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自巴比倫返耶路撒冷
〈以斯拉記〉7:10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閱讀經文:〈以斯拉記〉七章
距離聖殿完工大約過了六十年。以斯拉於西元前 458年歸回。根據以斯拉的族譜,他是大祭司亞倫的後裔。他的父親西萊雅是猶大王西底家時皂大祭司,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殺害。以斯拉是西萊雅較小的兒子的後裔,他成為一個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可見雖然身處巴比倫,他並沒有忘記自己出身大祭司的家族,負有大祭司的使命。傳統認爲,聖經舊約裏的〈歷代志〉上下和〈以斯拉記〉,可能都是以斯拉在參考不同的資料後所寫成的。
以斯拉不僅自己通達耶和華的誡命和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例,還立志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在巴比倫,在波斯,神依然培植了敬畏祂的人。在王命令以斯拉回去耶路撒冷時,王答應了他幾件事,以斯拉也明白這事不是出於他,而是出於神。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為耶和華神的手幫助他。
亞達薛西王對以斯拉有何應允呢?
允許住在波斯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王都降旨准他們與以斯拉同去。
王與七個謀士差以斯拉去,照他手中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所以以斯拉是以欽差的身份回去的。
帶上王和謀士甘心獻給神的金銀,還有以斯拉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和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神殿的禮物,可以去買祭物;剩下的金銀,按著神的旨意使用。
聖殿若需要金銀,可以從王的府庫裡支取;還可以向河西皂一切庫官支取。
免去在聖殿當差之人的進貢、交課、納稅。
賜以斯拉審判、治理、刑罰及教導的權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