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顺服,除此并无别路!” — 圣诗《信靠顺服》背后的人物、故事和亮光
作者:徐彬
有一首圣诗是我们每一个受洗的基督徒所必会唱的,然而诗歌的名字却是来自于一个初听到福音慕道友所说的一句话;而诗歌的主题内容又是所有的信徒一生要努力学习和实践的功课。这首诗歌的名字就叫《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

通常介绍一首圣诗我总会先从介绍诗歌的歌词作者开始,但这一次我必须先介绍这首诗歌的作曲家,因为如果没有他,歌词的作者就不可能写下这首诗歌;这位作曲家的名字叫丹尼尔·B·唐纳(Daniel B. Towner)。
唐纳1850年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罗蒙市(Rome,Pennsylvania),和那位写下著名赞美诗歌《我心灵得安宁》曲谱的音乐家菲利.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的家乡是同一个城市。他的父亲是当地一名享有盛誉的音乐教师,正是从父亲那里,唐纳从小就接受到良好的音乐启蒙和训练。到他17岁那年,他已成长为颇有名气的出色的男低音歌手,经常受邀前往各地参加各种演唱会。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以及在声乐方面实力技巧的日趋成熟,他也把自己的兴趣点逐渐延伸到歌曲创作上。
作为基督徒的唐纳也很早就开始了在他在各教会的服事,曾经在多家教会中担任过诗班主任及指挥。35岁那年的秋天,他加入到著名布道家德怀特·L·穆迪(Dwight L.Moody)的福音布道团,成为诗班的主唱和指挥中的一员。他和团队里著名圣乐家桑基等多位负责人一起同心协力,把穆迪唱诗班发展成当时欧美首屈一指的敬拜团队;在一些重要的布道会上,他们诗班的人数甚至可以多达千人以上。到1893年他已经成为芝加哥穆迪圣经学院的音乐总监和音乐系主任,并在这一重要职位上他整整工作了26年。在他卓有成效的领导下,这所学院被誉为世界上最独特、最繁荣的福音歌手培训学校,培养了大批出色的福音歌手和圣乐人才。因他在这方面的杰出贡献,田纳西大学在1900年9月授予其音乐博士学位。
1919年,唐纳在米苏里州布道大会领诗时,被主接去,归入天家,享年69岁。他一生中所创作的圣乐多达二千余首,包括流传至今的「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恩典大过我罪」(Grace Greater Than Our Sin)、「非银也非金」(Nor Silver Nor Gold)、「我锚已抛牢」(My Anchor Holds),「我是个罪人蒙主恩」(Only a Sinner Saved by Grace)、《与耶稣同在的任何地方》(Anywhere With Jesus)、《救赎》、(Redeemed)等众多知名诗歌。其中影响最大的作品之一就是这首《信靠顺服》


这首诗歌的创作经过是这样的:1886年年底慕迪的布道团来到马萨诸塞州的布罗克顿举办福音会议。那天晚上的会议上穿插著一个和观众互动的环节。一个首次听到救恩资讯的年轻人主动站了起来发表了自己的感受。他说: “虽然我还并不十分确定,但我愿意信靠,我愿意顺服!”(I am not quite sure, but I’m going to trust, and I’m going to obey.)
那天负责领诗的唐纳在台上听到年轻慕道友所说的那番话内心十分感动,当场就拿出纸把那几句话草草记了下来,塞进了口袋。之后他又专门写信给他在洛杉矶圣经学院的好友,神学基础十分扎实又擅长诗歌创作的约翰·萨米斯,请他按照那位年轻人所说的“信靠”和“顺服”这条主线写一首圣诗。
撒米斯收到唐纳的信后,不久就按他的要求完成了有五节内容的诗歌文字,并将它寄回给唐纳。此时已回到芝加哥的唐纳当晚就在自己家中的琴房里开始为诗歌创作曲谱。他一口气完成了初稿但却对其结果并不十分满意,于是就随手把手稿揉成一团,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第二天上午,妻子在打扫书房时无意中发现了这张手稿。出于好奇她打开了它,并试着按曲谱在管风琴上自弹自唱了一遍…。唱完后她觉得很好听,就把手稿重新展平放到琴台上。晚上回到家的唐纳再次看到了这张乐稿,知道是妻子所为,就埋怨说这是他不想要的。但妻子却回答他说:“我知道,但我觉得这旋律正是要传递这首诗歌资讯所需要的, …。”唐纳听罢虚心接受了妻子的建议,静下心来进一步完善了曲谱。就这样一首完整的经典诗歌终于破茧而出,进入圣诗殿堂,并在近一个半的世纪中影响了无数的信徒们一心信靠顺服耶稣,日复一日地与主同行。

