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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被退稿却成了经典的诗歌:《自耶稣来住我心》

作者:徐彬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敬拜歌曲,它的名字叫《自耶稣来住在我心》(Since Jesus Came into my Heart)。诗歌的歌词很有特点,它共分五节,每一节都由两段“自耶稣来住在我心,……”的短语句子组成,连同副歌整首诗歌总共重复了25次 “自耶稣来主我心”,由此连接起一个基督徒自信了耶稣之后其生命旅途中的种种变化及层层升华。而诗歌的曲谱更是通过富有激情和张力的旋律和音符将上述主题彰显烘托得淋漓尽致。可是这样一首词曲完美搭配的诗歌,作曲家和诗人却并不相识和互相了解,因而完全不了解诗人创作这首诗歌的特殊背景;甚至两人还因为沟通不畅而发生了误会,以致于诗人在寄出自己的作品之后因长时间没有得到任何回馈消息,误以为诗歌已经被出版方拒绝,….。然而神却大大祝福和使用了这首诗歌,使其成为圣诗歌坛上激励了世上无数人身心灵的优秀作品。   下面的章节我们就一起来探索追寻这首赞美诗歌创作者各自的人生故事,以及诗歌文字和音乐的表达方式。 我们先来看诗歌的歌词作者,他的名字叫鲁弗斯· 亨利· 麦克丹尼尔(Rufus Henry McDaniel,1850-1940 )。麦克丹尼尔1850年出生在俄亥俄州一个叫里普利(Ripley)的小村庄。这地方虽小,但在他的童年时代却大有名气,因为那时有大量肯塔基州的黑人奴隶要越过俄亥俄河,逃往自由的北方,而位于俄亥俄河旁的里普利就成了他们逃亡过程中地下通道的第一站。当地的长老会牧师约翰·兰金( John Rankin)和许多教会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者正是在这样的一片土地上长大,甚至连他所读的学校也是由著名废奴主义者、浸信会牧师帕克.阿德密尔所创立的帕克学院(The Parker Academy);因此他很早就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以上左及右下图是约翰. 兰金牧师夫妇及他们的亲人朋友照片;右上照片是他位于俄亥俄河河岸高处的住宅,当年他利用自己屋子房顶的灯笼来指引河对岸的黑人奴隶偷渡俄亥俄河的时间,前后总共解救了2000余名黑奴成功逃离奴隶制的肯塔基州前往自由的北方各州。   在帕克学院完成了基本神学装备后,麦克丹尼尔在19岁那年获得了布道执照。1873年他正式被任命为教会牧师,从此开始了他超过了半世纪之久的事奉生涯。期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俄亥俄州,先后在许多地方牧养过教会,其中既包括像哈姆斯维尔、希金斯港这样只有数百人口的小村庄,也有人口超过百万的的大城市辛辛那提(Cincinnati)和代顿(Dayton),直至他年迈退休。   一生作为牧者的麦克丹尼尔严格意义上并不能够算得上是诗人。他活到90岁高龄,但所写的诗歌却仅有百首左右,而且许多诗歌还是他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因着自己特殊的境遇而写的。但仅此一首《自耶稣来住在我心》就让他在圣诗诗坛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成为经典。   大凡唱过这首诗歌的人都会有着这样的感觉,即这首诗歌充满着敬虔和喜乐,引人振奋向上,一心仰望耶稣。殊不知作者在写下这首诗歌之前曾经历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悲剧!那就是1913年1月5日,麦克丹尼尔的次子埃德温·赫歇尔(Edwin Herschel […]

