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無所爭?
箴言28:4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閱讀經文:箴言 28:4-6
4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5壞人不明白公義,唯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6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信徒無所爭?
4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5壞人不明白公義,唯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4 If you desert God’s law, you’re free to embrace depravity; if you love God’s law, you fight for it tooth and nail.5 Justice makes no sense to the evil minded; those who seek God know it inside and out.
這經文裡指的律法是神的律法,壞人是指那些心裡沒有神的人,與尋求耶和華的人互相對照。
聖經裡的律法細則一共有613條,摩西頒布十誡,而主耶穌則總結出兩條誡命。是613條容易守呢?還是十誡或是兩條總結的誡命容易守?其實都不容易,因為所有的律法和誡命都直接指的是要合乎神的心意,跟世人所訂的法律不一樣。
最近網路上沸騰著基督教某間出版社對某間基督教雜誌社的控訴,因為後者在沒有經過同意下引用了不少前者出版的文物,並且其出版物是銷售訂閱的。後者在合解後,依然振振有辭,讓前者憤而再度出面澄清。我看網友的反應,有許多都是站在息事寧人的立場發言,有少數人則出文支持出版社的抗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