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由美国人所创作的圣诞名曲《东方三博士》

作者: 徐彬

 

又一年的圣诞佳节快到了。回首以往,我在这个专栏上已经写了五篇和圣诞诗歌有关的文章,歌名包括《以马内利恳求降临》、《平安夜》、《哦,圣善夜》、《普世欢腾》,和《小伯利恒》。这些诗歌虽然各自的创作时间、写作背景、音乐风格,以及作者的人生经历都有不同,但多数却是出于欧洲的作者。而今天我要推荐的这首圣诞歌曲却是第一首词曲全是由美国人创作的诗歌,那就是《东方三博士》。作者的名字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 (John Henry Hopkins Jr.1820-1891)。

1820年10月28日,一个婴儿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一位圣公会牧师家中呱呱落地。他虽然已经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但却是第一个男孩,因此也特别受到父母亲的宠爱,给他取了和父亲一样的名字,也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以下以“老约翰”和“约翰”来区分父子俩)。

说起男孩的父亲老约翰,他这一辈子在常人的眼里可算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生。他1792年出生在爱尔兰,17岁那年才随父母移民到美国。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新移民,他为生计所迫,不能像同龄人那样按部就班地继续求学,而必须马上进入职场养活自己。他先是在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记账,之后又去做图书插画的美工;到21岁时,因心中有一个成为铁匠大师的梦想而想方设法办起了一家铸铁工厂;数年后生意失败,只得转去靠教他人绘画和音乐为生;24岁时又对法律产生了强烈兴趣,通过三年努力一举考上律师执照,并靠一己之力把他的事务所做到整个匹兹堡规模最大。

就在众人眼里已经功成名就之刻,老约翰却因着读到一本福音名著而被神光照,生命开始翻转。信主之后他即根据国教的“公祷书”内容召集亲友在家里举办福音聚会;不久便因其出色的带领和讲道能力而被圣公会看中,被授予了特许执照,允许其参与教会相关的服事。进入教会后他又担任了诗班的指挥和音乐总监;接下来只花了两个月时间他就通过严格的牧师资格考试,并在1824年被正式被任命为宾州西部的三一教会牧师。当牧师期间因会众人数急剧增长,他亲自设计及施工监督新建了一座教堂,其鲜明独特的建筑风格又使他进入美国“哥特式建筑”领域权威的行列。1832年他被新成立的佛蒙特州教区会议选举为主教,而在当时的美国,圣公会仅有17个教区。到1865年他已被提升到仅次于全美圣公会大主教位置的“主持主教”(Presenting Bishop )一职。76岁那年归于主怀,结束了他传奇蒙福的一生。

老约翰一生中有过14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幼年夭折,余下的11个在他精心教育培养之下,长大之后各个成才,分别在牧师、教育、音乐、医学、保险和新闻界行业中大有建树。其中的佼佼者又非约翰莫属。

下方的左右二图分别是约翰父子▼

从约翰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父亲在身上的种种影响。他19岁时就大学毕业,又继续念完了硕士学位,弥补了他父亲当年作为新移民无力接受大学教育的缺憾。毕业后因他所学的一直是文学,故先去了纽约时报担任记者;但那时他的心愿还是想去报考哈佛法学院,有朝一日能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好律师。然而经过两年下来的思考沉淀,最后他还是下决心放弃去攻读法律,改为直接在纽约的圣公会总神学院学习神学,以实践自己一辈子服事神的心志。在这决策的背后,人们似乎又可以看到其父亲经历中的某个缩影。

1850年约翰顺利从神学院毕业;接着他就被纽约圣公会名下的一份刊物聘请,担任了编辑。在这之前他因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就一直很喜欢诗歌,在本科和硕士阶段除了文学之外又学到了许多音乐知识,加上在神学院系统地完成了神学装备,因此在他成为编辑之后终于厚积薄发,开始在音乐编辑和诗歌创作领域上崭露头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其影响力之大,以至于他的母校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还专门聘请他,来学校教授教会音乐;他也因此成了该神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音乐教师。在校任教期间,他不但培养了大批教会未来的音乐领袖,个人的诗歌创作也大有收获,其中就包括这首在神学院服事最后一年所完成的《东方三博士》。

