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诗《以马内利恳求降临》的“前世今生”

作者:徐彬

引言:有这样一首非常独特的圣歌:它可以被视为圣诞诗歌但却不在圣诞到来之日颂唱;它有优美的歌词和动人的曲调,但却无人知其最初的作者;它的旋律保存著遥远的中世纪修道院内吟唱《诗篇》时的淳朴古风,却又承载了近代教会音乐发展历史的变迁风云;它的歌词内容取材于旧约时代以色列民对弥赛亚来临的殷切盼望,但更和耶稣诞生和神国子民期望耶稣早再临直接相关。在当今的世界里我们重温这首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就是《以马内利恳求降临》(O come, O come, Emmanuel)。

我们先来看这首诗歌一个显著特点。大家可能注意到在英文的歌词中它的每一节开始都是从“O”开始,这就涉及到早期基督教诗歌吟唱风格中的“对唱”或“轮唱”,英文叫O Antiphon。据说还是保罗和巴拿巴曾经事奉过的那个安提阿教会,它的第三任主教圣依格那修(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有一天看到两个天使唱诗班对唱的异象,接着他就将这种方式引入到自己教堂的崇拜仪式之中,用于诗篇的颂唱。之后这种唱法逐渐传开,先进入犹太社区的教堂,再传入拜占庭和亚美尼亚教会,成为教堂敬拜礼仪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个多世纪之后又被罗马教廷的教会接受,广泛地应用在《格列高利圣咏》的制定之中。而《以马内利恳求来临》这首歌正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诗歌的节数在不同的版本中有所不同,但比较权威的是七节。它的每一节都是以“O come”(哦,降临)开始,然后分别引出“以马内利”(Emmanuel)、“上天圣智”(Wisdom on high)、“全能之主”(Lord of might)、“耶西之杖”(Rod of Jesse’s stem)“大卫之钥”(Key of David)、“清晨日光”(Day—spring from on high)、和“万邦之望”(Desire of nations)来作为各节的颂唱主语,进而展开下面的具体内容。其中“上天圣智”对应“全能之主”,“耶西之杖”对应“大卫之钥”,“清晨日光”对应“万邦之望”,而开始的“以马内利”则起领衔全诗的主导作用。这种结构的安排就是与“轮唱”和“对唱”所需的特点有关。

罗马天主教教会大约是从九世纪开始将这首诗歌用于“降临节”的弥撒敬拜。传统的降临节从每年耶诞节前的第四个主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平安夜前一日;在最后七天的晚祷中,要通过轮唱及应答方式颂唱七首赞美诗歌来等待平安夜的到来,然后再通过齐唱“圣母颂”(O Virgin of Virgin),以迎接主耶稣的诞生。《以马内利恳求降临》正是降临节所必唱的一首诗歌。

 

没有人知道这首诗歌最初的原始作者究竟是谁,但可以明确的是它的主要内容是来自于圣经,特别是旧约圣经中《以赛亚书》预表耶稣的经文,因为诗歌名字中的“以马内利”就是出自《以赛亚书》的7章14节:「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诗歌中的“耶西之杖”、“大卫之钥”等语也都是出于《以赛亚书》。

尽管这首诗歌的源头可追溯到遥远的使徒时代和中世纪的拜占庭、罗马两大教会,然而让这首诗歌成为全世界教会颂唱的圣歌却要归功于十九世纪属于新教的英国圣公会的两位重要人物,他们分别通过自己优美的英文翻译和曲调整理让这首古老的拉丁语诗歌重新焕发了生命力,从而成为圣诞歌曲中的传世经典。他们就是约翰·梅森·尼尔(John Mason Neale 1818-1866)和托马斯·赫尔莫尔(Thomas Helmore 1811-1890)。

下图中左为尼尔,右为托马斯▼

我们先来介绍约翰·梅森·尼尔。尼尔出生于1818年的伦敦,成人后进入剑桥三一学院接受教育。到他毕业时,尽管因为数学方面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荣誉学位,但却凭在他诗歌领域所展现的杰出才华,成为11次收获学校颁发的西顿尼亚宗教诗歌奖(The Seatonian Prize for Religious Poetry)的优秀学生 。毕业后尼尔曾在剑桥唐宁学院和几家教堂担任牧师,后成为萨克维尔学院的院长,并开始从事《东方教会史》的研究。期间他从拉丁语和希腊语翻译了大量的古代和中世纪赞美诗,成为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评论家这样称赞他:“在英国教会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他更熟悉拉丁、希腊、俄罗斯和叙利亚语赞美诗的悠久传统。”在1875年出版的《古今赞美诗》诗集中,经由他翻译成英文的外文诗歌就有58首之多。而这首拉丁语《以马内利恳求降临》就是经他翻译发表在1851年出版的《中世纪圣诗和序列》(Medieval Hymns and Sequences)一书之中。

 

尼尔是从德国圣诗学家赫曼.爱德尔伯特.丹尼尔(Hermann Adalbert Daniel)1841年出版的《赞美诗词典》第二卷中了解到这首拉丁语诗歌,并将它翻译成英文,从而让这首几乎失传的诗歌获得重生;因为在那时的欧洲各国,随着原来教会只允许以拉丁语颂唱诗篇和旧约经文的传统走到尽头,导致那些古老的拉丁语诗歌文本几乎都已经不再继续出版。后人形容他的英文译本充分展现了拉丁文原诗的诗意之美,并极其完美地将歌词和中世纪的曲调古风组合在一起,从而赋予了诗歌新的生命。

接下来我们来介绍对重新改编整理这首诗歌做出重大贡献的托马斯·赫尔莫。赫尔莫1811年出生于一个牧师家庭,1837年进入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学习,在读完学士和硕士学位后被任命为圣公会牧师,后担任切尔西圣马可学院的校长。在学校里他主要负责训练学生在敬拜时的无伴奏合唱;随着他名声日益增加,1846年又被任命为圣詹姆斯皇家教堂唱诗班指挥。

 

此时的英国教会对中世纪天主教“素歌”颂唱传统风格的兴趣日益浓厚,为此托马斯也投入了大量的研究。“素歌”的传统特点是纯人声、无伴奏;尽管它的旋律简单,音阶低窄,速度平缓,但它却很适合拉丁语的抑扬顿挫的特点,又利于达到圣乐所特有的那种庄重、肃穆、敬虔、超脱的风格和特点,“素歌”(Plainchant/Plainsong)名称即是由此而来。而托马斯当时已成为英国这一领域的权威,他曾出版过《素歌入门》的专著,在引领当时英国圣公会“素歌”纯唱的复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们今日所唱的这首《以马内利恳求降临》诗歌正是由这样一位圣乐家根据十五世纪法国所流传的原调,在完成了改编和整理之后发表在1854年出版的《赞美诗笔记二卷》(Hymnal Noted, Part II)上。

 

熟悉这首诗歌的读者也许都能够听出它的曲调与绝大多数圣诞诗歌的欢乐节奏大不相同,整首诗歌几乎都是在低沉、平展、庄重、缓慢的“小调”旋律中展开,真实地反映了在以赛亚那个时代以色列民“沦落异邦,寂寞伤心,引颈渴望神子降临”那种特殊感情,而这种旋律特色正是反映了中世纪“素歌”风格特点。引人注意的是,到了副歌的开始阶段,诗歌的旋律一下子突变到“大调”,用高昂的音符连续唱出“欢欣”“欢欣”,以引出“以色列民对以马内利必定降临”的殷切期盼,但在“欢欣”之后却又迅速转回到原来的低沉节奏,直到诗歌结束。而这样的安排正是托马斯编曲的特别匠心之处,因为它除了要呼应配合前面所反映的以色列民在那个时代的特定情绪之外,也十分恰当地体现了“降临节”的双重意义,即一方面是为了庆祝耶稣诞辰节日的即将到来,另一方面又和万民渴望主耶稣第二次再临的殷切期盼直接相关。托马斯的编曲成功地将这几种情感融合交织在一起,从而不但跨越了新旧两约的时空,也赋予了诗歌那种悲而不戚,哀而不伤,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的旋律魅力,和歌词内容一起提醒人们:在欢庆圣诞之时,不要忘记我们仍然处在主耶稣再来前的黑暗的末世时代,随时还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苦难、逼迫和争战,因此更要预备好自己,保持警醒,耐心等待,恪守真道。

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以马内利恳求降临》

1,以马内利,恳求降临,救赎释放以色列民;沦落异邦,寂寞伤心,引颈渴望神子降临。

2,上天圣智来临,来临,统治万物,协和万民;恳求显示智慧路程,指导群生步步遵循。

3,全能之主,西乃降临,威严震撼以色列营,云海火海,闪电鸣雷,十诫千秋,万邦敬畏。

4,耶西之条,恳求降临,撒但手中,释放子民;地狱深处,拯救子民,使众得胜死亡之坟。

5,大卫之钥,恳求降临,为我众人大开天门;铺平我众登天路程,关闭人间痛苦路径。

6,清晨日光,恳求降临,藉主降临欢慰众心;冲开长夜幽暗愁云,驱散死亡深沉黑影。

7,万邦之望来临,来临,团结万民,一志一心;永息兵戈,妒忌纷争,充满世界天赐和平。

副歌:欢欣,欢欣,以色列民,以马内利必定降临!

 

亲爱的弟兄姐妹,当你听完这首诗歌之后,你是否为圣子主耶稣在2000多年前在马槽里降生,从而让我们得享“以马内利而无限感恩欢欣?你是否愿意在今后的岁月中去步步遵循主耶稣指示我们当行的智慧路程”,遵守祂的诫命,直到再见主面的那一天?你是否相信,在这个黑暗和浑浊的末世时代,神的“清晨日光”必将冲破漆黑“长夜的幽暗阴沉”唯有祂的再临才能让这个世界从此“永息兵戈”,“充满和平”?!

 

亲爱的慕道朋友们,2000多年前,有一婴孩从天降临「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 祂的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祂的名字就叫耶稣,《以马内利恳求降临》这首歌中提到的“大卫之钥”就是掌握在祂手里;这把钥匙所看管的是天国之门,「当祂打开的时候,没有人会关上,当祂关上的时候,没有人会打开。」(以赛亚书22:22) 进了祂门的人就“以马内利”,永远和祂同在,得享天国永生的福分。您,愿意进入祂的门吗?

 

 

让我们一起安静我们的心,再一次聆听这首歌。

生命结束在印度宣教考察途中的赫伯主教和他写的《要遍传福音》

作者:徐彬

 一首即兴写成的诗歌预告了他一生的归宿

1819年“五旬节”的前一天,担任英格兰圣阿萨教区总教长的 威廉·戴维斯·希普利牧师 (William Davies Shipley1745- 1826) 来到辖区内的雷克瑟姆教堂Church of Wrexham) ,准备参加第二天的献祭敬拜仪式,并为一次特别募捐做专门讲道。这一募捐是圣公会为支持宣教使团“福音传播协会”(The Society for Propagating the Gospel) 的海外事工所进行的慈善活动一部分。与希普利此次同行的还有他的女婿雷金纳德·赫伯(Reginald Heber Hodnet);他虽然是另一个教堂的牧师,但在教区中也有教士的神职,明天他将负责敬拜开始时的牧祷。

抵达雷克瑟姆后他们两人被安排在教堂牧师的住所里下榻。到了晚上,教堂的牧师前来陪客人聊天。当谈到这次募捐活动时,希普利不无遗憾地表示道,可惜明天没有一首与宣教有关的诗歌可以与此搭配 …。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个无奈,因为英国国教圣公会对教会所唱的圣诗歌题材历来有严格的限制。可希普利对此却大不甘心;他突然想到,在场的女婿赫伯不正是一名出色的诗人吗,而且他还十分擅长于即兴写诗,于是就提出是否可请他就在现场创作一首相应的诗歌为明天所用。赫伯听到岳父这突如其来的建议后居然就立马答应了。他顺手就拿起一本记事本,独自走到屋子的另一头安静地坐了下来,开始进入诗歌的酝酿和写作之中… 。

▼下图是一张反映当时赫伯在雷克瑟姆教堂牧师家即兴写作的画图:

过了一会儿,希普利问他写得怎么样了,赫伯站了起来把已经完成的前三节部分读了一遍。诗歌的第一句便十分吸精彩:“从格陵兰冰雪山,到印度珊瑚海岸,….”。希普利听了十分认可。可赫伯却说“不,我还没有写完”“我必须得再写一节!”若干分钟以后,一首完整的宣教诗歌终于完成了。在第二天的聚会上,教堂的诗班用那首众人熟悉的古老民谣“那是大海咆哮的时候”(Twas when the Seas were Roaring)作为曲调演唱了这首《要遍传福音》(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诗歌。歌声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会众,接下来的募捐活动也得以圆满完成。

在那一天,无论是台上还是台下谁也无法想到写下这首宣教诗歌的赫伯牧师会在4年后的某一天不但真的就漂洋过海,前往了诗歌中提到的印度,而且还成了整个印度加尔各答教区的主教;更让人难以想到的是,就在他抵达印度的第三年,在一次视察和宣教的长途旅程中他的生命戛然而止,长眠在那块土地上。

与众不同的青少年时代

还是让我从头开始来介绍这位为福音宣教舍了性命的勇士他那不平凡的一生吧。

雷金纳德·赫伯于1783年4月21日出生于英格兰马尔帕斯的一个牧师家庭。他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孩子。还是在他孩提时代,有一次父母亲带着他一起外出旅行,途径某一个偏僻山区时突然遇到雷暴天气;当时大人都惊吓到了,但此时还是坐在母亲的膝盖上的他却镇静地说道:“不要害怕,上帝会保护我们!”在牧师父亲的启蒙教育下,他很小就学会了识字,到五岁时已经可以阅读圣经,甚至还过目不忘。有一天家里来了两位客人,当父亲和他们一起谈到某一段旧约经文时发生了争论,此时正好赫伯走进房间;于是父亲就问他这段圣经的出处,他立刻就准确地指出,那是出于哪一书卷的第几章节。

