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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荡和分裂时代的盼望:诗歌《没有血、没有坛》作者的创作背景及生命见证

作者:徐彬 摘要 本文聚焦于十九世纪苏格兰福音复兴运动与自由教会的重要领导者及圣诗诗人霍拉修斯·伯纳的生命历程,追溯其信仰的形成过程,揭示了他于1843年在苏格兰教会大分裂时毅然加入自由教会的历史抉择,以及在失去了国教原有的一切资源后如何在艰苦环境中扎根牧养、拓展福音的事工轨迹;并重点剖析其代表作《没有血,没有坛》的神学理念和创作背景,以及该诗歌对当代教会与信徒的属灵启示。其中许多相关历史资料在华文圣诗介绍领域是第一次披露。 (一)家传与师承  1808 年 12 月 19 日,一个男婴在爱丁堡老布劳顿区(Old Broughton) 帕特森巷(Paterson’s Court)的一户人家里呱呱落地。父亲詹姆斯・伯纳(James Bonar)给他取名为霍拉修斯(Horatius Bonar/ 以下简称“伯纳”)。彼时谁也无法预料,这个诞生于一个税务法律官员家的孩子,成年后会成为 19 世纪苏格兰福音复兴运动中举足轻重的领导人物和知名牧者。 (左上图是伯纳晚年的肖像) 伯纳的家族其实是个牧者世家—— 历代男子中作为牧师在苏格兰长老会服事的历史已经延续了三百余年。其中他的祖父约翰・伯纳(John Bonar)尤被人称道。他虽因身体残疾无法骑马出行,却以四处布道的影响力广为人知。有一次,为主持一场重要的复兴聚会,他独自徒步二十三英里,从托皮琴赶赴坎布斯朗,在两万余名听众面前证道,不仅感动了在场的无数人,也因此成为子孙后代心目中景仰的属灵典范。 伯纳的父亲成年后,因为家中已有几位兄弟投身牧职,故选择了进入政府行政部门,成为一名税务总署的律师(Solicitor of Excise),并逐渐崭露头角,以公正和博学在专业和社会上广受人们尊敬。不过即便从事了世俗职业,家族跨越数代的信仰传承,仍潜移默化地浸润在他的生命里,并折射在他对家中每个孩子的培养过程中。 伯纳的母亲是玛乔丽・梅特兰(Marjory P. Maitland)。她同样出身牧师之家,性情温柔敏感、富有怜悯心,亦是一位颇有才华的作家与诗人。除了悉心打理家务,她还以日常的祷告、读经以及对子女的谆谆教导,维系著家中日常的属灵生活,让孩子们从小就生活在敬虔的氛围之中。 家族的信仰传承、父母亲身上的特质与言教,在伯纳的成长过程中相互交织,既为他埋下了深刻的信仰种子,更对他日后的性情塑造与人生价值观的建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伯纳十二岁那年,父亲因病离世。这一变故,让年少的他过早肩负起责任、直面未来的世界。三年后,他不负父亲生前期望,以优异成绩考入苏格兰最高学府 […]

《耶稣,我来》:一首从生命深处流出的宣教和呼召之歌

作者:徐彬 引言 在我与圣诗结缘的漫长岁月里,有一首诗歌占有特别的位置。它是我决志信主之后,第一次在教会随诗班上台献唱的曲目,歌名便为《耶稣,我来》(Jesus, I come)。 我对这首诗歌的偏爱,不只因为它承载了我初入教会的温暖记忆,更在于它独树一帜的歌词架构——全诗通篇以「脱离」与「进入」(Out of / Into)这样的排比句,加上反复出现的「耶稣,我来」「我来就祢」(Jesus, I come,I Come to Thee)这种赤诚的宣示与呼告构成,这在历代圣诗中实属罕见。每当我唱起这首诗歌,心中总会被一股强烈的呼召力量充满,让我深受激励。 正是这种内心的感动,引导我进一步去探索:写下这首诗歌的作者,究竟经历了怎样的人生?他诗歌中所承载的信仰力量,又源于何等生命的见证和坚守? 一、清贫砺志与服事起点 让我们一同走进诗歌作者威廉·特鲁·斯利珀(William True Sleeper)的人生之路。1819 年 2 月 9 日,他出生在美国新罕布夏州丹伯里(Danbury)的一个普通农家;因为家境原因,从小磨炼出他吃苦耐劳、勤俭踏实的品格。 在家乡完成基础教育后,怀着对知识与信仰的渴慕和追求,他先进入菲利普斯镇的埃克塞特学院(Phillips Exeter Academy)完成了高中学业;接着考入佛蒙特大学(University of Vermont)深造,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毕业他又按照自己历来的心志进入安多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

