五)诗歌和影响

尽管这场空难悲剧夺去了基斯·格林年仅28岁的生命,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和音乐却不但没有随之离去,而是如同明亮的晨星,引导了无数人的信仰探索之路,并激励了千万信徒的属灵生命成长。

在格林和两个孩子去世以后他的妻子梅洛蒂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人伦之痛而继续将格林的事工推动下去。当年秋天她在全美各地举办了纪念格林的巡回音乐会,吸引感动了三十多万观众。同时,她精心整理了格林的生前的作品并以《耶稣命令我们去》(Jesus Commands Us to Go)的专辑名,在1984年予以出版。在这本诗集中收集了许多格林当年的成名曲,其中包括《你把爱放在我心》 (You Put This Love in My Heart)、《柔软你的心》(Soften Your Heart)、《美丽的神》(Oh Lord, You’re Beautiful)、《爱的突破》(Your Love Broke Through)、《安息在光里》(Asleep In The Light)等。但时至今日在世界各地教会传唱最多的还是这首《求主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诗歌的歌词是取自《诗篇》51篇的10-12节,这是当年大卫在被先知拿单指责通奸和谋杀罪后,祈求内心的洁净和恢复与上帝关系所发出的迫切祷告。在整个大卫诗歌中,这段经文的属灵影响力被人认为仅次于诗篇23篇。经文是:「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虽然史料上并没有留存格林为何为这段经文谱曲的记录,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前面介绍的内容来探索他创作时的心声,因为大卫的这段祷告也是他个人的信仰旅程与事工宗旨的真实写照。他年少时曾迷失在罪中,后来经历了神的赦免与救赎;信主后他所创立的“末日事工”也是要将福音的大能带给那些仍被罪捆锁、活在黑暗中的人。正因为有这些深刻的属灵经历,格林才能在创作中与大卫诗篇中的祷告情感产生强烈共鸣,从而谱写出这首打动了无数人的旋律。

如果要用一个辞汇来概括格林诗歌的旋律特点,那就是它的朴实。他在创作中从不追求复杂的编曲,而是通过朴实无华的旋律去配合歌词的内容,以增强诗歌的属灵信息,唤醒人们对神的敬畏与回应。在这首诗歌里他就是使用了这种方式使大卫的祷告成为全诗的焦点,并通过不断重复及如泣如诉的旋律,去突出大卫向神认罪、悔改、祈求时发自内心的那份恳切与谦卑,以及愿意洁净自己,继续亲近神事奉神的真诚和坚定,从而使其成为祷告诗歌中的难得佳作。

诗歌发表后迅速流传开来,并被翻译成各国语言,成为无数教会和敬拜聚会中的经典曲目。诗歌清楚地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一个人无论是犯了何种罪过,只要真心悔改,上帝必赦免他,赐给他清洁的心和正直的灵来充分享神的救恩之乐。由此这首诗歌也成为无数信徒在软弱、悔改、寻求更新之时的共同祷告。在美国印第安那州得监狱里,这首诗歌甚至还成了那些渴慕得到救赎的犯人们最喜欢的歌曲。

格林在诗歌音乐布道会上弹琴和歌唱的照片

(六)生命和永恒

格林之所以能够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创作出众多的感人诗歌是和他在创作时真诚的态度和在信仰上严格的自我要求分不开的。一位曾在“末日事工”与他同工过的弟兄这样评论格林,说“他在台上和台下完全是一样的;你所看到的就是他;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真诚和真实的。”格林本人也这样说过:“如果你用嘴赞美和崇拜耶稣,而你的生活没有赞美和崇拜他,那就有问题了!”他一直坚持把“荣耀那唯一配得荣耀的圣者”作为“音乐事工者最重要的目标!”为了让他的诗歌能够更加符合神的心意,他在每次录制作品期间,都会组织同工为其祷告。他曾经对喜欢他的音乐的听众这样说过:“如果我的音乐和我的人生无法激起你们对上帝的渴慕之心,或者不能让你们更彻底地献身于耶稣,那么我会后悔自己的创作和录制,哪怕只是一首歌!” 为了洁净自己的服事之心,他还毅然决定停止了向公众出售他的唱片,改为“自由奉献”模式;任何人无论贫富,只要愿意听都可以免费索取。而这种艺术与生命的高度统一,正是格林的诗歌音乐能够特别感动人心的奥秘。

在结束本文前我想有些读者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上帝为什么在那天没有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28岁的生命正是年富力强服事主的大好时期,如此年轻的生命在这样的惨剧中离世实在令人痛惜!对此笔者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但我明白,信徒的死亡在常人的眼中或许是生命的结束,但在神的眼中,却是进入荣耀的一道门槛。正如《启示录》中所记:「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我更相信在那熊熊大火燃烧前那瞬间,格林的灵魂已被神接回了天家,从此在天堂和天使一起继续用他的诗歌和歌声在敬拜赞美主。

格林生前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并不合他那时年龄的话:“当我死的时候,我只希望人们记住我是一个基督徒。” 谁也没想到这句话竟成了他留给世界最朴素、也是最真实的自白。离他去世的时间已经过了四十几年,如今世上无数人仍然还记得他的名字,他曾经说过的话,和他在主里忠心的事奉,还在唱他创作的诗歌;而且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天上永恒的家乡见到他,与他一起赞美敬拜我们的主耶稣!阿们!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首诗歌。

一首在葬礼上常唱的诗歌《同聚美地》

作者:徐彬

引言:在1867年一个冬日的午后,在威斯康辛州埃尔克霍恩(Elk Horn)小镇的一家药店里,店主和一位客人之间彼此闲聊的一句话,竟然促成了一首圣诗的诞生,一直流传到今日,甚至还成为人们在追思亲人离世时常唱的诗歌之一。它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的《同聚美地》(In The Sweet By and By;也有译成“赞慕福地”)。而这两位因聊天而载入圣诗史册的男人就是桑福德·贝内特(Sanford F. Bennett 1836-1898)和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 1819-1875)。

(一)

我还是依我的惯例先来介绍诗歌的词作者贝内特。他1836年出生于纽约州马丁斯堡,两岁时随家人迁至伊利诺伊州普莱恩菲尔德。因家境贫寒,他少年时需在农忙季节协助家中农务,仅在冬季才能前往学校就读。16岁那年他进入相当于大学预科的沃基根学院(Wauconda Academy)学习。毕业后他先是在沃基达的一家学校担任了一段时期老师,接着在1858年被密歇根大学正式录取,成为一名医科专业的学生。眼看长久以来期望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的梦想在不远的将来即将成真,然而就在读医期间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以至于他不得不中途休学。

离开学校后贝内特曾先后担任过一家学校的校长以及一家报社的副主编。南北战争爆发后,他在1864年加入了属于北方反奴隶制阵营的威斯康辛志愿军,成为第40步兵团的一名少尉军官。二年后内战结束,他选择在威斯康星州的埃尔克霍恩定居,并在当地开设了一家药店。在此期间,他一边在药房当药剂师,同时又利用冬季学期在芝加哥的拉什医学院(Rush Medical College)继续深造,并且终于在1874年获得了医学博士(M.D.)的学位。

医学院毕业后贝内特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在之后的十几年生涯中他一直默默无闻地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并在业余时间里继续从事文学写作,包括创作诗歌。随着年龄增长,贝内特本已脆弱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最终于1898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62岁。

在贝内特的一生中,因为他经历过战争的残酷和血腥,同时自己又长期深受身体疾病的折磨,故他对人生的苦难和生命的脆弱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会。这种切身的感受,使得他无论是在经营药房阶段,还是在行医期间,对前来求助的病人和身边的朋友总是怀着格外的同情与关怀。而正是这份仁心,使得他与许多人都成为有着良好互动及可交心的朋友,其中就包括那天的药房来客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两人合作创作了不少赞美诗歌。

 

(二)

接着我来介绍这位韦伯斯特。他1819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夏州的曼彻斯特附近,自幼就展现出非凡的音乐天赋,通过自学就掌握了小提琴、长笛与打击乐器的演奏技巧。完成初中教育后他进入位于家乡不远的彭布罗克学院(Pembroke Academy)。这是一所成立于1818年的私立预科学校,以注重文学与艺术教育而闻名;在这里,韦伯斯特初步接受了学术与音乐训练,为他日后走上专业音乐之路打下了必要的基础。1840年,他前往波士顿音乐学院深造,师从美国圣乐教育改革的先驱洛厄尔·梅森(Lowell Mason)与乔治·詹姆斯·韦布(George J. Webb)等大师。毕业后他一度活跃于美国东北部的音乐界,指挥过一个名为“欧洲人”的四重奏乐团,并作为歌手在各地巡回演出,深受观众喜爱。

