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盲人牧师和他写的感人诗歌《永不弃我的爱》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无论是它优美的文字,还是其作者感人的人生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首诗歌出自十九世纪的一位几乎是全盲的苏格兰牧师之手。诗歌的名字叫《永不弃我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 /也有译成“不忍弃我的爱”或“伟大的爱”),作者是乔治. 麦瑟森(George Matheson (1842–1902)。

父母和学校
1842年3月27日乔治·麦瑟逊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一个富裕人家。他父亲年轻时继承了家族的公司,并娶了自己的表妹为妻;结婚后夫妇俩养育了8个孩子,麦瑟森是其中的第三个。尽管父亲是一名商人,但却是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的影响下,麦瑟森很早就确立了基督信仰,并逐渐对神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五岁那年,麦瑟考进了当地著名的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在这所名校里,他 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好学生,不但所读各科成绩优秀,而且课余生活也十分丰富,特别热衷於戏剧、音乐和文学创作。他写的一首名为“伯大尼的眼泪”的诗歌,一度在校园里造成轰动,在同学中间被相争传阅。入学五年后,他本科毕业,接着又考上了母校的哲学硕士专业,并在第二年转到神学院去攻读神学。
然而就是在大学读书期间,他面临了人生的一个重大挑战。或许是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他在年少时期眼睛就出现弱视;到了进入大学后,双眼视力进一步退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在学习时他必须戴上高度数的眼镜,以便看清楚书本上的文字;到课堂上,他只能选择坐在离窗户最近的座位上,以获得最好的光线来看清台上老师的板书;到后来他的视力已经到了几乎完全失明的地步。
眼睛失明对麦瑟逊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打击,然而几乎是同时,另一个人生悲剧也在他的生活中上演了。他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女友,本来打算在毕业后结婚,但看到他的视力恶化程度,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他。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不想成为一个盲人的妻子!”。
上述这双重打击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尤其是初恋的失败,让他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无助和失落的状态之中;从此他将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封闭起来,并为之终生未娶。然而尽管这时候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片阴影或模糊的轮廓,但他要服事神的目标和心志却没有改变,反而变得越来清晰和强烈。凭著这一信念他以惊人的毅力在1866年终于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业。
下图是全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四所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主体建筑物▼
教会和事奉
从神学院毕业不久,麦瑟森便如愿取获得了当地长老会的布道许可。他先是在桑迪福德教区教堂(Sandyford Parish Church) 担任了助理牧师;两年后他被教区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授予因内仑教会( Innellan Church)牧师的职位,由此开始了在那里长达18年的服事。