尽管约翰很早就被圣公会授予了执事和副牧师资格,也一直在自己所在的不同教会参与了各种服事,特别是敬拜音乐的带领,但他直到1872年52岁时才正式成为教会的全职牧师。之后他分别在纽约州和宾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忠心服事,直到他退休。7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结束了他作为诗人、音乐家和传道者的一生。

若以盖棺论定,作为牧师的约翰,他的服事经历以及他在圣公会的地位显然和他父亲无法相比;然而就他因着这首《东方三博士》诗歌而在世界上所产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言,他还是远远超出了父亲。

下面我就来介绍这首诗歌创作的具体经过。

故事还是得从他父亲讲起。老约翰家有一个传统,即无论子女身在何处,结婚与否,每到耶诞节必要回到位于佛蒙特的父母家,大家一起欢度佳节,并要在节日中按圣经中的圣诞记载表演一个节目。而设计节目的这个任务往往又是非长子约翰莫属。

1857年较早的日子里,约翰就开始考虑今年圣诞节家里要表演的节目。他想到自己的几个侄子每年这个时刻就跃跃欲试,争着想要扮演一个角色的需求,于是就根据马太福音第二章来自东方的几位博士在那颗星的指引下寻找及朝见新生圣婴耶稣的记载,创作了一首即有三人分别独唱又有众人参与合唱的表演诗歌。

接下来就到了圣诞节的前夕。还在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担任音乐老师和指挥的约翰正在为学院一系列的圣诞庆典活动筹画节目,但纪念1月6日“主显节”的安排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诗歌。这里所说的“主显节”是圣公会纪念耶诞节日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是每年的1月2日,即耶诞节之后的第8天,为的是纪念当年那几位东方博士作为外邦人的代表,朝见圣婴新生王的重要日子。这时候约翰想到了他为家人写的这首诗歌。经过他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及排练,这首诗歌终于在主显节这一天,正式登上了神学院的硕大舞台。

与此同时,这首诗歌也在约翰的父亲家给那年的圣诞带来了欢乐,并且还成了他们家每年庆祝圣诞的保留节目;随着节日里的人来人往,诗歌先在老约翰的朋友圈里流传了开来。在这之后,随着1862年约翰将其公开发表在自己编辑的《颂歌、圣诗和歌曲》专集之中,诗歌进而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了各国庆祝圣诞歌曲宝库中必不可少的经典之一。由于它是圣诞诗歌中第一首完全由美国人完成词曲创作的歌曲,也从此也改写了传统经典圣诞诗歌皆出于欧洲作者的历史;而约翰本人也因此诗歌而进入了世界圣诗名人的行列。

现在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东方三博士》(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

(一)博士三人来自东方,携带礼物献新生王,
跟随景星在前引领,跋涉河流山岗。
(二)新王诞生伯利恒城,我携黄金恭敬献呈,
祂掌王权统治万邦,直至永世无疆。
(三)谨将乳香欢然献陈,临格君王配受此香,
但愿万民祷告颂赞,崇拜至高君王。
(四)献上没药苦味至浓,表示我主将受伤痛,
忧愁叹息流泪死亡,被葬孤寂墓中。
(五)基督复活荣耀辉煌,被杀羔羊救主我王,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声震天地四方。
    副歌
啊!奇妙明星放光芒,闪烁灿烂真煇煌,
一直照亮,引向西方,领我们就主真光。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这首优美的英文诗歌中它的歌名是“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也就是说,在约翰的笔下,这三个凭著那个晨星指引前来朝拜圣婴的东方人,其身份并不是“博士”(The Wise Men),而是“国王”(The Kings)。可是在英文马太福音的第二章中,却明白写的是“The Wise Men”,即“博学之士”。(圣经并没有明确写那些东方博士有几位)那么为什么受过严格神学院教育的约翰要将他们写成是国王呢?