然而在39岁那年他患上了一种被称为“密西根湖喉炎”(Lake Michigan Throat)的支气管疾病,从而被迫放弃了他所喜爱的歌唱生涯,并把事业的重心转向到作曲领域。他一生中先后创作了超过一千首的歌曲,涵盖了民谣、圣诗、清唱剧等众多领域。

韦伯斯特在创作这首《同聚美地》之前已经是一名知名的作曲家。他的成名之作是一首名叫《洛雷纳》(Lorena)的歌曲。此歌的歌词是出于俄亥俄州一名年轻的牧师之手,他的名字叫亨利·韦伯斯特。当时他因思念迫于家庭的反对而另嫁他人的女友而写下了这首抒情长诗。该诗在1856年经韦伯斯特谱曲后迅速风靡全美,特别是到了南北战争期间,这首歌还成为双方士兵们最为喜爱的曲目之一。甚至还有人将这首歌归于南方阵营之所以战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那些远离家乡作战的军人每当听到这首歌,都会特别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女友,从而失去了战斗力。据说在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一战亚特兰大战役(Battle of Atlanta)中,被击败的南方军队就是在沮丧中唱着这首歌退出了战斗。1937年拍摄的那部反映美国内战历史的史诗电影《飘》(Gone with the Wind)中,有一个情节也特地采用了这首歌曲的旋律来作为配乐。

1857年韦伯斯特搬到埃尔克霍恩定居。他在这座只有两百多户住家的小镇里创办了一个沙龙,吸引了许多的文学和诗歌的爱好者加入,其中就包括前面我所介绍的药店主贝内特。虽然两个人年纪相差了十几岁,但因为在诗歌创作方面的共同兴趣成了经常见面的好朋友;一个人负责写诗,另一个则为其作曲;创作完后就将诗歌印成活页歌单,在教会和民间传唱。身体欠佳的韦伯斯特也常常从学医的贝内特那里得到许多帮助。

(三)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贝内特和韦伯斯特两人创作这首《同聚美地》诗歌的具体情形。时间是1867年夏秋间的一个上午。那段时期两人正在合作编辑一本主日学的诗歌集。贝内特在多年后的一篇回忆文章生动地描写了这首诗歌的创作过程。他这样写道:

「韦伯斯特先生性情极为敏感,情绪容易波动。每当他陷入低谷,世间万物在他眼中便蒙上阴霾。我深知他的脾性,一见他神色黯然,便知他又被愁绪缠绕。我知道此时只需给他一首新诗来谱曲,便能令他重新振作起来。那日,他走进药店,默默站在火炉旁,背对着我站着。我从书桌前抬头问道:“韦伯斯特,这回又怎么了?” 他低声答道:“没什么,不久之后就会好起来的。”(It’s no matter. It will be all right by and by.)」

(笔者注:“By and By”是十九世纪在日常生活和诗歌中常用的一个副词短语,意“不久之后 / 将来某个时候” in the near or indefinite future)

「他的这句话如同一道太阳的强光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写诗的灵感瞬间涌现。我脱口而出:“‘In the Sweet By and By’——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妙的诗歌标题吗?”“或许吧!”他依然兴致索然地回应道。我立刻转身提笔,一气呵成将心中浮现的灵感写成了这首诗歌。当我将写好的诗句递给他时,他的目光立刻明亮起来。他大步走到书桌前开始谱曲,接着又拿起随身带来的小提琴试奏旋律,并随即写下副歌的音符。完成谱曲后正好有两位朋友也来到药房,于是我们四人就一同试唱起了这首新作。整个过程只用了短短的三十分钟。」(笔者译自《My life and the story of the gospel hymns 》By Ira David Sankey,Harper & Brother Publishers, 第149-151页)

▲以上是一幅反映在贝内特药房里四个人试唱这首诗歌的版画

(四)

《同聚美地》

有一地比日中更光耀,虽遥远我因信望得见;
我天父在那地常等候,早为我备安宅于里面。

到美地齐歌咏而颂赞,同众圣徒喜乐到万年;
真快乐有永远之生命,无惧怕,无忧愁,无挂念。

我圣父在高天何慈爱,将至尊独生子降于世;
开福源一直流至万代,主恩惠要赞美永不止。

(副歌)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到日期,乐无比,与众圣徒聚会在美地。

就这样,一首传世的诗歌就在这小镇药房里经过这两个男人看似不经意的对话而来到世上。当他们四个人试唱这首诗歌时,正好贝内特的内兄克劳斯比(R. R. Crosby)走了进来。他听完他们唱后,流着泪地预言道:这首诗歌定会“流芳百世!”(immortal)

果然,当诗歌于1868年发表在那本名叫《Signet Ring》的歌本之后,很快就流传开来。两个星期之后,街上就有孩子们在唱这首诗歌;数年之后诗歌更是被翻译成各种语言,传遍了世界;甚至有报纸这样报导说: “日光照耀之地都在唱这首诗歌”(sung in every land under the sun.)。

▼以下是出现在早期歌本中的这首诗歌

(五)

这首诗歌当年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固然与美国民众刚刚经历南北战争的剧变和惨痛相关;无数在战争中失去亲人或在社会重建中陷入困境的人们,因着这首诗所传递的盼望与安慰而获得心灵的抚慰。然而,使其能够成为历久弥新的经典圣诗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诗歌的内容清楚地诠释了基督教信仰中关于生命终极归宿的核心价值:即基督徒在世上不过是客旅,我们真正的家乡是在天上。在这天上的家乡,正如圣经所描述的,“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启示录21:11);在那里,“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示录21:4)

贝内特在诗歌中正是这样讴歌描述了那番美景:那里是“一片比白昼更璀璨的乐土”(a land that is fairer than day);在那里,“天父正在等待着我们,并为我们预备好了安居的地方”(The Father waits over the way, to prepare us a dwelling place there);“我们将在那美地歌唱,祝福的歌声悦耳悠扬”(We shall sing on that beautiful shore.The melodious songs of the blest.);在那里,“我们的灵魂将不再会忧伤,也无需为求得安息的福分而叹息惆怅”(And our spirits shall sorrow no more,Not a sigh for the blessing of rest.);“在那甜蜜的将来”(In the sweet by and by),所有神的子民“将相聚在那美丽的彼岸”(shall meet on that beautiful shore),一起“把我们的感恩和赞美献上”(To our bountiful Father above,We will offer our tribute of praise),并永远与主同在,享受那无法比拟的荣耀与福乐。(以上歌词为笔者根据英文原作翻译)

正因为这个聚焦于天家盼望的主题,《同聚美地》也成为欧美临终关怀机构及基督徒葬礼中经常使用的诗歌之一。“到那日,我们将相聚在那美丽的彼岸”的诗句,成为无数基督徒在悼念逝去亲人时最能够抚平悲伤、点燃希望的精神寄托。

当然这首诗歌之所以成为经典,也离不开韦伯斯特赋予的旋律魅力。这位长期饱受疾病折磨、常陷于忧郁的音乐人,他的生命经历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对安息与光明的深切渴望。他把这些情感化为感人的音符,倾注在贝内特所写的诗句中。诗歌发表后不久即被美国著名的音乐编辑弗伯特·梅因(Hubert P. Main)注意到。他为韦伯斯特这首即兴而成的曲调精心完成了编曲(Arrangement), 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基础上加上了前奏、尾声与过渡等音符,并编配了四部和声,从而使作品更富有层次与张力。经他编曲后的主旋律简朴却不失能量,节奏流畅并富有感染力,平稳的基调中蕴含着强烈的渴盼;到了副歌部分则随着旋律的升华,仿佛天门启开,传来众圣徒在彼岸重逢时雀跃欢呼的回响;整首诗歌的旋律和歌词彼此相互辉映,成为一段动人的信仰告白。

结语: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由衷地感叹,神常会在人软弱和迷惘的时候,用一种看似不经意的方法来点燃我们心中那不灭的信心之光。在以上的故事中,神就是这样借着这两位有着各自软弱的平凡人,在那个平凡的日子和有限的空间里,通过一段普通的对话而孕育出了这首穿越时空的诗歌,成就了对无数后人的非凡安慰与激励。

