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有這樣一首非常獨特的聖歌:它可以被視為聖誕詩歌但卻不在聖誕到來之日頌唱;它有優美的歌詞和動人的曲調,但卻無人知其最初的作者;它的旋律保存著遙遠的中世紀修道院內吟唱《詩篇》時的淳樸古風,卻又承載了近代教會音樂發展歷史的變遷風雲;它的歌詞內容取材於舊約時代以色列民對彌賽亞來臨的殷切盼望,但更和耶穌誕生和神國子民期望耶穌早再臨直接相關。在當今的世界裏我們重溫這首歌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就是《以馬內利懇求降臨》(O come, O come, Emmanuel)。
我們先來看這首詩歌一個顯著特點。大家可能注意到在英文的歌詞中它的每一節開始都是從“O”開始,這就涉及到早期基督教詩歌吟唱風格中的“對唱”或“輪唱”,英文叫“O Antiphon”。據說還是保羅和巴拿巴曾經事奉過的那個安提阿教會,它的第三任主教聖依格那修(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有一天看到兩個天使唱詩班對唱的異象,接著他就將這種方式引入到自己教堂的崇拜儀式之中,用於詩篇的頌唱。之後這種唱法逐漸傳開,先進入猶太社區的教堂,再傳入拜占庭和亞美尼亞教會,成為教堂敬拜禮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兩個多世紀之後又被羅馬教廷的教會接受,廣泛地應用在《格列高利聖詠》的制定之中。而《以馬內利懇求來臨》這首歌正是這種背景下的產物。
詩歌的節數在不同的版本中有所不同,但比較權威的是七節。它的每一節都是以“O come”(哦,降臨)開始,然後分別引出“以馬內利”(Emmanuel)、“上天聖智”(Wisdom on high)、“全能之主”(Lord of might)、“耶西之杖”(Rod of Jesse’s stem)“大衛之鑰”(Key of David)、“清晨日光”(Day—spring from on high)、和“萬邦之望”(Desire of nations)來作為各節的頌唱主語,進而展開下麵的具體內容。其中“上天聖智”對應“全能之主”,“耶西之杖”對應“大衛之鑰”,“清晨日光”對應“萬邦之望”,而開始的“以馬內利”則起領銜全詩的主導作用。這種結構的安排就是與“輪唱”和“對唱”所需的特點有關。
羅馬天主教教會大約是從九世紀開始將這首詩歌用於“降臨節”的彌撒敬拜。傳統的降臨節從每年耶誕節前的第四個主日開始,一直持續到平安夜前一日;在最後七天的晚禱中,要通過輪唱及應答方式頌唱七首讚美詩歌來等待平安夜的到來,然後再通過齊唱“聖母頌”(O Virgin of Virgin),以迎接主耶穌的誕生。《以馬內利懇求降臨》正是降臨節所必唱的一首詩歌。
我們先來介紹約翰·梅森·尼爾。尼爾出生於1818年的倫敦,成人後進入劍橋三一學院接受教育。到他畢業時,儘管因為數學方面能力不足而無法獲得榮譽學位,但卻憑在他詩歌領域所展現的傑出才華,成為11次收穫學校頒發的西頓尼亞宗教詩歌獎(The Seatonian Prize for Religious Poetry)的優秀學生 。畢業後尼爾曾在劍橋唐寧學院和幾家教堂擔任牧師,後成為薩克維爾學院的院長,並開始從事《東方教會史》的研究。期間他從拉丁語和希臘語翻譯了大量的古代和中世紀讚美詩,成為這一領域的領軍人物。評論家這樣稱讚他:“在英國教會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比他更熟悉拉丁、希臘、俄羅斯和敘利亞語讚美詩的悠久傳統。”在1875年出版的《古今讚美詩》詩集中,經由他翻譯成英文的外文詩歌就有58首之多。而這首拉丁語《以馬內利懇求降臨》就是經他翻譯發表在1851年出版的《中世紀聖詩和序列》(Medieval Hymns and Sequences)一書之中。