一首在地下室里写成的美丽圣诗《在花园里》

作者: 徐彬   笔者所住之社区在当地有“花园里的城市”(City in Grarden)之美称。打开所住公寓后院的栏栅就可以直接走进一个占地87公亩的森林公园(Byrne Creaak Park),里面树木参天,雀鸟争鸣,溪水长流,曲径通幽。小区的中央是一座据说是参考了英国汉普顿宫及法国的凡尔赛宫园林而设计的美丽花园。花园的中间是一组大型喷泉,喷泉的前后左右是由长青灌木和玫瑰树构成不同图案的园林草坪,四周则围绕着枫树林,一到秋天便鲜红似火,美不胜收。社区的各幢公寓也有各自的大小花园,所种的各类花木异草在不同季节交替争奇斗艳。漫步在这样的环境之中真是一种享受。 ▼下组照片即摄于上文所提到的各种美景 每当我为此感恩时,常常会想到一首圣诗,名字就叫《在花园里》(In the Garden)。我曾经这样猜想过,这首诗歌的作者也许也是和我一样看到类似美景才会写下这首诗歌的;然而当我开始进一步去探索挖掘这首诗歌背后的的作者人生及创作背景时,所了解到的结果却与想象大相径庭。原来此诗的创作完全和世上任何的花园无关,只是源于作者的一个异象,而且当时的他还是处在一间幽暗的斗室之中,….。然而,他的这一异象,其美丽和芳华程度却又是人世间再著名的花园也无法比拟和媲美。欲知其中详情,请允我一一道来。 《在花园里》这首诗歌的作者名叫查尔斯·奥斯汀·迈尔斯 (Charles Austin Miles )。他的个人成长经历似乎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1868年1月7日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的曼彻斯特镇,是家中的第二个孩子,按部就班完成基础教育后先后曾就读于费城药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大学,取得了药理学的学位,毕业后他结了婚,并成了一名药剂师。那是一个稳定的职业,在他人眼里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和顺理成章。   然而人生的转捩点很快就临到了他的身上。1892那年他在业余时间写的一首福音诗歌“听,这是耶稣的声音”(List! ’Tis Jesus’ Voice)被一家叫霍尔.麦克的福音歌曲出版公司(Hall-Mack Company)正式发表,并得到高度的评价。那是他的处女作。作为基督徒的他,一直对福音诗歌创作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如今终于有了收获;接着更大的惊喜等待着他,霍尔.麦克公司竟然还对他刮目相看,直接邀请他去那里担任编辑。于是他毅然放弃了药剂师这一稳定职业,加入了这家出版公司,之后又被晋升到经理职位,前后整整在公司工作了37年,直至退休。在这期间他个人也更上一层楼,先后完成了近四百首福音诗歌的创作,其中多数作品还是由他一人来完成作词和谱曲,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这首《在花园里》。他也因此成为那个时代备受赞誉的赞美诗歌作家。 《在花园里》这首诗歌创作于1912年3月的某一个寒冷的夜晚,地点是在一个没有窗户的狭小空间内,室内只有一盏微弱的灯光;不但如此,根据作者的女儿的描述,房间里甚至因为还有漏水而相当潮湿,, …。看到此处,也许读者会感到奇怪,这番场景岂能和“在花园里”的创作主题发生关联? 如此简陋的条件又怎能配得上作者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经理应有的身份和地位?!其实,这只是他位于新泽西住宅中的一个地下室;因为在业余时间里酷爱摄影,所以他把这间地下室改造成了暗房,用来冲洗胶卷,而此时他正在暗房里工作。   那么在这样的场景中他为什么能够写出了《在花园里》这样的诗歌?那就涉及到迈尔斯一个习惯,他经常会在冲洗胶卷过程中等待显影结果的空余时间,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本圣经,在暗房里那盏特殊的红灯下阅读经文。   那天他翻开的圣经正好是《约翰福音》的20章,内容讲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十二门徒在看见死而复活的耶稣的场景。马利亚在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并被埋葬后的第三天清晨来到耶稣的坟墓前,看到里面已经空了,以为主的身体被人挪去,就急忙去告诉约翰和彼得;两人快速赶到现场,先后进入坟墓确认了墓里只剩下裹尸的细麻布和包头巾,于是双双悲伤无奈地回家去了。但此时马利亚却迟迟不愿意离开墓地;接着她突然见到了天使和复活的耶稣,主亲自对她说话,并让她把自己对她说的话带给门徒们。七日后的第一天耶稣又亲自来到门徒中间,让他们亲眼见证了祂就是荣耀的主,祂就是至高的神,….。 […]

