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順服,除此並無別路!” — 聖詩《信靠順服》背後的人物、故事和亮光

作者:徐彬

 

有一首聖詩是我們每一個受洗的基督徒所必會唱的,然而詩歌的名字卻是來自於一個初聽到福音慕道友所說的一句話;而詩歌的主題內容又是所有的信徒一生要努力學習和實踐的功課。這首詩歌的名字就叫《信靠順服》(Trust and Obey)。

 

通常介紹一首聖詩我總會先從介紹詩歌的歌詞作者開始,但這一次我必須先介紹這首詩歌的作曲家,因為如果沒有他,歌詞的作者就不可能寫下這首詩歌;這位作曲家的名字叫丹尼爾·B·唐納(Daniel B. Towner)。

 

唐納1850年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羅蒙市(Rome,Pennsylvania),和那位寫下著名讚美詩歌《我心靈得安寧》曲譜的音樂家菲利.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的家鄉是同一個城市。他的父親是當地一名享有盛譽的音樂教師,正是從父親那裏,唐納從小就接受到良好的音樂啟蒙和訓練。到他17歲那年,他已成長為頗有名氣的出色的男低音歌手,經常受邀前往各地參加各種演唱會。隨著他年齡的增長以及在聲樂方面實力技巧的日趨成熟,他也把自己的興趣點逐漸延伸到歌曲創作上。

 

作為基督徒的唐納也很早就開始了在他在各教會的服事,曾經在多家教會中擔任過詩班主任及指揮。35歲那年的秋天,他加入到著名佈道家德懷特·L·穆迪(Dwight L.Moody)的福音佈道團,成為詩班的主唱和指揮中的一員。他和團隊裏著名聖樂家桑基等多位負責人一起同心協力,把穆迪唱詩班發展成當時歐美首屈一指的敬拜團隊;在一些重要的佈道會上,他們詩班的人數甚至可以多達千人以上。到1893年他已經成為芝加哥穆迪聖經學院的音樂總監和音樂系主任,并在這一重要職位上他整整工作了26年。在他卓有成效的領導下,這所學院被譽為世界上最獨特、最繁榮的福音歌手培訓學校,培養了大批出色的福音歌手和聖樂人才。因他在這方面的傑出貢獻,田納西大學在1900年9月授予其音樂博士學位。

 

1919年,唐納在米蘇裏州佈道大會領詩時,被主接去,歸入天家,享年69歲。他一生中所創作的聖樂多達二千餘首,包括流傳至今的「信靠順服」(Trust and Obey)、「恩典大過我罪」(Grace Greater Than Our Sin)、「非銀也非金」(Nor Silver Nor Gold)、「我錨已拋牢」(My Anchor Holds),「我是個罪人蒙主恩」(Only a Sinner Saved by Grace)、《與耶穌同在的任何地方》(Anywhere With Jesus)、《救贖》、(Redeemed)等眾多知名詩歌。其中影響最大的作品之一就是這首《信靠順服》

這首詩歌的創作經過是這樣的:1886年年底慕迪的佈道團來到馬薩諸塞州的布羅克頓舉辦福音會議。那天晚上的會議上穿插著一個和觀眾互動的環節。一個首次聽到救恩資訊的年輕人主動站了起來發表了自己的感受。他說: “雖然我還並不十分確定,但我願意信靠,我願意順服!”(I am not quite sure, but I’m going to trust, and I’m going to obey.)

 

那天負責領詩的唐納在臺上聽到年輕慕道友所說的那番話內心十分感動,當場就拿出紙把那幾句話草草記了下來,塞進了口袋。之後他又專門寫信給他在洛杉磯聖經學院的好友,神學基礎十分扎實又擅長詩歌創作的約翰·薩米斯,請他按照那位年輕人所說的“信靠”和“順服”這條主線寫一首聖詩。

 

撒米斯收到唐納的信後,不久就按他的要求完成了有五節內容的詩歌文字,並將它寄回給唐納。此時已回到芝加哥的唐納當晚就在自己家中的琴房裏開始為詩歌創作曲譜。他一口氣完成了初稿但卻對其結果並不十分滿意,於是就隨手把手稿揉成一團,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第二天上午,妻子在打掃書房時無意中發現了這張手稿。出於好奇她打開了它,並試著按曲譜在管風琴上自彈自唱了一遍…。唱完後她覺得很好聽,就把手稿重新展平放到琴臺上。晚上回到家的唐納再次看到了這張樂稿,知道是妻子所為,就埋怨說這是他不想要的。但妻子卻回答他說:“我知道,但我覺得這旋律正是要傳遞這首詩歌資訊所需要的, …。”唐納聽罷虛心接受了妻子的建議,靜下心來進一步完善了曲譜。就這樣一首完整的經典詩歌終於破繭而出,進入聖詩殿堂,並在近一個半的世紀中影響了無數的信徒們一心信靠順服耶穌,日復一日地與主同行。

