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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已逝,诗歌永存:记《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作者的短暂一生及福音事工

作者:徐彬 前言▶  1982年7月28日傍晚,一架双引擎小飞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座私人机场刚起飞才不到30秒就失控下坠,坠机后所产生的火焰顿时化作冲天而起的炽烈火海;片刻间,机上所有乘客连同驾驶员一起被大火无情地吞噬。在这场空难中不幸丧生的乘客中就包括我今天要介绍的年轻福音音乐家基斯·格林(Keith Green 1953-1982) 。尽管他的生命定格在28岁那年,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却并没有因为这场空难而化为虚无,而是穿越了时空和死神的屏障,在无数后来人的心灵深处回响,激励着人们去回应上帝的呼召,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命。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那短暂但却璀璨的人生之路,并了解他这首用生命之光所写的灵魂之歌 《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一)少年和神童 基斯·格林195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希普斯黑德湾(Sheepshead Bay)一个犹太裔的家庭,3岁时随家人搬迁至加利福尼亚毗邻好莱坞的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定居。他的父亲在洛杉矶音乐制作行业工作,母亲是乐队的一名歌手,外祖父更是一家摇滚唱片公司的创始人。家庭厚重的音乐氛围早早为他埋下了艺术的种子。 在我介绍过的众多圣诗歌作者中,虽不乏自幼展现音乐天赋者,但能称得上音乐神童的却是凤毛麟角,但格林却当之无愧。他2岁时唱歌就能够跟上音准;6岁起就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并先后学会了钢琴与吉他;8岁首次登台参与演出舞台剧《杜鹃之时》(The Time of the Cuckoo);10岁在《音乐之声》剧中担任角色;到11岁时,他出色的歌唱才华已引起伦敦知名唱片公司“Decca Records”的注意,主动与其签约,并于次年为他发行了个人单曲《Cheese and Crackers》。一时间,格林成为美国青少年中的耀眼新星。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者协会(ASCAP)接纳他成为该协会最年轻的成员;《少年郎》(Teen Magazine)杂志将其照片作为封面;《杰克·本尼秀》(The Jack Benny Show)和《乔伊·毕晓普秀》(The Joey […]

一首在葬礼上常唱的诗歌《同聚美地》

作者:徐彬 引言:在1867年一个冬日的午后,在威斯康辛州埃尔克霍恩(Elk Horn)小镇的一家药店里,店主和一位客人之间彼此闲聊的一句话,竟然促成了一首圣诗的诞生,一直流传到今日,甚至还成为人们在追思亲人离世时常唱的诗歌之一。它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的《同聚美地》(In The Sweet By and By;也有译成“赞慕福地”)。而这两位因聊天而载入圣诗史册的男人就是桑福德·贝内特(Sanford F. Bennett 1836-1898)和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 1819-1875)。 (一) 我还是依我的惯例先来介绍诗歌的词作者贝内特。他1836年出生于纽约州马丁斯堡,两岁时随家人迁至伊利诺伊州普莱恩菲尔德。因家境贫寒,他少年时需在农忙季节协助家中农务,仅在冬季才能前往学校就读。16岁那年他进入相当于大学预科的沃基根学院(Wauconda Academy)学习。毕业后他先是在沃基达的一家学校担任了一段时期老师,接着在1858年被密歇根大学正式录取,成为一名医科专业的学生。眼看长久以来期望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的梦想在不远的将来即将成真,然而就在读医期间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以至于他不得不中途休学。 离开学校后贝内特曾先后担任过一家学校的校长以及一家报社的副主编。南北战争爆发后,他在1864年加入了属于北方反奴隶制阵营的威斯康辛志愿军,成为第40步兵团的一名少尉军官。二年后内战结束,他选择在威斯康星州的埃尔克霍恩定居,并在当地开设了一家药店。在此期间,他一边在药房当药剂师,同时又利用冬季学期在芝加哥的拉什医学院(Rush Medical College)继续深造,并且终于在1874年获得了医学博士(M.D.)的学位。 医学院毕业后贝内特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在之后的十几年生涯中他一直默默无闻地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并在业余时间里继续从事文学写作,包括创作诗歌。随着年龄增长,贝内特本已脆弱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最终于1898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62岁。 在贝内特的一生中,因为他经历过战争的残酷和血腥,同时自己又长期深受身体疾病的折磨,故他对人生的苦难和生命的脆弱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会。这种切身的感受,使得他无论是在经营药房阶段,还是在行医期间,对前来求助的病人和身边的朋友总是怀着格外的同情与关怀。而正是这份仁心,使得他与许多人都成为有着良好互动及可交心的朋友,其中就包括那天的药房来客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两人合作创作了不少赞美诗歌。   (二) 接着我来介绍这位韦伯斯特。他1819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夏州的曼彻斯特附近,自幼就展现出非凡的音乐天赋,通过自学就掌握了小提琴、长笛与打击乐器的演奏技巧。完成初中教育后他进入位于家乡不远的彭布罗克学院(Pembroke Academy)。这是一所成立于1818年的私立预科学校,以注重文学与艺术教育而闻名;在这里,韦伯斯特初步接受了学术与音乐训练,为他日后走上专业音乐之路打下了必要的基础。1840年,他前往波士顿音乐学院深造,师从美国圣乐教育改革的先驱洛厄尔·梅森(Lowell Mason)与乔治·詹姆斯·韦布(George J. […]