亲爱的弟兄姐妹,自这首诗歌问世至今,已经一个半世纪过去了。虽然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和科技进步已经发展到何等的程度,但人们的内心仍然还有太多的不平安;我们的所处的这个世界仍然和过去一样,充满著各种冲突、动荡,甚至是血与火的争战。愿这首诗歌的旋律与信息常常在我们的心中回荡,提醒我们奔走天路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环境都能够从神的应许中得着坚固的信心,将眼目定睛于天上那永恒和美好的家乡,“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  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直到那一天——在那片美丽的乐土上与主耶稣永远相聚的日子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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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当今世界风云变幻,让我们一起高歌《主活着》

作者:徐彬


引言

近段时间以来,围绕美国的两党政治和领袖人物、俄乌战争的解决方案、因特朗普总统发起的关税大战而引起的各国股市大震荡,以及中美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不断揪动着海内外华人的内心,因此产生的观点纷争立和对也充斥着华人的各种资讯群; 一些基督徒也其中不可自拔,甚至有些人也因此影响了自己对基督的信仰根基。就在我为此感到忧虑和困惑之际,一首熟悉而温暖的旋律悄然在我心底响起,那就是《主活着》(英文名为“He Lives”,中文直译应为“祂活着”)。这首诗也是诞生在充满社会动荡与信仰危机的时代,作者是美国牧师兼作曲家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写下的这首诗歌,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给无数挣扎在迷茫和黑暗中的人带来极大的安慰、激励和信心。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作者的人生,去理解他的成长经历以及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

(一)

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1887年1月21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春山镇(Spring Hill)的一个幸福家庭。父亲斯坦利·弗兰克·艾克理(Stanley F. Ackley)是一名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母亲奥菲莉亚·科格斯韦尔(Ophelia A. Cogswell)虽然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却通过带领读经和言传身教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奠定了信仰的根基。在这个家中此起彼伏的管风琴奏鸣与祷告声音成了日常生活的美妙旋律。

在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下,艾克理很早就展现出了他的音乐天赋。十岁起他就初步掌握了大提琴的基本技法;到十五岁时,他更是学会了钢琴、簧风琴、短号、单簧管、短笛等多种乐器。

怀着对音乐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艾克理在19岁时考入位于纽约的美国国立音乐学院(Nation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of America – 该学院成立于1885年,已在1929年解散),开始了他系统的音乐学习。两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转入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继续深造,主修大提琴专业。在这座历史悠久的音乐殿堂中,他如鱼得水,沉浸在古典音乐的海洋之中,掌握了各类经典名曲的演奏技巧。

正当众人预言这位天赋异禀的年轻人将来会成为美国音乐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艾克理在内心深处却涌现出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呼召——那就是将自己的音乐才华奉献给基督信仰和福音事工。1910年,回到美国的艾克理毅然放弃了一片光明的世俗前途,前往位于马里兰州的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接受完整的神学装备。1914年他从神学院毕业,并被长老会按立为牧师,从此开始了他将音乐与福音事工结合的服事生涯。

下二图分别为艾克理曾经就读过的纽约国家音乐学院旧址以及现今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的校舍▼

(二)

神学院毕业之后艾克理先后在宾夕法尼亚州和加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在服事中他将自己深厚的音乐造诣融合在教会的敬拜之中,不断探索如何用诗歌和音乐去表达福音的真理,见证那荣耀和复活的基督。在他的带领之下,教会的每一次主日敬拜都成了会众的属灵盛宴。

艾克理的出色服事很快引起了当时著名大布道家比利·桑迪(Billy Sunday)的注意。桑迪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全美巡回布道团,担任团队的司琴及音乐总监。在长达八年的合作期间,艾克理不仅为布道会提供了无数次精湛的音乐伴奏,同时也配合布道的主题的需要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赞美诗歌。他创作的诗歌往往将福音的真理与信徒信仰的切身体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更能触动到听者的内心,起到福音广传、激励人心的效果。

艾克理一生中创作了一千余首诗歌。在他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有一位重要的合作伙伴,那就是他的哥哥本特利·艾克理(Bentley DeForest Ackley 1872-1958)。后者也十分擅长演奏各种乐器及诗歌创作,兄弟俩携手共同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

在艾克理兄弟那个时代,随着美国教会的复兴,以及各种福音布道活动的兴起,人们对诗歌及相关音乐资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新兴的印刷技术和传播媒介,把优秀的作品广泛地传播给社会大众。在这一历史条件下,艾克理兄弟俩与福音音乐家荷马·罗德希弗(Homer Rodeheaver)共同创立了「罗德希弗-艾克理出版公司」(Rodeheaver-Ackley Publishing),专门从事编纂、发行各类福音诗歌和赞美诗集,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艾克理本人也通过这家公司创作发行了大量诗歌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脍炙人口的《主活着》。

(三)

现在我们来具体探讨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请读者允许我稍作铺陈,首先从艾克理写作这首诗歌时美国所经历的经济危机与国际局势谈起,因为它与我们今日所面对的世界,实在有某些相似之处。

艾克理写这首诗歌的时间是1933年复活节前夕,而那一年正是美国陷入1929年10月29日股市崩盘所引发的经济大萧条发展到最严重的时期。到前一年的1932年,美国股市相较1929年的高点已下跌了89%;全国失业人口超过1300万,数以千计的企业倒闭,国家GDP也比1929年减少了近一半。进入1933年后,倒闭的银行更已经多达5000家,社会失业率甚至高达24.9%。人们日常生活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影响,随之自杀率也显著上升。 在这之前,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内经济,当时的总统赫伯特·胡佛于1930年签署实施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大幅提高了进口关税,由此又引发了美欧之间的关税大战,进一步导致国际贸易总量大幅萎缩,并因此在欧洲催生了民族主义与独裁极权势力的兴起,从而为日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埋下了伏笔。

如此的社会动荡也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人心与信仰。民众在苦难与恐慌中除了对国家制度、政府能力和自由市场充满不信任的同时,不少人还开始质疑他们原有的信仰根基:“若神掌权,怎会允许这场灾难发生?”“基督信仰对现实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而与此同时,社会上达尔文的进化论、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以及理性主义思潮在青年人中大行其道,教会因此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艾克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写下了这首见证主耶稣仍活着的著名诗歌。

1933年4月初的一个周日,艾克理正在加州埃斯孔迪多长老会教会讲台上讲道。那天他讲道的主题是和基督的复活有关。临近结束时,台下一位年轻的犹太人学生突然对他发难,大声喊道:“我们为什么要敬拜一个死去的犹太人?” 面对这唐突的质疑,艾克理并没有退缩,而是以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不!我告诉你,祂并没有死,祂活着!此时此刻祂就活在我们中间!耶稣基督的活着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真实!我可以用我的经历,以及无数人的见证来证明这一点!”(No,He lives! I tell you, He is not dead, but lives here and now! Jesus Christ is more alive today than ever before. I can prove it by my own experience, as well as the testimony of countless thousands)

那次讲道结束之后,艾克理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位年轻人的信仰挑战在他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几天后,他又从收音机中听到一位号称是自由派的牧师在NBC电台节目《现代信仰与古代神话》中公开否定耶稣复活的言论。在当天的日记里艾克理记载了那位牧师那天在广播中的谬论:“所谓的复活仅是一个隐喻,基督的尸体仍旧归于尘土,但真理却一直向前。”(The resurrection is a metaphor – Christ’s body remains dust, but truth marches on.)听到这番话,艾克理顿时感到极其愤慨;他不禁将眼前的收音机摔向一旁,并大声怒斥道:“这是谎言!主活着,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真实!” 这一强烈的情感宣泄激发他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要写一首诗歌来正面回击社会上对基督复活的质疑和亵渎。在妻子卡洛琳(Carolyn)温柔的鼓励下,艾克理随即就开始了创作。几分钟之后,他便用诗句和音符写下了那首著名的传世诗歌——《主活着》。

      主活着He Lives)

我事奉一复活主,祂今在世活着;
我知道祂确活着,不管人怎么说。
我见祂手施怜悯,我闻祂安慰声,
每次当我需求祂,总必答应。

在我所处环境中,主爱常在我旁;
虽然有时心烦恼,但却不会绝望。
我知救主引领我,冲破狂风怒潮,
不日我主必再来,大显荣耀。

欢乐!欢乐!众圣徒都当扬声歌唱,
当歌唱哈利路亚,永归基督君王;
祂是寻者的盼望,又是求者力量,
无一人像祂可爱,仁慈善良。

(副歌)
主活!主活!救主今日活着!
祂与我谈,祂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
主活!主活!赐人得救宏恩;
你问我怎知祂活着,因祂活在我心。

(四)