 

接著我再來介紹因唐納出題而寫下這首經典詩歌的約翰. 撒米思(John H. Sammis 1836-1919)。比起唐納的知名度他要小的多。他雖然比唐納長壽,活了83歲,但在生前卻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以至於1919年6月12日他在位於加州洛杉磯東北部的家中去世後,當地的一份社區報紙《高地公園先驅報》在他的訃告上特地用了“高地公園居民的一位著名聖詩作者”(The Highland Park citizen a noted hymn writer)這樣的副標題來強調去世者這一特別身份。人們這才知道原來他們身邊曾經有一個老人是那首大名鼎鼎的聖詩《信靠順服》的作者。

 

撒米思1836年出生於紐約市的布魯克林,23歲時搬到印第安州的洛根斯波特。作為基督徒他在基督教青年會裏擔任義工,後來又先後去了兩家神學院深造;取得學位後他被任命為長老會的牧師,接下來分別在愛荷華州、印第安那波利斯,明尼蘇達州的多家教會擔任牧師。1901年他受聘遷移到加州,在洛杉磯聖經學院擔任教授和編輯直到退休。

 

在洛杉磯聖經學院服事撒米思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他擔任學院雜誌《The King’s Business》的編輯。多年來他為這份刊物撰寫了大量的社論、經文研究、主日學輔導、讚美詩歌及時事報導等文章。他寫的社論經常涉及到當時社會上信徒所普遍關心關心的重要話題,因此深受讀者喜愛。他的主日學文章不但神學功底深厚,也有著鮮明的個人特色,後者也曾經給他和學院帶來一次不小的“麻煩”。那是涉及到他在1911年年初為主日學教學所寫的一篇文章,裏面提到:聖經《約拿书》中有關約拿在鯨魚肚子裏待了三天的記載,有可能只是“24個小時多一點時間”,因為後者的時間跨度按猶太人的習慣也可以是涵蓋了三個日夜。文章發表後引發了不少爭議,有人認為這是對聖經未經授權的相對化解釋,為此他也差點自己“引咎辭職”。不過儘管如此,多年後作為學院負責人之一的T·C·霍頓仍然在一篇文章中這樣稱讚他:“四十多年來他一直是一位忠實的佈道者和作為上帝之子的福音教師”,他“發自內心地忠於聖經中的每一個真理”,“是基督徒堅強、甜蜜、力量生命的祝福榜樣。”

下圖是撒米思和他的孫女的合照以及他曾經工作過的洛杉磯聖經學院歷史旧照▼

現在我們一起來欣賞他寫的這首詩歌。

(一)
我與救主同行,在主福音光中,
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
只要聽主命令,主必與我同行,
信靠順服者主必同行。

(二)
沒有陰影黑暗,沒有迷霧瀰漫,
我主笑容使濃霧消散;
沒有疑惑畏懼,沒有歎息憂慮,
信靠順服者主必憐恤。
(三)
為主背負重擔,為主遭受患難,
一切辛勞主必豐償還;
倘遇損失、悲苦,或經十架痛楚,
信靠順服者主必賜福。
(四)
除非我將一切,奉獻救主腳前,
否則難知主慈愛豐滿;
因主一切恩惠,一切喜樂、榮美,
信靠順服者才獲全備。
(五)
故願在主腳前,享主恩誼甘甜,
願行天路跟隨主身邊;
祂吩咐即聽命,祂差遣就遵行,
信靠順服者總不憂驚。

副歌: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
若要得主裏喜樂,惟有信靠順服。

整個詩歌以第一人稱行文,讓人讀之非常有代入感。詩歌的第一節,作者首先指出信徒只要聽主的命令,主必與他同行,主的真光也必照亮他前進的路程。進入第二和第三節時,作者多次通過英文中“Not,  …But ”(不是…,而是….)這樣強有力的對比結構分別進一步說明,信徒只有信靠和順服主,才能夠消除人生和靈命成長道路上的陰影、迷霧,疑惑、畏懼,嘆息和憂慮;即便他為主背負了重擔,付出了辛勞,遭受了損失和患難,甚至是經歷了十字架這樣的痛楚,他也必因信靠順服而從主那裏得到憐恤和賜福。

