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王約阿施
〈列王紀〉下 12: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閱讀經文:〈列王紀〉下 12:1-21
猶大王:羅波安→亞比央→亞撒→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亞她利雅)→約阿施→亞瑪謝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一世)→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亞哈謝→約蘭→耶戶
今天我們要讀到一個忘恩負義的王,其實就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這個猶大王約阿施,《聖經》給了他一句評語:“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這句話引人思想,那麼當耶和耶大不在的時候,他是一個怎樣的人呢?耶和耶大用盡心血去教育約阿施,所以當耶和大在的時候,他行眼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例如修理聖殿。
從所羅門建殿(約主前966年完工)到約阿施(約主前818年)已經超過140年,不管再怎樣堅固的建築,過了140年也會有許多地方需要整修。尤其是在亞她利雅執政時,她不但不尊重神,而且容許她的眾子拆毀神的殿,又用聖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代下24:7)。約阿施從小住在聖殿中,對聖殿的修護非常在心。因此要求祭司拿各方面收到的銀子,去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沒想到光陰似箭,到了約阿施廿三年,也就是約阿施卅歲時,竟然還沒有動工。這次約阿施改變了籌款的方式,讓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這個櫃子裡收到的錢就拿來修理聖殿。這下子工程就得以開始進行。因為以前收錢的指示太模糊,哪部份要修殿,哪部份歸祭司都沒弄清楚,現在大家都清楚了,便“交給耶和華殿里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 唯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都歸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