风雨中的永恒盼望:诗歌《坚固磐石》背后的故事

作者:徐彬 前言: 《坚固磐石》是一首基督徒耳熟能详的传统圣诗。歌词深切地表达了信徒对基督的完全信靠:即“唯有基督是我根基,其余根基都是沙土。” 诗歌的旋律更是以庄重、厚实而坚稳的节奏加添了诗歌的生命感召力。然而,鲜为人知的是,作者在创作这首诗歌时并不是像许多人那样,已经是一位经过神学院训练的牧师,而仅是一位年轻木匠,直到他五十五岁才被呼召成为牧师。然而正因为如此,他的诗歌更带着一种真实的人生厚度,在历史长河中滋养著一代又一代的信徒。他的名字叫爱德华·穆特(Edward Mote)。下面就由我来带您走进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去挖掘诗歌作者的精彩人生,并探寻其信仰是如何与音乐结合,在19世纪的英国与美国,点燃了无数信徒心灵的盼望。 (一)从街头少年到木匠信徒 穆特出生在十八世纪末的1797年,是伦敦南华克(Southwark)一个普通家庭里的孩子。他的父母在伦敦泰晤士街上经营一间小酒馆;由于日夜忙于生计,根本无暇顾及孩子们的教育和成长,更别说属灵生活的喂养。主日时,别的孩子都随父母进教会,他却常在街头游荡,混迹于不良少年中;到了学童时期他又被送入一所禁止读圣经的学堂学习。为此穆特曾在自传中这样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圣经,没有祷告,甚至愚昧到不知道世上有一位上帝。」 转机出现在他十几岁的时候。父亲把他送去一家木工行里去当学徒,学习家俱制作的手艺,而这家铺子的老板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他不仅在技艺上悉心教导穆特,也在主日带他和家人一起前去教会听道。 1813年的一天,年仅十六岁的穆特第一次走进了托特纳姆宫路礼拜堂。当日来讲道的是著名传道人约翰·海厄特牧师(John Hyatt 1767–1826)的。海厄特的人生经历与穆特有某些相似之处——他的父亲同样也是小酒馆的老板,少年时也曾在橱柜制作铺当学徒,学习木匠手艺;后来因受妻子的影响归主,并逐渐成长为一名卓越的布道家。那天的讲道主题是和经文“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有关。 听完讲道穆特第一次强烈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渴望认识那位能赦罪救赎人的耶稣。 从那以后穆特努力探寻真理之道。他先是加入《家庭灵修》作者亚历山大·弗莱彻牧师所牧养的教会,随后又转入约翰·贝利牧师的教会。两年后他终于在1815年的11月1日完成了受洗,在众人面前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从这一天起,他的人生方向彻底翻转。 (二)从橱柜业者到福音使者 随后的岁月里,已经学徒出师的穆特凭借嫺熟的木工技艺与一定的资金积累,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橱柜制造工厂。随着业务的逐渐稳定,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参与所在教会的各项事工,也常常利用空余时间为福音杂志撰写文章与诗歌。虽然当时的他只是普通的教会同工,但在敬虔、爱心与事奉上诸多的出色表现,已经显露出一个未来牧者的潜质。 五十五岁那年,神的呼召终于临到穆特身上,他成了一名全职的传道人。按立后他来到英格兰萨塞克斯的雷霍博特浸信会(Rehoboth Baptist Church)当牧师,在那里牧养教会长达二十一年。期间他以忠心与真诚服事神,并凭借扎实的圣经教导、温暖的肢体关怀和个人的美好见证,深深影响了会众属灵生命的成长,使雷霍博特教会成为一个坚固的属灵家园;他也因此深受弟兄姊妹的敬重与爱戴。 在他晚年时,会众出于感激之情,曾按那个时代的通常做法想将教会的产权赠予他,但穆特却立刻婉拒了这一提议,并幽默地说道:「我不需要礼拜堂,只需要讲台;如果到了我不能再传讲基督时,你们就把我赶出去吧。」 穆特直到1873年七十六岁那年因健康原因才辞去牧职;退休一年之后,他即安息主怀。临终时,他向身旁的人轻声说道:「我想,我即将踏入天堂。是的,我正在靠近天家的港口。那些我一生传讲的真理,如今成为我生命的坚固依靠,也必可让我安然面对死亡。」(I think I am going to heaven.Yes, I am nearing port.The truths […]

