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法歷指約伯之罪
〈約伯記〉22:21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閱讀經文:〈約伯記〉22章
以利法,智慧的老者,以深明大義的口吻來指責約伯。他講的有句話頗有道理。“人豈能使神有益呢”,我們能做何善事,使神得到益處?有誰能使神增添什麼或減少什麼?當然不能。但是人的公義,豈是為了讓全能者喜悅?我想還是會吧,我們若行公義的事,正符合神的要求,不是嗎?在〈彌迦書〉六章8節,先知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所以行公義才可以討神喜悅,卻也不能說神就因而受益了。
以利法接著數算約伯的罪狀:“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在我們這個時代,假如以利法沒有證據的話,約伯就可以告他譭謗了。約伯何時強取弟兄的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在第一章裡,摩西記載約伯是個完全人,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這樣的人怎麼會做出以利法指控的事情?難道當時約伯十分富有,就說他完全、正直;現在約伯潦倒了,就變成一個罪孽甚大,沒有窮盡的人?並且他還希望“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有時候,人情冷暖的轉變,令人不寒而慄。怎麼可以這樣黑心咒詛朋友呢?
所以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人一生氣就亂講話,講出許多自己回想後十分後悔的話。連以利法這樣年老有智慧的人,也無法控制自己,而被怒氣駕馭。怒氣像一頭瘋狂的馬,會毫無目的橫衝直撞。喜歡生氣的人,日子不好過,因為無法建立良性的人際關係;有很多打人、殺人的案子也都是因怒氣而生。所以我們要學習控制怒氣,不然怒氣就會把我們帶到險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