“我要唱一首古老的歌”:《成为我异象》背后的种种故事

作者:徐彬   也许是年纪大了喜欢怀旧,前些日子无意中哼起了一首年轻时常唱的流行歌曲;虽然已经记不得全部的歌词,但依然能唱出前面的部分:“我要唱一首歌,一首古老的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的和”…。唱着唱着,脑海里却浮现出另一首歌,一首真正古老的赞美诗歌。与前者的区别是它并非是创作于作者“闪亮的日子”里,而是在失明的黑暗中;但诗歌的旋律和歌词至今听起来还是那么的优美,犹如吹来初夏轻柔的晚风,轻拂着我的心灵深处,并与之发生阵阵共鸣,促使我顷刻有了介绍这首诗歌来龙去脉的写作冲动 …。   歌词之源 《成为我异象》是一首非常古老的爱尔兰诗歌。它的作者是一位生活在6世纪的爱尔兰诗人,而诗歌的内容更是源自于更早时期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凯尔特人的祷告。我先来介绍这位诗人作者,他的名字叫达兰·福盖尔(Dallán Forgaill)。 在传说中,福盖尔写下这首诗歌的原因是与他的一段特殊经历有关。那时的爱尔兰土地上存在着好几个彼此纷争的王国和部落。而福盖尔因为写了一首颂扬最早将基督教传入爱尔兰、被称为爱尔兰十二使徒之一的修道士科勒姆· 西尔(Colum Cille)的诗歌,而引起了其他敌对部落里一位名叫“森恩法拉德”(Cennfaelad)歹徒的嫉恨;一天夜里他利用福盖尔正沉浸在写作之中的机会用长矛戳瞎了眼睛…。 在那段特别痛苦的日子里,福盖尔不断通过祷告来亲近神;而在那个时代信徒在遇到磨难时所做的祷告被称之为“洛里卡”(Lorica)。这个词是来自中世纪早期生活在爱尔兰土地上凯尔特人的盖尔语(Gaeilge),其本意只是“胸甲”;因为那时的凯尔特人经常要面临各部落之间的争战,于是这个词就逐渐成了他们在参加战斗前或遇到人生各种挑战时向神祈求护佑和指引祷告的代名词。因为凯尔特文化是形成爱尔兰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这种祷告也被爱尔兰人传承下来。福盖尔在失明日子里正是在不断的祷告之中,在原来的“洛里卡”基础之上创作了这首诗歌。 在福盖尔之后的十几个世纪中,这首赞美诗逐渐被被淹没在历史的风云变迁之中,未能被近现代民众所识得。1905年,后来成为爱尔兰著名语言学家,曾经编撰过两本爱尔兰词典的玛丽·伯恩女士(Mary Elizabeth Byrne 1880–1931)在她25岁那年从一份十四世纪的抄本中发现了这首古爱尔兰语的诗歌,并将其翻译成英语。诗歌的原名叫“Rop Tú Mo Bail”,这一短语的组合本身有多种的意思,包括愿你成为我的“堡垒”、“居所”、“家”、“避风港”等含义;伯恩从属灵的角度将其翻译成“Be Thou My Vision”,即“成为我异象”,从而让这首古老的诗歌获得了新生。而“Vision”这个翻译十分到位,因为它除了“异象”、“启示”、“愿景”等含义之外,也有“视力”、“眼目”的意思,恰好又隐喻了作者创作这首诗歌时的特殊背景。 伯恩当时的译文采用的是散文风格,和原文的文学形式并不太贴近,故在7年后又有另一位女翻译家,担任过爱尔兰文学学会主席的埃莉诺·亨丽埃塔·赫尔(Eleanor Henrietta Hull)将其改写更贴近诗歌的载体,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这首诗歌在世界范围里的广泛传播,最终成为一首众所周知的经典诗歌。 下右图是诗歌在十四世纪的抄本片段▼   曲调之美 介绍完诗歌的文字来源之后,接着我们再来看诗歌的旋律。在漫长的岁月里,这首诗歌曾经有过好几个不同的爱尔兰传统民歌音乐来作为它的曲调,但都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1912年,爱尔兰音乐家乔治·皮特利(George Petrie)注意到有一种民间常用爱尔兰风笛演奏的民谣曲调十分合适于这首诗歌。于是他在这一曲调的基础上配合歌词的需要而精心完成了旋律的改编,并最终将其定名为“斯莱恩”(Slane)。 “斯莱恩”其实是爱尔兰米斯郡的一个地名。皮特利之所以将诗歌取这个调名是因为斯莱恩在爱尔兰教会历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传说在西元五世纪的某一年,爱尔兰一名叫圣帕特里克(Saint […]

“信靠顺服,除此并无别路!” — 圣诗《信靠顺服》背后的人物、故事和亮光

作者:徐彬   有一首圣诗是我们每一个受洗的基督徒所必会唱的,然而诗歌的名字却是来自于一个初听到福音慕道友所说的一句话;而诗歌的主题内容又是所有的信徒一生要努力学习和实践的功课。这首诗歌的名字就叫《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   通常介绍一首圣诗我总会先从介绍诗歌的歌词作者开始,但这一次我必须先介绍这首诗歌的作曲家,因为如果没有他,歌词的作者就不可能写下这首诗歌;这位作曲家的名字叫丹尼尔·B·唐纳(Daniel B. Towner)。   唐纳1850年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罗蒙市(Rome,Pennsylvania),和那位写下著名赞美诗歌《我心灵得安宁》曲谱的音乐家菲利.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的家乡是同一个城市。他的父亲是当地一名享有盛誉的音乐教师,正是从父亲那里,唐纳从小就接受到良好的音乐启蒙和训练。到他17岁那年,他已成长为颇有名气的出色的男低音歌手,经常受邀前往各地参加各种演唱会。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以及在声乐方面实力技巧的日趋成熟,他也把自己的兴趣点逐渐延伸到歌曲创作上。   作为基督徒的唐纳也很早就开始了在他在各教会的服事,曾经在多家教会中担任过诗班主任及指挥。35岁那年的秋天,他加入到著名布道家德怀特·L·穆迪(Dwight L.Moody)的福音布道团,成为诗班的主唱和指挥中的一员。他和团队里著名圣乐家桑基等多位负责人一起同心协力,把穆迪唱诗班发展成当时欧美首屈一指的敬拜团队;在一些重要的布道会上,他们诗班的人数甚至可以多达千人以上。到1893年他已经成为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的音乐总监和音乐系主任,并在这一重要职位上他整整工作了26年。在他卓有成效的领导下,这所学院被誉为世界上最独特、最繁荣的福音歌手培训学校,培养了大批出色的福音歌手和圣乐人才。因他在这方面的杰出贡献,田纳西大学在1900年9月授予其音乐博士学位。   1919年,唐纳在米苏里州布道大会领诗时,被主接去,归入天家,享年69岁。他一生中所创作的圣乐多达二千余首,包括流传至今的「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恩典大过我罪」(Grace Greater Than Our Sin)、「非银也非金」(Nor Silver Nor Gold)、「我锚已抛牢」(My Anchor Holds),「我是个罪人蒙主恩」(Only a […]