斯人已逝,诗歌永存:记《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作者的短暂一生及福音事工

作者:徐彬 前言▶  1982年7月28日傍晚,一架双引擎小飞机,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座私人机场刚起飞才不到30秒就失控下坠,坠机后所产生的火焰顿时化作冲天而起的炽烈火海;片刻间,机上所有乘客连同驾驶员一起被大火无情地吞噬。在这场空难中不幸丧生的乘客中就包括我今天要介绍的年轻福音音乐家基斯·格林(Keith Green 1953-1982) 。尽管他的生命定格在28岁那年,但他生前所创作的诗歌却并没有因为这场空难而化为虚无,而是穿越了时空和死神的屏障,在无数后来人的心灵深处回响,激励着人们去回应上帝的呼召,活出与福音相称的生命。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那短暂但却璀璨的人生之路,并了解他这首用生命之光所写的灵魂之歌 《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Create in Me a Clean Heart)。 (一)少年和神童 基斯·格林195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希普斯黑德湾(Sheepshead Bay)一个犹太裔的家庭,3岁时随家人搬迁至加利福尼亚毗邻好莱坞的圣费尔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定居。他的父亲在洛杉矶音乐制作行业工作,母亲是乐队的一名歌手,外祖父更是一家摇滚唱片公司的创始人。家庭厚重的音乐氛围早早为他埋下了艺术的种子。 在我介绍过的众多圣诗歌作者中,虽不乏自幼展现音乐天赋者,但能称得上音乐神童的却是凤毛麟角,但格林却当之无愧。他2岁时唱歌就能够跟上音准;6岁起就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并先后学会了钢琴与吉他;8岁首次登台参与演出舞台剧《杜鹃之时》(The Time of the Cuckoo);10岁在《音乐之声》剧中担任角色;到11岁时,他出色的歌唱才华已引起伦敦知名唱片公司“Decca Records”的注意,主动与其签约,并于次年为他发行了个人单曲《Cheese and Crackers》。一时间,格林成为美国青少年中的耀眼新星。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者协会(ASCAP)接纳他成为该协会最年轻的成员;《少年郎》(Teen Magazine)杂志将其照片作为封面;《杰克·本尼秀》(The Jack Benny Show)和《乔伊·毕晓普秀》(The Joey […]