到了赫伯七岁时父亲送他进入一家拉丁语学校读书,也是从那时起他就爱上了诗歌及文学写作。因为有长时间沉浸在文学上的积累,当他在17岁年考入牛津大学布里森诺斯学院(Brasenose College)后,在第一学年他写的一首诗歌就赢得了学校的最佳拉丁语诗歌奖。读到大三时,他又摘下了学校纽迪盖特奖(Newdigate Prize)的桂冠,这是牛津英文诗歌评选的最高奖项。而这首名为《巴勒斯坦》(Palestine) 的诗歌内容居然是来自他和学校的一名教授一起吃早餐时的聊天话题。当后者在谈话中提到所罗门王在圣殿建造时“没有发出锤子、斧子和别样铁器声响”这一经文时,赫伯当场就来了灵感,马上离开了饭桌,前往安静之处写下了这首诗歌的关键诗节。在诗歌的颁奖典礼上他受到了众人的欢呼和赞扬,但此时他却安静地退出,独自来到一间房间里跪下来祷告感谢神。这首诗歌正式出版后曾被评论家誉为“本世纪上半叶最成功、最受欢迎的诗歌”。牛津的音乐教授威廉·克劳奇还专门为其配上曲谱。1804年他从牛津毕业时,他为毕业典礼致辞所写的《荣誉感》(Sense of Honor)一文又获得了最佳散文学士奖。

赫伯毕业那年正好碰到他父亲去世,因为父亲所服事之地是属于他们家族的私产,按法律他有权优先申请成为父亲生前所在教堂的牧师。但他却出于对更多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先选择了和他自中学时代就是好友的约翰.桑顿(John Thornton)一起前往欧洲大陆旅行。这次旅行整整持续了两年之久,行程包括布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中北欧的许多国家。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赫伯都写下了详尽的笔记。在终于即将结束旅途来到德国汉堡港口时,他们还被当地居民误认为是法国间谍而被抓差点处死;最后很幸运得到一位名叫莫佩斯的勋爵的帮助,坐上了他的私人游艇才在1806年10月14日安全返回英国。

▼下图左为赫伯年轻时的画像;右上图是他在牛津所读的布里森诺斯学院照片,右下是他当年服事过长达16年的霍德内特(Hodnet)教堂在旧址上新建成的外景照片:

教会的服事和文学的成就

1807年5月24日赫伯正式被按立为牧师,并在同年八月出任他的家乡霍德内特(Hodnet)教堂的牧师。但在那个时候,他的灵命状况还是处在一个有待进一步成熟的阶段,然而他知道自己的不足,渴望能够真正成为合格的服事者。在那封给好友桑顿的信上,他这样写道: “为我祈祷吧,我亲爱的朋友,让我的眼睛看到真相……,我若蒙神喜悦,能恒久服事他的事,就必带着平静和无亏的良心来担当这一职任,成为一名高尚的教士。”

1809年赫伯因他兄弟的介绍认识了圣亚萨教区院长最小的女儿阿米莉亚·希普利,两人在4月9日结婚。不久他也完成了在牛津的神学硕士学位,夫妇俩就在霍德内特正式定居下来。

赫伯在家乡教堂服事的时间长达16年。期间他为会众和当地民众尽其所能,倾心付出,深受大家的爱戴和尊敬;他也因此受到提拔,被授予了教区教士的圣职。与此同时,他并没有放弃一直以来在文学领域上的耕耘。除了担任文学《季度评论》的撰稿人外,他还整理编辑了17世纪著名散文家杰里米·泰勒牧师(Jeremy Taylor)的所有作品,出版了多达15卷的《泰勒全集》,并精心为作者写了评传。他对泰勒所做的研究至今仍然是这一领域的权威。

虽然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但赫伯依然没有停止赞美诗歌的创作,成为英国最早从事圣诗写作的先驱者之一。他自1811年到1821年之间总共写了57首赞美诗歌,其中包括如今已成为众多诗集中排在最前面的著名圣诗《圣哉!圣哉!圣哉!》(Holy, Holy, Holy),以及今天我介绍的这首《要遍传福音》。在他前往印度之前曾经几度设法将其诗集正式出版为教会所用,但却始终未得官方批准。

去还是不去印度的选择

1822年7月担任海外印度加尔各答教区首任主教的托马斯·米德尔顿 (Thomas Middleton) 在任职期内因积劳成疾因病去世。在遴选和推荐继承人时,相关委员会的主席查尔斯·威廉姆斯·韦恩想到了赫伯。他自牛津起就是赫伯的朋友,一直对他的能力和志向有所了解,也知道他有过长期在海外生存和旅行的经验。当年12月,韦恩在一封写信给赫伯的信中委婉地提出,按他的条件如果愿意的话,很可能有机会获得这一职位。而赫伯确实一直对去海外宣教事工有着强烈的兴趣和渴望,早在牛津期间他就加入一个名叫《英国和海外圣经协会》(BFBS)的宣教组织;成为牧师后他也一直在支持另外两个全国性的宣教组织,即《海外福音协会》(SPG)和《教会传道协会》(CMS)的工作,还曾经专门去过《海外福音协会》为宣教事工而讲道。何况这是去他几年前就在那首诗歌中提到的印度!

然而要真正要做出去否的决定前,赫伯又不得不考虑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否能够适应长时间的海上旅行,以及印度当地酷热和恶劣的生活条件这些现实问题。他本人自儿提时代起就体弱多病,曾经得过严重的肺炎和伤寒,而肺部的问题至今还一直在困扰着他。加上女儿艾米丽此时才二岁;在艾米丽之前他们夫妇俩还曾生过一个女儿,可就在出生后的六个月因得了一场重病而不幸夭折。妻子阿米莉亚的身体也不佳。在慎重咨询了医生意见之后,他在1823年1月2日写信给威廉姆斯·韦恩,婉言拒绝了这一邀请。但只过了几天,他还是顺服了圣灵在他心里的呼召,毅然再度写信给韦恩,正式表态愿意前往印度。很快他的提命获得了英王乔治四世的批准;数天之后他便携带妻子和女儿坐船启程前往印度就任。那年他正好40岁。

倒在宣教考察路上的主教

经过四个多月的漫长海上航行赫伯终于在1823年10月10日抵达了四年前他写的那首诗歌中提到的印度海岸。两天后他在加尔各答的圣约翰大教堂进行了他这位主教的首次布道。作为初来乍到的新主教他所面临的压力巨大。他不但要在生活上适应过去从未经历过的各种严酷考验,而且还要抓紧时间处理他的前任在去世前所遗留下来许多未完事工。在他日以继夜的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得以初见成效。三年前因财务问题而被迫停建的加尔各答主教学院终于得以注入资金重新启动;若干月之后,一所拥有一座图书馆和全新教堂的学校终于展现在众人面前。接着,为了推进教会神职人员的本地化,他又在1824年6月首次任命了泰米尔族马拉巴尔人大卫作为本教区的执事。

赫伯服事的加尔各答教区所涉及到的地域非常辽阔广大,它不但覆蓋了印度次大陆和锡兰(斯里兰卡)的大部分地区,甚至还包括澳大利亚和南部非洲的部分地域。而这一教区设立的时间在赫伯到任时还不到十年。为了更多地了解本教区,以及推动各地的福音和宣教事业,接下来的岁月赫伯几乎都是在长途跋涉的宣教考察旅途中度过的。

1824年6月15日,赫伯在副主教Daniel Corrie等人的陪伴下开始了他的首次北印度之旅。他们一行乘坐两艘小船出发,一艘用于载人,另一艘存放所带的行李、食物等杂物。小船的措施非常简陋,所谓的客舱只不过是一间敞开式的房间,覆蓋屋顶用的居然还是茅草。他们沿着胡格利河向北航行,进入恒河后向东前往达卡,这是他沿途要考察和巡视的第一站。接着从达卡出发向西转南到达莫卧儿王朝的首都德里,在那里完成考察访问后再从陆路进入喜马拉雅山山麓,穿过拉杰普塔纳,到达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孟买。一路上他们不但行程极其艰苦,而且还要面临各种流行病的肆虐;启程才一个月随行人员中就有人因染病而去世。

旅途中每到一地赫伯就考察环境,视察教会,接触民众,广传福音。在达卡他去了一所规模很小但有着哥特式式建筑风格的教堂向会众布道;在抵达恒河平原上最大的城市贝拿勒斯时,他为一座新建成的教堂祝圣,并用英语和当地语言主持了圣餐仪式。在停留在纳迪亚德期间,他还在与当地印度教领袖会谈时向对方传讲福音,希望对方皈依耶稣。在抵达此行目的地孟买并在那里服事了四个月后,他又改变了原来坐船返回出发地的计画,增加了从陆路前往锡兰的考察行程。整个旅程前后整整延续了16个月之久,当他们最终回到加尔各答时,时间已经是1825年10月。

结束了北印度之旅后赫伯为此行撰写了一系列详细的考察报告,其中还包括了他对行政当局在各地所存在的种种问题的严肃批评和相关建议。回到加尔各答才仅仅过了三个月,他在百忙中处理了手上压积的各项工作后,不顾身体的疲倦又再次决定前往南印度地区考察他的教区。而促使他进行这次考察的动因之一是那些地区困扰教会多年严重存在的种性问题。

1826年3月26日是复活节,那天赫伯正好抵达泰米尔纳德邦的坦贾武尔。当日他向当地教会的1300多名信徒布道,并在第二天为众多泰米尔族初信的会众举办了确认仪式。4月1日他来到特里奇诺波利(Trichinopoly),到达第二天他在圣约翰教堂又确认了42名信徒。次日的清晨,他去教堂参加了早礼拜;在用泰米尔语为会众完成祝福后,他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因为天气非常炎热,仆人为他事先准备好了冷水浴。可就在他全身浸入冷水的那一刻,他的心脏因受到刺激而突发异常,半小时后被仆人发现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此时离他抵达印度才两年零六个月。他被安葬在当地圣约翰教堂北边的祭坛旁。随后加尔各答当局为他降半旗致哀,并鸣礼炮42响,每一响分别代表了他的生命周年

▼左上下两图分别为赫伯担任主教后首次布道的加尔各答圣约翰教堂,以及他去世前一天布道过的特里奇诺波利圣约翰教堂;右图为在加尔各答圣保罗教堂内的赫伯雕塑像:

诗歌的出版和作曲

在还没有电报的当年,赫伯不幸去世的消息四个月后才传回到英国。媒体和民众纷纷表达了对这位倒在印度大地上的宣教勇士的怀念和敬意。次年他生前所希望出版的57首赞美诗歌终于得以正式出版,书名定为《为年度每周教堂礼拜而编写和改编的赞美诗》。然而在这之前他的这首《要遍传福音》的诗歌却早已经被一份杂志介绍给了英美两国民众,并由一位著名的美国作曲家配上了曲调,成为一首经典圣诗。

1823年6月赫伯被任命为加尔各答主教的消息公开以后,有一位记者向《基督教观察家报》寄去了这首赞美诗的副本,并附上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他在信中称这首“宣教赞美诗是如此的美丽和珍贵,充满了基督的资讯”;“每一个基督徒看到赫伯对传讲“弥赛亚名字”抱有如此虔诚的热情,以及他将在这个如此重要的职位上,以基督徒的虔诚、顺服和谨慎来实现这一愿望时,一定会为此感到高兴!

《基督教观察家报》收到这首诗歌后及时将其编入下一期的刊物之中,并分别在英国和美国两地公开出版。此时在美国佐治亚州的萨凡纳,有一位叫玛丽·霍华德(Mary W. Howard)的读者看到了这首赞美诗。她因为非常喜欢就想到如果诗歌有一个合适的曲调方便大家去唱该有多好。但因赫伯诗歌的韵律却与一般的圣诗很不一样,较难借用其他曲调,于是她想到了一个人。他就是自己所在的独立长老教会的音乐总监,住在她附近的洛厄尔·梅森(Lowell Mason)。她让儿子将这首诗歌拿去交给了梅森。有趣的是,当梅森看到这首诗歌后只花30分钟左右就为它完成了谱曲,而这一时间恰恰就和赫伯当年在雷克瑟姆教堂牧师家即兴写下这首诗所花的时间相仿。梅森当时还是一名当地银行的职员,这是他发表的第一首圣诗音乐作品,但他后来却成了大名鼎鼎的美国圣乐之父,创作了一系列经典圣诗曲谱,其中包括了《奇妙十架》《普世欢腾》《离主更近》等著名赞美诗歌。

本文结束前的话

在即将结束本文时笔者不想像往常的惯例花更多的笔墨去评论这首《要遍传福音》诗歌的具体内容。因为正如一位评论家所指出的,“他写的每一首赞美诗都已付诸于行动!”我想,单凭就这句话已经足以超过千言万语为这首诗歌定论了。

是的,赫伯一生中有许多机会可以成为另一个不同命运的赫伯。他可以不当牧师,因为他的文学才华足够让他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或有名的编辑。他也有理由不去印度,留在圣阿萨教区服事;如此的话他完全有可能像他岳父那样被提升到教区主教的职位。即使到了印度以后,他也可以有充分的理由留在加尔各答处理如此繁重的教区事务,包括他已经计画好要编纂一本印度斯坦语(Hindustani)的词典,让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来学习圣经。然而他却将到任后的大多数时间花在艰辛卓绝的宣教考察路上,并最后为此倒下,长眠在那块土地上 …。他真的做到了像使徒保罗那样:“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使徒行传20:24)他的一生是将自己作为“活祭”献给主的一生,是身体力行主耶稣所颁布的要将福音传到地极大使命的一生!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耶稣早就告诉我们:“举目向田里观望,庄稼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约翰福音4:35),可是“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路加福音10:2)也许,我们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够做到像赫伯那样漂洋过海,前往陌生艰苦之地传讲福音,但我们完全可以从身边做起,将福音传给还没有信主的家人、朋友、邻舍、同事。愿你我都能够从赫伯身上学到为福音而舍己的精神,“无论在甚么时候,甚么环境,都要专心传道,以百般的忍耐,用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勉励人。”(提摩太后书4:2;圣经当代译本),直到我们生命的末了!阿门!