《主必保守我》背后“一曲两歌”和“一歌两调”的故事

作者:徐彬   引言:在圣诗的宝库里很少有一首诗歌会像今天我要介绍的那样,不但涉及到那么多的人物和关系,而且还先后衍生出同一个曲调唱红了两首不同的诗歌,接着又同一首诗歌产生了两个好听的曲调这样“复杂”的故事。这首诗歌的名字就叫《主必保守我》(He Will Hold Me Fast)。    领路之人 在开始介绍这首诗歌的词作者及作曲家之前,我要首先介绍一个人,他的名字叫鲁本·阿彻·托瑞(Reuben Archer Torrey 1856–1928)。因为如果没有他,不但这两位生活在远隔重洋两大洲的作者就无法彼此相识,一起来创作诗歌;甚至还可以说,如果没有托瑞,他俩还无法脱颖而出,成为圣诗领域的创作名家。 托瑞185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的霍博肯,父亲是一名成功的律师和银行家。年少时托瑞家十分富裕,单宅地就有200英亩之大。但就在他考入耶鲁大学后的1873年,父亲因美国的经济大萧条破了产,家境一下子变得而一贫如洗;用托雷自己的夸张的话来说,父亲当时穷得只剩下一个火柴盒和一对纽扣。家中的突变给他的情绪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造成他严重的精神郁抑,甚至发展到有一天夜里一心想轻生的地步。就在他进入洗手间想找利器自杀的关键时刻,远在家中一直期盼儿子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传道人的母亲在睡梦中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惊醒,急切地跪到地上为儿子祈祷;而与此同时,托雷也被一种强烈的祷告欲望所催逼,使他从忧郁中清醒过来,不由自主地跪下来求神救他脱离重担,…。就从那一刻起他下了决心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主。 1889年托瑞在埃尔兰根大学获得神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不但加入了著名布道家德怀特·穆迪的福音团队,而且还成了芝加哥圣经学院的负责人(即现在著名的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的前身)。此时他终于实现了母亲的愿望,正式成了一名传道人。 之后的托瑞一直致力于在世界各地传播福音,果效斐然;甚至还有教会史的研究者认为,他是自使徒时代以来,在个人宣扬福音方面做得比任何人都多的布道家。而这一切都始于1902年他和福音音乐家查尔斯·麦卡伦·亚历山大(Charles McCallon Alexander 1867-1920)合作,前往世界各英语国家所开展的巡回宣教之旅。今天我要介绍的这首诗歌的词曲作者就是他们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宣教场合结识,并继而吸收到他团队里一起服事神的艾达·哈博森 (Ada Habershon 1861-1918)和罗伯特·哈克尼斯(Robert Harkness,1880-1961)。 ▼下图为托瑞和亚历山大1905年在英国举办福音布道会的盛况照片 词曲作者   我先来介绍诗人艾达·哈博森女士。她1861年出生在英国马里波恩 (Marylebone)的一个基督徒家庭,父亲是当地一位著名的医生。 哈博森是一名大器晚成的圣诗诗人。她年轻时的主要兴趣只在于唱歌;23岁那年当慕迪布道团来访时,她还曾经上台和大名鼎鼎的圣乐家桑基(Ara D.Sankey)一起合唱过敬拜诗歌,并为他抄写过不少圣诗曲谱。就在那时,她心里曾经一度产生过创作诗歌的意愿;可是到她真正开始创作时已经到了40岁的中年时光。1901年她在生病期间写下了第一首英文赞美诗“Apart with Him”,从此踏上了诗人之路 […]