接着我再来介绍因唐纳出题而写下这首经典诗歌的约翰. 撒米思(John H. Sammis 1836-1919)。比起唐纳的知名度他要小的多。他虽然比唐纳长寿,活了83岁,但在生前却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以至于1919年6月12日他在位于加州洛杉矶东北部的家中去世后,当地的一份社区报纸《高地公园先驱报》在他的讣告上特地用了“高地公园居民的一位著名圣诗作者”(The Highland Park citizen a noted hymn writer)这样的副标题来强调去世者这一特别身份。人们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身边曾经有一个老人是那首大名鼎鼎的圣诗《信靠顺服》的作者。
撒米思1836年出生于纽约市的布鲁克林,23岁时搬到印第安州的洛根斯波特。作为基督徒他在基督教青年会里担任义工,后来又先后去了两家神学院深造;取得学位后他被任命为长老会的牧师,接下来分别在爱荷华州、印第安那波利斯,明尼苏达州的多家教会担任牧师。1901年他受聘迁移到加州,在洛杉矶圣经学院担任教授和编辑直到退休。
在洛杉矶圣经学院服事撒米思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他担任学院杂志《The King’s Business》的编辑。多年来他为这份刊物撰写了大量的社论、经文研究、主日学辅导、赞美诗歌及时事报导等文章。他写的社论经常涉及到当时社会上信徒所普遍关心关心的重要话题,因此深受读者喜爱。他的主日学文章不但神学功底深厚,也有着鲜明的个人特色,后者也曾经给他和学院带来一次不小的“麻烦”。那是涉及到他在1911年年初为主日学教学所写的一篇文章,里面提到:圣经《约拿书》中有关约拿在鲸鱼肚子里待了三天的记载,有可能只是“24个小时多一点时间”,因为后者的时间跨度按犹太人的习惯也可以是涵盖了三个日夜。文章发表后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认为这是对圣经未经授权的相对化解释,为此他也差点自己“引咎辞职”。不过尽管如此,多年后作为学院负责人之一的T·C·霍顿仍然在一篇文章中这样称赞他:“四十多年来他一直是一位忠实的布道者和作为上帝之子的福音教师”,他“发自内心地忠于圣经中的每一个真理”,“是基督徒坚强、甜蜜、力量生命的祝福榜样。”
下图是撒米思和他的孙女的合照以及他曾经工作过的洛杉矶圣经学院历史旧照▼


现在我们一起来欣赏他写的这首诗歌。

(一) 我与救主同行,在主福音光中, 何等荣耀照亮我路程! 只要听主命令,主必与我同行, 信靠顺服者主必同行。 (二) 没有阴影黑暗,没有迷雾弥漫, 我主笑容使浓雾消散; 没有疑惑畏惧,没有叹息忧虑, 信靠顺服者主必怜恤。 (三) 为主背负重担,为主遭受患难, 一切辛劳主必丰偿还; 倘遇损失、悲苦,或经十架痛楚, 信靠顺服者主必赐福。 (四) 除非我将一切,奉献救主脚前, 否则难知主慈爱丰满; 因主一切恩惠,一切喜乐、荣美, 信靠顺服者才获全备。 (五) 故愿在主脚前,享主恩谊甘甜, 愿行天路跟随主身边; 祂吩咐即听命,祂差遣就遵行, 信靠顺服者总不忧惊。 副歌:信靠顺服,此外并无别路; 若要得主里喜乐,惟有信靠顺服。