从上述歌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艾克理的这首诗歌有一个区别于其他复活节传统诗歌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它的重点并不是放在对耶稣复活的历史叙事或相关的圣经教义层面,而是通过第一人称的视角直接来诉说千百万信徒的生命见证,即复活的主耶稣至今还活着!由此来回应社会上那股否定基督复活的思潮。

诗歌共分三节。开篇的第一句话便是作者充满情感的信仰宣告:“我事奉一复活主,祂今在世活着,我知道祂确活着,不管人怎么说!”接着,他以朴实无华的文字,在各节歌词中娓娓道来生命的感悟与见证:从“我见祂手施怜悯,我闻祂安慰声”的温柔感知,到“每次当我需求祂,总必答应”的信靠回应;从“虽然有时心烦恼,但却不致绝望”的坚韧信念,到“祂是寻者的盼望,又是求者力量”的信仰告白;最后升华至“我知救主引领我,冲破狂风怒潮”,“不日我主必再来,大显荣耀”的胜利盼望。进入副歌后,作者更以连续三次的“主活着”,以及“救主今日活着,祂与我谈,祂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的诗句,表达了对基督永远活着的坚定信念。

从艾克理为这首诗歌谱写的曲调中,我们也能感受到他出色的音乐才华。主体部分的音色明亮温暖,旋律平稳流畅,仿佛静静诉说著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生命见证,彰显“主活着”对信徒的深远意义。进入副歌后,旋律骤然升华,瞬间点燃庆典般的喜悦氛围,让人沉浸在“主活着”的荣耀之中。尤其在“主活着”这一关键词句时,作者巧妙运用三连音与五度跳跃的高昂音符,将万众欢呼的激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全曲最高音定格在“祂活在我心”,更令人心潮澎湃、回味无穷。整首曲调将传统诗歌的庄重与现代音乐的活力完美融合在一起,充分展现福音音乐的独特魅力,加上6/8拍适宜群体合唱的设计,为听众营造了绝佳的敬拜氛围。

(五)

艾克理退休后定居于加州的惠提尔。1960年,他在平静中离世,安葬于当地的玫瑰山纪念陵园。在他的生前,约翰·布朗大学为表彰他在神圣音乐领域的杰出贡献,授予他神圣音乐荣誉博士学位。这一殊荣见证了他在福音音乐历史上的突出贡献。

近百年过去了,时至今日,《主活着》这首诗歌依然还是福音诗歌中的经典佳作,不但在复活节期间和主日敬拜时被广泛传唱,而且也成为许多福音布道会上常用的曲目。每当我们唱起这首诗歌,我们的心便大得安慰,因为无论我们所处的环境和国际形势将会发生何种变化,基督耶稣祂永远活着,祂必掌管明天和未来,祂已经胜了这个世界!正如哥林多前书15章17-19节教导我们的:“若基督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 当年艾克理凭著信心用这首诗歌回应了他人的质疑,而我们也当效法他的榜样,在今日这个动荡混乱的世界中紧紧把握主的应许,依靠复活的基督去引领我们穿越时局的风云变幻和惊涛骇浪,活出祂赐给我们的丰富生命,并将这个盼望带给这破碎的世界和未信之人。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耶稣在上十字架之前明确告诉门徒,“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到那日,你们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9-20)愿主耶稣的应许和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能够激励挑旺你的信心,定睛于天上永恒的基业,在奔走天路过程中经历祂的同在,一心朝着标杆直跑,直到世界的末了。

 

xx

 

“当转眼仰望耶稣”诗歌背后两个杰出女性的感人故事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它不但内容充满了属灵的亮光,而且旋律也非常温柔悦耳​​。当我最初听到这首诗歌时就有这样的猜想,诗歌的创作人可能是一位女性。果然,当我准备动手要写这篇文章时,我了解到不但诗歌的文字和作曲都是出自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之手,而且这位女性之所以创作这首诗歌的激情和灵感还是来自另一位更为杰出的女性!诗歌的名字叫《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

(一)

让我先来介绍诗歌的词曲作者。她的名字叫海伦· 霍沃斯· 莱梅尔,1863年出生于英国一个卫斯理教派牧师的家庭,12岁时随父母亲移民到了美国,先在密西西比州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定居在威斯康辛州。海伦从小就热爱音乐,父母亲发现了她这方面确有天赋后,便不遗余力找了当地最好的声乐老师来培养她,从而为她今后在音乐领域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海伦成人后果然走上了音乐之路,并如愿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歌手。虽然后人对她在年轻时期的成就鲜有了解,但从她在1904年能被西雅图邮报聘请担任音乐评论家这一点,便可知其在声乐领域里的不凡实力,而那年她已经41岁。

虽然已到了人生的不惑之年,但在学无止境的音乐理想引导下,海伦依然在1907年前往德国继续深造;在那里她花了整整四年通过一对一的私人教程向名师拜师学艺,因而大大地提升了她在声乐方面的造就。在德国居留期间,她还意外喜结良缘,相识了一位富有的男士,两人最终走上了婚姻殿堂。

这段迟来的婚姻似乎给海伦带来了幸运;1911年当她带着德国丈夫返回美国后很快在乐坛上崭露头角,成为一个全美国知名的音乐家。她频繁在各地举办巡回音乐会,甚至还特地被邀请前往军营慰劳士兵,演唱流行爱国歌曲,所到之处都大受欢迎。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也始终没有忘记将她的恩赐用来事奉主,不但经常在各地的教会演唱圣诗,而且还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因她在声乐方面的突出才华,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特地聘请她担任学院的声乐教授;同时穆迪布道团队的诗班指挥,著名圣乐家桑迪也专门请她来带领一个女子合唱团。除此之外,她还创作了不少福音文学作品,其中一本儿童读物《圣经的故事》一度还成了全美当时的畅销书。

▲左上图为教会为海伦演唱诗歌所做的一张海报

然而大器晚成的海伦却无法一直持续在世人眼中的好运。有一次去医院看诊,她被诊断出患有一种会导致失明的疾病;随着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她的丈夫无法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责任,最后放弃了他们的婚姻誓约,返回德国。经历了身如此身体和情感双重打击的海伦却并没有被这些人生的磨难所击倒,反而更加亲近仰望神。她放下所有的世俗羁绊,将自己的全部身心转向到谱写创作赞美诗歌上。她一直坚持写作直到她生命的终了,前后总共创作了大约500首赞美诗歌和音乐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当转眼仰望耶稣》。

(二)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以为海伦创作这首诗歌的背景肯定是与前面所述的她那段特殊经历有关,可是历史的事实却并非全然如此,接下来我就要引出那位更杰出的女性——伊莎贝拉利• 利亚斯• 特罗特(Isabella Lilias Trotter 1853-1928)。海伦就是因为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以及了解到她感人的人生经历后,才在圣灵的感动下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歌。

伊莎贝拉1853年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家银行的股票经纪人;母亲则出生名门,其父曾经担任过英国海外殖民地的总督。伊莎贝尔的父母亲都非常喜爱大自然,平时经常带孩子和家人去乡间郊游,每年还会专门选择各地的一处名胜之地,一家人坐着马车去长途旅行。而伊莎贝拉从小非常喜欢画画,每到一地就会把美好的一切记录在她的速写本里。

伊莎贝拉的父母亲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们的影响下她从小就随父母一起教会,并在家里一起读经祷告。 12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失去了父爱的她在痛苦中学会了更加亲近神,并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随着伊莎贝拉年龄的逐渐成长,她的绘画天赋得以充分的显露。虽然她只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艺术少女,但母亲却看出她在这方面具有异常的天赋。在23岁那年母亲将她创作的一些作品送给当时英国最著名的水彩画家、绘画艺术评论家兼艺术赞助人约翰 • 拉斯金评鉴;后者看过后大为赞叹,称其为难得的天才,并欣然表示愿意接受她作为学生。同时拉斯金语还重心长地告诫海伦说,要成为一名杰出的艺术家必须做到完全的专注,并鼓励她如果她愿意献身于艺术,将来一定能够 “成为一名现今世界上最伟大的画家。”

下图不同题材的绘画即为伊莎贝尔的作品▼

在这人生的重要选择关头,伊莎贝拉却并没有为老师给她指出的大好前途所吸引。她虽然同意老师有关从事艺术创作必须专注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作为基督徒,不能 “既献身于绘画,同时又要做到首先‘寻求神的国和祂的义’。” 最终,她还是决定继续把自己的所有精力用于福音事工上。