由三位传道人互相影响接力完成的感人诗歌《耶稣一来》

作者:徐彬 引言:在刚过去的2022年岁末和2023年年初的日子里,每天从国内所传来的几乎都是令人揪心的坏消息。随着防疫政策的突然开放,家里的亲戚朋友们几乎人人都被感染;医院里人满为患,医生和病人同时倒下;到处是缺医少药所引起的混乱和恐惧,甚至还伴随着年迈老人的大量死亡,闻之让人窒息,难以释怀。然而就在此时,脑海里浮现出教会孙约翰老牧师最近在主日敬拜时带领大家唱过的一首歌,那就是《耶稣一来》(Then,Juses Came)。尤其是它的副歌:「耶稣一来,撒但权势就粉碎;耶稣一来,抹去一切眼泪;除去幽暗,使痛苦变为甘甜;耶稣一来,万事都要改变」;于是心情逐渐平静下来,一边反复地听着歌曲,一边去挖掘这首以往中文资料从未涉及过的诗歌创作背景,以撰写诗歌背后的故事。 我先来介绍这首诗歌的作者奥斯瓦尔德·史密斯(Oswald Smith)的生平。史密斯1889年11月8日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敖德萨,但他的孩童及青少年时代都是在数百里之外的恩布洛度过的,因为他父亲是那里火车站的一名电报员。也正是这个近水楼台的缘故他学生时所打的第一份零工也是在车站;当时他所做的具体工作是定时前往为车站的信号指示灯加添好煤油,然后再用滑轮将灯升到灯杆的高处。在那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位个子不比同龄人高的少年郎将来有一天会成为一名将福音的万丈光芒带到北美各地的著名宣教布道家。而这一切又要从他16岁那年所参加的一次聚会说起。 1906年的那天是史密斯生命中重要的日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车站的一名旅客口中了解到有一位著名的传道人正在多伦多举办布道会。为此他说服了父亲允许他旷课一天,和弟弟一起坐火车前去参加。 那次布道会的举办地点是在多伦多的梅西音乐厅(今日罗伊·汤姆森音乐厅的前身)。来讲道的牧师是芝加哥穆迪名下圣经研究学院院长,著名布道家鲁本·托尼(Reuben A. Torrey)。当史密斯兄弟俩赶到时会议已经是最后一天。到下午结束前托尼开始对台下的会众呼召。当他依次按年龄喊到“从16岁到二十岁愿意信主的人请上台前来”的时候,被感召的史密斯也随着许多青年人的脚步一起上台,决志归入主耶稣的名下;但与众不同是,此时的他心中已萌发了一个志向,就是一定要成为像这位托尼一样成为一名大有能力的宣教士和布道家。 布道会虽然结束了,但这一志向却仍然时刻在他心中激荡,而且一天比一天强烈,让他无法平静下来。为此他居然还别出心裁想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设法离开家前往一个较远的乡村,找到一个无人认识他的小教堂,然后请那里的牧师允许他上台讲一次道,由此来验证他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如果不成功,那就证明现在自己还没有被神召唤,…。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他还不至于那么冲动。不久之后他看到多伦多一家圣经学院正在夜校招生,于是他立即前往报名,成了一名学生。 在那家圣经学院就读的第二年,史密斯终于有了一次可以申请讲道的机会。得此消息后他一度激动得跪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祈祷,求神指引为他开路。但到了临近时他却退缩了,因为许多白天似乎已经想好的内容一到了晚上在头脑中便变成空白, …。 史密斯知道自己还没有准备好,于是他老老实实地花了数年时间,碾转于好几个不同的学校去系统地学习圣经和神学课程,其中包括在著名的芝加哥麦考密克神学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就读了三年。在这期间他也曾经几次申请过去海外宣教的工作,但都因健康原因未被相关机构批准。 1915年正式完成了神学装备的史密斯被任命为南芝加哥长老会福音部的牧师,开始了他的第一份事工。从那一年起的11年期间他先后在美加好几个教会牧会担任牧师,成绩斐然。尽管他的讲道水准随着服事生涯的继续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但年轻时成为宣教士和布道家的那个抱负依然还在激励着他。终于在1926年他辞去了牧师职位,转去“加拿大东部基督教和传教士联盟”任职;之后他又加入“全球基督教信使会”,全力投身于各项宣教事工之中。 时间来到了1928年,史密斯的心中产生了一个异象,就是要充分使用上帝给他的恩赐和能力自己去成立一个独立的组织来推动世界各地的宣教工作。为此他回到了多伦多。经过一段时间准备后,在9月的一天他再次来到当年他决志的那个梅西大厅,正式宣布成立“人民教会”(People Church),并在次年在教会下专门成立了“宣教协会”(Peoples 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具体负责宣教事业。若干年后它所联合的宣教机构团体在加拿大境内已经多达80多个,每年所得的宣教募捐高达数十万美元,持续地支持着世界各地数以百名的宣教士。史密斯个人更是频繁地前往世界各地布道,成了一名和当年鲁本·托尼一样的著名布道家。 以下的左上图是如今的罗伊·汤姆森音乐厅,当年史密斯在它的前身梅西音乐厅决志并在1928年宣布成立人民教会;下二图为今日人民教会的内外景照片▼ 史密斯从1915年神学院毕业到1958年退休,致力于布道和宣教事工43年,前后出版过35本福音专著,总发行量高达600万册。他去世之后被美国著名的葛培理牧师誉为“我们这个时代结合了牧师、赞美诗诗人、宣教领袖和福音传播者数种身份的最伟大人物。”作为一名圣诗诗人他一生写过1200首圣诗,而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今天我要介绍的《耶稣一来》。 这首诗歌创作于1939年。虽然那时史密斯已经是一名知名的布道家,但若问这首诗歌的创作题材和灵感却是来自于另外两位传道人: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哈利· 列默(Harry Rimmer 1890–1952)和霍默· 罗德希弗(Homer Rodeheaver 1880-1955)。 这两位传道人中我们先来介绍哈利· 列默。他的经历也十分传奇。他出生在北加州,年轻时曾是一名职业拳击手,后来因受到一名街头布道人的影响而信主,继而前往三藩市神学院就读,毕业后进入长老会担任牧师。他一生中花费了极大精力去致力于如何通过科学来证明圣经正确无误,甚至还专门为此去学习有关课程,并成立一个实验室来验证圣经中的记载。但这些并不影响他同时还是一名优秀的牧者和布道家。年轻时列默就加入了基督教青年会(YMCA),专门负责去各地高中学校作巡回布道演讲。1934年明尼苏达州德卢斯的第一长老会教会聘请他担任牧师,其条件之一就是每年要有6个月时间用于写作和布道。而《耶稣一来》这首诗歌的主题内容正是和他在这家教会服事期间的一次讲道有关。 […]