此時的英國教會對中世紀天主教“素歌”頌唱傳統風格的興趣日益濃厚,為此托馬斯也投入了大量的研究。“素歌”的傳統特點是純人聲、無伴奏;儘管它的旋律簡單,音階低窄,速度平緩,但它卻很適合拉丁語的抑揚頓挫的特點,又利於達到聖樂所特有的那種莊重、肅穆、敬虔、超脫的風格和特點,“素歌”(Plainchant/Plainsong)名稱即是由此而來。而托馬斯當時已成為英國這一領域的權威,他曾出版過《素歌入門》的專著,在引領當時英國聖公會“素歌”純唱的復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我們今日所唱的這首《以馬內利懇求降臨》詩歌正是由這樣一位聖樂家根據十五世紀法國所流傳的原調,在完成了改編和整理之後發表在1854年出版的《讚美詩筆記二卷》(Hymnal Noted, Part II)上。
1819年“五旬節”的前一天,擔任英格蘭聖阿薩教區總教長的 威廉·戴維斯·希普利牧師 (William Davies Shipley1745- 1826) 來到轄區內的雷克瑟姆教堂Church of Wrexham) ,準備參加第二天的獻祭敬拜儀式,並為一次特別募捐做專門講道。這一募捐是聖公會為支持宣教使團“福音傳播協會”(The Society for Propagating the Gospel) 的海外事工所進行的慈善活動一部分。與希普利此次同行的還有他的女婿雷金納德·赫伯(Reginald Heber Hodnet);他雖然是另一個教堂的牧師,但在教區中也有教士的神職,明天他將負責敬拜開始時的牧禱。
過了一會兒,希普利問他寫得怎麼樣了,赫伯站了起來把已經完成的前三節部分讀了一遍。詩歌的第一句便十分吸精彩:“從格陵蘭冰雪山,到印度珊瑚海岸,….”。希普利聽了十分認可。可赫伯卻說“不,我還沒有寫完”“我必須得再寫一節!”若干分鐘以後,一首完整的宣教詩歌終於完成了。在第二天的聚會上,教堂的詩班用那首眾人熟悉的古老民謠“那是大海咆哮的時候”(Twas when the Seas were Roaring)作為曲調演唱了這首《要遍傳福音》(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詩歌。歌聲感動了在場的所有會眾,接下來的募捐活動也得以圓滿完成。
《基督教觀察家報》收到這首詩歌後及時將其編入下一期的刊物之中,並分別在英國和美國兩地公開出版。此時在美國佐治亞州的薩凡納,有一位叫瑪麗·霍華德(Mary W. Howard)的讀者看到了這首讚美詩。她因為非常喜歡就想到如果詩歌有一個合適的曲調方便大家去唱該有多好。但因赫伯詩歌的韻律卻與一般的聖詩很不一樣,較難借用其他曲調,於是她想到了一個人。他就是自己所在的獨立長老教會的音樂總監,住在她附近的洛厄爾·梅森(Lowell Mason)。她讓兒子將這首詩歌拿去交給了梅森。有趣的是,當梅森看到這首詩歌後只花30分鐘左右就為它完成了譜曲,而這一時間恰恰就和赫伯當年在雷克瑟姆教堂牧師家即興寫下這首詩所花的時間相仿。梅森當時還是一名當地銀行的職員,這是他發表的第一首聖詩音樂作品,但他後來卻成了大名鼎鼎的美國聖樂之父,創作了一系列經典聖詩曲譜,其中包括了《奇妙十架》《普世歡騰》《離主更近》等著名讚美詩歌。
這座始建於1300年,享有全球十佳園林和十大豪宅之一美譽,經歷了歷代主人命運變遷的莊園,如今已經成為愛爾蘭旅遊的必去之地。而今天我要介紹的主人翁就是在1823年6月嫁入這座莊園,成為第五代“鮑爾斯科特子爵夫人”的西奧多西婭. 安妮. 霍華德(Theodosia Anne Howard 1800-1836),以及她所寫的那首溫柔優美的詩歌「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 Lord Jesus, I long in Thy presence to live )。
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與這所莊園有關的歷史。莊園始建於1300年,以原主人 Le Poer(Power)家族的名字而得名。1608年4月愛爾蘭的領主奧多爾蒂在卡爾摩爾發動叛亂,英王詹姆斯一世為此發兵平亂,並在次年取得了勝利。國王在慶功時,把一座建於14世紀的城堡莊園賞賜給了領兵的將領理查德·溫菲爾德(Richard Wingfield)元帥,並在1618年又進一步授予他“鮑爾斯科特子爵”(Viscount Powerscourt)的貴族封號。從此該莊園便以為“鮑爾斯考特”的名字由溫菲爾德的家族一代代繼承下來。1731-1741年該莊園的第2代主人愛德華.