整个诗歌以第一人称行文,让人读之非常有代入感。诗歌的第一节,作者首先指出信徒只要听主的命令,主必与他同行,主的真光也必照亮他前进的路程。进入第二和第三节时,作者多次通过英文中“Not, …But ”(不是…,而是….)这样强有力的对比结构分别进一步说明,信徒只有信靠和顺服主,才能够消除人生和灵命成长道路上的阴影、迷雾,疑惑、畏惧,叹息和忧虑;即便他为主背负了重担,付出了辛劳,遭受了损失和患难,甚至是经历了十字架这样的痛楚,他也必因信靠顺服而从主那里得到怜恤和赐福。
来到诗歌的最后两节,作者强调一个信徒除非将一切奉献在救主脚前,否则他便难知主慈爱的丰满;因为主一切恩惠、喜乐、荣美,只有信靠顺服祂的人才能够获得全备。因此信徒必须要顺服在主的脚前,在行走天路过程中时刻跟随在主身边;听命于祂的吩咐,照祂的差遣而遵行;如此我们在奔走天路上就必不忧惊,充分得享主恩的甘甜。
诗歌的副歌则是全诗的概括和总结,也是笔者最受震撼和感动的一段话:“信靠顺服,此外并无别路;若要得主里喜乐,惟有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 for there’s no other way;To be happy in Jesus, but to trust and obey.)

确实,在现实生活中要真正做到完全的信靠与顺服绝非是一件易事。因为我们身上的老我“作怪”,我们每个人程度不一地存在着这方面的弱点:即对信似乎都可以做到“立场坚定”,但对顺服却往往表现出有一定的选择性,只乐意去顺服神的命令和教导中那些比较能够做到的部分,而对那些涉及到个人重大利益甚至需要为之舍己的要求,却常常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顺服”阶段,不愿意在行动上去予以落实和遵行。这种“老我”如果一直发展下去,一旦我们遇到人生道路上的苦难、坎坷和逆境,往往就会无法驱散像诗歌所提到的“阴影和迷雾”,因而产生内心的“疑惑或畏惧”,甚至还会陷入到“叹息和忧虑”之中难以自拔;如此也就无法完全享受“主慈爱的丰满”和“主里的一切的恩惠、荣美、喜乐和甘甜”。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来说还是因为对主耶稣的信心程度还不够。所以“信靠”和“顺服”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一生要学习的功课!
在这方面,亚伯拉罕就是我们的榜样。他之所以被称之为“信心之父”,不仅仅在于他听了神对他的指示之后就凭著信心,义无反顾地离开“本土、本族、父家”,带着家人前往那对他来说完全是陌生之地的迦南,更是在于当神出于试验他,让他将自己百岁才生的爱子以撒献祭给神时毫不犹豫地予以顺服,按神的指示将以撒带往摩利亚地的山上,…。试问这些事情若是发生在我们身上,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像亚伯拉罕那样?!
圣经明确告诫我们,人“但若不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那里的人必须信祂是的,并且信祂是赏赐那殷勤寻求他的人的”(希伯来书11:6节)。而神又非常看重我们的顺服,强调“顺从胜过献祭,听从胜过公羊的脂油”(撒母耳前书15:22-23)。正因为如此,撒米思创作这首诗歌时才会这样写道:“信靠顺服,此外并无别路,若要得主里喜乐,惟有信靠顺服!”


虽然这首诗歌是主要是为基督徒和初信者写的,但诗歌中“信靠顺服,此外并无别路”这句话也非常适合未信基督但又愿意了解基督教信仰的人。因为基督信仰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用实验来加以证实,也无法通过理性思维和逻辑推理就能够完全明白;除非你听了福音之后像百余年前在台下的那个年轻人一样首先愿意去信和顺服。
我相信有不少人并不能够接受以上的观点,认为这是盲从和迷信,凡事必须“眼见为实”。其实这并不奇怪,甚至连当年作为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多马,在亲口听了其他门徒告诉他耶稣复活的消息后也仍然不愿意相信,非要眼见为实,说 “除非我亲眼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我的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决不相信。”(新译本圣经《约翰福音》20:24)。直到八天后他真的见到了耶稣,用他的手来摸到耶稣的身体和肋骨他才相信耶稣真的是神。就在那个时刻,耶稣说了一句对一切后人极有针对性的至理名言:“你因为看见了我才信,那些没看见就信的人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是的,“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祂彰显出来。”(新译本《约翰福音》1:18)耶稣来到世界上不但给世人带来了福音,而且还通过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的罪做了挽回祭,因而修复了自亚当在伊甸园犯罪起就破坏了的人与神的隔绝关系;之后又通过祂在复活后回到天上所赐下的圣灵让所有信祂的人能够通过与圣灵的合一去印证:祂就是神,祂的话就是真理,在祂里面有永恒的生命、喜乐和福分;而这一切若离开了信祂和顺服祂这一前提,就全然无从谈起。
亲爱的朋友,您,愿意成为这样一个信靠和顺服耶稣的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