圣诗《以马内利恳求降临》的“前世今生”

作者:徐彬 引言:有这样一首非常独特的圣歌:它可以被视为圣诞诗歌但却不在圣诞到来之日颂唱;它有优美的歌词和动人的曲调,但却无人知其最初的作者;它的旋律保存著遥远的中世纪修道院内吟唱《诗篇》时的淳朴古风,却又承载了近代教会音乐发展历史的变迁风云;它的歌词内容取材于旧约时代以色列民对弥赛亚来临的殷切盼望,但更和耶稣诞生和神国子民期望耶稣早再临直接相关。在当今的世界里我们重温这首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就是《以马内利恳求降临》(O come, O come, Emmanuel)。 我们先来看这首诗歌一个显著特点。大家可能注意到在英文的歌词中它的每一节开始都是从“O”开始,这就涉及到早期基督教诗歌吟唱风格中的“对唱”或“轮唱”,英文叫“O Antiphon”。据说还是保罗和巴拿巴曾经事奉过的那个安提阿教会,它的第三任主教圣依格那修(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有一天看到两个天使唱诗班对唱的异象,接着他就将这种方式引入到自己教堂的崇拜仪式之中,用于诗篇的颂唱。之后这种唱法逐渐传开,先进入犹太社区的教堂,再传入拜占庭和亚美尼亚教会,成为教堂敬拜礼仪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个多世纪之后又被罗马教廷的教会接受,广泛地应用在《格列高利圣咏》的制定之中。而《以马内利恳求来临》这首歌正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诗歌的节数在不同的版本中有所不同,但比较权威的是七节。它的每一节都是以“O come”(哦,降临)开始,然后分别引出“以马内利”(Emmanuel)、“上天圣智”(Wisdom on high)、“全能之主”(Lord of might)、“耶西之杖”(Rod of Jesse’s stem)“大卫之钥”(Key of David)、“清晨日光”(Day—spring from on high)、和“万邦之望”(Desire of nations)来作为各节的颂唱主语,进而展开下面的具体内容。其中“上天圣智”对应“全能之主”,“耶西之杖”对应“大卫之钥”,“清晨日光”对应“万邦之望”,而开始的“以马内利”则起领衔全诗的主导作用。这种结构的安排就是与“轮唱”和“对唱”所需的特点有关。 罗马天主教教会大约是从九世纪开始将这首诗歌用于“降临节”的弥撒敬拜。传统的降临节从每年耶诞节前的第四个主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平安夜前一日;在最后七天的晚祷中,要通过轮唱及应答方式颂唱七首赞美诗歌来等待平安夜的到来,然后再通过齐唱“圣母颂”(O Virgin […]

生命结束在印度宣教考察途中的赫伯主教和他写的《要遍传福音》

作者:徐彬  一首即兴写成的诗歌预告了他一生的归宿 1819年“五旬节”的前一天,担任英格兰圣阿萨教区总教长的 威廉·戴维斯·希普利牧师 (William Davies Shipley1745- 1826) 来到辖区内的雷克瑟姆教堂Church of Wrexham) ,准备参加第二天的献祭敬拜仪式,并为一次特别募捐做专门讲道。这一募捐是圣公会为支持宣教使团“福音传播协会”(The Society for Propagating the Gospel) 的海外事工所进行的慈善活动一部分。与希普利此次同行的还有他的女婿雷金纳德·赫伯(Reginald Heber Hodnet);他虽然是另一个教堂的牧师,但在教区中也有教士的神职,明天他将负责敬拜开始时的牧祷。 抵达雷克瑟姆后他们两人被安排在教堂牧师的住所里下榻。到了晚上,教堂的牧师前来陪客人聊天。当谈到这次募捐活动时,希普利不无遗憾地表示道,可惜明天没有一首与宣教有关的诗歌可以与此搭配 …。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个无奈,因为英国国教圣公会对教会所唱的圣诗歌题材历来有严格的限制。可希普利对此却大不甘心;他突然想到,在场的女婿赫伯不正是一名出色的诗人吗,而且他还十分擅长于即兴写诗,于是就提出是否可请他就在现场创作一首相应的诗歌为明天所用。赫伯听到岳父这突如其来的建议后居然就立马答应了。他顺手就拿起一本记事本,独自走到屋子的另一头安静地坐了下来,开始进入诗歌的酝酿和写作之中… 。 ▼下图是一张反映当时赫伯在雷克瑟姆教堂牧师家即兴写作的画图: 过了一会儿,希普利问他写得怎么样了,赫伯站了起来把已经完成的前三节部分读了一遍。诗歌的第一句便十分吸精彩:“从格陵兰冰雪山,到印度珊瑚海岸,….”。希普利听了十分认可。可赫伯却说“不,我还没有写完”“我必须得再写一节!”若干分钟以后,一首完整的宣教诗歌终于完成了。在第二天的聚会上,教堂的诗班用那首众人熟悉的古老民谣“那是大海咆哮的时候”(Twas when the Seas were Roaring)作为曲调演唱了这首《要遍传福音》(From Greenland’s Icy […]