面临当今世界风云变幻,让我们一起高歌《主活着》

作者:徐彬 引言: 近段时间以来,围绕美国的两党政治和领袖人物、俄乌战争的解决方案、因特朗普总统发起的关税大战而引起的各国股市大震荡,以及中美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不断揪动着海内外华人的内心,因此产生的观点纷争立和对也充斥着华人的各种资讯群; 一些基督徒也其中不可自拔,甚至有些人也因此影响了自己对基督的信仰根基。就在我为此感到忧虑和困惑之际,一首熟悉而温暖的旋律悄然在我心底响起,那就是《主活着》(英文名为“He Lives”,中文直译应为“祂活着”)。这首诗也是诞生在充满社会动荡与信仰危机的时代,作者是美国牧师兼作曲家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写下的这首诗歌,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给无数挣扎在迷茫和黑暗中的人带来极大的安慰、激励和信心。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作者的人生,去理解他的成长经历以及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 (一) 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1887年1月21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春山镇(Spring Hill)的一个幸福家庭。父亲斯坦利·弗兰克·艾克理(Stanley F. Ackley)是一名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母亲奥菲莉亚·科格斯韦尔(Ophelia A. Cogswell)虽然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却通过带领读经和言传身教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奠定了信仰的根基。在这个家中此起彼伏的管风琴奏鸣与祷告声音成了日常生活的美妙旋律。 在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下,艾克理很早就展现出了他的音乐天赋。十岁起他就初步掌握了大提琴的基本技法;到十五岁时,他更是学会了钢琴、簧风琴、短号、单簧管、短笛等多种乐器。 怀着对音乐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艾克理在19岁时考入位于纽约的美国国立音乐学院(Nation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of America – 该学院成立于1885年,已在1929年解散),开始了他系统的音乐学习。两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转入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继续深造,主修大提琴专业。在这座历史悠久的音乐殿堂中,他如鱼得水,沉浸在古典音乐的海洋之中,掌握了各类经典名曲的演奏技巧。 正当众人预言这位天赋异禀的年轻人将来会成为美国音乐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艾克理在内心深处却涌现出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呼召——那就是将自己的音乐才华奉献给基督信仰和福音事工。1910年,回到美国的艾克理毅然放弃了一片光明的世俗前途,前往位于马里兰州的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接受完整的神学装备。1914年他从神学院毕业,并被长老会按立为牧师,从此开始了他将音乐与福音事工结合的服事生涯。 下二图分别为艾克理曾经就读过的纽约国家音乐学院旧址以及现今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的校舍▼ (二) 神学院毕业之后艾克理先后在宾夕法尼亚州和加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在服事中他将自己深厚的音乐造诣融合在教会的敬拜之中,不断探索如何用诗歌和音乐去表达福音的真理,见证那荣耀和复活的基督。在他的带领之下,教会的每一次主日敬拜都成了会众的属灵盛宴。 艾克理的出色服事很快引起了当时著名大布道家比利·桑迪(Billy […]