在伦敦她除了积极参加教会的各种事工外,还加入了当地的世界基督教女青年会(World 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从兼职做到全职秘书。具有爱心的她经常晚上独自一人在街头寻找那些流浪街头的妓女,说服她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者住进青年会提供的庇护所接受帮助。期间她帮助协会开设了伦敦第一家面向女性的平价公共餐厅。由于长时间的艰苦付出和精神压力她患了某种疾病,需要做一次手术;可就在后来进行的手术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导致她的心脏受到永久性的伤害。

尽管如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伊莎贝拉一直在内心有一种去某一个国家宣教的冲动。她告诉朋友,“无论我在哪里祷告,‘北非’ 这个词就常常在我的心灵里显现,仿佛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我…. 。” 1887年5月,她参加了一个与海外宣教有关的集会;会上一名到过北非的传教士发出了呼召,询问是台下否有人愿意去北非宣教?伊莎贝拉立即举手站起来说:“我已经听到上帝的召唤!” 不久后的7月14日是她34岁生日,海伦正式提出了去阿尔及利亚宣教的申请。起初这个宣教机构因为她的心脏疾病而不想予以批准;但考虑到当时特别需要具备家庭经济条件良好的女宣教士,最后还是允其加入,成为宣教团队的一员。

(三)

1888年3月,伊莎贝拉和另外两个同样出身于富裕家庭出身的女性来到了阿尔及利亚。她们三个人都不懂阿拉伯语,也不认识任何一个当地人;甚至因为过去在家里有专门的佣人她们从来都没有做过家务。但就这样,这三个单身女性来到了这片贫穷、落后,伊斯兰教占统治地位的沙漠国家,从头做起开拓针对阿拉伯妇女的宣教事工。其中的一位女性在不久之后就因无法忍受恶劣环境而返回英国,但伊莎贝尔却一直坚持了40年之久。

右上图为伊莎贝尔在阿尔及利亚宣教期间所摄的一张照片

在这漫长的时间中,伊莎贝尔不但在基地宣教,还骑着骆驼,沿着北非海岸并深入撒哈拉沙漠南部,到达许多历史上欧洲女性从未到过的地区去考察及建立各地的宣教站。因为文章篇幅的关系我不能一一诉说伊莎贝尔在这些过程中一路走过的艰辛和坎坷,包括孤独、疾病、隔阂、逼迫等数不清的挫折和打击;但我可以告诉读者的是,到了1920年,她参与的那个叫“阿尔及利亚使命团”的宣教组织,已经发展到拥有30名全职宣教士、15个布道站的规模。在那个以男性为主的时代,伊莎贝拉甚至还因为其服事的出色能力和表现被推选担任了该组织的负责人。

在几十年的宣教生涯里,伊莎贝拉几乎每天都没有停止记录她的所见所思和灵修所得,留下了大量的文字和绘画作品。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聚焦》(Focus),而正是这篇文章中的一段话感动了千里之外的海伦,写下了「当转眼仰望耶稣」这首诗歌。

伊莎贝拉在文中是这样写的:“从未有一个时代像今天那样,可以让人如此轻松地生活在这个无害的世界里,人们甚至还面临这样的难题,在追求艺术、音乐、社会科学、游戏、汽车或某种职业等各种选择中漂泊不定,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最好的。要了解自己生命的聚焦点究竟在哪里其实并不困难。我们可以问自己,当清晨醒来意识恢复后,你的大脑是在关注什么? 当白天工作的压力结束时,你的思想又会回到哪里? 你是否敢于面向神,求祂来指示你把一切都聚焦在基督和祂的荣耀之上。而当你一旦把你的灵魂视角转向耶稣,并定睛于祂,所有与耶稣无关的万物在你的眼里都必将成为虚无!”

海伦事后回忆当她读到伊莎贝拉上面这段话时的感觉和心情: “突然间,仿佛有人命令我停下来似的,我站着浑身无法动弹,感觉到我的灵魂和精神都在歌唱;我完全不需要逐字逐句地去考虑琢磨写诗歌所需的韵律结构以及相关曲谱,全然由圣灵的感动让我完成了这首诗歌的创作。” 当年即1918年这首诗歌就在英国伦敦出版;四年后在英格兰北部的一次重要福音会议上,诗歌首次被大会指定作为主题歌曲,并受到与会者极大的欢迎。 1924年该诗歌传入美国,并在随后逐渐被翻译成世界各国的多种语言,成为一首经典的赞美诗歌。

 

(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1,你心是否困倦且愁烦?
眼前一片黑暗朦朦?
只要仰望主就得光明,
生命变更自由丰盛。

2,主已从死亡进入永生,
我们当跟随主不渝;
罪恶权势不能再辖制,
因靠主必得胜有余。

3, 救主的应许永不改变,
专心信靠万事安稳;
快快传扬祂全备救恩,
使凡信者不至沉沦。

副歌:当转眼仰望耶稣,定睛在祂奇妙慈容;

在救主荣耀恩典大光中,世上事必然显为虚空。

值得一提的是,伊莎贝尔之所以将“Focus”作为文章的主题和标题,其实是巧妙地借用了一个当时很前卫的摄影光学术语:“聚焦”。即在摄影中,拍摄者必须精准调整镜头与胶片的距离,使光线准确汇聚在感光面上,才能获得拍摄对象的清晰图像;此外,如果镜头对准强烈的光源时,焦点之外的背景事物还会因变得暗淡、模糊,甚至虚化。

伊莎贝尔正是借助这一原理,在文章中提醒基督徒通过省察日常生活兴趣所在和每天的心思意念,来检验自己属灵生命的真实状态,告诫信徒不要因为迷恋于各种世俗的诱惑而模糊了信仰的焦点,即让主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生活的中心,以成就在天上永恒的基业。

而海伦在分成三节的诗歌中,结合自己的生命见证,进一步发挥了伊莎贝尔的观点,指出:唯有仰望主,我们才能摆脱生活中的各种“困倦”和“愁烦”,走出信仰领域的“模糊和黑暗”,让生命变得更加“自由丰盛”;唯有主耶稣死而复活战胜了死亡,我们才可以依靠祂而“不再受罪权势的辖制”,并且“得胜有余”;也正因为“主耶稣应许”的“永远不变”,我们才能凭著信心,去“传扬全备的救恩”,让更多的人因信得救而“不至于沉沦”。在副歌中她更是直接引用了伊莎贝尔的那句名言,写下了“当转眼仰望耶稣,定睛在祂的奇妙慈荣;在救主荣耀恩典大光中,世上一切变为虚空”的诗句。

我们再来看海伦为这首诗歌创作的旋律。因为本身就是诗歌的文字作者,又同时掌握了丰富的歌咏技巧及良好的音乐基础,海伦在为这首诗歌谱曲时显得格外得心应手。她所创作的曲调集合了悠长、舒缓、简洁、流畅的优点,又兼有适当的起伏和层次;旋律的张力和平缓彼此交融,主歌和副歌的间衔接也极其和谐;整首诗歌充满了温柔、顺服和敬虔,完美地匹配了歌词的属灵信息。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尽管今日之世界离开这首诗歌发表的时间已经整整过去了一个多世纪,可是当年伊莎贝尔在《聚焦》文章的警世告诫和海伦诗歌中的属灵亮光对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来说依然是那么的贴近。事实上我们今日所面临的各种世俗诱惑和搅扰甚至还远远超过了她们的那个时代,因此我们更要牢记主耶稣的教导:“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 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马太福音6:19-22),转眼“仰望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耶稣”(希伯来书12:2),把我们的心融入到祂的荣耀恩典大光之中;如此,我们在世上的日子才能胜过这个世界,才能真正活出“自由丰盛的生命”,进入永生之门!阿门!