 

那座庄园,那段爱情和那首诗歌 ─「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作者温柔敬虔的一生

作者:徐彬

庄园和历史

任何一个熟悉爱尔兰的人都知道,在距离首都都柏林东南方向三十公里处有一座名叫“鲍尔斯考特庄园”( Powerscourt Estate)的旅游胜地。整个庄园占地1000英亩;那里绿草如茵、林木繁茂、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各类奇花异草更是争奇斗妍,美不胜收。位于庄园中心位置的主建筑是一座两侧具有古典帕拉第安式圆顶风格的大厦。大厦的前方是依势而下所建通向园内特里顿湖长长的阶梯,阶梯的两旁有各种有着古罗马风格的精美雕塑;特别是湖边的那对有着雄健双翅的飞马石雕更是显示了庄园当年曾有的辉煌和历史的沧桑,…. 。

这座始建于1300年,享有全球十佳园林和十大豪宅之一美誉,经历了历代主人命运变迁的庄园,如今已经成为爱尔兰旅游的必去之地。而今天我要介绍的主人翁就是在1823年6月嫁入这座庄园,成为第五代“鲍尔斯科特子爵夫人”的西奥多西娅. 安妮. 霍华德(Theodosia Anne Howard  1800-1836),以及她所写的那首温柔优美的诗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 Lord Jesus, I long in Thy presence to live )。

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一下与这所庄园有关的历史。庄园始建于1300年,以原主人 Le Poer(Power)家族的名字而得名。1608年4月爱尔兰的领主奥多尔蒂在卡尔摩尔发动叛乱,英王詹姆斯一世为此发兵平乱,并在次年取得了胜利。国王在庆功时,把一座建于14世纪的城堡庄园赏赐给了领兵的将领理查德·温菲尔德(Richard Wingfield)元帅,并在1618年又进一步授予他“鲍尔斯科特子爵”(Viscount Powerscourt)的贵族封号。从此该庄园便以为“鲍尔斯考特”的名字由温菲尔德的家族一代代继承下来。1731-1741年该庄园的第2代主人爱德华.温菲尔德专门聘请著名的德国建筑师理卡赛尔斯,按照义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对整个庄园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使其成为整个爱尔兰的豪宅之最。1821年乔治四世国王的亲临到访,更是让庄园名噪一时。而本文的女主角就是在国王到访第二年的高光时刻嫁入到这一庄园,成了第五代鲍尔斯科特子爵夫人。

下图为鲍尔斯特庄园的一组照片▼

婚姻和破碎

西奥多西娅嫁给子爵其实并不属于高攀。她的家族也是贵族,爷爷在1785年获得的贵族封号还比子爵更高,属于伯爵。虽然在爷爷去世后该爵位先后被两个叔叔所继承,但她父亲仍然是爱尔兰上议院即贵族院的议员。而且她并非子爵的原配,理查德早在在1813年就娶了弗朗西斯.乔斯灵(Frances Jocelyn 1795-1820)为妻,而且两人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可在三年前弗朗西斯却因病去世,如今理查德再婚,西奥多西娅才成了他续弦的妻子。

西奥多西娅之所以愿意嫁给理查德的一个重要原因她和弗朗西斯本身就是关系很亲密的表姐妹,表姐25岁就不幸去世给了她心灵极大的震动,因而也格外同情失去妻子的理查德;除此以外,她和理查德两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甚至之前分别带领他们信主的还是同一个人,即圣公会著名的福音派牧师罗伯特·戴利(Robert Daly),故彼此都有着相当的了解和信任。

和所有的新娘一样,西奥多西娅是怀着幸福的憧憬而嫁入庄园的,可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她结婚才过了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就先后经历了两场惨烈的人生打击,先是新生的女婴在繈褓中夭折,接着丈夫又在1823年的8月9日因病去世。一下子她从结婚不久的新嫁娘变成了23岁的寡妇,孤身留在这硕大的庄园里,那种情形真可谓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我们从那年9月她写给朋友的那封信中可以看到当时她内心的真切感受:

「我的内心和外在都是一样凄凉。我地上的丈夫消失了,而天上的丈夫(上帝)我也找不着, …。我想再没有什么任何事情,比我从去年到现在的遭遇更能说明世间万物的虚空了。我所期待的幸福前景如今在哪里? 只剩下一座活生生的纪念碑,….。 我无法想像,像我这样一个声称相信天堂的欢乐,并曾因信仰而体会到它的真实的人,如今会因失去了希望而变得如此的悲伤”,….。」

信心和转变

然而作为一名敬虔的基督徒西奥多西娅以一般女性所难以想像的忍耐和信心最终克服了她心中的沮丧和悲伤,而给她带来影响最大的是圣经里那短短的一句话:“你的寡妇可以倚靠我。”(耶利米书49:11)她在次年的2月18日给友人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已经从中得到了我所需要的一切诺言,…. 。 因为主知道,没有比这句话更适合寡妇的了; …在祂永远的臂膀在下面,我将独自安全地居住。我知道我的帐幕平安无事。」

到了两年多后的1826年她的情感和信心已经变得更加的成熟和升华。我们从那年1月和5月她的两封书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变化:「我可以满怀信心地继续走下去,因为我知道神永远不会否认自己,也不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因为祂不仅证明了祂认识我,而且也证明祂爱我。」「我们的道路已经被神无限的智慧和爱所标记,而且已经被其他悲伤的人走过;不管它是多么崎岖不平;当我们追寻着拯救我们的那位船长的脚步时,我们仍然感到一种甜蜜的安慰。因此,每一种无法避免的痛苦,不过是来自圣殿内室的回声——“如果你们和祂一起受苦,你们就会一起得到荣耀!”」

不仅如此,走出悲伤之后的西奥多西娅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爱心去拥抱关爱身边正在经历苦难的肢体。这一点正如那位非常熟悉她的戴利牧师所指出的:「她在自己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之后便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去同情所有那些和有过类似经历和感受的基督徒,用上帝给她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遇苦难的人。」

主人和宾客

时间又过了几年,1829年的一天西奥多西娅在去伦敦的逗留期间参加了一次集会,在会中她第一次听到了有关耶稣再临预言的演讲,而这个主题恰恰是那时方兴未艾的基督教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她深深地被相关资讯所吸引,并因此认识了一批参与这一运动的属灵领袖和先驱者。于是她决定开放自己的庄园,赞助邀请这些人来她那里举办相关的特会。从那以后,每到一个月的星期二庄园就会迎来一批客人;他们中间有许多是来自英伦三岛各地著名的神职人员,也包括那些从周边圣经主日学学校慕名而来的年轻学生;庄园大厦里那间能够容纳一百人之多大厅也经常为之爆满。本文前面所说的那位戴利牧师也参加了会议并亲自主持了前两次的讨论。到了1831年10月随着讨论的主题越发深入以及所对某些问题所产生的争议,每次会议的时间更是常常延续到一个星期以上,… 。

这几年是西奥多西娅的生命中大放异彩的时刻。她对众人的那种全然付出以及对上帝的忠心服事精神深深地感动到与会的朋友们,她被称之为“庄园的好女主人”;人们形容她“安静苍白的脸部表情仿佛都是在祷告”;甚至评价她是“虔诚和灵性的光辉典范”,“仿佛已经登上了一个崇高而神圣的高地,不是从地上看天,乃是从天上看地 …”。

就在这座庄园的讨论期间,一个新的基督教教派组织开始孕育成长,即将诞生。而赋予它生命的那个人就是后来正式走上英国历史舞台成为著名普利茅斯兄弟会创始人之一的约翰·纳尔逊·达秘(John Nelson Darby 1800 -1882)。

达秘出生在伦敦西敏(Westminster),是一名海军将领的后代。1815年,他随家人迁居都柏林,并进入都柏林三一学院读书。在那里完成学业获得文学士学位后他一度进修法律并且成为一名律师,但很快他便觉得该职业与自己的信仰有冲突之处,于是毅然决定放弃律师生涯,进入爱尔兰圣公会牧师全职事奉神,并在26岁那年被按立成为圣公会的牧师。

1827年10月,达秘在一次巡视教区的路途中从马上摔下,受了重伤。在卧床休养的这段时间,他通过研读《以赛亚书》《使徒行传》等圣经书卷,发现圣经所说的“国度”与英国现有的国教教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出于对圣公会的失望,他逐渐酝酿发展了一套新的神学的理论,其核心思想是:现有国教及相关的圣品制度已经成为抵挡圣灵的罪,因为它限制了圣灵的工作,而圣灵完全可以通过任何一位教会的肢体向信徒说话,而不能只被各级神职人员所垄断。接下来他开始酝酿脱离政教合一的圣公会,专门成立一个独立于国教,不设任何神职人员的信仰敬拜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众人彼此皆是弟兄,没有高低之分,人人可以分享自己灵里的看见;每个周末则选择在不同的成员家里奉主的名聚会(assembly)。该组织便是后来正式成为英国声势浩大的“普利茅特兄弟会”的开端。而他的这一在当时属于惊世骇俗、石破天惊的理念和主张,正是在鲍尔斯科特庄园聚会期间首次公开表达出来。

作为庄园的女主人,面对这一引起了宾客间争论甚至分裂的宣告是非常震惊的。她为此一度通宵的痛哭,不停地对人说“求神让我明白祂的心意”;但这些却丝毫没有影响她对自己心里所认可的这些耶稣门徒的爱,继续尽力款待赞助他们,并且最终成为他们群体中间的一员。

下图为早期英国兄弟会聚会后所摄的历史照片,右图为达秘画像▼

爱情和“绝情”

1833年为了影响和号召更多的人加入,因着达秘的建议他们的讨论开始转移到都柏林举行。此时西奥多西娅也因为继子理查德已经成人继承了子爵爵位而决定把庄园交给他,自己也搬到都柏林生活。然而一段产生于庄园相聚期间的恋情却并没有因为主客的离开而消失,而是进一步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那就是女主人与达秘之间那段短暂而神秘的爱情。

也许唯有庄园里那山、那水、那庭院楼阁才知道他俩这段感情究竟是何时开始,由谁主动,以及两人卿卿我我时留下那些喃喃细语,因为历史上看不到任何对此的文字记述。但我们可以从西奥多西娅身上特有的气质来揣摩达秘之所以被她吸引产生爱的情愫的原因。

毫无疑问,在西奥多西娅身上有着那个时代女性所有美好的特征,美丽、优雅、温柔、感性、多才多艺,对人有怜悯同理心等等。然而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她的家庭牧师兼一生好友戴利牧师所形容的具有“极为罕见的女性的温柔”(the extremest feminine gentleness)。她和上帝之间的交通和祷告是如此的温柔,她在热情款待兄弟姐妹时的姿态是如此的温柔,她在安慰那些生活中正在经历困苦的肢体所说的话更是充满著柔情,…。因此我们可以想像这些特质对达秘这样一个充满著阳刚、才华和领袖伟岸魅力的同龄年轻人有着多大的吸引力。

然而这场在众人眼里必定属于典型“才子佳人”的爱恋最终却未能够结成“正果”。其重要原因就是此时的达秘作为普利茅斯兄弟会的创始人和精神领袖正承担这将组织从爱尔兰发展到全英国各地的重任,而这种注定会是“马背上传道”的颠簸流离实在不适合去建立经营一个正常的家庭;加上达秘身边的一些战友们在得知他和西奥多西娅已经定了婚约后也直接出面予以劝阻,甚至还为此专门祷告,希望他放弃个人的儿女情长而专心于兄弟会的发展。

终于,这场发端于美丽庄园的旷世之恋还未到达彼岸便无疾而终;经过两人反复思考最终决定解除婚约。事后西奥多西娅似乎刻意表达了自己对此结果应负的责任。她在一封书信中这样写道:「为了你所爱的人的幸福或痛苦,纠结于究竟是说“是”还是“不”,但最终又不得不说“不”……,这是非常痛苦的。」而达秘则一生未婚并长期对此保持缄口不语,直到他晚年时坦露心迹,直言「我拒绝了一段婚姻,并为此心灵破碎,…。」

诗歌和亮光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对这两个人来说无疑都有一个痛苦的煎熬期,特别是对感情世界那么丰富的西奥多西娅。就是在那一年里,她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Lord Jesus, I long in Thy presence to live)。这歌名中的“羡慕”按英文的“Long”更合适翻译成“渴慕”或“渴望”。