“当转眼仰望耶稣”诗歌背后两个杰出女性的感人故事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它不但内容充满了属灵的亮光,而且旋律也非常温柔悦耳​​。当我最初听到这首诗歌时就有这样的猜想,诗歌的创作人可能是一位女性。果然,当我准备动手要写这篇文章时,我了解到不但诗歌的文字和作曲都是出自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之手,而且这位女性之所以创作这首诗歌的激情和灵感还是来自另一位更为杰出的女性!诗歌的名字叫《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 (一) 让我先来介绍诗歌的词曲作者。她的名字叫海伦· 霍沃斯· 莱梅尔,1863年出生于英国一个卫斯理教派牧师的家庭,12岁时随父母亲移民到了美国,先在密西西比州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定居在威斯康辛州。海伦从小就热爱音乐,父母亲发现了她这方面确有天赋后,便不遗余力找了当地最好的声乐老师来培养她,从而为她今后在音乐领域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海伦成人后果然走上了音乐之路,并如愿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歌手。虽然后人对她在年轻时期的成就鲜有了解,但从她在1904年能被西雅图邮报聘请担任音乐评论家这一点,便可知其在声乐领域里的不凡实力,而那年她已经41岁。 虽然已到了人生的不惑之年,但在学无止境的音乐理想引导下,海伦依然在1907年前往德国继续深造;在那里她花了整整四年通过一对一的私人教程向名师拜师学艺,因而大大地提升了她在声乐方面的造就。在德国居留期间,她还意外喜结良缘,相识了一位富有的男士,两人最终走上了婚姻殿堂。 这段迟来的婚姻似乎给海伦带来了幸运;1911年当她带着德国丈夫返回美国后很快在乐坛上崭露头角,成为一个全美国知名的音乐家。她频繁在各地举办巡回音乐会,甚至还特地被邀请前往军营慰劳士兵,演唱流行爱国歌曲,所到之处都大受欢迎。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也始终没有忘记将她的恩赐用来事奉主,不但经常在各地的教会演唱圣诗,而且还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因她在声乐方面的突出才华,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特地聘请她担任学院的声乐教授;同时穆迪布道团队的诗班指挥,著名圣乐家桑迪也专门请她来带领一个女子合唱团。除此之外,她还创作了不少福音文学作品,其中一本儿童读物《圣经的故事》一度还成了全美当时的畅销书。 ▲左上图为教会为海伦演唱诗歌所做的一张海报 然而大器晚成的海伦却无法一直持续在世人眼中的好运。有一次去医院看诊,她被诊断出患有一种会导致失明的疾病;随着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她的丈夫无法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责任,最后放弃了他们的婚姻誓约,返回德国。经历了身如此身体和情感双重打击的海伦却并没有被这些人生的磨难所击倒,反而更加亲近仰望神。她放下所有的世俗羁绊,将自己的全部身心转向到谱写创作赞美诗歌上。她一直坚持写作直到她生命的终了,前后总共创作了大约500首赞美诗歌和音乐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当转眼仰望耶稣》。 (二)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以为海伦创作这首诗歌的背景肯定是与前面所述的她那段特殊经历有关,可是历史的事实却并非全然如此,接下来我就要引出那位更杰出的女性——伊莎贝拉利• 利亚斯• 特罗特(Isabella Lilias Trotter 1853-1928)。海伦就是因为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以及了解到她感人的人生经历后,才在圣灵的感动下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歌。 伊莎贝拉1853年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家银行的股票经纪人;母亲则出生名门,其父曾经担任过英国海外殖民地的总督。伊莎贝尔的父母亲都非常喜爱大自然,平时经常带孩子和家人去乡间郊游,每年还会专门选择各地的一处名胜之地,一家人坐着马车去长途旅行。而伊莎贝拉从小非常喜欢画画,每到一地就会把美好的一切记录在她的速写本里。 伊莎贝拉的父母亲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们的影响下她从小就随父母一起教会,并在家里一起读经祷告。 12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失去了父爱的她在痛苦中学会了更加亲近神,并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随着伊莎贝拉年龄的逐渐成长,她的绘画天赋得以充分的显露。虽然她只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艺术少女,但母亲却看出她在这方面具有异常的天赋。在23岁那年母亲将她创作的一些作品送给当时英国最著名的水彩画家、绘画艺术评论家兼艺术赞助人约翰 • 拉斯金评鉴;后者看过后大为赞叹,称其为难得的天才,并欣然表示愿意接受她作为学生。同时拉斯金语还重心长地告诫海伦说,要成为一名杰出的艺术家必须做到完全的专注,并鼓励她如果她愿意献身于艺术,将来一定能够 “成为一名现今世界上最伟大的画家。” 下图不同题材的绘画即为伊莎贝尔的作品▼ 在这人生的重要选择关头,伊莎贝拉却并没有为老师给她指出的大好前途所吸引。她虽然同意老师有关从事艺术创作必须专注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作为基督徒,不能 […]

以优美爱尔兰民谣为曲调的经典诗歌《但我知道》

作者:徐彬   █  引言: 不久前在我们团契庆祝圣诞的聚会中,有一位热爱诗歌且很有歌咏天赋的姊妹独唱了《但我知道》这首诗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半年前她的丈夫经历了因癌症而切除全胃的手术,但夫妻两人却凭著祷告和对神的坚定信靠,顺利走过了那段死荫幽谷。那天她的歌声是那么地充满深情、信心和力量,不但深深地感染了我,也让我萌生了将这首诗歌和它的作者生平介绍给大家的动力。 (一) 1873年至1875年间,美国著名大布道家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来到英国的伦敦、利物浦、伯明翰等地举办了一系列的布道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正在英伦兴起的教会复兴活动。就在这一期间,有一位平时热衷于登山活动,年仅17岁的年轻人因为参加了一次穆迪布道会,生命得以改变。他就是后来创作了《但我相信》(I cannot tell )这首诗歌的作者,名字叫威廉· 扬· 傅尔敦(William Young Fullerton 1857-1932)。 傅尔敦出生于1857年的3月8日。他的家乡是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父母亲都是虔诚的长老会信徒;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使他从小就饱受到福音的薰陶。 在参加了穆迪布道会的第二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福音喂养,傅尔敦专门来到伦敦,加入到由著名牧师、也是穆迪在英国布道的重要福音伙伴,有“讲道王子”之誉的查尔斯.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主持的大都会会幕教会(Metropolitan Tabernacle);从此他也成为司布真的忠实追随者。 大都会会幕教堂是英国一家俱有悠久历史的浸信会教会。自它建堂以来,包括本杰明·济慈(Benjamin Keach 1640-1704)、约翰·吉尔(John Gill 1697-1771)等多位著名神学家都曾在此担任过牧师,曾经一度是英国最大的浸信会教会。但随着教会牧师约翰.吕本在1836年的去世,会众开始大量流失;以至原本可容纳1200人的教堂,后来只剩下200余人还在继续做主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54年才得以扭转,而其中关键的人物就是当时年仅20岁的司布真。 […]