 

來到詩歌的最後兩節,作者強調一個信徒除非將一切奉獻在救主腳前,否則他便難知主慈愛的豐滿;因為主一切恩惠、喜樂、榮美,只有信靠順服祂的人才能夠獲得全備。因此信徒必須要順服在主的腳前,在行走天路過程中時刻跟隨在主身邊;聽命於祂的吩咐,照祂的差遣而遵行;如此我們在奔走天路上就必不憂驚,充分得享主恩的甘甜。

 

詩歌的副歌則是全詩的概括和總結,也是筆者最受震撼和感動的一段話:“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若要得主裡喜樂,惟有信靠順服!”(Trust and obey, for there’s no other way;To be happy in Jesus, but to trust and obey.)

確實,在現實生活中要真正做到完全的信靠與順服絕非是一件易事。因為我們身上的老我“作怪”,我們每個人程度不一地存在著這方面的弱點:即對信似乎都可以做到“立場堅定”,但對順服卻往往表現出有一定的選擇性,只樂意去順服神的命令和教導中那些比較能夠做到的部分,而對那些涉及到個人重大利益甚至需要為之舍己的要求,卻常常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的“順服”階段,不願意在行動上去予以落實和遵行。這種“老我”如果一直發展下去,一旦我們遇到人生道路上的苦難、坎坷和逆境,往往就會無法驅散像詩歌所提到的“陰影和迷霧”,因而產生內心的“疑惑或畏懼”,甚至還會陷入到“歎息和憂慮”之中難以自拔;如此也就無法完全享受“主慈愛的豐滿”和“主裏的一切的恩惠、榮美、喜樂和甘甜”。而這一切,歸根結底來說還是因為對主耶稣的信心程度還不夠。所以“信靠”和“順服”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一生要學習的功課!

 

在這方面,亞伯拉罕就是我們的榜樣。他之所以被稱之為“信心之父”,不僅僅在於他聽了神對他的指示之後就憑著信心,義無反顧地離開“本土、本族、父家”,帶著家人前往那對他來說完全是陌生之地的迦南,更是在於當神出於試驗他,讓他將自己百歲才生的愛子以撒獻祭給神時毫不猶豫地予以順服,按神的指示將以撒帶往摩利亞地的山上,…。試問這些事情若是發生在我們身上,又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像亞伯拉罕那樣?!

 

聖經明確告誡我們,人“但若不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那裏的人必須信祂是的,並且信祂是賞賜那殷勤尋求他的人的”(希伯來書11:6節)。而神又非常看重我們的順服,強調“順從勝過獻祭,聽從勝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前書15:22-23)。正因為如此,撒米思創作這首詩歌時才會這樣寫道:“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若要得主裡喜樂,惟有信靠順服!”

 

雖然這首詩歌是主要是為基督徒和初信者寫的,但詩歌中“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這句話也非常適合未信基督但又願意瞭解基督教信仰的人。因為基督信仰並不像自然科學那樣可以用實驗來加以證實,也無法通過理性思維和邏輯推理就能夠完全明白;除非你聽了福音之後像百餘年前在台下的那個年輕人一樣首先願意去信和順服。

 

我相信有不少人並不能夠接受以上的觀點,認為這是盲從和迷信,凡事必須“眼見為實”。其實這並不奇怪,甚至連當年作為耶穌十二門徒之一的多馬,在親口聽了其他門徒告訴他耶穌復活的消息後也仍然不願意相信,非要眼見為實,說 “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決不相信。”(新譯本聖經《約翰福音》20:24)。直到八天後他真的見到了耶穌,用他的手來摸到耶穌的身體和肋骨他才相信耶穌真的是神。就在那個時刻,耶穌說了一句對一切後人極有針對性的至理名言:“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那些沒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

 

是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把祂彰顯出來。”(新譯本《約翰福音》1:18)耶穌來到世界上不但給世人帶來了福音,而且還通過死在十字架上為人的罪做了挽回祭,因而修復了自亞當在伊甸園犯罪起就破壞了的人與神的隔絕關係;之後又通過祂在復活後回到天上所賜下的聖靈讓所有信祂的人能夠通過與聖靈的合一去印證:祂就是神,祂的話就是真理,在祂裏面有永恆的生命、喜樂和福分;而這一切若離開了信祂和順服祂這一前提,就全然無從談起。

 

親愛的朋友,您,願意成為這樣一個信靠和順服耶穌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