从这首诗歌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西奥多西娅在这一特殊时期作为女性内心有过的软弱和挣扎。她和达秘如此相爱却不能结婚。她曾经想拥有像常人一样美好的“爱情”,想得到和爱人厮守在一起的“快乐”,对未来的人生她也有多少“善美”的“梦想”;即使如今她决定将这一切都放弃,但仍然还有在“夜深万籁寂静”时的“孤独”,以及度过“每一刻,每一天”的心灵煎熬。然而就在她“无依无靠”的软弱时刻,她通过“祷告”来到“主的座前”向主说话。她求主“擦干她的眼泪”,“平静她的叹息”,“垂听她的祷告”;她求主不要让她“爱慕”这个世界,“凭自己来单独选择”,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与她同在”;她“渴望生活在主面前”,深信从主的“圣洁话语”中可以得到力量;她更相信从这位“宝贵救主”那里得到的“属天的福分”和“恩典”已经“足够”;往事已过,如今她唯一渴慕的只有“主再来”,能够“早日与祂相见”, …。”。

回音和遐想

很不幸的是就在西奥多西娅写完这首诗歌的第二年年底就不幸去世了,享年才36岁。许多文章认为她的过早去世是与她和达秘解除婚约而带来的痛苦和忧郁有关,但是我从她临终前26天(1836年12月5日)写给友人的那封信中看到的却完全是与其相反。在这封似乎是与世人告别的信中她依然充满激情地写到:

「我们永远不会因为爱祂而感到羞耻,我们永远不会因为爱祂而失望; 在这个风云变幻的世界里,让自己沉浸在祂永不改变的爱中,沉浸在祂无尽的恩典之中,能以“我知道也相信祂对我的爱”和“祂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态度去面对每一件事,这是多么的宝贵!愿我们蒙恩归靠顺服耶稣,从祂那里得着一切在基督里的属灵福分。让我们的身体承受肉体最后的打击,让我们在我们必死的身体上证明耶稣还活着,让我们甘心为了恩召而忍受一切,….在寻求无愧于赋予新娘名字的同时,愿她记住,新娘要说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她的目标,她的顺服,她的喜悦,她的希望她唯一安息之处就是她所爱的人–她心里的新郎。

由此可见,西奥多西娅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她的信心依然还是那么的强大,她对主的渴慕和爱恋依然是如此的炽烈,她笔下的文字依然是那么的敬虔和温柔!她分明还是那位一如以往可敬可爱的西奥多西娅!

西奥多西娅去世后,她的灵柩被迎回庄园,安葬在那片承载了她生前太多难忘记忆的土地上。随着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庄园也在1961年由第九代鲍尔斯科特子爵卖给了一名犹太富商。到了1974年庄园更是在一次大的修缮中发生火灾,烧毁了别墅中的大多数房间和屋顶,直到1994年才完成外观及部分房间的修复而重新开放。然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这首诗歌及诗歌背后的故事却永远留在经典圣诗的殿堂里,鼓励激励著无数的后来者,特别是那些正面临着身心灵软弱和苦难的信徒们。

亲爱的弟兄姐妹,读完这篇文章后您有何感想?也许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迁,我们并非一定要效仿文中的主人翁那样去绝然断舍自己所面对的婚姻情感或许多事情,更无需在不同的教会门类和派系中做非此即彼的选择(异端除外),但主耶稣教导门徒们的那段话却丝毫没有过时:「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27)”愿你我从西奥多西娅和达秘身上学到他们的敬虔、舍己和顺服,一心渴慕仰望我们的主耶稣,背起十字架跟随祂,“向着目标直奔,为要得到奖赏;这奖赏就是属天的新生命,是上帝借着基督耶稣呼召我(们)去领受的”(圣经现代译本”腓立比书” 3:14)阿门!

每周主日必唱的《三一颂》原来是出自三百年前这位经历了四朝君王变迁的英国主教!

作者:徐彬

前言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圣诗作者,他曾经是三百多年前英国的一位历史名人,当过英国圣公会的主教,做过宫廷牧师,并且前后和四位英国君主有过各种互动。尽管他的这些不凡经历如今已经很少人知晓,但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每到周日却仍然必会唱起他生前所写的一首歌。他的名字叫托马斯.肯恩(Thomas Ken1637-1711);他的那首传世诗歌叫《三一颂》。接下来我就来介绍这位名人的生平故事和他那首诗歌的创作过程。

托马斯.肯恩1637年出生于英国英国赫特福德郡的小伯克汉普斯特德。他从小就显得天赋过人,聪明好学,可就在他还未成年时却先后遭遇了父母亲先后去世的不幸,好在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大于他26岁的姐姐安妮(Ann),将他接到自己家中来抚养他成人。安妮待他长姐如母,对他十分照顾,加上姐夫伊扎克·沃尔顿(Izaak Walton 1593 – 1683)又是一位学识渊博、著作等身的学者。托马斯.肯恩能在这样的家庭中度过他重要的青少年时期,无疑对他后来的成长和性格成型有着重要的影响。

1652年托马斯.肯恩进入温切斯特公学(Winchester College)学习;四年后考入牛津大学,并获得该校“新学院”(New College)的奖学金。在那里他先后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在那个年代,所有的高等教育都离不开神学。因此对托马斯.肯恩而言,神学的传统和价值观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他的心里,成为他终其一生予以坚持和维护的对象。

托马斯在圣公会教会的服事始于1662年。在前十年中他先后担任过埃塞克斯小伊斯顿的圣玛丽教堂、怀特岛的布莱斯通教堂,以及汉普郡的东伍德海教堂的牧师。在这些地方教会经历了充分的磨练后,他在1672年回到温彻斯特,被任命为英格兰最重要的教堂之一,大名鼎鼎的温彻斯特座堂,也叫温切斯特大教堂的一名预备主教和牧师。这一重要的职位为他以后的提升进一步开拓了空间。

托马斯.肯恩所处的时代是英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其根本原因大都与宗教有关。而这一切的起因可前溯到1531年由英国亨利八世颁布的最高权法案(Supremacy Act) 。从那时起英国的教会体系就与罗马天主教的教宗完成了剥离,圣公会成了英国的国教,而国王就是教会的最高领袖。这种既有别于天主教和又不完全等同于新教,在欧洲独树一帜的政教体系,加上历来已久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注定会给英国的政局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

作为一名国教的高阶位牧师,托马斯.肯恩不可避免地要和王室发生密切的关系。在他的主要服事阶段英国先后经历过数代君王的上上下下,而恰恰在这些错综复杂、动荡变幻的政局漩涡中,他在处理与君王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道德善恶观,以及面对君王的各种压力和逼迫时敢于直言和抗争的正直品质才显得更加突出和难得可贵。

我们先看他与查理二世的(Charles II,1630年-1685)的关系。查理年轻时经历了父亲查理一世与克伦威尔率领的“议会军”之间的内战,并在父亲被处死后被迫流亡外国,英国也随之从君主制变成了共和制。但随着克伦威尔在1658年去世,他终于成功复辟,返回英国成了查理二世国王。在他统治时期不但签署了著名的“人权法案”,内外政绩也颇有建树;但他本人却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在英国史上有“欢乐王”和“快活王”之称。

1679年托马斯.肯恩被查理二世看中,任命为玛丽公主(Princess Mary)的御用牧师。玛丽公主其实是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的女儿,此时已经外嫁到荷兰,成为奥兰治亲王国的王子,时任荷兰省执政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的妻子。可是托马斯.肯恩在这一位置上仅仅持续了一年就被遣返国内,其主要原因是他在海牙开庭的一次民事纠纷审判中站在威廉王子一位亲戚的对立面,谴责后者企图反悔与一位英国女性之间已有婚约的不道德行为,因此引起了威廉王子的不满。但他回到英国后,查理国王却并没有为此责怪他,反而钦定他作为宫廷的牧师。

尽管托马斯.肯恩受到了查理的如此礼遇,但他进入宫廷后却没有因此就放弃自己作为国王牧师应有的的责任和原则。在王宫里,他经常针对查理的各种不良行为提出自己的谏言和批评指责,以致国王每到主日时就会对手下的随从说“我要去听托马斯数述说我的过错了。”1683年查理二世计划访问温切斯特。临行前他传话给托马斯.肯恩,要他把在那里的住宅提供给自己最喜爱的情妇内尔·格温(Nell Gwynne)居住。托马斯.肯恩得知后不但断然拒绝,而且还赶快雇了工人把住宅的屋顶拆掉,以免国王强行让这件事成为事实。

在那个时代他的这一举动绝不仅仅是不给国王面子,而且还有可能会给他个人带来严重后果,但他为了坚守一个牧师的良知,仍然敢于冒犯国王的天威而予以抗争。幸运的是查理反而从中看到他的诚实和率真,并不予以计较。到第二年的11月,因巴斯和威尔斯(Bath and Wells) 教区的主教外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查理还明确宣布“除了这个矮个子托马斯外谁也不能得到这个职位! ”

1685年1月肯恩正式上任成为主教。而此时的查理因病重已到了弥留之际;在那最后的时刻,他又把肯恩叫到王宫,任命他来负责自己的临终弥撒。

如果说托马斯.肯恩与查理二世之间的这些君臣互动堪称佳话的话,那么接下来他与下一任英国国王的关系则是完全与其相反。查理去世后因为没有留下合法后嗣,按王室继承的序位他的弟弟约克公爵成了詹姆斯二世国王。詹姆斯因他的母亲的影响早在1668年就皈依了罗马天主教。因此在他当了国王后就针对过去只允许圣公会信徒担任公职的“立誓法”颁布了一项法令,也称“宽赦宣言”,允许将各种公职对所有人开放;不仅如此,他还在伦敦公开接见了来自罗马教宗的代表。

詹姆斯国王的这些举动引起了圣公会上下的严重不满。1688年4月,当国王命令主教们必须在各自的教堂里宣读这个法令时,包括托马斯.肯恩在内的七名主教联名发起请愿上书,断然拒绝国王的这一命令。为此他们付出的代价是被王室以“煽动叛乱”和“严重不当言论”等罪名囚禁在臭名昭著的伦敦塔等待审判。托马斯.肯恩之所以加入到“七主教”行列并不是出于他个人对国王的不满,而是出于他对罗马天主教的极度厌恶,同时他认为国王此举是有损于教会应有的精神自由。

詹姆斯的倒行逆施也引起英国国内上下民众的普遍不满,由此不但导致在6月底结束的审判中托马斯.肯恩等七名主教均被判决无罪,而且还进一步引起了了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光荣革命”。1688年11月5日,已经嫁到荷兰的玛丽公主连同夫婿威廉趁机率领荷兰军队在英格兰的西南部登陆,詹姆斯二世的统治因此土崩瓦解。当年12月16日,威廉签署了国会提出的《权利法案》即“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该法案限制了国王的部分权利,同时作为交换条件国会认定国王企图出逃的行为等于自动放弃王位,因此委托威廉和玛丽共同来继承詹姆斯的君权。接下来夫妇两人在4月11日完成加冕典礼,正式成为英国的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国王。

下图是保存在大英博物馆馆内,反映托马斯.肯恩等“七主教”受审的一幅油画,图中面对审判台的七个穿白色长袍的人即为“七主教”▼

在常人眼里威廉、玛丽此时的继位显然是对托马斯.肯恩是有利,为此他应该拥戴甚至感恩;可是没想到过了不久他和这两位国王也发生了冲突。事发原因和王室的一个命令有关。

威廉、玛丽上台后,虽然顺应了历史潮流,在1689年12月签署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宪法《权利法案》,从而为英国逐步过渡到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体制开通了道路;但为了巩固自己并不那么名正言顺所获得的权力,他俩却要求所有的神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教堂里公开对新国王宣誓效忠。此举引起圣公会上下许多人的不满。于是他们以君主的权威应该直接来自上帝,而不能由出于议会的委托许可为由,发起了旨在拒绝为新王合法性背书,史称“非陪审团成员”(non-jurors)的政治风潮。

托马斯.肯恩虽然曾经被前国王逮捕过,但此时却仍然加入了反对者的行列,成为九名拒绝参加宣誓的主教之一。尽管他提出的借口理由是自己过去已经宣誓过要效忠詹姆斯二世,如今前国王还在世,因此不能再对玛丽夫妇效忠,但他还是遭到了报复,在1691年8月被免去了主教职务。此后,他并没有像个别拒绝宣誓的主教那样去成立一个分裂的教会,自任主教,而是采取提前退休,默默地离开政治舞台,回到自己的家乡。

到了托马斯.肯恩的晚年又有一位新登基的国王主动找到了他。那年是1702年,继1694年玛丽二世去世后在这一年威廉三世国王也因病离世。因为他们没有留下子女,故玛丽的妹妹安妮继位成了新一代英国君主。接着原先取代肯恩成为巴斯和威尔斯教区主教的理查德·基德博士(Dr Richard Kidde)也在1703年因病去世。新登基的女王此时想到了肯恩,敦促他复出,重新回到那个教区担任主教。此时尽管詹姆斯二世已在两年前去世,肯恩之前所谓的效忠约束已不复存在,但他仍然以年龄和身体原因婉拒了女王的提议,宁愿留在乡村事奉神。之后女王又想把他过去住过的房子赠送给他,也被他谢绝。

下图是托马斯.肯恩一生中曾经有过互动的四位君王查理、詹姆斯、威廉/玛丽、以及及安妮各自的肖像画▼

 

1711年3月19日的黎明,这位曾经与四位英国君王有过密切互动,晚年在清贫条件下度过的托马斯.肯恩在英格兰威尔特郡的郎利特家中去世,享年73岁。按照他的生前嘱咐,他的灵柩由当地六个最贫穷的居民抬往墓地安葬。

从那时起整整三百余年过去了。如今世上绝大多数人早已忘记这位曾经当过主教和宫廷牧师的圣公会牧师,当年他与多位英国国王所发生的那些互动和抗争也早已湮没在历史的沧海之中,但他写的这首《三一颂》却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甚至还成为世上每一位基督徒每到星期日就必会唱起的敬拜诗歌。下面我就回过头去介绍肯恩创作这首诗歌的具体过程。

我们先来看这首诗歌的内容:

《三一颂》(Doxology)

赞美真神万福之根,

Praise God from whom all blessings flow;

地上生灵赞美主恩,

Praise him, all creatures here below;

天使天军颂赞主名,

Praise him above, ye heavenly host:

赞美圣父,圣子,圣灵。

Praise Father, Son, and Holy Ghost.