苏格兰盲人牧师和他写的感人诗歌《永不弃我的爱》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无论是它优美的文字,还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首诗歌出自十九世纪的一位几乎是全盲的苏格兰牧师之手。诗歌的名字叫《永不弃我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译成“不忍弃我的爱”或“伟大的爱”),作者是乔治. 麦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学校 1842年3月27日乔治·麦瑟逊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富裕人家。他父亲年轻时继承了家族的公司,并娶了自己的表妹为妻;结婚后夫妇俩养育了8个孩子,麦瑟森是其中的第三个。尽管父亲是一名商人,但却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的影响下,麦瑟森很早就确立了基督信仰,并逐渐对神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五岁那年,麦瑟考进了当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在这所名校里,他 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好学生,不但所读各科成绩优秀,而且课余生活也十分丰富,特别热衷於戏剧、音乐和文学创作。他写的一首名为“伯大尼的眼泪”的诗歌,一度在校园里造成轰动,在同学中间被相争传阅。入学五年后,他本科毕业,接着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学硕士专业,并在第二年转到神学院去攻读神学。 然而就是在大学读书期间,他面临了人生的一个重大挑战。或许是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他在年少时期眼睛就出现弱视;到了进入大学后,双眼视力进一步退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在学习时他必须戴上高度数的眼镜,以便看清楚书本上的文字;到课堂上,他只能选择坐在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以获得最好的光线来看清台上老师的板书;到后来他的视力已经到了几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对麦瑟逊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打击,然而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人生悲剧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女友,本来打算在毕业后结婚,但看到他的视力恶化程度,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他。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不想成为一个盲人的妻子!”。 上述这双重打击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恋的失败,让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无助和失落的状态之中;从此他将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闭起来,并为之终生未娶。然而尽管这时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阴影或模糊的轮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标和心志却没有改变,反而变得越来清晰和强烈。凭著这一信念他以惊人的毅力在1866年终于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业。 下图是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主体建筑物▼ 教会和事奉 从神学院毕业不久,麦瑟森便如愿取获得了当地长老会的布道许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区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担任了助理牧师;两年后他被教区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授予因内仑教会( Innellan […]