一首在葬礼上常唱的诗歌《同聚美地》

作者:徐彬 引言:在1867年一个冬日的午后,在威斯康辛州埃尔克霍恩(Elk Horn)小镇的一家药店里,店主和一位客人之间彼此闲聊的一句话,竟然促成了一首圣诗的诞生,一直流传到今日,甚至还成为人们在追思亲人离世时常唱的诗歌之一。它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的《同聚美地》(In The Sweet By and By;也有译成“赞慕福地”)。而这两位因聊天而载入圣诗史册的男人就是桑福德·贝内特(Sanford F. Bennett 1836-1898)和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 1819-1875)。 (一) 我还是依我的惯例先来介绍诗歌的词作者贝内特。他1836年出生于纽约州马丁斯堡,两岁时随家人迁至伊利诺伊州普莱恩菲尔德。因家境贫寒,他少年时需在农忙季节协助家中农务,仅在冬季才能前往学校就读。16岁那年他进入相当于大学预科的沃基根学院(Wauconda Academy)学习。毕业后他先是在沃基达的一家学校担任了一段时期老师,接着在1858年被密歇根大学正式录取,成为一名医科专业的学生。眼看长久以来期望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的梦想在不远的将来即将成真,然而就在读医期间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以至于他不得不中途休学。 离开学校后贝内特曾先后担任过一家学校的校长以及一家报社的副主编。南北战争爆发后,他在1864年加入了属于北方反奴隶制阵营的威斯康辛志愿军,成为第40步兵团的一名少尉军官。二年后内战结束,他选择在威斯康星州的埃尔克霍恩定居,并在当地开设了一家药店。在此期间,他一边在药房当药剂师,同时又利用冬季学期在芝加哥的拉什医学院(Rush Medical College)继续深造,并且终于在1874年获得了医学博士(M.D.)的学位。 医学院毕业后贝内特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在之后的十几年生涯中他一直默默无闻地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并在业余时间里继续从事文学写作,包括创作诗歌。随着年龄增长,贝内特本已脆弱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最终于1898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62岁。 在贝内特的一生中,因为他经历过战争的残酷和血腥,同时自己又长期深受身体疾病的折磨,故他对人生的苦难和生命的脆弱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会。这种切身的感受,使得他无论是在经营药房阶段,还是在行医期间,对前来求助的病人和身边的朋友总是怀着格外的同情与关怀。而正是这份仁心,使得他与许多人都成为有着良好互动及可交心的朋友,其中就包括那天的药房来客约瑟夫.韦伯斯特(Joseph P. Webster);两人合作创作了不少赞美诗歌。   (二) 接着我来介绍这位韦伯斯特。他1819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夏州的曼彻斯特附近,自幼就展现出非凡的音乐天赋,通过自学就掌握了小提琴、长笛与打击乐器的演奏技巧。完成初中教育后他进入位于家乡不远的彭布罗克学院(Pembroke Academy)。这是一所成立于1818年的私立预科学校,以注重文学与艺术教育而闻名;在这里,韦伯斯特初步接受了学术与音乐训练,为他日后走上专业音乐之路打下了必要的基础。1840年,他前往波士顿音乐学院深造,师从美国圣乐教育改革的先驱洛厄尔·梅森(Lowell Mason)与乔治·詹姆斯·韦布(George J. […]

面临当今世界风云变幻,让我们一起高歌《主活着》

作者:徐彬 引言: 近段时间以来,围绕美国的两党政治和领袖人物、俄乌战争的解决方案、因特朗普总统发起的关税大战而引起的各国股市大震荡,以及中美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不断揪动着海内外华人的内心,因此产生的观点纷争立和对也充斥着华人的各种资讯群; 一些基督徒也其中不可自拔,甚至有些人也因此影响了自己对基督的信仰根基。就在我为此感到忧虑和困惑之际,一首熟悉而温暖的旋律悄然在我心底响起,那就是《主活着》(英文名为“He Lives”,中文直译应为“祂活着”)。这首诗也是诞生在充满社会动荡与信仰危机的时代,作者是美国牧师兼作曲家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写下的这首诗歌,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给无数挣扎在迷茫和黑暗中的人带来极大的安慰、激励和信心。以下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作者的人生,去理解他的成长经历以及这首诗歌背后的故事。 (一) 艾尔弗雷德·艾克理(Alfred H. Ackley)1887年1月21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春山镇(Spring Hill)的一个幸福家庭。父亲斯坦利·弗兰克·艾克理(Stanley F. Ackley)是一名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母亲奥菲莉亚·科格斯韦尔(Ophelia A. Cogswell)虽然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却通过带领读经和言传身教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奠定了信仰的根基。在这个家中此起彼伏的管风琴奏鸣与祷告声音成了日常生活的美妙旋律。 在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下,艾克理很早就展现出了他的音乐天赋。十岁起他就初步掌握了大提琴的基本技法;到十五岁时,他更是学会了钢琴、簧风琴、短号、单簧管、短笛等多种乐器。 怀着对音乐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艾克理在19岁时考入位于纽约的美国国立音乐学院(Nation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of America – 该学院成立于1885年,已在1929年解散),开始了他系统的音乐学习。两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转入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继续深造,主修大提琴专业。在这座历史悠久的音乐殿堂中,他如鱼得水,沉浸在古典音乐的海洋之中,掌握了各类经典名曲的演奏技巧。 正当众人预言这位天赋异禀的年轻人将来会成为美国音乐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艾克理在内心深处却涌现出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呼召——那就是将自己的音乐才华奉献给基督信仰和福音事工。1910年,回到美国的艾克理毅然放弃了一片光明的世俗前途,前往位于马里兰州的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接受完整的神学装备。1914年他从神学院毕业,并被长老会按立为牧师,从此开始了他将音乐与福音事工结合的服事生涯。 下二图分别为艾克理曾经就读过的纽约国家音乐学院旧址以及现今伦敦皇家音乐学院的校舍▼ (二) 神学院毕业之后艾克理先后在宾夕法尼亚州和加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在服事中他将自己深厚的音乐造诣融合在教会的敬拜之中,不断探索如何用诗歌和音乐去表达福音的真理,见证那荣耀和复活的基督。在他的带领之下,教会的每一次主日敬拜都成了会众的属灵盛宴。 艾克理的出色服事很快引起了当时著名大布道家比利·桑迪(Billy […]

