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相處的智慧
〈箴言〉3:2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
閱讀經文:〈箴言〉3:27-29
27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28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29你的鄰舍既在你附近安居,你不可設計害他。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27節)。當我們未與耶穌建立關係時,罪性使我們以自我中心,不懂施予。唯有基督十字架的原則雕塑我們,教我們倒空,懂得捨己和施予。與人建立關係最重要的是懂得幫助人。在不義的管家的比喻裡(路16:1-13),雖然那管家用了不正確的方法去幫助人,說到底他是想藉著幫助人結交朋友的。聖經也常教導我們肯施予是基督徒的記號,愛便是立志將好處給別人,若果人人有愛而又肯施予,社會便得享太平。
樂善好施也是成熟品格的記號。「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提醒我們施予時要量力而為。若自己沒有錢,卻想辦法借錢予人替人還債;或長時間廢寢忘餐地幫朋友,以致疏忽家人或自己的需要,均不是符合聖經原則。我們很多時是「好心做壞事」,我們應求天父賜智慧,去分辨哪些人應該幫忙,哪些人不值得幫忙的便不要幫。好像對於那嗜賭、吸毒的人,我們便不應借錢給他們,因為這樣幫他等於害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