注:本文最初发表在疫情时期的《追求杂志》上,当时未及时收录到本专栏之中,现经重新修改予以补入。

 

 

以优美爱尔兰民谣为曲调的经典诗歌《但我知道》

作者:徐彬

 

█  引言: 不久前在我们团契庆祝圣诞的聚会中,有一位热爱诗歌且很有歌咏天赋的姊妹独唱了《但我知道》这首诗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半年前她的丈夫经历了因癌症而切除全胃的手术,但夫妻两人却凭著祷告和对神的坚定信靠,顺利走过了那段死荫幽谷。那天她的歌声是那么地充满深情、信心和力量,不但深深地感染了我,也让我萌生了将这首诗歌和它的作者生平介绍给大家的动力。

(一)

1873年至1875年间,美国著名大布道家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来到英国的伦敦、利物浦、伯明翰等地举办了一系列的布道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正在英伦兴起的教会复兴活动。就在这一期间,有一位平时热衷于登山活动,年仅17岁的年轻人因为参加了一次穆迪布道会,生命得以改变。他就是后来创作了《但我相信》(I cannot tell )这首诗歌的作者,名字叫威廉· 扬· 傅尔敦(William Young Fullerton 1857-1932)。

傅尔敦出生于1857年的3月8日。他的家乡是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父母亲都是虔诚的长老会信徒;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使他从小就饱受到福音的薰陶。

在参加了穆迪布道会的第二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福音喂养,傅尔敦专门来到伦敦,加入到由著名牧师、也是穆迪在英国布道的重要福音伙伴,有“讲道王子”之誉的查尔斯.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主持的大都会会幕教会(Metropolitan Tabernacle);从此他也成为司布真的忠实追随者。

大都会会幕教堂是英国一家俱有悠久历史的浸信会教会。自它建堂以来,包括本杰明·济慈(Benjamin Keach 1640-1704)、约翰·吉尔(John Gill 1697-1771)等多位著名神学家都曾在此担任过牧师,曾经一度是英国最大的浸信会教会。但随着教会牧师约翰.吕本在1836年的去世,会众开始大量流失;以至原本可容纳1200人的教堂,后来只剩下200余人还在继续做主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54年才得以扭转,而其中关键的人物就是当时年仅20岁的司布真。

自从司布真来担任牧师之后,教会重新开始复兴;会众人数也随之迅猛增加。不到一年教堂即变得人满为患,只能去租用可容纳2500-3000人的艾克特堂(Exeter Hall)来做主日礼拜;不久之后又出现了礼堂无法容纳会众的局面,于是教会再费资租用了可容纳1万到1万2千人的“舍里园音乐厅”(Surrey Gardens Music Hall)来满足会众的需要。司布真在这家教会服事了近四十年,期间数以万计的会众因受他的讲道影响而受洗,其中就包括年轻的傅尔敦。

▼下方上二图分别为司布真成为牧师时期伦敦大都会会幕教会的教堂内外景;下图为司布真牧师讲道时的盛况

(二)

傅尔敦是在加入这家教会的第二年完成的受浸仪式。一年后他又进了由教会创立的“牧师学院”(“Pastors’ College”,后来改名为“Spurgeon’s College”,即“司布真学院”)接受神学装备,他也因此成了司布真的学生。在此期间,司布真的神学理念、讲道风格,以及对福音传播的热忱不但深深地感染了他,也给他后来的生命轨迹带来重大的影响。

从牧师学院毕业不久,傅尔敦便开始效法导师司布真,投入到正在兴起的英伦属灵复兴运动之中,并逐渐成长为一名备受人们尊敬的福音使者和布道家。在1879年至1894年的十五年期间内,他在英国各地不断举办布道会,大力宣讲福音,推动各地信徒的灵命复兴。随后,他又受邀来到莱斯特的“墨尔本教堂”(Leicester’s Melbourne Hall)担任牧师;在这里他牧养教会长达18年之久,服事大有果效。

1894年傅尔敦离开墨尔本教会,进入英国浸信会传教士协会任职;到1912年他已提升到协会内务专员(Home Secretary of the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的职务 。在此期间,他曾先后访问了欧洲、非洲、北美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关怀、考察海外宣教事工及相关会务;其中也包括在1908年他作为英国浸信会历史上第二个访华使团的成员出访中国的经历。

那次他们一行从上海入境,途经汉口及北京,先后探访了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等地由英国传教士建立起来的教会,以及他们所创办的学校、医院等福音慈善机构。结束访问后,他和同行的协会秘书C.E. 威尔逊联名撰写出版了《新的中国:现代旅行的故事》(New China: A Story of Modern Travel)一书,为中国北方的教会历史留下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对如此繁劳辛苦的服事,他本人却谦卑地表示,当时自己只不过是“一名传教的旅行者,而非传教士”(as not a missionary but a missionary traveller)。1917年,六十岁的傅尔敦被浸信会联盟一致推选为主席,成为英国浸信会领导群体中的重要一员。

 

除了教会服事之外,傅尔敦还是一名出色的传记作家。自1892年起,他分别为多位他所熟悉的福音重要人物撰写了传记,其中包括他的导师查尔斯·司布真、以创办了专门收养贫困儿童的“费根之家”(Fegan’s Homes)而闻名的慈善家詹姆斯·费根(James Fegan )、曾经在南非和印度宣教的著名牧师弗雷德里克·迈耶( Frederick B. Meyer ), 以及《天路历程》的作者约翰·班扬(John Bunyan)等人。即使到了晚年,他也仍然参与了多项福音事工,直到他75岁那年安息主怀。

(三)

尽管傅尔敦一生的服事取得如此的果效,然而让他在青史上留名的还是他创作的这首诗歌《但我知道》。虽然作者并没有留下相关的创作背景介绍,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他一生的生命见证和诗歌的发表时间来对此作一个大致的推测。

《但我知道》最早发表在1920年由傅尔敦编纂的《生命的恩赐》(The Gift of Life)一书中,而那时离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才不到二年。我们可以想像,经历了长达四年战争蹂躏和浩劫的英国民众,在那时要面对眼前支离破碎、满目疮痍的家园以及极不确定的未来时,内心会有多么的无助、焦虑和迷茫。因此,作为教会领导人之一的傅尔敦,在那时创作和发表的这首诗歌,显然离不开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

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诗歌的每一节都是以“I cannot tell how….”(我无法诉说为何….)开头,随后再以“But this I know, ….”(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结构展开。这种句型英文称之为 “Anaphora”(回指)和 “Repetition”(反复),即通过前后的对比和转折来增强所要表达的情感力度。

傅尔敦在诗歌中正是借用了这种表达方法,有力地阐明了关于耶稣的降世、受难及复活与信徒的生命和世界的结局之间的关系,从而引导广大民众,将眼目定睛于神的确定应许和对主耶稣大能的坚强信靠,去面对眼前破碎的世界及不确定的未来。特别是诗歌第二节所表述的: “但我知道,祂手医治我心伤,除我罪恶使我恐怖消散,凡担重担的人都能享受安息,因我的救主,为世人祂在这里”特别贴近当时英国民众的心灵需求;而诗歌的第三、第四节中的 “ 众人必见祂荣光“, “必有一日公义的日头要普照天空要响彻欢呼,千万世人要引声而高唱,天上传扬地上众口同声说道,必竟我救主,祂来到世上做王“,更是给英国信徒和民众带来了极大的信心和盼望。

诗歌发表后迅速传遍了各地,为战后欧洲各国的教会复兴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即便到了在百年之后的今天,这首诗歌仍然跨越了时空,持续影响着世界各地的信徒,成为人们在苦难中仰望依靠主的心灵之歌,激励他们在信仰的道路上勇敢前行。

(四)

傅尔敦在发表这首《但我知道》时所采用的曲调是来自北爱尔兰的一首民谣,调名叫“伦敦德里小调” (Londonderry Air)。该调名所包含的“伦敦德里”其实是爱尔兰一个小镇的名字。19世纪中叶一位名叫简·罗斯(Jane Ross)的民谣爱好者,在这个镇上的街上听到一位盲人艺人正在演奏她陌生的一曲子;她被那优美而动人的旋律深深吸引,遂将其记录下来。之后她将该曲子转交给爱尔兰的古典音乐学家乔治·皮特里(George Petrie),后者则将其收录在他的古爱尔兰民谣集《The Ancient Music of Ireland》中。由于该旋律并没有固有的曲调调名,故皮特里将其命名为“伦敦德里小调”。

正如罗斯和皮特里两人在评论时所一致指出的,这一曲调十分古老,特别完整地保留了爱尔兰传统的民谣风格;而爱尔兰作为欧洲民谣的故乡,其民谣的典型特点就是以柔美抒情、悠扬婉转、空灵缥缈而著称。这种风格的旋律往往可以成为表达丰富情感的绝佳载体,格外沁入人心。在英国的经典传统诗歌中,《成为我异象》就是因为使用了爱尔兰民谣的曲调而备受人们的喜爱。而《但我知道》诗歌也正是凭借“伦敦德里小调”的特有感染力,完美地配合了诗歌的主题内容,赋予作品深远的艺术魅力与灵性力量,从而使其跨越时空而流传至今,成为传统圣诗中的又一经典佳作。