溫菲爾德專門聘請著名的德國建築師理卡賽爾斯,按照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風格對整個莊園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使其成為整個愛爾蘭的豪宅之最。1821年喬治四世國王的親臨到訪,更是讓莊園名噪一時。而本文的女主角就是在國王到訪第二年的高光時刻嫁入到這一莊園,成了第五代鮑爾斯科特子爵夫人。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對這兩個人來說無疑都有一個痛苦的煎熬期,特別是對感情世界那麼豐富的西奧多西婭。就是在那一年裏,她寫下了這首著名的詩歌「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Lord Jesus, I long in Thy presence to live)。這歌名中的“羡慕”按英文的“Long”更合適翻譯成“渴慕”或“渴望”。
1679年托馬斯.肯恩被查理二世看中,任命為瑪麗公主(Princess Mary)的御用牧師。瑪麗公主其實是查理二世的弟弟約克公爵的女兒,此時已經外嫁到荷蘭,成為奧蘭治親王國的王子,時任荷蘭省執政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的妻子。可是托馬斯.肯恩在這一位置上僅僅持續了一年就被遣返國內,其主要原因是他在海牙開庭的一次民事糾紛審判中站在威廉王子一位親戚的對立面,譴責後者企圖反悔與一位英國女性之間已有婚約的不道德行為,因此引起了威廉王子的不滿。但他回到英國後,查理國王卻並沒有為此責怪他,反而欽定他作為宮廷的牧師。
在那個時代他的這一舉動絕不僅僅是不給國王面子,而且還有可能會給他個人帶來嚴重後果,但他為了堅守一個牧師的良知,仍然敢於冒犯國王的天威而予以抗爭。幸運的是查理反而從中看到他的誠實和率真,並不予以計較。到第二年的11月,因巴斯和威爾斯(Bath and Wells) 教區的主教外調而出現職位空缺時,查理还明確宣佈“除了這個矮個子托馬斯外誰也不能得到這個職位! ”
到了托馬斯.肯恩的晚年又有一位新登基的國王主動找到了他。那年是1702年,繼1694年瑪麗二世去世後在這一年威廉三世國王也因病離世。因為他們沒有留下子女,故瑪麗的妹妹安妮繼位成了新一代英國君主。接著原先取代肯恩成為巴斯和威爾斯教區主教的理查德·基德博士(Dr Richard Kidde)也在1703年因病去世。新登基的女王此時想到了肯恩,敦促他複出,重新回到那個教區擔任主教。此時儘管詹姆斯二世已在兩年前去世,肯恩之前所謂的效忠約束已不復存在,但他仍然以年齡和身體原因婉拒了女王的提議,寧願留在鄉村事奉神。之後女王又想把他過去住過的房子贈送給他,也被他谢绝。
《三一頌》作為一首詩歌是出自托馬斯.肯恩在溫切斯特大教堂服事期間當地學校為“溫切斯特公學”的學生們所寫的《祈禱手冊》一書,寫作時間是在1674年。為什麼一位大教堂的預備主教和牧師會如此關心這所學校的學生呢?原來這涉及到這所學校的歷史,因為該校本身就是由溫切斯特教區一名叫威廉·威克姆(William of Wykeham的主教在1382年成立的。該主教在這之前還剛新建了牛津大學“新學院”;兩校之間有著特殊的關係,前者畢業的合格學生可以順利進入“新學院”就讀。而托馬斯.肯恩又恰恰是這兩家學校的校友,因此他成為關懷這家學院學生的屬靈導師,就不足為奇了。
下圖是如今已成為英國著名私校的溫切斯特公學的一組照片,其中包括了保存在校內的部分古建築▼
在英國,作為國教的聖公會有一個優良的歷史傳統,那就是十分重視禱告。著名神學家、衛理宗教會創始人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曾經評論道: “世界上沒有哪種禮拜儀式,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語言,比英國國教的《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更具有堅實的、合乎聖經的、理性的虔誠。”而這本書裏很突出的內容就是對每日的“晨祷”(Matins)及“晚祷”(Evensong)的規範和指引。托馬斯.肯恩的這首《三一頌》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溫切斯特學院學生們的“晨禱”和“晚禱”所寫的。
