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亮的眼睛
約翰福音2:1-12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a],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迦拿娶親筵席是耶穌行蹤中難得一見的場景,沒人生病、眼瞎、垂死、被鬼附…,耶穌也沒有教訓人。
婚筵是個歡樂的場合,卻面臨酒用盡了的窘境,耶穌母親尋求耶穌協助;耶穌回應說祂的時候還沒有到(指的是救贖的工作:受死、復活、得榮耀),但接著卻將猶太人潔淨用的水變成好酒,讓婚筵的喜樂延續且可以滿足。(約翰福音2:1-12)
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裡,藉著描述耶穌多處行蹤來表明耶穌就是神子,祂就是「我是」(神的名字,出埃及記3:14)。約翰特別述明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我們也許會訝異這神蹟似乎和救贖完全無關,耶穌所行的神蹟應該是讓人病得醫治、瞎眼得看見、瘸腿得行走、罪得赦免或是死人得復活,但耶穌在這裡卻是讓婚筵的喜樂延續且可以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