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介紹的這位主角丹尼爾·韋伯斯特·懷特(Daniel Webster Whitte,以下簡稱“丹尼爾”)1840年11月22日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契科彼瀑布(Chicopee Fall)。他出生的那個月正好是美國新誕生不久的輝格黨(Whig Party)總統候選人威廉·亨利·哈裏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擊敗在任的民主黨總統馬丁·範布倫(Martin V. Buren),贏得美國第九屆總統選戰勝利的關鍵時間。丹尼爾的父親因為特別崇敬那位協助哈裏森打贏選戰,後來擔任總統國務卿的著名律師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特地給兒子取了與前者一樣的名字,也叫丹尼爾·韋伯斯特,希望有朝一日兒子也能成為像他這樣有出息的一個政治家;但他的母親卻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一個被神所用的人。
後來丹尼爾的人生發展也確實如此,戰爭結束後丹尼爾作為一名英雄凱旋回到了家鄉芝加哥。許多地方都紛紛邀請他去為民眾做戰鬥經歷報告,大家也都按他在部隊裏因赫赫戰功而晉升的軍銜繼續稱呼他為“懷特少校”;之後他入職於一家大公司,並在那裏一直做到財務主管的位置。這時候的他,在眾人的眼裏顯然已經屬於功成名就,前途似錦之人。可就在1873年,他毅然放棄了所有的一切,蒙召加入到同在芝加哥的著名佈道家穆迪(D. L. Moody)的團隊,成為一名全職的傳道人。
丹尼爾加入到穆迪團隊後參與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福音音樂事奉。他在年輕時就因為有一副男高音的好嗓音而名聲在外,但在穆迪團隊裏,他除了在詩班唱歌也開始嘗試聖詩的創作。這時候的丹尼爾已人到中年,以往的學歷也只有中學畢業,外加右手殘疾,只能靠左手來寫作,但神卻大大地使用他,讓這位曾經是拿槍桿子的戰鬥英雄成功地轉化為一名多產的優秀詩人。經他所創作的讚美詩歌中有許多首成為經典,其中包括我們大家熟悉的《基督活在我心》( Christ Liveth In Me)、《恩雨大降》(There Shall Be Showers of Blessing)、《高舉主旗》(The Banner of the Cross),《時刻蒙恩》(Movement by movement),以及今天我要介紹的這首《我知我所信的是誰》(I Know Whom I Have believed) 等。
當然,作為讚美詩作者的丹尼爾無疑是幸運的,因為他得天獨厚在所事奉的穆迪團隊裏就現成有著許多著名的音樂家。先後為他所寫的詩歌配曲的名家包括:寫過《我心靈得安寧》(It is well with my soul)、《哈利路亚,奇妙救主!》(Hallelujah! What a Savior!)、《耶穌愛我》(Jesus Loves Me)等名曲的菲利普·保羅·貝力斯 (Philip Paul Bliss),和曾經為《耶穌我來》(Jesus, I Come》、《歌頌救贖主》(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等詩歌譜曲的詹姆斯·麥格拉納漢(James McGranahan),以及作為詩歌《我知我救贖者活著》(I Know That My Redeemer Lives)、《耶穌今召你》 (Jesus is Calling) 《復興主工 》(Revive Thy Work, O Lord! )譜曲者的喬治·科爾斯·斯特賓斯(George Coles Stebbin)。他們都是那個時代大名鼎鼎的聖樂家。而為丹尼爾這首代表作《我知我所信的是誰》譜曲的就是其中的詹姆斯·麥格拉納漢。
引言▶:有一首詩歌,我相信每個基督徒都非常的熟悉和喜歡,它不但歌詞感人而且旋律也有其鮮明的特色,讓人聽後難以忘懷。這就是被人譽為 “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讚美詩歌”《親愛主,牽我手》(Take My Hand,Precious Lord)。作者是一名美國的黑人。他一生的經歷是如此的跌遝起伏;他對福音音樂的傑出貢獻更讓他贏得了美國「福音音樂之父」之桂冠。他就是托馬斯·道塞(Thomas A. Dorsey)。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他的生平以及這首經典佳作創作背後的所發生故事。──徐彬