因内仑是位于阿盖尔郡克莱德海湾沿岸的一个小村庄,原来这里只有一个礼拜堂,并没有专门牧师。但自麦瑟森来担任牧师后,教会逐步变得兴旺起来。在此期间,麦瑟森的讲道能力也突飞猛进,不但吸引了当地的众多民众,而且还名声远传,在整个苏格兰变得家户喻晓,被人称为“因内仑的麦瑟森”。每到重要节日,许多人会专门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听他的讲道。他甚至还成了当地部分民众一个额外的财富来源,因为许多外地人就是因为喜欢听他讲道的原因而在夏季带着全家人来这里租房度假。

初次来听麦瑟森讲道的人很难相信,眼前这位有着棕色眼睛的牧师实际上是一名盲人,因为他在台上常会习惯性地低一下头,似乎在看助手事先在讲坛上给他打开的圣经章节;加上他在台上极赋感染力和激情的讲道,以及伴随着大幅度手势的身体语言,给人的印象完全像一个正常的明眼人;殊不知他是靠着提前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借助于他非凡的记忆力来完成每一次布道。
1879年那年,建于1711年的伦敦皇家法院教会(Crown Court Church in London) 特地邀请麦瑟森前去接替著名的约翰·卡明博士(Dr. John Cummin)担任该教会的牧师,但被他婉言拒绝,宁愿留在自己所在的教会继续事奉。1885年,因着他的讲道名声,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还特地邀请他前往位于苏格兰北部的巴尔莫勒尔皇家城堡(Balmoral Castle),为王室成员和家人证道。事后女王还将他那天以“约伯的信心”为主题的讲稿刊印出来,让更多的人阅读。
1886年,麦瑟森终于离开了服事多年的因内仑教会,转去爱丁堡著名的圣伯纳德教堂担任牧师。在这家教会的服事期间,每周在台下听他讲道的会众都在1500人以上。同时,他的多部神学著作和讲道集被公开出版;他创作的一些赞美诗也在各地被人传唱;爱丁堡大学和阿伯丁大学更是先后授予了他荣誉博士学位。在众人眼里,他已经活出了一个令人羡慕的美好人生。
苦痛和诗歌
然而谁也无法想象,在这位知名的牧师心灵深处曾经有过那么的软弱。那是完全属于他个人的,长期以来从来不愿对人分享;人们唯有透过他对《但我知道》诗歌创作回忆的字里行间,隐约看到这一痛处的源头痕迹。
我们先来看他的回忆:
“我的这首赞美诗是我在四十岁那年(1882年)的6月6日夜晚,在我因内仑的牧师住宅里写成的。当时室内只有我孤身一人,因为那天是我姐姐的结婚日子,其他人都在(老家)格拉斯哥过夜了。在某个瞬间,有些事我在身上发生了,那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事,由此给我带来了至深的心灵伤痛(which caused the most severe mental suffering),而这首诗歌就是那苦痛的结晶。这是我一生中完成得最快的一次创作,我感觉是并非是自己在写,而像是某个内心的声音在启示我创作。我确定只用了短短五分钟内就完成了这首诗歌,完全没有再加以任何的润色或修改。灵感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一缕晨光,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创作激情。”
麦瑟森这里提到的姐姐是大于他三岁的简妮(Jane Gray Mathieson 1839–1925),许多文章误将她写成是麦瑟森的妹妹。兄弟姐妹中就属她和麦瑟森关系最好;从麦瑟森视力严重退化起,简妮一直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一切。而且简妮还很有语言天赋,精通希腊文、拉丁语和希伯来文,因此无论是在当年的读书期间还是多年的教会服事中,简妮也一直是他的得力帮手。随着岁月的延续,姐姐的陪伴、照顾和帮助已经成了他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然而,即便姐姐因为结婚而要离开确实会给麦瑟森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小的影响,但这绝不是引起他那晚如此痛苦的单纯原因。姐姐照顾了他那么多年,如今终于找到了自己爱的归宿,无论于情于理他都应为姐姐感到高兴。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如此失态呢?