“当转眼仰望耶稣”诗歌背后两个杰出女性的感人故事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它不但内容充满了属灵的亮光,而且旋律也非常温柔悦耳​​。当我最初听到这首诗歌时就有这样的猜想,诗歌的创作人可能是一位女性。果然,当我准备动手要写这篇文章时,我了解到不但诗歌的文字和作曲都是出自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之手,而且这位女性之所以创作这首诗歌的激情和灵感还是来自另一位更为杰出的女性!诗歌的名字叫《当转眼仰望耶稣》(Turn Your Eyes Upon Jesus )。 (一) 让我先来介绍诗歌的词曲作者。她的名字叫海伦· 霍沃斯· 莱梅尔,1863年出生于英国一个卫斯理教派牧师的家庭,12岁时随父母亲移民到了美国,先在密西西比州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定居在威斯康辛州。海伦从小就热爱音乐,父母亲发现了她这方面确有天赋后,便不遗余力找了当地最好的声乐老师来培养她,从而为她今后在音乐领域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海伦成人后果然走上了音乐之路,并如愿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歌手。虽然后人对她在年轻时期的成就鲜有了解,但从她在1904年能被西雅图邮报聘请担任音乐评论家这一点,便可知其在声乐领域里的不凡实力,而那年她已经41岁。 虽然已到了人生的不惑之年,但在学无止境的音乐理想引导下,海伦依然在1907年前往德国继续深造;在那里她花了整整四年通过一对一的私人教程向名师拜师学艺,因而大大地提升了她在声乐方面的造就。在德国居留期间,她还意外喜结良缘,相识了一位富有的男士,两人最终走上了婚姻殿堂。 这段迟来的婚姻似乎给海伦带来了幸运;1911年当她带着德国丈夫返回美国后很快在乐坛上崭露头角,成为一个全美国知名的音乐家。她频繁在各地举办巡回音乐会,甚至还特地被邀请前往军营慰劳士兵,演唱流行爱国歌曲,所到之处都大受欢迎。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也始终没有忘记将她的恩赐用来事奉主,不但经常在各地的教会演唱圣诗,而且还创作了许多赞美诗歌。因她在声乐方面的突出才华,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特地聘请她担任学院的声乐教授;同时穆迪布道团队的诗班指挥,著名圣乐家桑迪也专门请她来带领一个女子合唱团。除此之外,她还创作了不少福音文学作品,其中一本儿童读物《圣经的故事》一度还成了全美当时的畅销书。 ▲左上图为教会为海伦演唱诗歌所做的一张海报 然而大器晚成的海伦却无法一直持续在世人眼中的好运。有一次去医院看诊,她被诊断出患有一种会导致失明的疾病;随着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她的丈夫无法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责任,最后放弃了他们的婚姻誓约,返回德国。经历了身如此身体和情感双重打击的海伦却并没有被这些人生的磨难所击倒,反而更加亲近仰望神。她放下所有的世俗羁绊,将自己的全部身心转向到谱写创作赞美诗歌上。她一直坚持写作直到她生命的终了,前后总共创作了大约500首赞美诗歌和音乐作品,其中就包括这首《当转眼仰望耶稣》。 (二)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以为海伦创作这首诗歌的背景肯定是与前面所述的她那段特殊经历有关,可是历史的事实却并非全然如此,接下来我就要引出那位更杰出的女性——伊莎贝拉利• 利亚斯• 特罗特(Isabella Lilias Trotter 1853-1928)。海伦就是因为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以及了解到她感人的人生经历后,才在圣灵的感动下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歌。 伊莎贝拉1853年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家银行的股票经纪人;母亲则出生名门,其父曾经担任过英国海外殖民地的总督。伊莎贝尔的父母亲都非常喜爱大自然,平时经常带孩子和家人去乡间郊游,每年还会专门选择各地的一处名胜之地,一家人坐着马车去长途旅行。而伊莎贝拉从小非常喜欢画画,每到一地就会把美好的一切记录在她的速写本里。 伊莎贝拉的父母亲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们的影响下她从小就随父母一起教会,并在家里一起读经祷告。 12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失去了父爱的她在痛苦中学会了更加亲近神,并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随着伊莎贝拉年龄的逐渐成长,她的绘画天赋得以充分的显露。虽然她只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艺术少女,但母亲却看出她在这方面具有异常的天赋。在23岁那年母亲将她创作的一些作品送给当时英国最著名的水彩画家、绘画艺术评论家兼艺术赞助人约翰 • 拉斯金评鉴;后者看过后大为赞叹,称其为难得的天才,并欣然表示愿意接受她作为学生。同时拉斯金语还重心长地告诫海伦说,要成为一名杰出的艺术家必须做到完全的专注,并鼓励她如果她愿意献身于艺术,将来一定能够 “成为一名现今世界上最伟大的画家。” 下图不同题材的绘画即为伊莎贝尔的作品▼ 在这人生的重要选择关头,伊莎贝拉却并没有为老师给她指出的大好前途所吸引。她虽然同意老师有关从事艺术创作必须专注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作为基督徒,不能 […]