在經歷嚴重抑鬱症被神醫治的奇跡之後托馬斯開始認真思考信仰對人生的意義,加上又經歷了一位住在他樓下的基督徒鄰居的去世,由此啟發他創作了平生第一首藍調福音歌曲,取名為《如果你看到我的救世主,告訴祂你認識我》(”If You See My Savior, Tell Him That You Saw Me”)。
托馬斯他對藍調福音音樂的貢獻也無人能及。劍橋的「藍調和福音音樂之友」組織稱他實際上“定義了”這一音樂體裁。他對推動美國福音音樂發展所產生的重大影響,甚至讓他贏得了「福音音樂之父」之桂冠。不僅如此,他對藍調福音音樂的傑出貢獻甚至還影響了整個美國音樂世界,帶動了20世紀和21世紀前10年美國所有的主流音樂的變革。著名藍調評論家吉姆·奧尼爾(Jim O‘Neal)甚至將他與美國最有影響力的藍調作曲家W·C·漢迪(W.C.Handy)相提並論。他也因此成為第一位入選「納什維爾作曲家名人堂」(Nashville Songwriters Hall of Fame)和「福音音樂協會名人堂」的非洲裔音樂家。
1793年6月1日一個男孩在英國蘇格蘭羅克斯伯格郡被人稱之為“詩人之角”的埃德南一戶軍人家庭裏呱呱降生。該嬰兒是家中出生的第二個男丁,父親給他取名為亨利·弗朗西斯·萊特(Henry Francis Lyte,以下簡稱“萊特”),男孩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叫托馬斯。萊特的父親雖然是一名皇家海軍的上尉,但在家裏卻不是一位稱職的父親。他除了因海軍特點經常不能歸家外,即便到了假期他也是“只對釣魚和打獵更感興趣,而不是承擔起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因此包括照顧孩子在內的所有家務重擔都落在萊特的母親安娜·瑪麗亞(Anna Maria)身上。幸運的是瑪利亞不但是一名非常善良能幹的母親而且還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因此無論是在生活還是信仰上都給了兩個孩子十分周全的照看和帶領。
1796年英法兩國戰爭爆發,接下來英國國內又發生了愛爾蘭叛亂。萊特父親所在部隊因此奉命轉移到愛爾蘭西北海岸駐紮。為此母親歷經辛苦帶著孩子離開家鄉前往那裏與父親團聚,然而好景不長,幾年後父親卻移情別戀有了情婦。一氣之下母親帶著新出生不久的幼子喬治離家出走,搬到倫敦去居住。而父親則乾脆趁機把萊特和他哥哥托馬斯兩人送到位於愛爾蘭費爾馬赫郡的一所名叫普托拉皇家學校(Portora Royal School)去寄宿讀書,縱情享受與情婦的兩人世界。
那天他專門去探訪一位名叫威廉·奧古斯都·亨特(William Augustus Le Hunte 1774-1820)的病危牧師。到了牧師家裏,兩人在交談中居然彼此都一時說不出什麼特別可足以安慰的話語。後來他們兩人通過禱告和誦讀保羅書信中的有關教導,認識到過去他們過去“只是從簡單和字面意義上去理解聖經,並沒有真正理解保羅話語中的亮光”的教訓,彼此的心門頓時打開,之後萊特也見證了牧師歸入主懷時的安寧和满足。
幾天後萊特便啟程前往義大利,在旅途中他又再次修改了這首讚美詩,並將其寄給了留在英國的妻子。這成了他生命中所完成的最後一件事。前往此行目的地的義大利幾乎要穿越整個法國,而萊特的身體已經支撐不下去了,終於在尼斯城他倒了下來。他所住旅館的客人中正好有一位牧師,在萊特生命的最後時刻這位牧師一直陪伴著他;他見證了萊特口中最後的遺言是:“平安”和“喜樂”(Peace and Joy!) 。那一天是1847年的11月20日,萊特還不到54歲。
我們從詩文看,作者在第一節開篇首先用那日他在海邊所見之“夕陽西沉,黑暗漸深”的特定場景,寓意當時詩人面臨生命即將落幕的現實,並帶出詩人此刻特別孤獨無助的情感;但由此詩人心中又產生了至誠的呼喊和渴望 – “求主與我同住!”接下來的各節,詩人則通過思想自己在人生中的各種看見及境遇,包括“人生短日,轉瞬就已入暮”,“地樂燈殘,世榮花謝草枯”,“四境所見,盡是變遷朽腐”,以及“疾病”“魔鬼”和“死神”的威脅等嚴酷事實,來強調詩人“時時需要”這位“不變者”的重要性,以及“主與我同住”對他的人生意義;到了全詩的最後一節,詩人通過對十字架救恩及主永恆應許的感恩和信心來再次彰顯總結詩人臨終前最大的盼望,即“今生在世以及將來在天,主啊,求你與我同住!”(根據英文原文直譯:In life, in death, o Lord, abide with me!)