在這兩首用於“晨禱”和“晚禱”的詩歌中,起首的詩句分別是“醒來吧,我的靈魂,陪伴著太陽”(Awake, My Soul, and with the Sun),以及“今夜,所有的榮耀和頌贊歸於你,我的上帝”(All Praise to Thee, My God, This Night);而到了詩歌的結尾都是以“讚美真神萬福之源,世上生靈讚美主恩,天使天軍讚美主名,讚美聖父聖子聖靈,阿門”作為結束。這就是《三一頌》的來源。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紹的這位詩歌作者,他的生命就像一顆流星在天空一閃而過,是如此的短暫;但他給世人留下的詩歌,卻像恒星那樣閃耀在無限時空之中,給後人帶來了不盡的啟發和鼓勵。他的經典之作中有一首詩歌不但與他生命之旅的末了有著密切的關係,其主題更是涉及到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資訊:即死亡、復活和救贖。這個人的名字叫菲利.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他的那首代表作就是《我要歌頌我的救贖主》(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
完成了穆迪的事工,10月份下旬他和懷特又來到密西根州,在那裏舉辦長達一個月的福音聚會。期間他利用週末時間兩次去了當地的州立監獄,為那裏的800名囚犯傳講福音。在第二次去時,他講的主題資訊是“憂患之子”,所配合的詩歌是他寫的《哈利如亞,奇妙救主》(Man of Sorrows,what a name)。當他滿懷激情,含著熱淚唱起歌中的“天父愛子由天至,常經憂患遭厭棄, 拯救罪人脫永死,哈利路亞!奇妙救主”時,台下眾多罪犯的心被歌聲融化,許多人降服在主的面前認罪悔改,信了耶穌。
結束了密西根州一行之後貝力斯馬不停蹄趕回芝加哥,在11月24日參加了穆迪在芝加哥法威爾大廳舉行的有一千名牧師參加的祈禱會。就在這次會議上,他第一次向大家介紹了自己剛完成譜曲的一首新歌,那就是由哈瑞修.斯彼福(Horatio G. Spafford作詞的《我心靈得安寧》。這首著名的詩歌是斯彼福在自己四個女兒全部葬身於大西洋郵輪海難後所寫的。貝力斯為它所配的旋律極具莊嚴、恢弘和敬虔,使這首詩歌成為聖詩樂壇上經典的不朽佳作。會議結束前他為大家唱了一首《我要回家了》( I’m Going Home )。這仿佛是一個多月後他要回天家的預言,儘管當時誰也無法預料到將要發生的事。
面臨以上種種逼迫,潘霍華不但沒有膽怯和畏懼,反而更進一步,從一個膽敢抵制和譴責法西斯政權的大無畏牧師轉變成直接加入反抗希特勒抵抗運動秘密組織“阿布韋爾”,成為一名“特工”。而在這個“銳變”過程中他的二姐夫漢斯·馮·多納尼(Hans von Dohnányi 1902-1945)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們先介紹潘霍華。他加入“阿布韋爾”之後果然不負使命,利用自己在歐美宗教界的社會關係,多次利用出訪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國機會秘密會見有關人士,向盟國透露德國反抗運動勢力的存在、實力、以及期望在除掉希特勒之後與英美達成和平協議的願景等資訊,以其獲得對方的支持和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他在1942年6月在中立國瑞典見到他的密友,英國聖公會的喬治.貝爾主教( George K.A. Bell), 成功地將上述資訊通過貝爾主教轉達到擔任英國外交部長的安東尼·艾登(Anthony Eden)手裏;只因為此時的同盟國已經達成德國必須無條件投降的一致決定,他的努力在客觀上無法成為現實。