那座庄园,那段爱情和那首诗歌 ─「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作者温柔敬虔的一生

作者:徐彬 庄园和历史 任何一个熟悉爱尔兰的人都知道,在距离首都都柏林东南方向三十公里处有一座名叫“鲍尔斯考特庄园”( Powerscourt Estate)的旅游胜地。整个庄园占地1000英亩;那里绿草如茵、林木繁茂、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各类奇花异草更是争奇斗妍,美不胜收。位于庄园中心位置的主建筑是一座两侧具有古典帕拉第安式圆顶风格的大厦。大厦的前方是依势而下所建通向园内特里顿湖长长的阶梯,阶梯的两旁有各种有着古罗马风格的精美雕塑;特别是湖边的那对有着雄健双翅的飞马石雕更是显示了庄园当年曾有的辉煌和历史的沧桑,…. 。 这座始建于1300年,享有全球十佳园林和十大豪宅之一美誉,经历了历代主人命运变迁的庄园,如今已经成为爱尔兰旅游的必去之地。而今天我要介绍的主人翁就是在1823年6月嫁入这座庄园,成为第五代“鲍尔斯科特子爵夫人”的西奥多西娅. 安妮. 霍华德(Theodosia Anne Howard  1800-1836),以及她所写的那首温柔优美的诗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 Lord Jesus, I long in Thy presence to live )。 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一下与这所庄园有关的历史。庄园始建于1300年,以原主人 Le Poer(Power)家族的名字而得名。1608年4月爱尔兰的领主奥多尔蒂在卡尔摩尔发动叛乱,英王詹姆斯一世为此发兵平乱,并在次年取得了胜利。国王在庆功时,把一座建于14世纪的城堡庄园赏赐给了领兵的将领理查德·温菲尔德(Richard Wingfield)元帅,并在1618年又进一步授予他“鲍尔斯科特子爵”(Viscount Powerscourt)的贵族封号。从此该庄园便以为“鲍尔斯考特”的名字由温菲尔德的家族一代代继承下来。1731-1741年该庄园的第2代主人爱德华.温菲尔德专门聘请著名的德国建筑师理卡赛尔斯,按照义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对整个庄园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使其成为整个爱尔兰的豪宅之最。1821年乔治四世国王的亲临到访,更是让庄园名噪一时。而本文的女主角就是在国王到访第二年的高光时刻嫁入到这一庄园,成了第五代鲍尔斯科特子爵夫人。 下图为鲍尔斯特庄园的一组照片▼ 婚姻和破碎 西奥多西娅嫁给子爵其实并不属于高攀。她的家族也是贵族,爷爷在1785年获得的贵族封号还比子爵更高,属于伯爵。虽然在爷爷去世后该爵位先后被两个叔叔所继承,但她父亲仍然是爱尔兰上议院即贵族院的议员。而且她并非子爵的原配,理查德早在在1813年就娶了弗朗西斯.乔斯灵(Frances Jocelyn 1795-1820)为妻,而且两人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可在三年前弗朗西斯却因病去世,如今理查德再婚,西奥多西娅才成了他续弦的妻子。 […]

每周主日必唱的《三一颂》原来是出自三百年前这位经历了四朝君王变迁的英国主教!