今天我在「病弱殘疾者的詩歌」系列中要向大家介紹的這位聖詩作者,雖然出生於北歐之國 – 瑞典的一位女性,但她所寫的詩歌卻在十九世紀歐美各國先後興起的基督教復興運動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她本人也因此與同時代英國的夏洛特·埃利奧特(Charlotte Elliott)以及美國的芬妮.克羅斯比(Frances J. Crosby) 等著名聖詩作者一起,被列入教會史上傑出的女詩人行列。她就是莉娜·桑德爾(Lina Sandell 1832-1903 )。下麵我就來講述她的生平,以及她的代表作「每一天所度過的每一刻」(Day By Day,and with each passing moment)(以下簡稱“每一天”)背後的故事。
儘管莉娜的一生體弱多病,但是蒙主的恩典和眷顧,她還是活到七十一歲高齡時才歸天家,比她的幾個弟兄姐妹都要長壽。在她生命的最後一年裏她所翻譯的一首詩歌是「我的耶穌,我愛禰,禰是我的」(My Jesus, I Love Thee, I Know Thou Art Mine”)。其中第三節是:「哦,沒有人,真的,沒有人像禰一樣地愛我;禰教我如何去愛,是的,以這樣的方式愛禰;沒有什麼能再把我們分開,無論是現在,還是一直到永遠。」
到了芬妮18歲那年,她第一次嘗試把自己寫的一首抒情詩向《紐約先驅報》(New York Herald)投稿, 結果很快被錄用刊登。由於該報在發表時特意注明了這首詩是一位年輕的盲眼女學生所作,因此引起了讀者的廣泛注意。很快的芬妮在社會上贏得了「盲眼女詩人」的稱號,到處有人稱讚她非凡的才華,許多人慕名從各地到紐約盲人學校拜訪她,甚至還包括當時的美國總統詹姆斯·諾克斯·波爾克(James Knox Polk)。
1844年芬妮的第一本詩集《盲眼少女的詩集》( The Blind Girl and Other Poems)正式出版,銷路不錯(圖為是該書的扉頁照)。接下來她又陸續出版了四本詩集,有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歡上這位盲眼女詩人。到她畢業留校後的第二年,她甚至作為第一位被邀請在國會大廈發言的女性,通過朗誦她寫的詩歌,呼籲政府加強對盲人教育的重視。
1858年芬妮結婚了,丈夫是三年前學校聘請的一位新教師亞曆山大•阿爾斯丁 (Alexander Van Alstyne)。婚後他們先後離開了紐約的學校,並遷移到周邊的長島地區居住。但不幸的是婚後次年他們經歷了初生女的夭折,為離開傷心之地,他們又返回了紐約。
▲上圖是芬妮與她先生的合照
有一次芬妮到二十三街的荷蘭改正派教堂做禮拜,那裏的牧師知道她是詩人,又獲悉她經歷了痛徹肺腑的喪女之痛,就勸她運用她的恩賜在事奉神的事工上。在那次談話中,牧師告訴芬妮,他認識的威廉•伯萊貝利(William B. Bradbury) 是一位福音音樂的作曲家和出版商,很需要有人能為他所譜的曲調配上歌詞。幾天後,芬妮見到了威廉•伯 萊貝利,並應邀為他的一首新創作的曲子作詞,於是立即完成了《我們正要去》(We Are Going )這首詩:
這首定名為《我願意更像耶穌》(More like Jesus, would I be)歌詞內容竟然完全適合此時杜恩所要的主題。當杜恩將完成填詞後的詩歌交給那家學校後,那裏的牧師驚歎道:「你從哪里找到這麼感人肺腑的歌詞!」從此之後芬妮成了杜恩的好友和聖詩創作的合作者,直至倆人在四十八年後的1915年同年逝世。他們一生中合作完成的詩歌多達1500首,包括傳世至今的 《榮耀歸於天父》(To God Be the Glory)、《近 主十架》(Near the Cross)、《懇求救主格外垂聽》(Pass Me Not, O Gentle Saviour)、《主,我是屬你》(I Am Thine, O Lord)、《救主比生命更寶貴》(Saviour, More Than Life to Me)、《 安穩在耶穌手臂》(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等 一系列著名讚美詩歌。
▼下圖是美國俄亥俄州丹尼森大學專門以杜恩名字(William Howard Doane )命名的圖書館照片
芬妮另一首著名經典讚美詩歌《主凡事領引》(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 )的寫作背景也非常感人。那年芬妮已經54歲,還住在紐約布魯克林的一幢老舊公寓裏。當時她早已從學校辭職,雖然可通過為出版社填詞寫詩獲得稿費,但每首才1美元的稿費收入(後來提高到2美元)仍然使得她常常捉襟見肘。有一天無錢交房租,她跪下來祈禱,祈求神的施恩。這時有一個素來不認識的人推門進來將美金十元塞到她手裏,而這正是她房租所需的數目。在滿懷感恩中芬妮創作了以下著名的詩句:
芬妮在紐約教會有一位教友叫菲比•納普(Phobe. P. Knapp),有一天她專程前去拜訪,因為菲比家裏有一架出色的管風琴,而芬妮從自從在學校讀書起就非常喜歡管風琴彈奏。
▼下圖分別為菲比和芬妮兩人的歷史照片
菲比的丈夫約瑟夫•納普(Joseph F. Knapp)在紐約是一位充滿傳奇的創業名人。他16歲時才進入開一家平版印刷和雕刻公司當學徒,但到22歲時他已經為該公司的總經理和合夥人,公司也發展成為整個行業中的翹首。通過這家公司積累了財富後,他又開始涉足金融業務,投資了幾家保險公司。其中一家初創資本才十萬美元的保險公司在1886年通過重組成為紐約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Co.),約瑟夫成為該公司的第二任董事長。在他的領導之下這家公司迅速發展成為全美最大的人壽保險公司,他本人也成為一名不折不扣的超級富翁。因為妻子愛好音樂,在他那所極具豪華的住宅裏收藏著許多大型名貴樂器,其中包括這臺通常只適合於安置在公眾場所的管風琴。
就在夏洛蒂得病第二年五月初的一天,她的家中來了一名賓客,那是來自日內瓦的亨利 亞伯拉罕塞薩爾.馬倫博士((Henri Abraham Cesar Malan 1787 -1864)。馬倫曾經是法國歸正派教會的一名牧師,也是一位著名的聖詩詩人及作曲家。在其一生他總共寫過一千多首聖詩,部分詩歌很早就被介紹到中國,特別為閩南語和臺語教會喜愛,如「敬拜恩主」「獻己與主」「天地創造都完備」「耶穌愛人恩典格外」「願主上帝掌權」等。馬倫不當牧師後經常前往歐洲各國旅行,這次就是在他利用英國停留期間來到夏洛蒂家裏探訪她的知名父親。
時間到了1834年。那年位於倫敦布萊頓的聖瑪麗教會(Chapel of St Mary)計畫要創辦一所女子學校,專門為那些傳教士的孩子提供只需收取少量費用的高等教育。那所教堂是夏洛特的父親在1826年以一萬英鎊買下來的,現在由她的哥哥亨利.艾略特(Henry V. Elliott)擔任牧師。顯然由教堂創辦學校這是一項極具挑戰的事工,因此教會還需要得到社會的支持和贊助。