这就要回溯到西元三世纪,罗马一位叫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名神学家在解释《马太福音》相关经文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是他最早提出,这几个朝圣者很可能是君王;理由是在那时的东方各国,天文学和占星术的使用必与君王相关;而且在《旧约》诗篇第72篇里也有当弥赛亚来临时,各国列王要前来献上礼物并叩拜祂的预言。特士良的这一见解在中世纪得到了欧洲天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普遍接受并一直流传下来。而约翰在创作时根据诗歌内容的需要就沿用了这一说法。不过为了尊重圣经的权威性,许多这首诗歌的中文译者仍然将这首诗歌翻译成《东方三博士》。

接着我们再来看这首诗歌所呈现的音乐风格和特点。初听这首诗歌,也许你会觉得约翰的创作似乎并没有特别的高深大雅之处,它的旋律不但十分稳定,而且基本还是在低音区徘徊,各音节的曲谱又使用了较多的重复。这固然可能与作者要借此来衬托这几位神秘的东方人骑着骆驼,经历了艰难曲折的长途跋涉前来朝圣的背景需要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风格特点恰恰是中世纪教会传统诗歌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借着诗歌来彰显敬拜神时所应有的庄严、虔诚、敬畏和神圣。而精通圣诗历史的约翰之所以将这些风格引用到诗歌的旋律创作之中,正是为了反映这几位朝圣者前来拜见圣婴耶稣时那种特定的场景和氛围。

以上的这些旋律特点到了近现代又成了这首诗歌受到教会会众普遍欢迎的一个原因,因为它同时又十分易学上口,特别适合于大众传播。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这首诗歌成为圣诞名曲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容纳了许多通常只有音乐舞台剧表演才有的风格特点,即具有叙事性和仪式感,可作独唱和合唱的组合,以及可以有不同的角色分配和动作搭配等元素。而这些在其它圣诞诗歌中是比较少见的。

事实上,这一分析也符合了约翰创作时的初衷。正是他安排了诗歌第二、三、四节的独唱环节,还根据传说中的三王来历,分别在这三节的曲谱上加注了送上黄金的梅尔基奥尔(Melchior),赠送乳香的加斯帕(Caspar,也称Gaspard),以及献上没药的巴尔萨泽(Balthasar)的名字。同时,对诗歌一、五两节以及副歌部分的处理,约翰也赋予了类似音乐剧中的主题合唱模式,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至今仍然可以借着视频,观看到一些西方教会由三位穿扮成国王盛装的演员通过独唱、合唱和相关的动作来演唱这首诗歌的场面。

当然作为一首圣诞赞美诗歌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它所包含的属灵亮光,那就是通过朝圣者所献上的这三种象征性礼物、来彰显圣婴耶稣的降生将带给世人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三种礼物,黄金和乳香的象征性人们会比较容易理解,因为众所周知黄金历来就是财富、权力和荣耀的象征;而乳香作为一种焚香材料则常在古代的宗教仪式上,用来敬拜天上的神明。东方朝圣者之所以献上黄金和乳香是表明外邦人也承认这位圣婴将来的王权和神性,就像诗歌所颂赞的,“祂掌王权统治万邦,直至永世无疆”、“但愿万民祷告颂赞,崇拜至高君王”。

然而没药作为礼物却是人们所难以理解的,因为没药在那个时代的最大用途是用作死者尸体的防腐。放眼古今中外,有谁会给新生婴儿送上这一“礼物”?!这岂非是对这位新生王的诅咒!又怎能与前面象征王权和神性的黄金河乳香搭配和相称?!然而上帝偏要让朝圣者送上了没药,其用意就是向世人预表,这位婴孩将来注定要将承担世上所有人的罪孽,被残酷地钉死在十字架上,以此来完成上帝赋予祂的神圣使命,即通过祂的流血和死亡救赎万民,并在将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尽管就像第四节诗歌所示的,送给圣婴的没药是那么的“苦味至浓”,经历了“忧愁叹息流泪死亡”的主耶稣,被埋葬在“孤寂的墓中”,是那么的凄凉,然而,接下来的第五节诗歌就告诉我们,三天后这位“被杀羔羊”“荣耀”地“复活”了,因此“哈利路亚”的欢呼“声震天地四方”,人类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这就是约翰这首诗歌要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我们每年纪念、庆祝耶诞节应该铭记的意义和目的。

结束语

亲爱的慕道朋友,愿这首诗歌如同两千多年前那颗引领朝圣者的晨星一般,照亮你未来的心灵求索之路。当年他们凭著信心去追随星光,历经了曲折和挫折,走过了漫长的路途,终于在伯利恒找到了那位圣婴。而时至今日,神的大光也一直在照耀着大地,要指引你去寻找能够给你带来永恒生命的救赎之主。您,愿意前行吗?

 

 

请欣赏此歌演唱的中英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