作者:徐彬 前言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圣诗作者,他曾经是三百多年前英国的一位历史名人,当过英国圣公会的主教,做过宫廷牧师,并且前后和四位英国君主有过各种互动。尽管他的这些不凡经历如今已经很少人知晓,但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每到周日却仍然必会唱起他生前所写的一首歌。他的名字叫托马斯.肯恩(Thomas Ken1637-1711);他的那首传世诗歌叫《三一颂》。接下来我就来介绍这位名人的生平故事和他那首诗歌的创作过程。 托马斯.肯恩1637年出生于英国英国赫特福德郡的小伯克汉普斯特德。他从小就显得天赋过人,聪明好学,可就在他还未成年时却先后遭遇了父母亲先后去世的不幸,好在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大于他26岁的姐姐安妮(Ann),将他接到自己家中来抚养他成人。安妮待他长姐如母,对他十分照顾,加上姐夫伊扎克·沃尔顿(Izaak Walton 1593 – 1683)又是一位学识渊博、著作等身的学者。托马斯.肯恩能在这样的家庭中度过他重要的青少年时期,无疑对他后来的成长和性格成型有着重要的影响。 1652年托马斯.肯恩进入温切斯特公学(Winchester College)学习;四年后考入牛津大学,并获得该校“新学院”(New College)的奖学金。在那里他先后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在那个年代,所有的高等教育都离不开神学。因此对托马斯.肯恩而言,神学的传统和价值观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心里,成为他终其一生予以坚持和维护的对象。 托马斯在圣公会教会的服事始于1662年。在前十年中他先后担任过埃塞克斯小伊斯顿的圣玛丽教堂、怀特岛的布莱斯通教堂,以及汉普郡的东伍德海教堂的牧师。在这些地方教会经历了充分的磨练后,他在1672年回到温彻斯特,被任命为英格兰最重要的教堂之一,大名鼎鼎的温彻斯特座堂,也叫温切斯特大教堂的一名预备主教和牧师。这一重要的职位为他以后的提升进一步开拓了空间。 托马斯.肯恩所处的时代是英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其根本原因大都与宗教有关。而这一切的起因可前溯到1531年由英国亨利八世颁布的最高权法案(Supremacy Act) 。从那时起英国的教会体系就与罗马天主教的教宗完成了剥离,圣公会成了英国的国教,而国王就是教会的最高领袖。这种既有别于天主教和又不完全等同于新教,在欧洲独树一帜的政教体系,加上历来已久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注定会给英国的政局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 作为一名国教的高阶位牧师,托马斯.肯恩不可避免地要和王室发生密切的关系。在他的主要服事阶段英国先后经历过数代君王的上上下下,而恰恰在这些错综复杂、动荡变幻的政局漩涡中,他在处理与君王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道德善恶观,以及面对君王的各种压力和逼迫时敢于直言和抗争的正直品质才显得更加突出和难得可贵。 我们先看他与查理二世的(Charles II,1630年-1685)的关系。查理年轻时经历了父亲查理一世与克伦威尔率领的“议会军”之间的内战,并在父亲被处死后被迫流亡外国,英国也随之从君主制变成了共和制。但随着克伦威尔在1658年去世,他终于成功复辟,返回英国成了查理二世国王。在他统治时期不但签署了著名的“人权法案”,内外政绩也颇有建树;但他本人却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在英国史上有“欢乐王”和“快活王”之称。 1679年托马斯.肯恩被查理二世看中,任命为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的御用牧师。玛丽公主其实是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的女儿,此时已经外嫁到荷兰,成为奥兰治亲王国的王子,时任荷兰省执政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的妻子。可是托马斯.肯恩在这一位置上仅仅持续了一年就被遣返国内,其主要原因是他在海牙开庭的一次民事纠纷审判中站在威廉王子一位亲戚的对立面,谴责后者企图反悔与一位英国女性之间已有婚约的不道德行为,因此引起了威廉王子的不满。但他回到英国后,查理国王却并没有为此责怪他,反而钦定他作为宫廷的牧师。 尽管托马斯.肯恩受到了查理的如此礼遇,但他进入宫廷后却没有因此就放弃自己作为国王牧师应有的的责任和原则。在王宫里,他经常针对查理的各种不良行为提出自己的谏言和批评指责,以致国王每到主日时就会对手下的随从说“我要去听托马斯数述说我的过错了。”1683年查理二世计划访问温切斯特。临行前他传话给托马斯.肯恩,要他把在那里的住宅提供给自己最喜爱的情妇内尔·格温(Nell Gwynne)居住。托马斯.肯恩得知后不但断然拒绝,而且还赶快雇了工人把住宅的屋顶拆掉,以免国王强行让这件事成为事实。 在那个时代他的这一举动绝不仅仅是不给国王面子,而且还有可能会给他个人带来严重后果,但他为了坚守一个牧师的良知,仍然敢于冒犯国王的天威而予以抗争。幸运的是查理反而从中看到他的诚实和率真,并不予以计较。到第二年的11月,因巴斯和威尔斯(Bath and Wells) 教区的主教外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查理还明确宣布“除了这个矮个子托马斯外谁也不能得到这个职位! ” 1685年1月肯恩正式上任成为主教。而此时的查理因病重已到了弥留之际;在那最后的时刻,他又把肯恩叫到王宫,任命他来负责自己的临终弥撒。 如果说托马斯.肯恩与查理二世之间的这些君臣互动堪称佳话的话,那么接下来他与下一任英国国王的关系则是完全与其相反。查理去世后因为没有留下合法后嗣,按王室继承的序位他的弟弟约克公爵成了詹姆斯二世国王。詹姆斯因他的母亲的影响早在1668年就皈依了罗马天主教。因此在他当了国王后就针对过去只允许圣公会信徒担任公职的“立誓法”颁布了一项法令,也称“宽赦宣言”,允许将各种公职对所有人开放;不仅如此,他还在伦敦公开接见了来自罗马教宗的代表。 詹姆斯国王的这些举动引起了圣公会上下的严重不满。1688年4月,当国王命令主教们必须在各自的教堂里宣读这个法令时,包括托马斯.肯恩在内的七名主教联名发起请愿上书,断然拒绝国王的这一命令。为此他们付出的代价是被王室以“煽动叛乱”和“严重不当言论”等罪名囚禁在臭名昭著的伦敦塔等待审判。托马斯.肯恩之所以加入到“七主教”行列并不是出于他个人对国王的不满,而是出于他对罗马天主教的极度厌恶,同时他认为国王此举是有损于教会应有的精神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