阿们。

Amen.

《三一颂》的英文叫“Doxology”。但其实它不是一个“正宗的”英文单词,而是来自中世纪的拉丁语,而这个拉丁词的构成又是分别与希腊语的“doxa”(赞美)和“dokein”(荣耀),以及“logos”(文字)有关。所以“Doxology”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赞美和荣耀的词”。因为基督徒要颂赞的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荣耀的神,所以这个单词就成了“三一颂”。

《三一颂》作为一首诗歌是出自托马斯.肯恩在温切斯特大教堂服事期间当地学校为“温切斯特公学”的学生们所写的《祈祷手册》一书,写作时间是在1674年。为什么一位大教堂的预备主教和牧师会如此关心这所学校的学生呢?原来这涉及到这所学校的历史,因为该校本身就是由温切斯特教区一名叫威廉·威克姆(William of Wykeham的主教在1382年成立的。该主教在这之前还刚新建了牛津大学“新学院”;两校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前者毕业的合格学生可以顺利进入“新学院”就读。而托马斯.肯恩又恰恰是这两家学校的校友,因此他成为关怀这家学院学生的属灵导师,就不足为奇了。

下图是如今已成为英国著名私校的温切斯特公学的一组照片,其中包括了保存在校内的部分古建筑▼

在英国,作为国教的圣公会有一个优良的历史传统,那就是十分重视祷告。著名神学家、卫理宗教会创始人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曾经评论道: “世界上没有哪种礼拜仪式,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语言,比英国国教的《公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更具有坚实的、合乎圣经的、理性的虔诚。”而这本书里很突出的内容就是对每日的“晨祷”(Matins)及“晚祷”(Evensong)的规范和指引。托马斯.肯恩的这首《三一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温切斯特学院学生们的“晨祷”和“晚祷”所写的。

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三一颂》只有短短的四句。其原因是它原本并不是一首完整的诗歌,而只是托马斯.肯恩写的两首祷告诗歌中的结尾部分。

在这两首用于“晨祷”和“晚祷”的诗歌中,起首的诗句分别是“醒来吧,我的灵魂,陪伴着太阳”(Awake, My Soul, and with the Sun),以及“今夜,所有的荣耀和颂赞归于你,我的上帝”(All Praise to Thee, My God, This Night);而到了诗歌的结尾都是以“赞美真神万福之源,世上生灵赞美主恩,天使天军赞美主名,赞美圣父圣子圣灵,阿门”作为结束。这就是《三一颂》的来源。

正如有些评论家所形容的,这首诗歌“含意深邃,庄严无比”;“上帝和祂的伟大竟然可以用如此简朴的语言来描述,而“神学中最深奥的内容又恰恰隐藏在这些简短和独特的诗句之中。”

是啊,我们看到诗歌一开始就指明了“神是万福之源”这一伟大真理,因为整个宇宙和我们的世界万物都是由祂创造的。正如圣经所说的,世界的“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马书11:36);而作为造物主的上帝也乐于祝福祂所创造的万物,祂不但“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纪1:31),而且还“赐下恩惠和光荣,没有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为正直的人〞(诗84:11);连“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祂而来的。(雅各书1:17因此,无论是宇宙的“天使天军”,还是地上的”万物生灵”都要赞美祂。而这位荣耀全能的上帝已向祂的子民显明自己是“三位一体”的神。祂为了救赎子民脱离罪死而赐下宝贵的救恩,这救恩就是通过“父所安排,子所成就,圣灵所施行”的顺序显明出来。因此任何一个蒙恩的信徒必然会从心灵深处会发出“赞美圣父、圣子和圣灵”的感恩,将所有的赞美都献给这位神!

虽然这首《三一颂》是在托马斯.科恩成为王室宫廷牧师和主教前写的,但是我们何尝没有从中看到托马斯.科恩正因为明白了这三一真神的伟大,他才会在他后来的生命中如此轻看与地上的权贵和荣华富贵;这也是他在一生中多次敢于犯险向君王进诤言、做抗争的根本原因!

最后,我们再来进一步了解这首充满了庄严旋律的赞美诗歌曲调的来源。

当托马斯.肯恩写下这些诗歌时,他曾经严肃地告诉学生们只能用于个人的祷告,不能在公开场合咏唱。因为在那个年代圣公会规定赞美诗歌只允许出现圣经的经文,而且还必须经过官方的审查。但有趣的是今天我们所唱的《三一颂》其曲调却出于时代更早的16世纪。作曲家是出生于1510年,比托马斯.肯恩小整整127岁的法国人洛伊斯.布尔乔斯(Louis Bourgeois 1510-1561)。

洛伊斯1541年迁居到瑞士日内瓦,成为那里的一名音乐教师,同时也是当地圣彼得教堂的诗班主任。当时的日内瓦是著名加尔文的新教改革宗中心,同时也是新教圣乐的创作中心。洛伊斯在那里成了加尔文的朋友,因此很自然的成了“改革宗”的一名圣乐家。

从1539年起,日内瓦有一批优秀的作曲家开始了将圣经诗篇和部分经文按法语的韵律改编成新曲的浩大工程,完成后的圣乐作品史称《日内瓦诗篇》。布尔乔斯加入这项事工的时间比其他作曲家晚,但由他负责完成作曲的“诗篇”却多达八十余首。我们今天所唱的《三一颂》曲调正是借用了当年他为《诗篇》编曲时所创作的一首曲调。因为他的这一旋律曾经先后用于《日内瓦诗篇》中的第100首和134首,故其调名称为“老100首”(Old 100th)。

与其他圣乐作曲家相比,布尔乔斯在他的音乐创作中很注重吸收当时流行的音乐元素和各种民间旋律,包括增加了和声的搭配。为此他甚至还曾经因“未经官方许可”改编圣诗曲调而被送进过监狱,后因约翰·加尔文亲自出面干预才被释放,之后他的创作也得到了承认。正因为他的圣乐创作上的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的“老一百首”曲调最终成为《三一颂》的旋律,并被全世界各宗各派的教会采纳,颂唱至今。

结束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当今的世界充满著不义和罪恶;战争、动荡、纷争、逼迫、瘟疫、灾害等末世现象不断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因此当您每周主日唱起这首歌的时候,请坚定您的信念,相信这位创造世界万有、三位一体的神正掌管着一切,无论世界已经发生什么,将来还会有什么变化,祂的国度永不会摇动,祂对子民的祝福和应许更永远不会变化!因此无论我们所处的环境如何,我们都要定睛于这三位一体的神,紧紧地跟随祂,永远赞美敬拜祂!同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当年的托马斯.科恩一样敬虔持守,远离罪恶,在面临各种逼迫时恪守神的道,始终保持我们一个清洁的心,恒切祷告,持久忍耐,等待主再来的日子降临!

 

 

他在烈火中永生! – 记《我要歌颂我的救赎主》作者的短暂一生

作者:徐彬

引言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这位诗歌作者,他的生命就像一颗流星在天空一闪而过,是如此的短暂;但他给世人留下的诗歌,却像恒星那样闪耀在无限时空之中,给后人带来了不尽的启发和鼓励。他的经典之作中有一首诗歌不但与他生命之旅的末了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主题更是涉及到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资讯:即死亡、复活和救赎。这个人的名字叫菲利.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他的那首代表作就是《我要歌颂我的救赎主》(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

 

1876年的耶诞节刚过,一场强暴风雪袭击了俄亥俄州、宾州和纽约州的大部分地区。12月29日下午两点,因恶劣气候已经而晚点了两小时的“湖岸和密歇根州南方铁路公司“太平洋快线”5次列车终于从纽约州水牛城启程,驶往目的地芝加哥。

这趟客列是这条铁路线上最成功、最豪华的列车之一,其中包括一节专门的吸烟休息车和三节卧铺车厢,车内到处都是华美优雅的装饰,车厢里都点着取暖的油灯。列车启程后缓慢地行驶著,因为前方积雪过厚,到了敦克尔克附近又添加了一辆动力机车头来增加牵引力。晚上7点45分时列车艰难地驰进了俄亥俄州境内跨越阿什塔布拉河谷(Ashtabula)的铁路桥。这座桥梁的跨度有159英尺,过了河谷前方的100码处就是阿什塔布拉车站。此时的列车已经减速,可就在头一辆机车“苏格拉底号”车头几乎已越过桥梁抵达河谷对岸时,后面的桥梁突然发生崩塌!

就在那一瞬间,随着巨大的声响,头一辆机车与后面的连接处被扭断,车头冲出了轨道,在路基旁着地;而第二辆机车“哥伦比亚号”则和所有的车厢一起,随崩塌的桥梁坠入到深达75英尺的河谷谷底。飞速坠落下来的车头和车厢在落地时又造成了严重的彼此撞击和挤压,里面的旅客顿时血肉横飞,残肢遍地,只有极少数伤者在哀嚎声中爬出了车厢。随即,车头里正在燃烧的煤炭又点燃了车厢,并且借着车厢内倾翻取暖炉溢出的煤油加剧了火势的蔓延;不到十分钟所有坠入的车辆都陷入在一片火海之中。

在这场美国重大铁路事故史上排名第二的悲剧中,所有160名乘客中有146人遇难,其中就包括年仅38岁,美国十九世纪最具盛名的福音歌手、指挥、作曲家和诗人的菲利普.贝力斯。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他的生平故事。

(下方是反映该铁路桥事故的一组图片,其中左上图事故前的桥梁照片▼)

菲利普.贝力斯1838年出生于宾州克里菲德(Clearfield)罗蒙(Rome)的一个普通基督徒家庭。他的父母亲都是当地卫理教会的忠实会众。父亲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每一天都会带领家人聚在一起,通过唱圣诗来赞美敬拜神。这对贝力斯后来一生献身于福音音乐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家境原因,贝力斯自11岁起就经常出去中各处打工。他先后做过农场帮工、伐木营地的助理厨师和锯木厂工人等各种体力活。尽管如此,他还是依靠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在18岁那年考到了教师资格的文凭,并被纽约州哈思维尔(Hartsville)的一家学校聘请成为一名教师。

照理说,一个在农村长大的穷孩子能走到这一步应是心满意足了,可在贝力斯的心中,那份从小受家庭影响而萌发的对音乐的爱好和追求却从来没有泯灭过。特别是在他十岁那年的一次经历,更是他内心里一直追求音乐美好梦想的强大动力。

那是一个周六的上午,他提着菜篮进城去挨家挨户卖菜。在经过一户大户人家时他突然听见里面传出一阵阵琴声;那声音是如此的美妙,以至于吸引到他不由自主地越过住宅花园的篱笆,走进那户人家门口去倾听。在那里他看到有一位年轻的女士正在一架他从未见过的钢琴上弹奏乐曲。他靠在门口静静地听着;当一曲终了琴声停止那一刻,他居然情不自禁地喊出声来:“噢,Lady,能不能再弹一首!”那位女士闻声吃惊地转身,看到一个光着脚丫子的大男孩就在眼前,不由得惊吓得大声喊叫起来,…。那时的贝力斯当然只能落荒而逃,但听到琴声音乐的那一刻他的感受和震撼却在他的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

 

可是在那个时代,作为一名乡村学校的普通教师想要正式走上音乐之路又谈何容易。然而命运不负有心人。在接下来的人生中贝力斯有幸与好多个“贵人”相遇,依靠着他们的帮助和提携最终改变了他生命的轨迹。

首先是在他当了教师后不久遇到了当时颇有名气的音乐家唐纳 (J.G.Towner)。后者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托万达(Towanda)主持了一所声乐学校。当唐纳意识到这位年轻人有着一副不同寻常的好嗓音时,就主动提出愿意训练他提高声乐技巧。这为他后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歌手迈出了重要一步,师徒俩也从此结成了好友。

接着是1858年他回到家乡的罗蒙学院任教时,认识了一位18岁名叫露西.杨(Lucy Young)的漂亮姑娘。贝力斯本是露西家的房客,来到罗蒙后他又把自己的妹妹接来上学,也住在露西家,很快他妹妹就和露西成了闺蜜。露西的一家人都喜欢唱歌,父亲还是教会诗班的指挥,这就给了大有歌唱实力的贝力斯很多融入到露西家的机会,加上有妹妹在露西身边“敲边鼓”,不久俩人便陷入热恋,并在相识的第二年结成连理。

婚后本身就十分爱好诗歌和音乐的露西对丈夫心中的那份音乐梦想给了许多的鼓励和支持。露西的家人也十分看重贝力斯。那年的七月贝力斯得知在纽约州的杰南硕(Geneseo)新成立了一家音乐师范学院,正在为两个月的暑期专案招生;他十分渴望能去学习,但又没有足够的钱可以支付学费。露西的奶奶知道后便拿出她藏在袜子里所有的积蓄,给了他三十美元,从而使他平生第一次进入音乐学校接受了正规教育。在完成相关课程后,他的岳父又给他买了一台手风琴,方便他在空闲时间教授他人音乐。凭著这些额外的收入贝力斯又能在冬季继续去这所师范学校学习,从而使他的音乐素养得到显著的提高。