表现在具体的旋律中,歌曲的前半部分在缓慢而深情的低音音阶中展开,营造出格外宁静和内省的祷告氛围,仿佛在引导听众进入对基督救恩奥秘的敬畏和思索。而进入到后半部分,从“但我知道”开始,旋律逐渐显得宽广、高昂和富有力量,以此象征信仰从沉思走向坚定,并传递了对生命与永恒的盼望的确信,从而给听众带来了强烈的情感共鸣。整首曲子始终贯彻了悠长而流畅的旋律线条和优美的抒情风格;每一段旋律都蕴含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既不急促也不沉闷,如同涓涓细流般的自然和流畅,让人感受到不可言喻的灵性慰藉与平安。

结束的话:

亲爱的弟兄姐妹,眼前我们面临的世界同样处在极其动荡,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历史时刻;虽然我们凭著自己有限的智慧,无法完全明了在这背后神的所有计画和作为,但因着基督的降生、受难和荣耀的复活,因着两千多年来亿万子民的生命见证,我们依然和当年的傅尔敦一样,全然相信主耶稣十字架救恩的真切和祂必再来应许的信实。正如圣经《启示录》所指出的:“看哪,祂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这话是真实的。”(启示录 1:7)

愿《但我知道》这首诗歌将我们的目光从当下的世界和个人的处境引向那将来的荣耀图景,时刻提醒自己主再来的应许是我们永恒的福分和盼望,彼此扶持,以信心和忍耐奔走前面的路,更好地活出福音的见证,直到那荣耀的日子来临!阿们!

(笔者注:曾经一位名叫Ken Bible的作者,在1996年使用傅尔敦这首诗歌同样的名字及同一个曲调创作了一首文字不同但内容相似的赞美诗歌。因为网上有关傅尔敦本人的信息及这首诗歌的创作背景介绍过于缺乏,因此很容易造成造成两者的混淆,在此予以说明)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苏格兰盲人牧师和他写的感人诗歌《永不弃我的爱》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无论是它优美的文字,还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首诗歌出自十九世纪的一位几乎是全盲的苏格兰牧师之手。诗歌的名字叫《永不弃我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译成“不忍弃我的爱”或“伟大的爱”),作者是乔治. 麦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学校

1842年3月27日乔治·麦瑟逊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富裕人家。他父亲年轻时继承了家族的公司,并娶了自己的表妹为妻;结婚后夫妇俩养育了8个孩子,麦瑟森是其中的第三个。尽管父亲是一名商人,但却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的影响下,麦瑟森很早就确立了基督信仰,并逐渐对神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五岁那年,麦瑟考进了当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在这所名校里,他 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好学生,不但所读各科成绩优秀,而且课余生活也十分丰富,特别热衷於戏剧、音乐和文学创作。他写的一首名为“伯大尼的眼泪”的诗歌,一度在校园里造成轰动,在同学中间被相争传阅。入学五年后,他本科毕业,接着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学硕士专业,并在第二年转到神学院去攻读神学。

然而就是在大学读书期间,他面临了人生的一个重大挑战。或许是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他在年少时期眼睛就出现弱视;到了进入大学后,双眼视力进一步退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在学习时他必须戴上高度数的眼镜,以便看清楚书本上的文字;到课堂上,他只能选择坐在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以获得最好的光线来看清台上老师的板书;到后来他的视力已经到了几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对麦瑟逊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打击,然而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人生悲剧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女友,本来打算在毕业后结婚,但看到他的视力恶化程度,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他。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不想成为一个盲人的妻子!”。

上述这双重打击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恋的失败,让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无助和失落的状态之中;从此他将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闭起来,并为之终生未娶。然而尽管这时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阴影或模糊的轮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标和心志却没有改变,反而变得越来清晰和强烈。凭著这一信念他以惊人的毅力在1866年终于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业。

下图是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主体建筑物▼

教会和事奉

从神学院毕业不久,麦瑟森便如愿取获得了当地长老会的布道许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区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担任了助理牧师;两年后他被教区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授予因内仑教会( Innellan Church)牧师的职位,由此开始了在那里长达18年的服事。

因内仑是位于阿盖尔郡克莱德海湾沿岸的一个小村庄,原来这里只有一个礼拜堂,并没有专门牧师。但自麦瑟森来担任牧师后,教会逐步变得兴旺起来。在此期间,麦瑟森的讲道能力也突飞猛进,不但吸引了当地的众多民众,而且还名声远传,在整个苏格兰变得家户喻晓,被人称为“因内仑的麦瑟森”。每到重要节日,许多人会专门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听他的讲道。他甚至还成了当地部分民众一个额外的财富来源,因为许多外地人就是因为喜欢听他讲道的原因而在夏季带着全家人来这里租房度假。

初次来听麦瑟森讲道的人很难相信,眼前这位有着棕色眼睛的牧师实际上是一名盲人,因为他在台上常会习惯性地低一下头,似乎在看助手事先在讲坛上给他打开的圣经章节;加上他在台上极赋感染力和激情的讲道,以及伴随着大幅度手势的身体语言,给人的印象完全像一个正常的明眼人;殊不知他是靠着提前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借助于他非凡的记忆力来完成每一次布道。

1879年那年,建于1711年的伦敦皇家法院教会(Crown Court Church in London) 特地邀请麦瑟森前去接替著名的约翰·卡明博士(Dr. John Cummin)担任该教会的牧师,但被他婉言拒绝,宁愿留在自己所在的教会继续事奉。1885年,因着他的讲道名声,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还特地邀请他前往位于苏格兰北部的巴尔莫勒尔皇家城堡(Balmoral Castle),为王室成员和家人证道。事后女王还将他那天以“约伯的信心”为主题的讲稿刊印出来,让更多的人阅读。

1886年,麦瑟森终于离开了服事多年的因内仑教会,转去爱丁堡著名的圣伯纳德教堂担任牧师。在这家教会的服事期间,每周在台下听他讲道的会众都在1500人以上。同时,他的多部神学著作和讲道集被公开出版;他创作的一些赞美诗也在各地被人传唱;爱丁堡大学和阿伯丁大学更是先后授予了他荣誉博士学位。在众人眼里,他已经活出了一个令人羡慕的美好人生。

苦痛和诗歌

然而谁也无法想象,在这位知名的牧师心灵深处曾经有过那么的软弱。那是完全属于他个人的,长期以来从来不愿对人分享;人们唯有透过他对《但我知道》诗歌创作回忆的字里行间,隐约看到这一痛处的源头痕迹。

我们先来看他的回忆:

“我的这首赞美诗是我在四十岁那年(1882年)的6月6日夜晚,在我因内仑的牧师住宅里写成的。当时室内只有我孤身一人,因为那天是我姐姐的结婚日子,其他人都在(老家)格拉斯哥过夜了。在某个瞬间,有些事我在身上发生了,那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事,由此给我带来了至深的心灵伤痛(which caused the most severe mental suffering),而这首诗歌就是那苦痛的结晶。这是我一生中完成得最快的一次创作,我感觉是并非是自己在写,而像是某个内心的声音在启示我创作。我确定只用了短短五分钟内就完成了这首诗歌,完全没有再加以任何的润色或修改。灵感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一缕晨光,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创作激情。”

麦瑟森这里提到的姐姐是大于他三岁的简妮(Jane Gray Mathieson 1839–1925),许多文章误将她写成是麦瑟森的妹妹。兄弟姐妹中就属她和麦瑟森关系最好;从麦瑟森视力严重退化起,简妮一直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一切。而且简妮还很有语言天赋,精通希腊文、拉丁语和希伯来文,因此无论是在当年的读书期间还是多年的教会服事中,简妮也一直是他的得力帮手。随着岁月的延续,姐姐的陪伴、照顾和帮助已经成了他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然而,即便姐姐因为结婚而要离开确实会给麦瑟森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小的影响,但这绝不是引起他那晚如此痛苦的单纯原因。姐姐照顾了他那么多年,如今终于找到了自己爱的归宿,无论于情于理他都应为姐姐感到高兴。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如此失态呢?