我們再看多納尼,他更是了不得,直接參與了一次代號為“閃電”的刺殺希特勒行動。1943年3月德國反抗勢力計畫利用希特勒視察東部戰線的機會除掉他。“阿布韋爾”組織事先設法搞到了一枚英國製造的定時塑膠炸彈,並將其偽裝安放在一個裝有兩瓶白蘭地的禮品盒裏,然後由多納尼親自負責將其帶往達斯摩棱斯克,轉交給了在那裏擔任中央集團軍的參謀長馮·特雷斯科夫(Henning von Tre-sckow)少將。(上圖三人中戴眼鏡的那位軍官就是多納尼)
1845年,伊莉莎白因閨蜜安娜的緣故認識了安娜的哥哥喬治·劉易斯·普倫蒂斯(George Lewis Prentiss);兩人結婚後定居在麻薩諸塞州的港口城市新貝德福德,喬治是那裏南區的三一教堂牧師。成為師母後的伊莉莎白,一度放棄了自己的文學創作愛好,而把重心放在全力協助丈夫牧養教會上。她經常陪伴丈夫去探望會眾中生病或失去親人的家庭,給他們帶來了特別的安慰,同時也參與了教會裏的許多事工。
也許讀者已經注意到以上作品名單中並沒有出現《愛主更深》(More Love to Thee, O Christ)這首著名詩歌。然而其實它就是創作於上述時間段中的1856年,只不過伊莉莎白當時寫下此詩的目的只是記錄她那時的一段特殊心緒歷程,並非是想將其發表,而且這首詩也只能算是一個“半成品”,並沒有完全完稿。其這背後的原因又是與她的一個新生孩子有關。
這首詩歌的作者是十九世紀英國的女詩人莎拉.亞當斯(Sarah F. Adams 1805-1848)。她原本是倫敦一位傑出的莎士比亞劇演員,後來因不幸身體受傷而告別舞臺,轉向文學創作。有一天,她教會的牧師請莎拉寫一首詩歌來配合他主日的講道,題目與《聖經》「創世紀」28章的“雅各之夢”有關。這段經文說的是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因得罪了哥哥以掃有被其報復殺害的危險,因而被迫遠走他鄉去避難。在他最孤獨無助的時刻,有一天主的使者在夢中向他顯現;他聽到了耶和華上帝在天梯之上親口賜給他的美好應許,從此讓他重新得力,有了盼望,坦然去面對前方未知的人生困境。莎拉把經文中的曠野、日落、夜深、枕石、做夢、天梯、天使、神的應許等各種場景與主耶穌的十字架救恩信仰融合在一起,寫成了一首優美感人的詩句;全詩更是重複了16次「更加與主接近」(Nearer, My God To Thee)來烘托她要表達的詩歌主題。
這首聖詩深深地打動到伊莉莎白的心,並且讓她再次想起幾年前失去兩個孩子後從神那裏得到的安慰及自己所立下的心志,要以更加愛主來回報神的愛。於是她拿起筆步莎拉詩歌的原韻寫下了這首《愛主更深》;在創作中她也反復用了14次的“更愛我主”(More Love to Thee)來突出自己的心願。
直到1869年的某一天,伊莉莎白想起了多年前所寫的這首詩歌,並將其找出來向丈夫展示,後者鼓勵她以單頁的形式印出來鼓勵其他有相同經歷的人;於是她完成了第四節,並把印好的詩歌發給了他們的幾個朋友欣賞。不久其中的一份流傳到著名的聖樂家威廉·H·多恩(William H.Doane)的手中,後者因曾因給著名盲人女詩人範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創作的許多經典詩歌配曲而大名鼎鼎。他因十分喜歡伊莉莎白的這首詩歌,專門為它寫了曲譜,並將其收錄在1870年出版的讚美詩《虔誠之歌》(Songs of Devotion)詩集之中。這首詩歌就此傳開,成為又一首被無數人喜愛的一首經典詩歌。
菲利普斯的講道影響力也外溢到美國各地及國外。他先後被哥倫比亞大學、耶魯大學、牛津大學授予榮譽博士學位,其中耶魯還專門為他開設了“佈道講座”。1880年去英國訪問期間,他不但被著名的威斯敏斯特皇家教堂邀請前往佈道,甚至連英國女王也慕名專門請他前往自己的溫莎城堡,為她和王室成員講道。他所發表的著作也大都與講道有關,包括《講道講座》(1877年)、《佈道》(1878-81年)、《博倫講座》(1879年)、《英國教堂講道》(1883年)、《在美國最古老的學校講道》(1885年)、《二十個佈道》(1886年)、《世界之光和其它佈道》(1890年)等。後人甚至評價他為美國十九世紀最偉大的佈道者(The greatest American preacher of the 19th Century);連他所屬的聖公會也認為他講道的能力在整個聖公會編年歷史上無人可及。在那些光芒四射的時刻,又有誰能夠想像,這位不凡的講道者當年在費城拉丁語學校曾經是一個因“講課能力不夠”而差點面臨被解雇的教師!