在具备了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之后,贝力斯终于可以开始尝试自己的音乐创作,没想到因此又遇到了一位对他来说意义更加非凡的“贵人”。

那是一次特别的机遇和缘分。事情发生在1863年,贝力斯第一次将他所写的一首诗歌寄给了大名鼎鼎的音乐博士路特(Dr.George Root)。作为才25岁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在附上的信中他不敢明说这是他的正式投稿,但却委婉又略带幽默地写到:“谁愿送一支长笛给这首诗的作者呢?”可没想到路特博士在收到这份其实并不是太成熟的作品后,不仅欣然接受,寄出了一支长笛,而且还出于栽培有出息的年轻人的意愿,聘请他代表自己去出席西部地区召开的各种音乐会议。由此贝力斯得以在之后的几年中,经常作为路特博士的代表参加各种音乐会和相关会议,进一步丰富了他在音乐领域的眼见和修养。

(下图是贝力斯工作过的罗蒙学院以及保存在罗蒙贝力斯纪念馆内当年路特博士送给他的那支由奥古斯托.欧拉厂家生产的名牌长笛▼)

1864年贝力斯和妻子搬到了芝加哥,成了一名音乐教师,同时他的作品也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来。第二年的夏天,他与他的恩师唐纳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巡回演唱会;为此他得到了100美元的报酬,这在当时已是一笔不小的钱。之后他又在一家音乐出版社得到了一份职位,月薪更高达150美元。眼看他过去的音乐理想都已成为现实了,谁知道在他前面还将有更多、更美好的遇见正在等待着他。只不过他将要见到并不是像过去那样的“贵人”,而是上帝的仆人。

其实作为一个12岁就受洗的基督徒,贝力斯所有的那些经历都不是偶然发生的。正如圣经罗马书所说的:“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1869年的一个夏夜,贝力斯在经过芝加的一家剧院时,看到有人正在剧院外的台阶上做会议前的演讲;他上前一看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布道家德怀特·穆迪(Dwight Moody,1837-1899)。他马上被穆迪的发言所吸引,并跟随他进入剧院参加那天的布道会。在诗歌敬拜环节,因为并不擅长唱歌的穆迪那天没有安排人领唱,全场的歌声显得比较低弱和杂乱,这就使得台下贝力斯的歌声显得格外出色。于是穆迪注意到了他,并在会议结束后主动和他交谈。临告别时穆迪邀请他在下一个周日来他的聚会唱歌。在这之后贝力斯成了穆迪诗班领唱和指挥的替补,经常受邀参加穆迪举办的的大型福音聚会。

作为十九世纪欧美福音复兴运动的领军人物,穆迪身边聚集著许多的圣诗领域的名人,其中的一位是丹尼尔·怀特少校(Major Daniel W. Whittle)。笔者前不久刚写过一篇《从战斗英雄到圣诗诗人》的文章,介绍他的生平故事以及他所写的著名诗歌《我知道所信的是谁》。

如果说贝力斯认识穆迪的场合可称之为“街头巧遇”,那么他和怀特这次相见就属于“歪打正著”。1870年5月怀特受外地一家教会邀请准备前去讲道,对方要他自己带一名领诗的歌手前来。于是他就去拜访一位一位名叫怀曼的歌唱家,谁知那一日他已有了其他安排。就在那个尴尬的时刻,与怀曼一直有音乐合作关系的贝力斯正好有事闯了进来,而怀特之前就从穆迪那里听说过他的歌唱能力。两人一见如故,交谈甚欢,于是就约好一起去那家教会同工。之后两人的友谊不断加深,怀特还介绍他去芝加哥第一公理会教堂担任了诗班指挥;同时两人经常连袂一起在各地举办福音聚会。期间贝力斯还根据怀特在南北战争中的一段经历写下了《守住堡垒》这首著名圣诗。通过两人不断的同工,贝力斯的名声和他的诗歌作品逐渐传开,成为一名众所周知的福音使者。

1874年3月24日是他们两人合作过程中难以忘怀的日子。那天贝力斯和怀特一起前往伊利诺州的窝基根(Waukegan)举办福音聚会。随着他在台上唱起他创作的《几乎被说服》(Almost Persuaded)时, 整个大厅被圣灵充满,大批听众都纷纷来到台前愿意归入主的门下。会后俩人决定放下过去所有的一切,作为全职的传道者投入到福音事工之中。

 

时间过得飞快,眼前已到了一八七六年的下半年。仿佛贝力斯知道他在这世上留存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的事奉变得格外忙碌。这一点我们从下面的行程表便可清楚看到。

9月18日他和妻子一起去拜访了慕迪。善于利用一切机会传播福音的慕迪马上在佛蒙特州、马萨诸塞州和新罕布夏州安排了十一场福音聚会来让贝力斯来负责领诗。

完成了穆迪的事工,10月份下旬他和怀特又来到密西根州,在那里举办长达一个月的福音聚会。期间他利用周末时间两次去了当地的州立监狱,为那里的800名囚犯传讲福音。在第二次去时,他讲的主题资讯是“忧患之子”,所配合的诗歌是他写的《哈利如亚,奇妙救主》(Man of Sorrows,what a name)。当他满怀激情,含着热泪唱起歌中的“天父爱子由天至,常经忧患遭厌弃, 拯救罪人脱永死,哈利路亚!奇妙救主”时,台下众多罪犯的心被歌声融化,许多人降服在主的面前认罪悔改,信了耶稣。

结束了密西根州一行之后贝力斯马不停蹄赶回芝加哥,在11月24日参加了穆迪在芝加哥法威尔大厅举行的有一千名牧师参加的祈祷会。就在这次会议上,他第一次向大家介绍了自己刚完成谱曲的一首新歌,那就是由哈瑞修.斯彼福(Horatio G. Spafford作词的《我心灵得安宁》。这首著名的诗歌是斯彼福在自己四个女儿全部葬身于大西洋邮轮海难后所写的。贝力斯为它所配的旋律极具庄严、恢弘和敬虔,使这首诗歌成为圣诗乐坛上经典的不朽佳作。会议结束前他为大家唱了一首《我要回家了》( I’m Going Home )。这仿佛是一个多月后他要回天家的预言,尽管当时谁也无法预料到将要发生的事。

在芝加哥开完会后,贝力斯和怀特又匆忙来到伊利诺斯的皮奥里亚(Peoria),与那里的卫理公会牧师们一起同工。期间一位名叫摩根的英国牧师专门赶来与他们商量去英国布道的具体事项。为此贝力斯夫妇还一度还讨论到此行究竟要不要带上两个孩子,最后妻子露西出于安全的考虑占了上风,他俩决定把孩子放在外祖母家。在讨论此事时他们确实是想到了斯彼福四个女儿死于海难事故带来的教训;可谁能想到这对父母亲为子女做出这个安排后竟然是他们自己将在一场陆地的事故中丧生!

在皮奥里亚举办的最后一次会议上贝力斯唱了他两年前创作的,也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我不知道主将何时来》,歌词的第一节是:“我不知道我主什么时候来,带我到祂亲爱的家;但我知道祂的同在必照亮黑暗,这就是我的荣耀。”这是怀特和其他同工听到贝力斯所唱的最后歌声,也是他一直以来为什么如此热心迫切地传讲福音的真实心情写照。

接下来俩又赶到芝加哥与穆迪会面讨论去英国布道的安排。交谈中穆迪希望他们能够在过了耶诞节后的12月31日那个周日前赶回芝加哥参加他年度内安排的最后一次福音聚会,然后大家一起前往英国。尽管心里对穆迪的安排有所犹豫,但贝力斯还是表示愿意顺服。

见完穆迪后贝力斯和怀特告别,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一起回到他岳母所住的城市滨州托安达(Towanda)过耶诞节。在那里他几乎参加了所有他可以到场的福音聚会,通过诗歌和演讲来鼓励他人信主。

(贝力斯夫妇和两个孩子的照片▼)

时间到了12月27日。那天怀特收到贝力斯寄来的一封信,里面写道:“我一直没有从你那里明确我究竟要不要在星期日赶到芝加哥;除非收到你的确认,否则我不会离开。”这是他真实的心情,他舍不得在新年前夕离开他的孩子们。

收到贝力斯的信后怀特的心里也在一直在莫名其妙地犹豫,究竟要不要打电报让他尽快来;可一想到穆迪的安排,到了傍晚他还是发出了电报。

 

收到电报后贝力斯立刻决定告别家人和妻子一起马上返回芝加哥。此时离那个最后的关头已经是按小时计了。28日下午他俩离开家前往附近的韦弗利(Waverly)火车站;在买好车票后他给怀特发出了电报,告诉他抵达时间。电报的结尾他写了“愿上帝永远保佑你们!”这是他留给世人的最后的文字。

贝力斯夫妇买的是联运票。按列车行程表他俩应该先在晚上12点到达纽约州的水牛城(Buffalo),然后再换乘另一次前往芝加哥的列车。可是列车离开韦弗利才二十英里处引擎就出了障碍,为此耽搁了三个小时。眼看要通宵在火车上,而且即便如此也无法接上预定的那班转去芝加哥的列车,于是贝力斯决定干脆就在列车抵达霍内尔斯维尔站时提前下车,在当地休息一晚再走。下车后他们住进一家叫奥斯本的旅馆;到第二天的上午继续前往水牛城。到了那里后开往芝加哥时间最靠近就是这辆“太平洋快线”的5次列车,而这辆列车又因为恶劣气候原因晚点启程了两小时。

就因为上述这一连串阴差阳错的原因,导致他俩上了这辆列车,而列车又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点抵达阿什塔布拉河谷(Ashtabula)的铁路桥。接下来的情节在本文开始时已经介绍过了。

据幸存者介绍,事故发生后,贝力斯本已经从车厢里逃生,但当他发现妻子还困在里面时,又毅然返回到车内去试图营救,结果不幸和其他旅客一起被大火吞噬。

下图是事故中的那趟列车的第一个机车车头““苏格拉底号”,事发时冲出轨道在桥梁的路基旁着地▼

 

因为事故发生后火势过于猛烈和长时间的燃烧,导致所有旅客的物品都毁于烈火之中,甚至连死者的遗骸都已经无法识别。但所幸的是贝力斯在韦弗利上车前时因考虑到转车的不便而将行李办理了托运,因此他的行李并没有途中随他下车,最后安全地转送到芝加哥,从而使后人能够看到他生前写的最后一首诗: 那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这首《我要歌颂我的救赎者》。歌词如下:

我要歌颂我救赎主

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

(一)

我要歌颂我救赎主,

时时唱祂奇妙爱;

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

And His wondrous love to me;

十字架上祂被钉死,

免我咒诅,免我死。

On the cruel cross He suffered

From the curse to set me free

(二)

我要歌颂我救赎主,

祂已赎尽我罪愆;

I will tell the wondrous story,

How my lost estate to save,

因祂大爱舍了性命,

作我赎价,赐自由。

In His boundless love and mercy,

He the ransom freely gave.

(三)

我要歌颂我救赎主,

祂的大能我传述;

I will praise my dear Redeemer,

His triumphant pow’r I’ll tell,

祂使我能得胜欢呼,

胜过罪死和阴府。

How the victory He giveth

Over sin and death and hell.

(四)

我要歌颂我救赎主,

丰满救恩祂白赐;

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

And His heav’nly love to me;

使我重生得享天福,

与祂同作神后嗣。

He from death to life hath brought me,

Son of God, with Him to be.

(副)

歌颂,歌颂我救赎主!

祂的宝血为我流!

Sing, O sing of my Redeemer,

With His blood He purchased me;

十字架上受尽痛苦,

还清罪债把我赎。

On the cross He sealed my pardon,

Paid the debt and made me free.

因为这场悲剧的突然发生,贝力斯这位作曲家来不及为这首诗歌完成谱曲。现在我们唱的版本是贝力斯生前的另一个密友詹姆斯·麦克格拉纳汉(James McGranahan)替他谱写的。麦克格拉纳汉本人为了继承贝力斯的遗志,还接替了他成为怀特福音团队的伙伴。他为贝力斯谱曲的这首歌发表后还成了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留声机后最早灌制成唱片的歌曲之一,流传到世界各地。

 

贝力斯出事的消息传出之后,全美国的民众都陷入悲伤之中。人们痛惜这位美国圣诗史上才华和影响力仅次于克里斯芬.芬妮的伟大圣乐家那么早就离开了人世,更为他经历了烈火焚身那么惨烈的不幸而难过。认识他的朋友更是难以抑制心中的悲痛,泣不成声,…。在哀悼之余,甚至还有人对上帝为什么会容许这件事的发生产生了不解和疑惑。

是啊,如果穆迪没有邀请贝力斯参加12月31日芝加哥的聚会;如果怀特没有发出那份电报;如果那天气候没有那么恶劣;如果前往水牛城途中列车没有发生障碍;如果贝力斯没有中途在那站提前下车;如果那五次列车没有晚点启程前往芝加哥,等等等等;那么他就不会死!如此的话,他的一生将会给后人留下多少优秀的赞美诗歌作品!可是我们的神啊,祢为何没有施展祢的大能去改变这一切?!

但这一刻我马上想到了我们的主耶稣。祂在世上也只是留下了三十几年的人生轨迹;祂在耶路撒冷和加利利传讲福音只不过三年;祂在十字架的死更是承受了世人难以想像的痛苦。当祂即要离开这个世界时,祂的门徒也同样的不舍;可是祂却对他们说:“我去对你们有益;…你们将要痛哭、哀号,世人倒要喜乐。”(约翰福音16:7,20)

这就如贝力斯这首《我要歌颂我救赎主》诗歌中所写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尽痛苦”,“流出宝血”,为我们“舍命”“被钉死”,就是为了“胜过了罪死和阴府”,让我们得享“重生的天福”,“与祂一起同做神的后嗣”。这是何等奇妙的福份!任何人只要得着这属天的福分,无论他在地上的一生是长是短,是苦是乐,是生还是死,这种福分没有任何人、任何力量可以夺去!