以优美爱尔兰民谣为曲调的经典诗歌《但我知道》

作者:徐彬   █  引言: 不久前在我们团契庆祝圣诞的聚会中,有一位热爱诗歌且很有歌咏天赋的姊妹独唱了《但我知道》这首诗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半年前她的丈夫经历了因癌症而切除全胃的手术,但夫妻两人却凭著祷告和对神的坚定信靠,顺利走过了那段死荫幽谷。那天她的歌声是那么地充满深情、信心和力量,不但深深地感染了我,也让我萌生了将这首诗歌和它的作者生平介绍给大家的动力。 (一) 1873年至1875年间,美国著名大布道家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来到英国的伦敦、利物浦、伯明翰等地举办了一系列的布道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正在英伦兴起的教会复兴活动。就在这一期间,有一位平时热衷于登山活动,年仅17岁的年轻人因为参加了一次穆迪布道会,生命得以改变。他就是后来创作了《但我相信》(I cannot tell )这首诗歌的作者,名字叫威廉· 扬· 傅尔敦(William Young Fullerton 1857-1932)。 傅尔敦出生于1857年的3月8日。他的家乡是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父母亲都是虔诚的长老会信徒;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使他从小就饱受到福音的薰陶。 在参加了穆迪布道会的第二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福音喂养,傅尔敦专门来到伦敦,加入到由著名牧师、也是穆迪在英国布道的重要福音伙伴,有“讲道王子”之誉的查尔斯.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主持的大都会会幕教会(Metropolitan Tabernacle);从此他也成为司布真的忠实追随者。 大都会会幕教堂是英国一家俱有悠久历史的浸信会教会。自它建堂以来,包括本杰明·济慈(Benjamin Keach 1640-1704)、约翰·吉尔(John Gill 1697-1771)等多位著名神学家都曾在此担任过牧师,曾经一度是英国最大的浸信会教会。但随着教会牧师约翰.吕本在1836年的去世,会众开始大量流失;以至原本可容纳1200人的教堂,后来只剩下200余人还在继续做主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54年才得以扭转,而其中关键的人物就是当时年仅20岁的司布真。 […]

