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頭-1
路加福音 15:11-32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
不要得來速,要享全家餐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15:11-32)
浪子的故事耳熟能詳,耶穌用比喻來表明父神接納寬恕的愛,同時也邀請世人能如浪子歸回得救。「離家」和「歸回」的差異在哪裡?小兒子帶著應得的產業離家,產業有用完的一天,浪子將它浪費殆盡;浪子回家,父親對他說:「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浪子享有父親的產業,無盡豐富的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