第一首由美国人所创作的圣诞名曲《东方三博士》

作者: 徐彬   又一年的圣诞佳节快到了。回首以往,我在这个专栏上已经写了五篇和圣诞诗歌有关的文章,歌名包括《以马内利恳求降临》、《平安夜》、《哦,圣善夜》、《普世欢腾》,和《小伯利恒》。这些诗歌虽然各自的创作时间、写作背景、音乐风格,以及作者的人生经历都有不同,但多数却是出于欧洲的作者。而今天我要推荐的这首圣诞歌曲却是第一首词曲全是由美国人创作的诗歌,那就是《东方三博士》。作者的名字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 (John Henry Hopkins Jr.1820-1891)。 1820年10月28日,一个婴儿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一位圣公会牧师家中呱呱落地。他虽然已经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但却是第一个男孩,因此也特别受到父母亲的宠爱,给他取了和父亲一样的名字,也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以下以“老约翰”和“约翰”来区分父子俩)。 说起男孩的父亲老约翰,他这一辈子在常人的眼里可算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生。他1792年出生在爱尔兰,17岁那年才随父母移民到美国。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新移民,他为生计所迫,不能像同龄人那样按部就班地继续求学,而必须马上进入职场养活自己。他先是在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记账,之后又去做图书插画的美工;到21岁时,因心中有一个成为铁匠大师的梦想而想方设法办起了一家铸铁工厂;数年后生意失败,只得转去靠教他人绘画和音乐为生;24岁时又对法律产生了强烈兴趣,通过三年努力一举考上律师执照,并靠一己之力把他的事务所做到整个匹兹堡规模最大。 就在众人眼里已经功成名就之刻,老约翰却因着读到一本福音名著而被神光照,生命开始翻转。信主之后他即根据国教的“公祷书”内容召集亲友在家里举办福音聚会;不久便因其出色的带领和讲道能力而被圣公会看中,被授予了特许执照,允许其参与教会相关的服事。进入教会后他又担任了诗班的指挥和音乐总监;接下来只花了两个月时间他就通过严格的牧师资格考试,并在1824年被正式被任命为宾州西部的三一教会牧师。当牧师期间因会众人数急剧增长,他亲自设计及施工监督新建了一座教堂,其鲜明独特的建筑风格又使他进入美国“哥特式建筑”领域权威的行列。1832年他被新成立的佛蒙特州教区会议选举为主教,而在当时的美国,圣公会仅有17个教区。到1865年他已被提升到仅次于全美圣公会大主教位置的“主持主教”(Presenting Bishop )一职。76岁那年归于主怀,结束了他传奇蒙福的一生。 老约翰一生中有过14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幼年夭折,余下的11个在他精心教育培养之下,长大之后各个成才,分别在牧师、教育、音乐、医学、保险和新闻界行业中大有建树。其中的佼佼者又非约翰莫属。 下方的左右二图分别是约翰父子▼ 从约翰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父亲在身上的种种影响。他19岁时就大学毕业,又继续念完了硕士学位,弥补了他父亲当年作为新移民无力接受大学教育的缺憾。毕业后因他所学的一直是文学,故先去了纽约时报担任记者;但那时他的心愿还是想去报考哈佛法学院,有朝一日能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好律师。然而经过两年下来的思考沉淀,最后他还是下决心放弃去攻读法律,改为直接在纽约的圣公会总神学院学习神学,以实践自己一辈子服事神的心志。在这决策的背后,人们似乎又可以看到其父亲经历中的某个缩影。 1850年约翰顺利从神学院毕业;接着他就被纽约圣公会名下的一份刊物聘请,担任了编辑。在这之前他因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就一直很喜欢诗歌,在本科和硕士阶段除了文学之外又学到了许多音乐知识,加上在神学院系统地完成了神学装备,因此在他成为编辑之后终于厚积薄发,开始在音乐编辑和诗歌创作领域上崭露头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其影响力之大,以至于他的母校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还专门聘请他,来学校教授教会音乐;他也因此成了该神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音乐教师。在校任教期间,他不但培养了大批教会未来的音乐领袖,个人的诗歌创作也大有收获,其中就包括这首在神学院服事最后一年所完成的《东方三博士》。 尽管约翰很早就被圣公会授予了执事和副牧师资格,也一直在自己所在的不同教会参与了各种服事,特别是敬拜音乐的带领,但他直到1872年52岁时才正式成为教会的全职牧师。之后他分别在纽约州和宾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忠心服事,直到他退休。7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结束了他作为诗人、音乐家和传道者的一生。 若以盖棺论定,作为牧师的约翰,他的服事经历以及他在圣公会的地位显然和他父亲无法相比;然而就他因着这首《东方三博士》诗歌而在世界上所产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言,他还是远远超出了父亲。 下面我就来介绍这首诗歌创作的具体经过。 故事还是得从他父亲讲起。老约翰家有一个传统,即无论子女身在何处,结婚与否,每到耶诞节必要回到位于佛蒙特的父母家,大家一起欢度佳节,并要在节日中按圣经中的圣诞记载表演一个节目。而设计节目的这个任务往往又是非长子约翰莫属。 1857年较早的日子里,约翰就开始考虑今年圣诞节家里要表演的节目。他想到自己的几个侄子每年这个时刻就跃跃欲试,争着想要扮演一个角色的需求,于是就根据马太福音第二章来自东方的几位博士在那颗星的指引下寻找及朝见新生圣婴耶稣的记载,创作了一首即有三人分别独唱又有众人参与合唱的表演诗歌。 接下来就到了圣诞节的前夕。还在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担任音乐老师和指挥的约翰正在为学院一系列的圣诞庆典活动筹画节目,但纪念1月6日“主显节”的安排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诗歌。这里所说的“主显节”是圣公会纪念耶诞节日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是每年的1月2日,即耶诞节之后的第8天,为的是纪念当年那几位东方博士作为外邦人的代表,朝见圣婴新生王的重要日子。这时候约翰想到了他为家人写的这首诗歌。经过他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及排练,这首诗歌终于在主显节这一天,正式登上了神学院的硕大舞台。 与此同时,这首诗歌也在约翰的父亲家给那年的圣诞带来了欢乐,并且还成了他们家每年庆祝圣诞的保留节目;随着节日里的人来人往,诗歌先在老约翰的朋友圈里流传了开来。在这之后,随着1862年约翰将其公开发表在自己编辑的《颂歌、圣诗和歌曲》专集之中,诗歌进而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了各国庆祝圣诞歌曲宝库中必不可少的经典之一。由于它是圣诞诗歌中第一首完全由美国人完成词曲创作的歌曲,也从此也改写了传统经典圣诞诗歌皆出于欧洲作者的历史;而约翰本人也因此诗歌而进入了世界圣诗名人的行列。 现在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东方三博士》(We Three Kings of […]