能够破解这一疑问的两个关键字就是“结婚”和“孤独”。姐姐的结婚让他打开了封闭了长久的记忆闸门:十几年前他正是在准备要结婚的幸福时刻却等来了未婚妻残忍的拒绝,以致时到今日他仍然还保持着孑然一身;眼下朝夕相处陪伴照顾他的姐姐又要离开,他将再次处于一个人的孤独状态。正是这两种情绪彼此纠缠在一起,让他陷入到如此痛苦的精神状态之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神的安慰和启示临到了他,让他写出了这首感动了无数世人的诗歌。
诗歌投到苏格兰教会的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后,立刻赢得了编辑们的青睐和好评。在正式出版前他们唯一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希望将第三节“我在雨中攀登彩虹”诗句的动词“climb”换成另一个词;为此,麦瑟森把其改成了“追寻”(trace)。
▼下方二图分别为保留至今麦瑟森服事过的因内仑教会和他所住的牧师住宅

曲调和影响
《永不弃我的爱》诗歌发表后为其完成谱曲的是阿尔伯特·皮斯 (Albert L. Peace1844-1912) 。皮斯从小是一名音乐神童,六岁开始学习管风琴,九岁时就成了当地教堂的管风琴琴师。他从未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后来却成为苏格兰著名的管风琴大师和作曲家。(一些中英文文章误将其说成是牛津大学毕业的音乐博士)麦瑟森对他的创作有过很高的评价,甚至将这首诗歌之所以成名的原因归功于他创作的音乐。
皮斯是受苏格兰赞美诗委员会(Scottish Hymnal Committee)的邀请而为这首诗歌作曲的。他对具体的创作过程有过以下的回忆:
“那天我坐在克莱德湾阿伦岛(Arra Island,Firth of Clyde) 的沙滩上,拿出随身带的本子找到了麦瑟森的诗歌原文。我仅仅读了一遍灵感就由然而生;可以这样说,当我完成整个谱曲时,连纸上第一个音符的墨水都几乎还没有干… 。”
皮斯创作的曲调完美地契合了麦瑟森在诗歌文字中所承载的内心情感与属灵内涵。低沉的调性确定了诗歌的祷告基色,凄美的旋律和庄重的内涵紧密交织;在细腻的音色变化和缓慢的音符流动中,人们既可感受到作者如泣如诉的情感脉动,理解到作者那一刻曾有的痛苦、挣扎和呼求,又可领略到其内在绵绵不绝的强大情感张力。正是这种张力引导了作者走出人生叹息和忧患的深渊谷底,抬头将眼目转向上帝,去领受父神如同大海般的关爱,及深切的怜悯和应许,从而也把听者带入到一场至善至美的心灵净化洗礼之中。
完成谱曲的诗歌在1883年首发在苏格兰教会月刊《生活与工作》上,之后又发表在《苏格兰赞美诗》一书中,并迅速传遍了英语世界,成为圣诗歌坛上又一首经典佳作。
经过皮斯谱曲后的这首诗歌给后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在麦瑟森的传记中收录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南非安普顿的牧师为了得到授权来编辑自己教会的诗歌本而写信给麦瑟森,里面提到了他教会诗班中的一位女孩。她是当地一位艺术家的女儿,长得非常漂亮,且极有音乐天赋,但不幸罹患重病。女孩在诗班里学会了这首诗歌;在病中她一直把吟唱这首诗歌作为自己内心的渴慕和情感的表达,以及心灵的避风港。在病危之际,母亲看到她似乎想说话,于是弯下身来接近她的脸庞;接着她听到女儿口中的最后一句话:“妈妈,再给我唱一遍《永不弃我的爱》。” 几天后在她的葬礼上唱诗班的同伴们再次唱起了这首赞美诗。
另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基督徒,他在给麦瑟森的信中提到,1904年春季他参加了在耶路撒冷举行的第四次全球主日学会议,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汇聚一堂,分别代表了55个不同的福音组织。会议地点安排在位于耶路撒冷;主办方在城外各各他山一侧的坡地上建了可容纳 1800人的巨大帐篷。有一天在牧师布道结束后,会众 齐声唱起了这首《永不弃我的爱》,歌声顿时席卷了整个帐篷,所有的人都被深深地感动到了。
诗歌与亮光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欣赏麦瑟森的这首诗歌。以下展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著名基督教学者、《普天颂赞》诗歌集编委会主任刘廷芳先生的译本。诗歌分成四节:
《永不弃我的爱》
(一)仁爱.永不弃我的爱,疲乏心灵因祢得安; 虚幻残生我今奉献,愿如溪水流入汪洋, 翻作壮阔波澜。
(二) 真光,沿路照我的光.将残灯火携来挑旺; 我心复得所失光芒.在祢和煦阳光之中, 便觉明亮辉煌。
(三)喜乐,苦中祢来找我,我心岂忍将祢拒绝,我在雨中追踪彩虹,知道应许不会落空, 天明泪止忧终。