「我們大約只花了兩個小時就到了伯利恒這個小鎮,它坐落在一座山的東邊山脊上,周圍是梯田式的花園,比我在巴勒斯坦見過的任何其它城鎮都要漂亮。小鎮最突出的標誌是《耶穌誕生教堂》(Church of the Ativity,建於在西元四世紀三十年代的君士坦丁大帝時期)。這個古老的教堂目前由希臘人、拉丁人和亞美尼亞人教會共同擁有,他們各自擁有自己的修道院。我們在希臘人的修道院安排好住處後,在傍晚時分又騎馬出城,前往傳說中耶穌誕辰之夜牧羊人看到天使報喜訊的那片曠野之地;當經過那裏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不少牧羊人正在“看守羊群”,或趕著羊群回家的場面,…。接著我們回到了伯利恒城裏,去參加教堂在當晚十點鐘開始的平安夜敬拜。敬拜儀式一直持續到後半夜的三點鐘。來自不同地區的信徒們一遍又一遍地唱著歌頌救主誕生那個奇妙夜晚的詩歌。我似乎能夠聽懂他們的語言,就像我們去年平安夜在自己教會所唱的那樣。不過我還是會短暫地關閉我聽覺,好讓自己更熟悉的那些詩歌旋律隔了半個地球飄到我的耳裏,…。」(摘自1865年12月30日菲利普斯寫給他父親的書信以及1866年2月19日給波士頓聖三一主日學學校的同學們的書信)
這一經曆給菲利普斯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致他在三年後還這樣說,那些記憶“仍然在我的靈魂裏歌唱”(still singing in my soul),而這第三年的日子就是發生在1868年的冬天。又一年的聖誕佳節再度臨近了,他想親自為教會主日學的孩子們寫一首聖誕詩歌,於是當年那美妙的經歷和感受再次湧上心頭;他拿起筆一口氣寫下了這首詩,並將其取名為《小伯利恒》。全詩分四段,內容如下:
今天我們要介紹的這位主角丹尼爾·韋伯斯特·懷特(Daniel Webster Whitte,以下簡稱“丹尼爾”)1840年11月22日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契科彼瀑布(Chicopee Fall)。他出生的那個月正好是美國新誕生不久的輝格黨(Whig Party)總統候選人威廉·亨利·哈裏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擊敗在任的民主黨總統馬丁·範布倫(Martin V. Buren),贏得美國第九屆總統選戰勝利的關鍵時間。丹尼爾的父親因為特別崇敬那位協助哈裏森打贏選戰,後來擔任總統國務卿的著名律師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特地給兒子取了與前者一樣的名字,也叫丹尼爾·韋伯斯特,希望有朝一日兒子也能成為像他這樣有出息的一個政治家;但他的母親卻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一個被神所用的人。
後來丹尼爾的人生發展也確實如此,戰爭結束後丹尼爾作為一名英雄凱旋回到了家鄉芝加哥。許多地方都紛紛邀請他去為民眾做戰鬥經歷報告,大家也都按他在部隊裏因赫赫戰功而晉升的軍銜繼續稱呼他為“懷特少校”;之後他入職於一家大公司,並在那裏一直做到財務主管的位置。這時候的他,在眾人的眼裏顯然已經屬於功成名就,前途似錦之人。可就在1873年,他毅然放棄了所有的一切,蒙召加入到同在芝加哥的著名佈道家穆迪(D. L. Moody)的團隊,成為一名全職的傳道人。