曾经飞跃过中国“驼峰”的盟军飞行员和他写的“必有恩惠和慈爱”诗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爱》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唱过这首诗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词是与大卫诗篇23篇那段著名的经文有关。但和其他同类诗歌有所区别的是,它并非是全盘照搬大卫写下的文字,而是根据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贴切地加入了我们每个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会遇到的某些场景,从而使诗歌更加靠近人们的心灵需求和生活实际。而诗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甚至还与中国抗战时期著名的“驼峰航线”史实有关。他的名字叫约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他精彩的人生画卷,了解他的故事和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约翰·彼特森(以下称约翰)1921年出生在堪萨斯州林兹堡的一个农户家庭。他的父亲生育了七个孩子,约翰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可是就在他四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来支撑,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约翰读书时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休学,只因家中发生了一场煤气引起的火灾事故而被学校减免了学杂费,加上他在农场打的那份零工,这才读到中学毕业。   尽管约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他信主的时间却很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在教会回应呼召,成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里他保持着常年阅读圣经的习惯,从首篇的《创世纪》开始,读到最后的《启示录》,每天阅读十章,读完后再周而复始从头开始;由此也让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础。   约翰和几个哥哥一样很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但他的天性却比较自卑胆怯,缺乏自信。读中学时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参加了当地电台《业余时间》节目所举办的歌唱比赛,并最终获得了冠军;所得的奖励还包括免费参加一门声乐课程培训以及数月上电台演唱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他的声音也逐渐被听众所熟悉,被称之为“那个来自农场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变。   引导约翰突破瓶颈的人是他的大哥比尔。他不但喜欢唱歌,还十分擅长吹小号;可在平时生活中他却十分放荡不羁,经常酗酒、超车、闹事、闯祸。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乐队录用他的通知;就在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时临到了他。那天回家后,他读到了马太福音11章28节的经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顿时他的心就被圣灵深深地触动;于是他谢绝了乐队的邀请,并马上打电话给镇上最有声望的基督徒波兰特先生,让他带领自己完成了决志祷告。从此他认罪悔改,成了一个新造的人。   比尔信主后又把福音传给了弟弟鲍勃(Bob),接着又邀请了他另一个弟弟肯(Ken),组成了一个男生三重唱的福音乐团,碾转各地去举办音乐诗歌布道会。那时还在读书的约翰只要一有机会就与哥哥们同行。有一天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比尔突然把他拉到台上,让他来带领全场会众合唱诗歌;尽管台下会众给与了他认可的掌声,但约翰仍然缺乏自信,认为自己表现得很差劲。   不久之后一个机会来临了。已婚的哥哥鲍勃因家里搬到科罗拉多的原因决定离开乐团,而那时约翰正好已高中毕业,自然成了替代鲍勃的不二人选。从此他有了频繁的舞台锻炼机会,也终于克服了胆怯的心理障碍,成为大家所喜爱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里,最让他难以忘怀的那件事是发生194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他们三兄弟应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会参加聚会;到了出发的时间,由比尔开车,驾驶著新买的“德索托”汽车一路顺风地前往目的地。在经过麦弗镇后不久,对面车道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突然失控,越过马路中线,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比尔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那辆车就撞上了他们,造成整辆“德索托”几乎被毁。(右图是1944年生产的“德索托”汽车的式样)   当时肇事的司机吓得瘫坐在地上,以为车里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当赶来救援的人们拆开车身,将三人拉出来时,却发现他们各自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轻伤。当晚他们甚至还仍然被接到那个教会,参加完了整场聚会。约翰深信奇迹背后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让他们平安度过了这次的死荫幽谷;从此“奇迹”(Miracle )这个词也成为他生活和赞美中离不开的主题。   尽管约翰已经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内心真正渴望的却是诗歌的创作和谱曲 ,并曾多次尝试过将自己的作品投给不同的出版社,可却一次都没有成功。 19岁那年他将新写的两首诗歌,寄给田纳西州代顿的出版商温塞特。当后者表示有兴趣买下其中那首“还有空间”诗歌并为此问价时,约翰喜出望外,唯恐对方会出尔反尔,只报了八美元的低价,双方因此成交。可在诗歌正式出版后,约翰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确,让他惆怅了好些日子。   就在约翰准备进一步在创作上有所作为时,1941年12月7日爆发了珍珠港事件,美国因此卷入到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之中。次年的秋天,还不到21岁的约翰应征入伍。 约翰服役的是空军,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马的阿尔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严格训练。到1944年,他终于成了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在和相识多年的女友玛丽结婚后,他被派往亚洲战场,投身到与日寇作战的硝烟之中。   约翰刚抵达位于印度阿萨姆谷附近的空军基地不久,就作为“柯蒂斯C-46”军用运输机的副驾驶参加了第一次飞行任务,冒着日军的炮火给战场上的地面部队空投武器和物资。战争的残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经与约翰在一个基地受训,同样也是诗歌写作爱好者的战友奥尔(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飞行中不幸牺牲。 […]

