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聞民怨而怒
〈尼希米記〉5:10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閱讀經文:〈尼希米記〉5 章
為了要建城牆,可能百姓的民生工作都荒廢了,也沒有時間去耕種,有的人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還要向波斯王納稅,生活艱難,甚至要賣兒女為僕為婢;但是有錢的貴冑不工作,卻吸乾百姓的血汗,利用他們的貧窮去謀利。這個問題不是從外敵來的侵犯,而是內部的腐敗。魔鬼的工作永遠不會只停留在一方面,一定從四面八方找人的軟弱去偷襲。我們若不警覺,就很容易被打倒。
在〈利未記〉25章35-37節,神說:“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不管是新約或舊約,神都讓我們知道,錢財是身外之物,敬畏神的人就要像天父一樣有憐憫人的心腸,不可以貪財。人若看到弟兄漸漸貧窮,又有缺乏,卻不肯幫助他,那就是貪財,因為把財物看得比人還重要。因此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4)”人若貪財,不僅賠上自己的生命,也墊上其他人的生命,大家都活不了,那些錢又有何益處?
因此尼希米招集大會攻擊這些貴胄和官長,可見那時已經有一股不好的風氣瀰漫在猶大人之間,有錢的更有錢,貧窮的更貧窮。因此貧窮的人感到很痛心:“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做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在神面前都是平等,都是一樣的,憑什麼他們要奴役我們的兒女?把兒女賣為僕婢,哪個父母不心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