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遣使詣哈嫩
〈撒母耳記〉下 10:12 我們都當剛強,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邑做大丈夫!願耶和華憑祂的意旨而行。
閱讀經文:〈撒母耳記〉下 10:1-19
〈箴言〉十七章20節說:“心存邪僻的尋不著好處,舌弄是非的陷在禍患中”。亞捫人的王哈嫩不識好歹,大衛因他父喪,派人去慰問他,他反而聽從小人之言,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侮辱大衛的臣僕:剃去他們一半的鬍鬚,又割斷他們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這樣的作法使他們和以色列人結了仇恨,本來可以和睦相交,只因為做得不得體,以致為亞捫人招來極大的禍患。
文革批鬥風盛行時,也有類似的做法:把人的頭髮剃一半、留一半,這樣的髮型,就叫“陰陽頭”。一般是剃光左邊、留下右邊頭髮;因為黑五類、牛鬼蛇神等人都被劃歸左中右的“右”裡面。有些人甚至對眉毛也同樣剃一半、留一半。在一些遺留的民俗裡,只有對小偷、妓女、敗壞門風的婦女,才採用這樣踐踏人格尊嚴的方法代替肉刑。剃髮之刑稱為髠(音:困)刑,是中國上古五刑之一,把人的頭髮全部剃掉或部份剃掉。現代人流行標新立異,有的人故意把頭髮剃掉一半,覺得很標新立意,可能沒想到這是屬於恥辱刑的刑罰。在魏晉南北朝時,佛教徒剃光頭,又不結婚,被認為大不孝,被稱為髠人。許多民族,包括以色列人,都認為鬍鬚是男性尊嚴的象徵,在神賜給以色列的律法中,禁止男人剃掉“兩鬢的頭髮” (指耳朵前邊和眼睛之間的毛髮),也不可刮掉鬍鬚的兩端(利19:27/21:5),因為那是外邦人的宗教習俗。
至於割斷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那就更侮辱人了。因為下體是人最隱私之處,大衛迎約櫃時跳舞到忘情,不小心露出下體,就被米甲輕視了。更何況整半截的衣服被削掉,堂堂男子漢怎能受此大辱?大衛一聽到這消息,立刻派人去接他們,並且讓他們到耶利哥去住,等鬍鬚長起再回去。這是大衛對下屬的體貼,但是亞捫人從此就知道他們有禍了,因為做了令人憎惡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