并非只属于儿童的经典诗歌《耶稣爱我》

作者:徐彬 引言:不知不觉,我为《追求》杂志和《海外华人福音网》撰写欧美经典诗歌介绍这个专栏已经过了十个年头,迄今已发了五十余篇文章,约二十几万文字。原以为我已介绍过的诗歌就主题和类型而言已经大致涵盖了相关的领域,但今天突然间我意识到,至今我还没有涉及过一篇与少儿诗歌有关的圣诗;而要写这个专题,首选的诗歌必非《耶稣爱我》莫属。 我相信教会里许多的会众都非常熟悉这首诗歌,因为他们从小就是听着或唱着这首诗歌长大的,特别是来自港台的弟兄姐妹。然而即便是一个从未听过此歌的信徒或慕道友,当他初听到这首诗歌时,我想也定会对诗歌的浅近易懂的歌词和清澈优美的旋律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同淋浴在春日里的柔风之中,感到是那么的舒适、温暖和安详。 许多人可能会猜测到这首诗歌是出自一名女性的笔下。是的,她的名字叫安娜.华纳(Anna B. Warner 1827-1915),是美国十九世纪的一位知名作家。下面我就来介绍她的生平及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安娜·华纳1827年出生在纽约市;她上面还有一个大于她8岁的姐姐,名叫苏珊(Susan B.Warner1819-1885)。安娜的母亲在她还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全靠他们的姑妈弗朗西斯(Frances L.  Warner)来到家里帮忙,照看姐妹俩长大。幸好她们的父亲亨利·华纳(Henry Warner)是纽约一名成功的律师,有条件给两个女儿提供富裕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教育。同时这位父亲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和小说家;在他的影响之下,安娜和苏珊从小就饱受文学的薰陶;这也为她俩后来成为著名的作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836年,事业上踌躇滿志的亨利.华纳买下了哈德逊河上靠近西点军校一侧的一座小岛,即宪法岛(Constitution Island)。他曾设想把这座和美国独立战争历史相关的岛屿,连同岛上那几个当年为抵御英军入侵而建筑,后已荒废了的防御堡垒开发成一个避暑胜地;没想到才过了一年,美国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历史上第一次经济大萧条就打破了他的这一梦想。随着大量银行和企业的倒闭,亨利的许多重大投资也纷纷破产,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诉讼,从而迫使他卖掉了位于纽约圣马可广场(St. Mark’s Place)的豪宅,带着全家搬入岛上的一处普通住宅里居住。 ▼下组照片中上二图为从西点军校所摄的“宪法岛”;下二图为岛上”苏珊和安娜旧居的室内外照片。1908年这座房子被主人赠送给西点军校,并被后者当作军校博物馆使用。 家庭经济状况的突变对苏珊和安娜两人的成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两位原本在家中有专人侍候的大小姐不得不开始由自己来承担诸如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甚至连劈柴和划船越过哈德逊河到城里去运送物资和邮件这些重活也只能由她们亲力亲为。不过,人生的这些特殊境遇和历炼,以及由家庭经济困境所带来的压力也促使这对爱好文学的姐妹俩先后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姐姐苏珊率先在文坛崭露头角,一炮而红。她于1851年正式出版了一部名为《广阔的世界》(The Wide, Wide World)的小说,大受读者的喜爱。据说这本书是美国文学创作历史上第一本销量过百万册的书籍;在英国,这本书的销量甚至超过了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名作《大卫·科波菲尔》。 而姐姐在创作上的成功又进一步激励了安娜投身于文学创作。第二年安娜也出版了她的处女作《美元与美分》(Dollars and Cents ),同样广获读者好评。之后两姐妹佳作频出,成为扬名于美国文坛的一对姐妹花。姐妹俩生来性格各异,创作风格也各有千秋,正好彼此互补,常常一起合作来撰写小说、散文和诗歌。而《耶稣爱我》这首诗歌首次被读者认识,就是先由安娜因着苏珊的要求而完成创作,再由姐姐将这首诗歌引用到她那本于1860年出版的《言和诺》(Say and Seal)小说的情节之中。(此书没有中译本,书名为笔者自译) 在苏珊的这部小说中,作为男女主角的分别是一家乡村小学的女教师费思· 德里克(Faith Derrick)和当地教会的主日学校长兼老师约翰·林登(John […]