能够破解这一疑问的两个关键字就是“结婚”和“孤独”。姐姐的结婚让他打开了封闭了长久的记忆闸门:十几年前他正是在准备要结婚的幸福时刻却等来了未婚妻残忍的拒绝,以致时到今日他仍然还保持着孑然一身;眼下朝夕相处陪伴照顾他的姐姐又要离开,他将再次处于一个人的孤独状态。正是这两种情绪彼此纠缠在一起,让他陷入到如此痛苦的精神状态之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神的安慰和启示临到了他,让他写出了这首感动了无数世人的诗歌。

诗歌投到苏格兰教会的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后,立刻赢得了编辑们的青睐和好评。在正式出版前他们唯一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希望将第三节“我在雨中攀登彩虹”诗句的动词“climb”换成另一个词;为此,麦瑟森把其改成了“追寻”(trace)。

▼下方二图分别为保留至今麦瑟森服事过的因内仑教会和他所住的牧师住宅

曲调和影响

《永不弃我的爱》诗歌发表后为其完成谱曲的是阿尔伯特·皮斯 (Albert L. Peace1844-1912) 。皮斯从小是一名音乐神童,六岁开始学习管风琴,九岁时就成了当地教堂的管风琴琴师。他从未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后来却成为苏格兰著名的管风琴大师和作曲家。(一些中英文文章误将其说成是牛津大学毕业的音乐博士)麦瑟森对他的创作有过很高的评价,甚至将这首诗歌之所以成名的原因归功于他创作的音乐。

皮斯是受苏格兰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的邀请而为这首诗歌作曲的。他对具体的创作过程有过以下的回忆:

“那天我坐在克莱德湾阿伦岛(Arra Island,Firth of Clyde) 的沙滩上,拿出随身带的本子找到了麦瑟森的诗歌原文。我仅仅读了一遍灵感就由然而生;可以这样说,当我完成整个谱曲时,连纸上第一个音符的墨水都几乎还没有干… 。”

皮斯创作的曲调完美地契合了麦瑟森在诗歌文字中所承载的内心情感与属灵内涵。低沉的调性确定了诗歌的祷告基色,凄美的旋律和庄重的内涵紧密交织;在细腻的音色变化和缓慢的音符流动中,人们既可感受到作者如泣如诉的情感脉动,理解到作者那一刻曾有的痛苦、挣扎和呼求,又可领略到其内在绵绵不绝的强大情感张力。正是这种张力引导了作者走出人生叹息和忧患的深渊谷底,抬头将眼目转向上帝,去领受父神如同大海般的关爱,及深切的怜悯和应许,从而也把听者带入到一场至善至美的心灵净化洗礼之中。

完成谱曲的诗歌在1883年首发在苏格兰教会月刊《生活与工作》上,之后又发表在《苏格兰赞美诗》一书中,并迅速传遍了英语世界,成为圣诗歌坛上又一首经典佳作。

经过皮斯谱曲后的这首诗歌给后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在麦瑟森的传记中收录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南非安普顿的牧师为了得到授权来编辑自己教会的诗歌本而写信给麦瑟森,里面提到了他教会诗班中的一位女孩。她是当地一位艺术家的女儿,长得非常漂亮,且极有音乐天赋,但不幸罹患重病。女孩在诗班里学会了这首诗歌;在病中她一直把吟唱这首诗歌作为自己内心的渴慕和情感的表达,以及心灵的避风港。在病危之际,母亲看到她似乎想说话,于是弯下身来接近她的脸庞;接着她听到女儿口中的最后一句话:“妈妈,再给我唱一遍《永不弃我的爱》。” 几天后在她的葬礼上唱诗班的同伴们再次唱起了这首赞美诗。

另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基督徒,他在给麦瑟森的信中提到,1904年春季他参加了在耶路撒冷举行的第四次全球主日学会议,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汇聚一堂,分别代表了55个不同的福音组织。会议地点安排在位于耶路撒冷;主办方在城外各各他山一侧的坡地上建了可容纳 1800人的巨大帐篷。有一天在牧师布道结束后,会众 齐声唱起了这首《永不弃我的爱》,歌声顿时席卷了整个帐篷,所有的人都被深深地感动到了。

诗歌与亮光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欣赏麦瑟森的这首诗歌。以下展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著名基督教学者、《普天颂赞》诗歌集编委会主任刘廷芳先生的译本。诗歌分成四节:

《永不弃我的爱》

(一)仁爱.永不弃我的爱,疲乏心灵因祢得安; 虚幻残生我今奉献,愿如溪水流入汪洋, 翻作壮阔波澜。

(二) 真光,沿路照我的光.将残灯火携来挑旺; 我心复得所失光芒.在祢和煦阳光之中, 便觉明亮辉煌。

(三)喜乐,苦中祢来找我,我心岂忍将祢拒绝,我在雨中追踪彩虹,知道应许不会落空, 天明泪止忧终。

(四)十架,使我抬头仰望,不归依祢我复何往 今生荣华犹如尘土.埋葬可让红花绽放, 生命永存无疆。

我们首先来看诗歌的名字。它的英文并不复杂,但却难以言传,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翻译;如果把它直译,可翻成 “哦,不愿让我离开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但我们一旦了解了诗歌的创作背景,就不难体会到作者那时的特殊心理状态,即尽管过去所爱的,及今日所依赖的人都离开了他,但神的爱却是那么主动地围绕在他身边,紧紧抓住他,不让他离开,继续陷入在一个人的痛苦和孤独之中….。

接着我们再来看诗歌的文字。在传统圣诗的宝库里中,这首诗歌的优美程度是少有的,让人充分感受到诗歌特有的文学魅力。诗歌总共分四节,分别以“爱”(Love)“光”(Light)、“喜乐”(Joy)和“十字架”(Cross)作为各自的赞美主体,每一节的诗句中都充分运用了各种意象和比喻的修饰方法来形容和表达神之爱的浩瀚伟大以及作者对此发自内心的感受和赞美。

如第一节,作者以虚弱的心灵(weary soul)来对应象征神大爱的海洋(ocean),并用海洋的深度(depths)来形容这份爱的包容万有和坚定不移。正是这份爱让作者作者走出了心灵低谷,进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而第二节则先以“摇曳的灯火”(flickering torch)来象征个人生命的短暂和脆弱,接着又以“烈焰般的太阳之光(thy sunshine’s blaze)来描绘神作为“世界之光”的荣耀和超越性。

到第三节更是诗歌中最为动人的部分,也是笔者最欣赏的。特别是 “我在雨中追寻彩虹”(I trace the rainbow thru’ the rain)这一诗句,其视觉和意象的优美程度,甚至可以说超越了作者所处的那个时代,即使放在今天也可称为难得的佳句。“彩虹”在圣经里是作为神恩典之约的记号,代表着救赎和永恒,而“雨”在诗中则意表著作者的哀伤。彩虹需要光穿透雨滴所产生的折射才能够形成,同样作者也用“追寻”(Trace)这一主动性辞汇来表达自己定要突破眼前困境,去追求永恒的盼望和神的应许的心志,并相信神定会擦干自己的眼泪,在度过漫长黑夜之后,引来充满喜乐的黎明。

诗歌的最后一节则把焦点放在信仰的核心 ~ “十字架” (Cross)上,并通过“盛开的红花”(blossoms red)这一具有鲜明色彩和象征意义的意象将全诗的属灵亮光推向高潮。因为“红色”代表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牺牲和救赎,而花朵的绽放则象征了复活和永恒的生命,以及神的荣耀。作者借此来进一步强调,人要获得永恒的生命(life that shall endless be)必须通过拥抱十字架来实现。在这样充满属灵启示的美好意境中结束了整首诗歌。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正如主耶稣告诉保罗的:“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 12:9)麦瑟森以他坚韧丰富的生命见证和动人心弦的感人诗歌,向我们展现了他在软弱中所经历的神的大爱和恩典。愿他的经历和这首诗歌成为你我信仰路上的激励,在人生的风雨中去追寻象征着神应许的美丽“彩虹”,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奋力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 3:14),一辈子忠心服事跟随主,直到祂再来的日子降临。

仅把此文献给正处在人生低谷的弟兄姐妹,也献给那些在教会中默默承担关怀与安慰责任的牧者们。我们常常忽略了后者:即使是神最忠心的仆人,他们也会像麦瑟森那样在孤独与压力中遭遇人生的至暗时刻,也会经受因自身或家人的疾病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以及生活中的各样的坎坷,甚至苦难。因此他们同样需要神无微不至的爱、怜悯、医治与安慰,也需要我们真诚的代祷和扶持 …。

注:本文的诸多史料发掘于英文书籍《The Life of George Matheson》(乔治.麦瑟森的一生);作者D.McMillan 是麦瑟森生前同一个教区的牧师,也是麦瑟森姐姐 Jane的好友;该传记于1907年由 A.C.Armstrong & Son出版社出版,在此鸣谢。

▼以下分别是:(1)麦瑟森在因内仑服事过的教会以及以及附属的牧师住宅影像;作者就是在这里写下了《永不弃我的爱》(2)有中英文字母的诗歌演唱视频(3)由钢琴伴奏大提琴独奏的这首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