苏格兰盲人牧师和他写的感人诗歌《永不弃我的爱》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无论是它优美的文字,还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首诗歌出自十九世纪的一位几乎是全盲的苏格兰牧师之手。诗歌的名字叫《永不弃我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译成“不忍弃我的爱”或“伟大的爱”),作者是乔治. 麦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学校 1842年3月27日乔治·麦瑟逊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富裕人家。他父亲年轻时继承了家族的公司,并娶了自己的表妹为妻;结婚后夫妇俩养育了8个孩子,麦瑟森是其中的第三个。尽管父亲是一名商人,但却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的影响下,麦瑟森很早就确立了基督信仰,并逐渐对神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五岁那年,麦瑟考进了当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在这所名校里,他 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好学生,不但所读各科成绩优秀,而且课余生活也十分丰富,特别热衷於戏剧、音乐和文学创作。他写的一首名为“伯大尼的眼泪”的诗歌,一度在校园里造成轰动,在同学中间被相争传阅。入学五年后,他本科毕业,接着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学硕士专业,并在第二年转到神学院去攻读神学。 然而就是在大学读书期间,他面临了人生的一个重大挑战。或许是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他在年少时期眼睛就出现弱视;到了进入大学后,双眼视力进一步退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在学习时他必须戴上高度数的眼镜,以便看清楚书本上的文字;到课堂上,他只能选择坐在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以获得最好的光线来看清台上老师的板书;到后来他的视力已经到了几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对麦瑟逊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打击,然而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人生悲剧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女友,本来打算在毕业后结婚,但看到他的视力恶化程度,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他。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不想成为一个盲人的妻子!”。 上述这双重打击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恋的失败,让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无助和失落的状态之中;从此他将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闭起来,并为之终生未娶。然而尽管这时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阴影或模糊的轮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标和心志却没有改变,反而变得越来清晰和强烈。凭著这一信念他以惊人的毅力在1866年终于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业。 下图是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主体建筑物▼ 教会和事奉 从神学院毕业不久,麦瑟森便如愿取获得了当地长老会的布道许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区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担任了助理牧师;两年后他被教区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授予因内仑教会( Innellan […]