确实,对没有信仰的人而言死亡如像一座无形之墙,它将隔绝人间的阳光、亲情以及一切的美好,因此人们对它充满了恐惧和害怕。但对真正的基督徒而言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无论死亡以何种形式出现,他们都愿意坦然面对。因为他们知道耶稣已经拔除了死亡的毒钩,原来的死荫幽谷已鲜花满园,充满了光明和希望;“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启示录14:13)神的子民必在上帝的生命册里永远有份;信祂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 11:25)

回到贝力斯才38岁却死于铁路事故悲剧一事上,我想借用著名布道家葛培理牧师在他纪念他的外甥,一位北卡罗来纳大学在读学生,该校“校园基督徒团契”主席,因患心脏病而过早去世的桑迪追思会上那句话来作为对贝力斯短暂一生的回顾:“他的生命并没有夭折,而是完成了!

此刻,我的脑海里又响起贝力斯的那段铿锵有力的旋律:“我心灵得安宁,得安宁!”

 

二战传奇人物潘霍华牧师和就义前他写的《所有的美善力量》

作者:徐彬

引言:1945年4月9日,德国纳粹位于巴伐利亚州费希特尔山脉地区弗洛森堡集中营里的人似乎已经可以从远处听到盟军越过莱茵河向德国境内挺进传来的炮声。此刻天还没有完全亮,在一间牢房里党卫军看守正在匆忙对一名囚犯宣读死刑判决。在场的一位集中营医生费舍尔-惠尔琴斯(H. fischer – huellstrings)见证了以下的一幕:那位囚犯听完判决后脸上没有显露出丝毫的恐慌。他安静地接受了党卫军提出的羞辱性要求,脱光了身上全部的衣服,然后跪下来极其虔诚地向神祷告。接着他被带到了刑场,他又再一次低头做了一次简短的祷告,然后从容登上绞刑架,慷慨就义….。

这一天离该集中营被盟军解放只相差了两个星期;三个星期后希特勒在柏林帝国总理府地堡内自杀;5月7日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这位倒在二战胜利黎明前夕的男人就是今天我要介绍的这首《所有美善力量》诗歌作者,集大学教授、神学家、新教牧师、反希特勒双面特工、殉道者于一身的德国传奇人物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潘霍华出生于1906年2月4日,是家中八个孩子中的老么。他的家族是知识份子世家。祖父曾做过德国的地方法官,父亲卡尔·邦霍费尔(Karl Bonhoeffer)更是国内精神病学和神经学领域的著名权威。母亲保拉·邦霍费尔(Paula Bonhoeffer)本人是一名教师,其祖父是德国著名的神学伦理学家,父亲卡尔·阿尔弗雷德·冯·哈斯还做过德皇凯撒威廉二世的宫廷牧师。

潘霍华从小就显得比同龄的孩子兴趣更为广泛,聪颖过人,特别是弹得一手好钢琴。可到他中学毕业后突然开始将注意力转向神学,报考了柏林蒂宾根大学就读神学;在那里完成了相当于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国家考试后又进入柏林大学攻读神学博士专业,直到1927年获得博士学位,而那年他才年仅21岁。

当潘霍华决定要就读神学时,原本看好他音乐天赋大好前景的父母亲一度非常失望,认为对儿子而言,将来一辈子要“过一个平静又平淡的牧师生活几乎必将是一种遗憾”;多年后他父母亲才明白他们当时的想法是大错特错,而导致后来这一切变化的初因离不开潘霍华在1930年的美国之行。

因为潘霍华博士毕业时过于年轻,还不符合德国可授予神职的条件,因此他先去了西班牙巴赛隆纳一家德人教会担任了一段时间助理牧师,然后又在1930年作为交换学生前往美国纽约协和神学院短期深造。在纽约虽然只待了一年时间,但却给他后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

下图照片分别是纽约阿比西尼亚浸信会教堂的内外场景及非裔牧师老亚当·克莱顿·鲍威尔▼

在学校里他因为师从同一个导师而认识了黑人学生弗兰克·费舍尔;后者又介绍他去离学校不远的纽约哈莱姆黑人区的阿比西尼亚浸信会教堂(Abyssinian Baptist Church) 去教主日学课程。因此机缘,他认识了教会的非裔牧师老亚当·克莱顿·鲍威尔( Adam Clayton Powell Sr. )。老亚当不但是一名讲道极具感染力的出色牧师,也是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的重要成员;他曾在1917年7月与其他教会领袖和民权活动家一起发起过抗议针对黑人暴力事件的大规模游行,是一名主张社会普世福音,反对种族歧视的身体力行者。在纽约的这段期间潘霍华深受老亚当的影响,并且促使他进一步思考今后德国教会对融合不同种族所应有的责任。

1931年从美国回到德国后,潘霍华即被柏林大学聘请作为系统神学课的讲师,同时也被路德宗教会正式授予柏林圣马太教堂(St. Matthew’s Church)牧师的圣职。而此刻的德国又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头,即希特勒法西斯势力崛起的前夜。

1932年7月在德国举行的第6届国会选举中,由阿道夫·希希特勒领导的纳粹组织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成了议会的最大党派。半年后希特勒又在1933年1月30日被任命为 总理,标志着纳粹主义正式统治了整个德国。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就将其魔爪伸向教会,在全国发起了所谓的“德意志帝国教会统一”运动,企图将原本比较分散的各大教会宗派统一到纳粹主义的轨道上来,并在教会中强行推行包括废除旧约,将纳粹标志与十字架并列作为敬拜对象,以及“去犹太化”等种种明显敌基督的法西斯措施。

面临这样的环境,德国的许多教会和会众都屈服于希特勒的淫威,成为暴政下的“顺民”,某些上层人物甚至还成为其政策的拥戴者和代言人;然而此时的潘霍华却勇敢地站出来,以罕见的大无畏精神和实际行动来抵制希特勒染指教会的阴谋和企图。

1933年1月希特勒刚就任总理两天,潘霍华就公开发表广播讲话,告诫信徒要区别“领袖(Führer)”和“引诱者”(Verführer)”的不同,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民众有一种倾向,就是把领袖变成偶像。而领袖也往往乐于接受崇拜;久而久之,这种人越来越善于迷惑群众,把自己偶像化,夺取神的地位”;

同年4月,他又首次以教会牧师的身份发出反对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声音,声明“受洗的犹太人是我们教会的成员”;教会不能成为“把受害者绑在轮子上战车的一个辐条”;教会“不仅要为那些倒在国家战车车轮下的人包扎伤口,而且还要挡住车轮的转动!”

1934年他参与发起成立不受当局控制的“认信教会”(Confessing Church),并担任其主要发言人;同时他还负责组建认信教会在肯瓦尔德的神学院,专门培训认信教会的牧师。两年后该教会被法西斯当局宣布为非法,神学院也随之被取缔;但他仍然通过举办地下“游走神学院”的方式,继续在德国的东部地区进行牧师培训计画直到1940年。

作为一位牧师潘霍华之所以敢于在那个时期以罕见的勇气站出来谴责抵制希特勒的阴谋企图,支撑他的重要信仰理念是他在1937年所写的《做门徒的代价》(The Cost of disciple)一书所表达的两种“恩典观”。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Paperback在这本书中他这样写道:“‘廉价的恩典’(cheap grace)是只要恩典,不为门徒;只要恩典,不要十架;只要恩典,不要道成肉身的耶稣”;“这种‘恩典’只讲宽恕而不需要悔改,只想洗礼而不要教会纪律,只有圣餐而不需要认罪。”“在这种‘恩典’之下,只有罪得赦免,罪人却没有称义;它让‘世界罪人的称义’变成了‘使罪和这世界称义’,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恩典变成犯罪的许可证,而无需付出做门徒的代价,… 。

“而‘重价恩典’(costly grace)则是一种叫我们跟随耶稣的呼召,这种呼召饶恕了我们破碎的灵和悔罪的心。它之所以有代价,是因为它迫使我们去顺服基督的轭,去效法祂”。“这种恩典它代价高昂,因为需要付上一个人的性命;但它也是恩典,因为它给人唯一真实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这昂贵的恩典是神以祂儿子的生命为代价赐给我们的,但神却不认为牺牲祂儿子是昂贵的代价,为了我们把自己的儿子交了出来,神的道成了肉身”因此“一个踏上‘重价恩典’之路的人必然会全然投入”;“当他接受基督呼召的时候,不管是父母或是妻儿,也不管是国家或传统,都不能留住他”。“人若不分担耶稣的道路、受苦和挣扎,就无法参与救赎”;“门徒之为门徒,也是在于他们分担主的受苦,遭弃绝和钉十字架。”

潘霍华的上述作为很快就引起了希特勒政权和依附纳粹的教会上层的注意和迫害。1936年8月,他被路德宗某主教称作“和平主义者和国家的敌人”;接着他在柏林大学的任教授权被正式撤销,因此失去了国家终生教职;1938年,盖世太保甚至禁止他进入柏林;1939年他被纳粹禁止在公共场合讲话,并被要求定期向警方报告他的活动;到1941年他的所有著作都被禁止发行。

面临以上种种逼迫,潘霍华不但没有胆怯和畏惧,反而更进一步,从一个胆敢抵制和谴责法西斯政权的大无畏牧师转变成直接加入反抗希特勒抵抗运动秘密组织“阿布韦尔”,成为一名“特工”。而在这个“锐变”过程中他的二姐夫汉斯·冯·多纳尼(Hans von Dohnányi 1902-1945)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多纳尼本人具有法律博士学位,在希特勒上台时担任过德国司法部部长的首席法律顾问,因此有机会接触到当居的机密档案;当他了解到希特勒在国内清除异己以及入侵波兰后对犹太人所犯下的种种残暴罪行后,毅然冒着极大风险将相关档秘密地保存下来,并在1939年被“阿布韦尔”(Abwehr)组织吸收成为一名特工。

“阿布韦尔”是德国在1921年成立的反间谍情报机构的名称,其德文原意是“防御”;该组织之所以用了这个名字是因为德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在战后其军事情报运作被英法为首的协约国规定只能限于防御的原因。但该组织自1935年由海军上将威廉.卡纳里斯担任领导人之后,已逐渐演变成一个由部分不满纳粹的国防军高层以及多方势力组成的,企图推翻希特勒政权的反抗势力大本营。吸收多纳尼加入该组织的就是“阿布韦尔”的副局长汉斯·奥斯特 (Hans Oster)将军。而多纳尼和潘霍华除了姻亲关系外还是同一个名校格鲁内瓦尔德高中(Grunewald-Gymnasium)的校友,两人又具有相同的政治理念;因此多纳尼在加入“阿布韦尔”后的第二年,又以潘霍华在欧美具有广泛的人脉关系,今后可当反抗运动向盟国传达重要资讯的理由介绍他加入。

至于潘霍华为什么愿意加入这个组织内心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他在大战爆发前夕的1939年7月写给友人的一封信找到相关线索。那时他刚受邀来美国纽约协和神学院作访问教授不久,而且还可以通过申请在美国永久居留来躲开战祸和迫害,但他却决定马上返回德国。在这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我必须和德国人民一起度过我们国家历史上的这一艰难时期。如果我不与我的人民分享这一时期的考验,我将没有权利参与战后德国的基督教生活的重建;… 。德国的基督徒将不得不面对一个可怕的选择,要么愿意他们的国家失败,以使基督教文明得以生存,要么愿意他们的国家胜利,从而摧毁文明。我知道我必须在这些选项中做出抉择。”

接下来我们可以看到潘霍华和多尼纳这对原本只是律师和牧师的知识份子在那段特殊的岁月里在“阿布韦尔”组织之内所经历的堪称传奇、虽败犹荣的经历。随着美国在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后正式宣布加入反法西斯的同盟国阵营,以及1942年1月德军在莫斯科城下的失败,“阿布韦尔”组织加快了旨在推翻希特勒政权的各项准备;其中最为关键的两项任务分别是:除掉希特勒和争取与同盟国达成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而潘霍华和多尼纳这俩位初来乍到的“菜鸟”特工恰恰在这两项艰难任务中都参与了特定的角色,在那段惊涛骇浪的谍战风云中留下了他们不可磨灭的个人印记。

我们先介绍潘霍华。他加入“阿布韦尔”之后果然不负使命,利用自己在欧美宗教界的社会关系,多次利用出访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国机会秘密会见有关人士,向盟国透露德国反抗运动势力的存在、实力、以及期望在除掉希特勒之后与英美达成和平协议的愿景等资讯,以其获得对方的支持和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他在1942年6月在中立国瑞典见到他的密友,英国圣公会的乔治.贝尔主教( George K.A. Bell), 成功地将上述资讯通过贝尔主教转达到担任英国外交部长的安东尼·艾登Anthony Eden)手里;只因为此时的同盟国已经达成德国必须无条件投降的一致决定,他的努力在客观上无法成为现实。

我们再看多纳尼,他更是了不得,直接参与了一次代号为“闪电”的刺杀希特勒行动。1943年3月德国反抗势力计画利用Hans von Dohnányi Hans von Dohnanyi seated and two of his Abwehr colleagues Karl希特勒视察东部战线的机会除掉他。“阿布韦尔”组织事先设法搞到了一枚英国制造的定时塑胶炸弹,并将其伪装安放在一个装有两瓶白兰地的礼品盒里,然后由多纳尼亲自负责将其带往达斯摩棱斯克,转交给了在那里担任中央集团军的参谋长冯·特雷斯科夫(Henning von Tre-sckow)少将。(上图三人中戴眼镜的那位军官就是多纳尼)