在這裏我想特別一提的是,曾經擔任過美國11任總統的信仰顧問,被人稱之為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大佈道家葛培理牧師(William Franklin Graham 1918-2018)與這首詩歌的特殊關係。他本人1934年出生的城市名字与夏略蒂一样,也叫Charlotte;他16歲那年在他家鄉北卡羅來納州家鄉的一次復興會上,就是因為聽到夏洛蒂的這首詩歌而被神呼召信主;在他成為著名傳道人後,每當他舉辦佈道會快結束時,他都會通過這首「照我本相」來呼召聽眾信主決志。他一生中曾經在全世界185個國家佈道,聽眾多達2億多人,有將近三百萬人在这首詩歌的陪伴下因他呼召而歸入主名下; 甚至在他晚年寫完自己的回憶錄後,就以這首詩歌的名字來作為這本自傳的書名:《照我本相 ─ 葛培理自傳》(見左圖)。
有一位並非是基督徒的猶太人記者在葛培理去世後回憶起他親身經歷的葛培理在北卡州家鄉夏洛特市體育場最後一場佈道會的盛況:「當他在臺上呼召時,他身後上千人的唱詩班開始唱起“Just As I Am”(照我本相)這首歌,接著台下成千上萬的人從座位上站起來回應,口中一遍又一遍地唱著“上帝的羔羊啊,我來了,我來了”(中文翻譯成“救主耶穌,我來,我來”)走到臺前。我是一個猶太人,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和一個生性持懷疑態度的記者,但在那一刻我仍然被震撼吸引住了。」
螢幕上的這些感人的場景將這場海難中的人性光輝表現得淋漓盡致,然而它們卻並不是卡梅隆導演為博人眼目而虛構的電影「橋段」,而是取材於發生在海難時的真人真事。那位留在原地的小提琴樂手,他的的名字叫華萊士•哈特利(Wallace Henry Hartley),生前是「泰坦尼克號」上樂隊的指揮兼小提琴手;與他合奏的幾位夥伴也是郵輪樂隊的成員。而他們最後演奏的那首曲子是一首讚美詩歌,就是我今天要介紹的「更加與主接近」(Nearer, My God, to Thee )。
△以上為《泰坦尼克号》電影中華萊士拉起《更加與主接近》的视频影像
02 作者與創作
我們先來瞭解一下這首詩歌的作者。她的本名叫莎拉•弗勞爾 (Sarah F. Flower),婚後隨夫姓叫莎拉• 亞當斯(Sarah F. Adams),1805年2月22日生於英國埃塞克斯的哈洛。莎拉的父親曾是劍橋大學的一名職員,後來成為劍橋一份報紙的記者和編輯。受家庭的薰陶和影響,莎拉在22歲起就在文壇上嶄露頭角,經常在報刊上發表自己的作品。
相比較文學創作,莎拉其實更喜歡戲劇,而且在聲樂上極有天賦。她一直夢想著有一天能夠登上舞臺,盡情表現自己的表演才華。1834 年她29歲時與約翰•亞當斯(John B. Adams)結婚。丈夫雖然是一名鐵路工程師,卻非常理解支持她的抱負,鼓勵她去實現理想。
據海難之後一位過去曾經與他在另一個郵輪公司一起工作過的同事他的同事劉易斯·克羅斯(Lewis Cross)回憶,他清楚地記得華萊士曾經這樣對他說過:如果在一條即將沉沒的船上,他最後選擇演奏的曲子必定是「更加與主接近」或「千古保障歌」(Our God, Our Help in Ages Past)!因此,在泰坦尼克號上的那一刻他只是實踐了自己的諾言。
但是,我依然想借用曾經兩次獲金球獎提名的美國電影演員柯克·卡梅隆(Kirk T. Camerron, 其代表作品有《消防員》《末世迷蹤》等)說過的一段話,來回答這個困惑了無數世人的“天問”。那是卡梅隆2013年拍完由他編劇和主演的一部名為《永不止步》(Unstoppable) 的福音紀錄片後,在記者採訪時針對苦難發生原因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