第一首由美国人所创作的圣诞名曲《东方三博士》

作者: 徐彬   又一年的圣诞佳节快到了。回首以往,我在这个专栏上已经写了五篇和圣诞诗歌有关的文章,歌名包括《以马内利恳求降临》、《平安夜》、《哦,圣善夜》、《普世欢腾》,和《小伯利恒》。这些诗歌虽然各自的创作时间、写作背景、音乐风格,以及作者的人生经历都有不同,但多数却是出于欧洲的作者。而今天我要推荐的这首圣诞歌曲却是第一首词曲全是由美国人创作的诗歌,那就是《东方三博士》。作者的名字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 (John Henry Hopkins Jr.1820-1891)。 1820年10月28日,一个婴儿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一位圣公会牧师家中呱呱落地。他虽然已经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但却是第一个男孩,因此也特别受到父母亲的宠爱,给他取了和父亲一样的名字,也叫约翰.亨利.霍普金斯。(以下以“老约翰”和“约翰”来区分父子俩)。 说起男孩的父亲老约翰,他这一辈子在常人的眼里可算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生。他1792年出生在爱尔兰,17岁那年才随父母移民到美国。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新移民,他为生计所迫,不能像同龄人那样按部就班地继续求学,而必须马上进入职场养活自己。他先是在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记账,之后又去做图书插画的美工;到21岁时,因心中有一个成为铁匠大师的梦想而想方设法办起了一家铸铁工厂;数年后生意失败,只得转去靠教他人绘画和音乐为生;24岁时又对法律产生了强烈兴趣,通过三年努力一举考上律师执照,并靠一己之力把他的事务所做到整个匹兹堡规模最大。 就在众人眼里已经功成名就之刻,老约翰却因着读到一本福音名著而被神光照,生命开始翻转。信主之后他即根据国教的“公祷书”内容召集亲友在家里举办福音聚会;不久便因其出色的带领和讲道能力而被圣公会看中,被授予了特许执照,允许其参与教会相关的服事。进入教会后他又担任了诗班的指挥和音乐总监;接下来只花了两个月时间他就通过严格的牧师资格考试,并在1824年被正式被任命为宾州西部的三一教会牧师。当牧师期间因会众人数急剧增长,他亲自设计及施工监督新建了一座教堂,其鲜明独特的建筑风格又使他进入美国“哥特式建筑”领域权威的行列。1832年他被新成立的佛蒙特州教区会议选举为主教,而在当时的美国,圣公会仅有17个教区。到1865年他已被提升到仅次于全美圣公会大主教位置的“主持主教”(Presenting Bishop )一职。76岁那年归于主怀,结束了他传奇蒙福的一生。 老约翰一生中有过14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幼年夭折,余下的11个在他精心教育培养之下,长大之后各个成才,分别在牧师、教育、音乐、医学、保险和新闻界行业中大有建树。其中的佼佼者又非约翰莫属。 下方的左右二图分别是约翰父子▼ 从约翰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父亲在身上的种种影响。他19岁时就大学毕业,又继续念完了硕士学位,弥补了他父亲当年作为新移民无力接受大学教育的缺憾。毕业后因他所学的一直是文学,故先去了纽约时报担任记者;但那时他的心愿还是想去报考哈佛法学院,有朝一日能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好律师。然而经过两年下来的思考沉淀,最后他还是下决心放弃去攻读法律,改为直接在纽约的圣公会总神学院学习神学,以实践自己一辈子服事神的心志。在这决策的背后,人们似乎又可以看到其父亲经历中的某个缩影。 1850年约翰顺利从神学院毕业;接着他就被纽约圣公会名下的一份刊物聘请,担任了编辑。在这之前他因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就一直很喜欢诗歌,在本科和硕士阶段除了文学之外又学到了许多音乐知识,加上在神学院系统地完成了神学装备,因此在他成为编辑之后终于厚积薄发,开始在音乐编辑和诗歌创作领域上崭露头角,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其影响力之大,以至于他的母校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还专门聘请他,来学校教授教会音乐;他也因此成了该神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音乐教师。在校任教期间,他不但培养了大批教会未来的音乐领袖,个人的诗歌创作也大有收获,其中就包括这首在神学院服事最后一年所完成的《东方三博士》。 尽管约翰很早就被圣公会授予了执事和副牧师资格,也一直在自己所在的不同教会参与了各种服事,特别是敬拜音乐的带领,但他直到1872年52岁时才正式成为教会的全职牧师。之后他分别在纽约州和宾州的几家教会担任牧师,忠心服事,直到他退休。7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结束了他作为诗人、音乐家和传道者的一生。 若以盖棺论定,作为牧师的约翰,他的服事经历以及他在圣公会的地位显然和他父亲无法相比;然而就他因着这首《东方三博士》诗歌而在世界上所产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言,他还是远远超出了父亲。 下面我就来介绍这首诗歌创作的具体经过。 故事还是得从他父亲讲起。老约翰家有一个传统,即无论子女身在何处,结婚与否,每到耶诞节必要回到位于佛蒙特的父母家,大家一起欢度佳节,并要在节日中按圣经中的圣诞记载表演一个节目。而设计节目的这个任务往往又是非长子约翰莫属。 1857年较早的日子里,约翰就开始考虑今年圣诞节家里要表演的节目。他想到自己的几个侄子每年这个时刻就跃跃欲试,争着想要扮演一个角色的需求,于是就根据马太福音第二章来自东方的几位博士在那颗星的指引下寻找及朝见新生圣婴耶稣的记载,创作了一首即有三人分别独唱又有众人参与合唱的表演诗歌。 接下来就到了圣诞节的前夕。还在纽约圣公会总神学院担任音乐老师和指挥的约翰正在为学院一系列的圣诞庆典活动筹画节目,但纪念1月6日“主显节”的安排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诗歌。这里所说的“主显节”是圣公会纪念耶诞节日的一个组成部分,时间是每年的1月2日,即耶诞节之后的第8天,为的是纪念当年那几位东方博士作为外邦人的代表,朝见圣婴新生王的重要日子。这时候约翰想到了他为家人写的这首诗歌。经过他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及排练,这首诗歌终于在主显节这一天,正式登上了神学院的硕大舞台。 与此同时,这首诗歌也在约翰的父亲家给那年的圣诞带来了欢乐,并且还成了他们家每年庆祝圣诞的保留节目;随着节日里的人来人往,诗歌先在老约翰的朋友圈里流传了开来。在这之后,随着1862年约翰将其公开发表在自己编辑的《颂歌、圣诗和歌曲》专集之中,诗歌进而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了各国庆祝圣诞歌曲宝库中必不可少的经典之一。由于它是圣诞诗歌中第一首完全由美国人完成词曲创作的歌曲,也从此也改写了传统经典圣诞诗歌皆出于欧洲作者的历史;而约翰本人也因此诗歌而进入了世界圣诗名人的行列。 现在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东方三博士》(We Three Kings 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