一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诗歌:《我曾舍命为你》

作者:徐彬   引言:前些日子在为教会的姐妹团契准备《十九世纪欧美女性诗歌代表人物的人生故事》分享的过程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丝·雷德利·哈弗加尔(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1879)的英国女诗人进入了我的眼帘。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首先是她写的那首代表作《我曾舍命为你》的名字,因为它非常与众不同。通常来说,大凡是赞美诗歌,歌词中的“你”都是指主耶稣,而“我”则是指作者本人或泛指每一个信徒。但这首诗歌是倒过来的。歌中的“我”是指主耶稣,而“你”是指作者本人或所有信徒。更让我吃惊的是,这首震撼人心、敲打灵魂的传世经典佳作竟然还是作者的处女作。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她的人生故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者的父亲,因为他在弗朗西斯的成长过程中起过重要的影响。他叫威廉.哈弗加尔(William Henry Havergal, 1793-1870),是圣公会的一名牧师。 即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看,威廉·哈弗加尔也可算得上是一名才华横溢的牧者。他从小就特别喜欢音乐,到十四岁时已能在教会演奏管风琴。中学毕业后他原本想去医学院学医来实现治病救人的理想,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旨在救人灵魂的神学,并在牛津大学先后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毕业之后,他先后在几家教会担任圣职,并因其出色的讲道能力而曾担任过伍斯特圣尼古拉斯教区的教区长,以及著名伍斯特大教堂的“荣誉正典”( Honorary Canon)。但他的音乐才华并没有就此淹没。1829年6月的一天,他乘马车外出,不幸在途中翻了车,导致他整个人被抛出车外,造成了严重的脑震荡。就在这养病的过程中,他的音乐才华得以爆发,开始了他的作曲生涯;而他发表的第一首作品即扬名于世,那就是为雷金纳德·希伯主教的宣教诗歌名作《来自格陵兰的冰山》(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s;也有译作《要传遍福音》或《传扬救恩》)配曲。他一生中曾出版过多部诗歌及音乐作品专集,并数次荣获“格雷欣奖”(Gresham prize medal)。他将作品的所有收入都捐给了英国圣公会的“非洲和东方传教士协会”(CMS),用于支持他们的海外宣教事工。 ▼以下是弗朗西斯父亲的画像和他曾服事过的伍斯特大教堂内外照片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女”。出生于1836年12月14日的弗朗西斯,是威廉·哈弗加尔六个子女中的老么,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孩子。在父亲百般呵护陪伴下长大的弗朗西斯显然会潜移默化,受益匪浅,得到许多父亲的言传身教。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在信仰方面。 在父亲的引导之下,弗朗西斯三岁就学会阅读,四岁时能读《圣经》,并学会了写字。到九岁时,她甚至还在父亲教会的主日学校里帮忙教过孩子们。11岁那年母亲去世,二年后父亲送她进了一家有着良好口碑的寄宿学校去学习。这家学校的校长蒂德太太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在她的影响带领之下,学校里的许多孩子都经历了生命的“复兴”(revival),归信了救主耶稣;以至于到耶诞节回家时,每个女孩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就在这家学校就读的第二年,她兴奋地写道:“我决定把我的灵魂交给了救世主……,从那一刻起,天地都变得更加光明。” 弗朗西斯成人之后,因环境和身体的原因无法使她去国外成为一名宣教士,但她还是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即通过在家开班授学来教穷人学习圣经。她曾经这样写道:“我不知道谁会来,也不知道来的人是多还是少,但只求神领人悔改的恩典能够浇灌下来,让我有能力来传讲耶稣,使人归向祂。”同时,她也像父亲那样尽力去支持海外宣教使团,甚至为此捐出了她所有的首饰。 除此以外,在语言和音乐领域弗朗西斯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表现非凡,特别是在诗歌领域。她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对大卫的《诗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能够更好的读懂理解诗歌中的精意,她先后在父亲和姐夫的指导下初步学习了希腊语和希伯来语。1852年至1853年间,她利用陪同父亲去德国杜塞尔多(Düsseldorf)医治眼疾的机会,先后在塞尔多夫的路易森学校(The Louisenschule)和奥伯卡塞尔大学(Oberkassel Havergal’s scholastic) 接受了包括德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及拉丁语在内的正规教育,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在路易森学校的一次德语考试中她还超过的所有的本地学生,得了第一名。她在钢琴演奏和声乐歌唱方面的才华也远超过一般的同龄人。 ▼以下是弗朗西斯从少年到中年的三幅画像 对圣经的熟悉以及在语言方面的天赋和实力,很快就体现在她诗歌的创作成果中。弗朗西斯写的这首《我曾舍命为你》,就是她在23岁那年即1859年的1月5日,因为参观了杜塞尔多夫的一家博物馆,看到馆藏的一幅画和相关的解释文字而写下的。这幅油画的作者是 斯特伯格(Sternberg),画的主题是取自约翰福音19:5所记载的彼拉多审判耶稣时所说的一句话 ,拉丁文是“Ec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