(四)十架,使我抬头仰望,不归依祢我复何往 今生荣华犹如尘土.埋葬可让红花绽放, 生命永存无疆。
我们首先来看诗歌的名字。它的英文并不复杂,但却难以言传,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翻译;如果把它直译,可翻成 “哦,不愿让我离开的爱”(O Love That Wilt Not Let Me Go)。但我们一旦了解了诗歌的创作背景,就不难体会到作者那时的特殊心理状态,即尽管过去所爱的,及今日所依赖的人都离开了他,但神的爱却是那么主动地围绕在他身边,紧紧抓住他,不让他离开,继续陷入在一个人的痛苦和孤独之中….。
接着我们再来看诗歌的文字。在传统圣诗的宝库里中,这首诗歌的优美程度是少有的,让人充分感受到诗歌特有的文学魅力。诗歌总共分四节,分别以“爱”(Love)“光”(Light)、“喜乐”(Joy)和“十字架”(Cross)作为各自的赞美主体,每一节的诗句中都充分运用了各种意象和比喻的修饰方法来形容和表达神之爱的浩瀚伟大以及作者对此发自内心的感受和赞美。
如第一节,作者以虚弱的心灵(weary soul)来对应象征神大爱的海洋(ocean),并用海洋的深度(depths)来形容这份爱的包容万有和坚定不移。正是这份爱让作者作者走出了心灵低谷,进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而第二节则先以“摇曳的灯火”(flickering torch)来象征个人生命的短暂和脆弱,接着又以“烈焰般的太阳之光(thy sunshine’s blaze)来描绘神作为“世界之光”的荣耀和超越性。
到第三节更是诗歌中最为动人的部分,也是笔者最欣赏的。特别是 “我在雨中追寻彩虹”(I trace the rainbow thru’ the rain)这一诗句,其视觉和意象的优美程度,甚至可以说超越了作者所处的那个时代,即使放在今天也可称为难得的佳句。“彩虹”在圣经里是作为神恩典之约的记号,代表着救赎和永恒,而“雨”在诗中则意表著作者的哀伤。彩虹需要光穿透雨滴所产生的折射才能够形成,同样作者也用“追寻”(Trace)这一主动性辞汇来表达自己定要突破眼前困境,去追求永恒的盼望和神的应许的心志,并相信神定会擦干自己的眼泪,在度过漫长黑夜之后,引来充满喜乐的黎明。
诗歌的最后一节则把焦点放在信仰的核心 ~ “十字架” (Cross)上,并通过“盛开的红花”(blossoms red)这一具有鲜明色彩和象征意义的意象将全诗的属灵亮光推向高潮。因为“红色”代表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牺牲和救赎,而花朵的绽放则象征了复活和永恒的生命,以及神的荣耀。作者借此来进一步强调,人要获得永恒的生命(life that shall endless be)必须通过拥抱十字架来实现。在这样充满属灵启示的美好意境中结束了整首诗歌。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正如主耶稣告诉保罗的:“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哥林多后书 12:9)麦瑟森以他坚韧丰富的生命见证和动人心弦的感人诗歌,向我们展现了他在软弱中所经历的神的大爱和恩典。愿他的经历和这首诗歌成为你我信仰路上的激励,在人生的风雨中去追寻象征着神应许的美丽“彩虹”,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奋力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 3:14),一辈子忠心服事跟随主,直到祂再来的日子降临。
仅把此文献给正处在人生低谷的弟兄姐妹,也献给那些在教会中默默承担关怀与安慰责任的牧者们。我们常常忽略了后者:即使是神最忠心的仆人,他们也会像麦瑟森那样在孤独与压力中遭遇人生的至暗时刻,也会经受因自身或家人的疾病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以及生活中的各样的坎坷,甚至苦难。因此他们同样需要神无微不至的爱、怜悯、医治与安慰,也需要我们真诚的代祷和扶持 …。
注:本文的诸多史料发掘于英文书籍《The Life of George Matheson》(乔治.麦瑟森的一生);作者D.McMillan 是麦瑟森生前同一个教区的牧师,也是麦瑟森姐姐 Jane的好友;该传记于1907年由 A.C.Armstrong & Son出版社出版,在此鸣谢。
▼以下分别是:(1)麦瑟森在因内仑服事过的教会以及以及附属的牧师住宅影像;作者就是在这里写下了《永不弃我的爱》(2)有中英文字母的诗歌演唱视频(3)由钢琴伴奏大提琴独奏的这首诗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