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飞跃过中国“驼峰”的盟军飞行员和他写的“必有恩惠和慈爱”诗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爱》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唱过这首诗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词是与大卫诗篇23篇那段著名的经文有关。但和其他同类诗歌有所区别的是,它并非是全盘照搬大卫写下的文字,而是根据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贴切地加入了我们每个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会遇到的某些场景,从而使诗歌更加靠近人们的心灵需求和生活实际。而诗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甚至还与中国抗战时期著名的“驼峰航线”史实有关。他的名字叫约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来一一展开他精彩的人生画卷,了解他的故事和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 约翰·彼特森(以下称约翰)1921年出生在堪萨斯州林兹堡的一个农户家庭。他的父亲生育了七个孩子,约翰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可是就在他四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家里全靠母亲一个人的微薄收入来支撑,其艰苦程度可想而知。约翰读书时差点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休学,只因家中发生了一场煤气引起的火灾事故而被学校减免了学杂费,加上他在农场打的那份零工,这才读到中学毕业。 尽管约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但他信主的时间却很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在教会回应呼召,成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里他保持着常年阅读圣经的习惯,从首篇的《创世纪》开始,读到最后的《启示录》,每天阅读十章,读完后再周而复始从头开始;由此也让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础。 约翰和几个哥哥一样很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但他的天性却比较自卑胆怯,缺乏自信。读中学时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参加了当地电台《业余时间》节目所举办的歌唱比赛,并最终获得了冠军;所得的奖励还包括免费参加一门声乐课程培训以及数月上电台演唱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他的声音也逐渐被听众所熟悉,被称之为“那个来自农场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变。 引导约翰突破瓶颈的人是他的大哥比尔。他不但喜欢唱歌,还十分擅长吹小号;可在平时生活中他却十分放荡不羁,经常酗酒、超车、闹事、闯祸。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乐队录用他的通知;就在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时临到了他。那天回家后,他读到了马太福音11章28节的经文:「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顿时他的心就被圣灵深深地触动;于是他谢绝了乐队的邀请,并马上打电话给镇上最有声望的基督徒波兰特先生,让他带领自己完成了决志祷告。从此他认罪悔改,成了一个新造的人。 比尔信主后又把福音传给了弟弟鲍勃(Bob),接着又邀请了他另一个弟弟肯(Ken),组成了一个男生三重唱的福音乐团,碾转各地去举办音乐诗歌布道会。那时还在读书的约翰只要一有机会就与哥哥们同行。有一天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比尔突然把他拉到台上,让他来带领全场会众合唱诗歌;尽管台下会众给与了他认可的掌声,但约翰仍然缺乏自信,认为自己表现得很差劲。 不久之后一个机会来临了。已婚的哥哥鲍勃因家里搬到科罗拉多的原因决定离开乐团,而那时约翰正好已高中毕业,自然成了替代鲍勃的不二人选。从此他有了频繁的舞台锻炼机会,也终于克服了胆怯的心理障碍,成为大家所喜爱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里,最让他难以忘怀的那件事是发生1940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那天他们三兄弟应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会参加聚会;到了出发的时间,由比尔开车,驾驶著新买的“德索托”汽车一路顺风地前往目的地。在经过麦弗镇后不久,对面车道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突然失控,越过马路中线,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比尔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那辆车就撞上了他们,造成整辆“德索托”几乎被毁。(右图是1944年生产的“德索托”汽车的式样) 当时肇事的司机吓得瘫坐在地上,以为车里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当赶来救援的人们拆开车身,将三人拉出来时,却发现他们各自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轻伤。当晚他们甚至还仍然被接到那个教会,参加完了整场聚会。约翰深信奇迹背后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让他们平安度过了这次的死荫幽谷;从此“奇迹”(Miracle )这个词也成为他生活和赞美中离不开的主题。 尽管约翰已经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内心真正渴望的却是诗歌的创作和谱曲 ,并曾多次尝试过将自己的作品投给不同的出版社,可却一次都没有成功。 19岁那年他将新写的两首诗歌,寄给田纳西州代顿的出版商温塞特。当后者表示有兴趣买下其中那首“还有空间”诗歌并为此问价时,约翰喜出望外,唯恐对方会出尔反尔,只报了八美元的低价,双方因此成交。可在诗歌正式出版后,约翰却发现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确,让他惆怅了好些日子。 就在约翰准备进一步在创作上有所作为时,1941年12月7日爆发了珍珠港事件,美国因此卷入到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之中。次年的秋天,还不到21岁的约翰应征入伍。 约翰服役的是空军,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马的阿尔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严格训练。到1944年,他终于成了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在和相识多年的女友玛丽结婚后,他被派往亚洲战场,投身到与日寇作战的硝烟之中。 约翰刚抵达位于印度阿萨姆谷附近的空军基地不久,就作为“柯蒂斯C-46”军用运输机的副驾驶参加了第一次飞行任务,冒着日军的炮火给战场上的地面部队空投武器和物资。战争的残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经与约翰在一个基地受训,同样也是诗歌写作爱好者的战友奥尔(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飞行中不幸牺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