丹尼爾加入到穆迪團隊後參與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福音音樂事奉。他在年輕時就因為有一副男高音的好嗓音而名聲在外,但在穆迪團隊裏,他除了在詩班唱歌也開始嘗試聖詩的創作。這時候的丹尼爾已人到中年,以往的學歷也只有中學畢業,外加右手殘疾,只能靠左手來寫作,但神卻大大地使用他,讓這位曾經是拿槍桿子的戰鬥英雄成功地轉化為一名多產的優秀詩人。經他所創作的讚美詩歌中有許多首成為經典,其中包括我們大家熟悉的《基督活在我心》( Christ Liveth In Me)、《恩雨大降》(There Shall Be Showers of Blessing)、《高舉主旗》(The Banner of the Cross),《時刻蒙恩》(Movement by movement),以及今天我要介紹的這首《我知我所信的是誰》(I Know Whom I Have believed) 等。
當然,作為讚美詩作者的丹尼爾無疑是幸運的,因為他得天獨厚在所事奉的穆迪團隊裏就現成有著許多著名的音樂家。先後為他所寫的詩歌配曲的名家包括:寫過《我心靈得安寧》(It is well with my soul)、《哈利路亚,奇妙救主!》(Hallelujah! What a Savior!)、《耶穌愛我》(Jesus Loves Me)等名曲的菲利普·保羅·貝力斯 (Philip Paul Bliss),和曾經為《耶穌我來》(Jesus, I Come》、《歌頌救贖主》(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等詩歌譜曲的詹姆斯·麥格拉納漢(James McGranahan),以及作為詩歌《我知我救贖者活著》(I Know That My Redeemer Lives)、《耶穌今召你》 (Jesus is Calling) 《復興主工 》(Revive Thy Work, O Lord! )譜曲者的喬治·科爾斯·斯特賓斯(George Coles Stebbin)。他們都是那個時代大名鼎鼎的聖樂家。而為丹尼爾這首代表作《我知我所信的是誰》譜曲的就是其中的詹姆斯·麥格拉納漢。
引言▶:有一首詩歌,我相信每個基督徒都非常的熟悉和喜歡,它不但歌詞感人而且旋律也有其鮮明的特色,讓人聽後難以忘懷。這就是被人譽為 “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讚美詩歌”《親愛主,牽我手》(Take My Hand,Precious Lord)。作者是一名美國的黑人。他一生的經歷是如此的跌遝起伏;他對福音音樂的傑出貢獻更讓他贏得了美國「福音音樂之父」之桂冠。他就是托馬斯·道塞(Thomas A. Dorsey)。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他的生平以及這首經典佳作創作背後的所發生故事。──徐彬
在經歷嚴重抑鬱症被神醫治的奇跡之後托馬斯開始認真思考信仰對人生的意義,加上又經歷了一位住在他樓下的基督徒鄰居的去世,由此啟發他創作了平生第一首藍調福音歌曲,取名為《如果你看到我的救世主,告訴祂你認識我》(”If You See My Savior, Tell Him That You Saw Me”)。
托馬斯他對藍調福音音樂的貢獻也無人能及。劍橋的「藍調和福音音樂之友」組織稱他實際上“定義了”這一音樂體裁。他對推動美國福音音樂發展所產生的重大影響,甚至讓他贏得了「福音音樂之父」之桂冠。不僅如此,他對藍調福音音樂的傑出貢獻甚至還影響了整個美國音樂世界,帶動了20世紀和21世紀前10年美國所有的主流音樂的變革。著名藍調評論家吉姆·奧尼爾(Jim O‘Neal)甚至將他與美國最有影響力的藍調作曲家W·C·漢迪(W.C.Handy)相提並論。他也因此成為第一位入選「納什維爾作曲家名人堂」(Nashville Songwriters Hall of Fame)和「福音音樂協會名人堂」的非洲裔音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