3月13日希特勒一行抵达斯摩棱斯克后,特雷斯科夫少将利用招待来宾的午餐会机会,委托希特勒的随从官员勃兰特上校,请他将这份“礼物”在希特勒抵达下一站目的地东普鲁士拉斯登堡陆军总部时转交给那里的史蒂夫将军。随后该“礼物”被上校作为行李带进了希特勒的专机。按事先的设定,炸弹应在飞机起飞后的第30分钟在明斯克的上空爆炸,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希特勒平安抵达目的地的消息。眼看刺杀谋图即将暴露,特雷斯科夫少将紧急派人赶在上校见到史蒂夫将军之前,以手下人拿错白兰地为名将“礼物”换回;经检查后方知道炸弹未爆原因可能是因为飞机行李仓内温度过低,未能按设计成功触发雷管撞针所至。虽然潘霍华和多纳尼所参与的这两项行动都功亏一篑,但所幸的是他们的行动本身并没有被纳粹察觉,两人一时也都平安无事。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他们会在另一件貌似风险不大的“特工”行动里翻船,失去了自由。原来他俩在“阿布韦尔”里还参与了一项代号为“U-7”的秘密计画,即通过为部分富有犹太人伪装成“阿布韦尔”驻外特工或教会海外代表等身份的途径来帮助他们逃离德国。这项行动开始时一直非常顺利;在他们的努力之下有14名犹太人被安全地转移到中立国瑞士。可是盖世太保秘密员警事后通过追踪犹太人银行巨额资金的非正常流动,顺藤摸瓜最终发现了幕后的操作者,由此导致潘霍华和多纳尼两人在1943年4月5日双双被捕。

被捕之后,在一年多的审讯时间里他俩的“罪名”还局限于“违反外汇交易”和所谓的“腐败”,但在1944年7月20日,又发生了同属反抗运动组织的德军军官施陶芬贝格上校,在希特勒“狼穴”指挥部会议室引爆定时炸弹的重大事件。事件中原本被施陶芬贝格放在靠近希特勒座位附近藏有炸弹的公事包,在他借故抽身离开后被一位与会军官挪动了位置,加上炸弹爆炸后掀起的厚重橡木会议桌挡住了气浪和弹片,在场的希特勒侥幸只是腿部受了轻伤。

下图右为施陶芬贝格上校;下左二图分别为爆炸后的现场及据称是希特勒当时所穿的裤子,其裤腿部位可见被爆炸冲击导致的破残程度▼在事后的大规模的报复行动中,大批涉案的军方和情报界高级军官被捕。之后又在步步紧逼、剥茧抽丝的追查过程中,多纳尼保存在陆军佐林(Zossen)基地的秘密档案在1945年1月22日被盖世太保发现;接着卡纳里斯上将保存在情报局保险箱内的个人日记及部分档也在当年的4月4日被查获。至此,包括潘霍华和多纳尼在内的多名在押嫌犯所参与的众多秘密行动终被彻底曝光。希特勒在看了日记后勃然大怒,亲自下令由党卫军处死涉案要犯,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潘霍华在1945年的4月9日在萨克森豪森集中营集中营被处决的情形;与他同时上绞刑架的还包括“阿布韦尔”领导人卡纳里斯上将等五人;在同一天被希特勒恨之入骨的多纳尼也在另一家集中营被党卫军用钢琴的钢丝琴弦残酷勒死。

在长达近两年的铁窗生活中,潘霍华为世人留下了许多书信和诗文,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今天我要介绍的这首《所有的美善力量》(Von guten Mächten/By Gentle Powers Lovingly Surrounded) 诗歌。诗歌分6节,内容如下:

这首诗是潘霍华在监狱里写给自己的未婚妻玛丽亚·冯·韦德梅尔九首诗歌中的最后一首,从内容看应该是写于接近1945年的元旦,离他被处死只剩下百日左右的时间。从诗歌里我们可以充分看到潘霍华之所以坦然面对囚禁的折磨和死神的威胁背后支撑他的强大信仰支柱,那就是诗歌中所说的有神与他的“同在”,“神预备的救恩”,神在“黑夜”中对他的“光照”、“带领”和“安慰”,以及将来“与神再相聚”的盼望;而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围绕”和“遮盖”他的“美善”力量,让他“心存感谢”地去“领受满溢着忧愁痛苦的苦杯”,把自己的“生命完全交托给神”,… 。

如果我们再结合潘霍华在生命的末了通过一名英国囚犯带给贝克主教的那段遗言,就更能够理解他写下这首诗歌时的精神升华:“This is the end—for me, the beginning of life.” (这是终局,但对我来说却是生命的开始!)

亲爱的弟兄姐妹,第二次世界大战炮火硝烟的散去虽然已经超过了四分之三世纪,但主耶稣所预言的「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并且到处要有饥荒、瘟疫和地震」(马太福音24:7;圣经思高本)等末世特征却仍然活生生地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浮现。时过不久席卷各国的新冠病毒和眼下正在燃烧的俄乌战火更是明证。展望未来,还必定还会有更严重的疾病、灾难、争战、和逼迫在等待着我们。但正如铭刻在弗洛森堡集中营潘霍华等六名抵抗战士就义处那块纪念碑上的经文所说的:「因为神赐给我们的,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摩太后书1:7);有了祂这样的“美善力量”遮盖,我们必不至于恐惧和害怕

亲爱的弟兄姐妹,愿你我从潘霍华的人生和这首诗歌中得到启示和感悟,摒弃潘霍华所批判的那种“廉价恩典”观,牢记我们是被“重价赎回来的”天国子民,背起十字架跟随主耶稣(哥林多前书6:20),把我们的生命完全交托给神,在任何环境下都坚守我们的信仰,直到主耶稣再临的日子到来!

因为潘霍华的巨大影响力,为他这首歌谱曲的版本竟然有七十种之多,但最出名的版本就是由以下视频中这位

钢琴弹奏者Siegfied Fietz在1970年创作的旋律:▼

写下《爱主更深》诗歌作者的爱主人生

作者:徐彬

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作者名字叫伊莉莎白·佩森·普伦蒂斯(Elizabeth Payson Prentiss)。她1818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市。父亲爱德华.佩森(Edward Payson 1783–1827)是一名才华洋溢的牧师;他十六岁就考上了哈佛,20岁哈佛毕业即当上了缅因州波特兰一家学校的校长;之后因受其当牧师的父亲影响,再去神学院继续深造,学成后进入卫理公会牧会,不久便成为那个时代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牧者。母亲安·路易丝·希普曼(Ann Louise Shipman,1784-1848)则出身于一个富裕人家,其父是康州纽黑文(New Haven)市一家为州政府铸造货币公司的合伙人,同时也涉足保险和债券投资行业,是当地一名著名的商人。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长大,伊莉莎白的童年无论是在精神还是物资生活上过得远比一般人家充实和富足。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伊莉莎白9岁那年,父亲便因患肺结核而英年早世,留下家中的妻子和大小六个子女。父亲的去世给全家人的生活带来了阴影,但幸运的是作为长女的路易莎(Louisa)在这时候挺身而出,18岁就承担起了养家的重任。她似乎是继承了从外祖父那里得来的经商基因,先在纽约创办了一所女子学校,一年后又回到家乡波特兰开设了另一家学校。在她母亲的全力协助下,学校办得有声有色。

不同于姐姐路易莎,伊莉莎白的成长之路则更多的是像她父亲。她不但像她父亲那样天资聪颖,才华横溢,从小就表现出文学写作的天赋,到16岁时,已经成为一家基督教期刊《青年之友》(The Youth’s Companion)的固定撰稿人;而且她也像父亲当年那样,在19岁时就献身于教育,先是在家里开办了一所面向幼儿的学校;两年后又受聘去了佛吉尼亚州里士满的一家私立女子学校当了老师。

1845年,伊莉莎白因闺蜜安娜的缘故认识了安娜的哥哥乔治·刘易斯·普伦蒂斯(George Lewis Prentiss);两人结婚后定居在麻萨诸塞州的港口城市新贝德福德,乔治是那里南区的三一教堂牧师。成为师母后的伊莉莎白,一度放弃了自己的文学创作爱好,而把重心放在全力协助丈夫牧养教会上。她经常陪伴丈夫去探望会众中生病或失去亲人的家庭,给他们带来了特别的安慰,同时也参与了教会里的许多事工。

在新贝德福德居住的五年半时间,是伊莉莎白一生中的一段美好时光。当地的居民因有捕鲸业而普遍比较富裕,为了感谢她俩夫妇无私的付出和爱心,每日都在她家门口送上鲜花和蔬果。在那里她和乔治更是有了一对爱情的结晶,先后生下一女一子,小名叫安妮和艾迪。作为母亲,有一双儿女整日绕膝在身旁,她倍感幸福。

1851年4月间,因乔治在纽约一家长老会教堂找到了新的牧师职位,伊莉莎白带着两个孩子随丈夫一起离开了新贝德福德。任何新到纽约这座大都市的人都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更何况是带着一双儿女的伊莉莎白,许多事情都要从头开始做起。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忙碌总算安定下来,时间也到了当年的圣诞佳节。看着两个欢天喜地的孩子,伊莉莎白心里也充满了柔情和向往,因为在她体内又有一个小生命在孕育成长,预期到来年的开春时分即将诞生。可没想到刚过了圣诞新年,一场人生悲剧的暴风雨就扑面而来。

那年的1月中旬纽约特别寒冷。伊莉莎白4岁的儿子艾迪(Eddy)突然高烧不止,其症状类似今日之脑膜炎症,而那时的医生对此病毫无对症之药。伊莉莎白更是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在1月16日那天夜里在她怀里最后停止了呼吸。小艾迪是她的心头肉,在给孩子正式取名时她还特意选用了她最怀念的父亲名字,也叫“爱德华”。这时候的伊莉莎白真可谓心如刀割,悲痛万分。可她还必须强忍住自己的情绪,不让它彻底崩溃,因为她知道肚子里还正怀孕著另一个幼小的生命。

爱子艾迪去世两个月后的4月17日,一个女婴终于呱呱落地,夫妇俩给她取名叫贝西(Bessie)。可祸不单行,这孩子一生下来就进入病危;尽管医生想方设法延续她的生命,可还是在刚满月的第二天就夭折了。

短短几十天之内就亲眼目睹了自己两个孩子生命在眼前消失,对伊莉莎白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打击,我们可以从她笔下的部分文字中看到其痕迹。在儿子去世后的日记里她这样写道:

“我抱着这小小的棺材,但看不见儿子的脸,因为死亡已经如此粗暴地摧残了他。此时的我两手空空,空空如也,只剩下疲惫不堪,如此疲惫不堪的躯体,以及那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只想逃离这个给我带来这么多痛苦经历的世界的强烈渴望,….。”

在再度又经历了女儿贝西死亡后,她甚至还一度产生了埋怨上帝的情绪。在一首名为《我的花圃》的诗里,真实记录了她当时的感受:

「我原以为一群喋喋不休的男孩和女孩
会填满这空荡的房间;
随着每个孩童像花一样的成长绽放,

我的心房将被鲜花充满;
可如今属于那里的只有一个孩子和两个绿色的坟墓。
这是上帝给我的礼物,
我可回馈祂的只剩下一颗流血、昏厥、破碎的心。」

甚至在很久以后她还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在我看来,那些能坐下来哭泣的人,是对苦难的一无所知。”

正当她陷入在如此绝望悲伤的情绪中不可自拔的时候,她那当牧师的丈夫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和安慰。在从墓地回来的那天,乔治在与她聊天时建议她把目光转向神,说:“就像我们在自己的孩子生病或处于各种困境时更加爱他们一样,上帝在这样的时刻也会更加地爱我们。”伊莉莎白的心因此大得安慰。于是她下决心要从悲伤中走出来,用一颗更加爱主的心来服事神,并且把她对自己孩子的爱和思念转化为爱普天下的孩子们,引导他们从小就更加爱慕上帝。

于是十几年前暂时在她身上“潜伏”下来的文学基因再度爆发,在短短的10天之内伊莉莎白就写出一本名为《小苏西的六个生日》的儿童故事书籍,发表后读者好评如潮;接下来一发不可收,在1853年到1856年的四年之中,她又连续发表了《家庭之花:一本给女孩的书》(1853年)、《只有蒲公英》(1854年)、《亨利和贝西》(1855年)、《小苏西的六个老师》(1856年)、《小苏西的小仆人》(1856年)等一系列优秀福音儿童文学作品,其中部分书籍还被翻译成德、法等国文字。

▲上图为伊莉莎白所写的三本成名佳作:《小苏西的六个生日》《小苏西的六个老师》《迈向天堂》

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以上作品名单中并没有出现《爱主更深》(More Love to Thee, O Christ)这首著名诗歌。然而其实它就是创作于上述时间段中的1856年,只不过伊莉莎白当时写下此诗的目的只是记录她那时的一段特殊心绪历程,并非是想将其发表,而且这首诗也只能算是一个“半成品”,并没有完全完稿。其这背后的原因又是与她的一个新生孩子有关。

1854年7月23日,伊莉莎白又生下了一个女孩,小名叫闵妮( Minnie)。夫妇俩对这个再得的新生儿自然是百般呵护。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伊莉莎白总算放下心来。可没想到在孩子一岁半时却得了一场大病,随着病情加重,甚至还几度濒临死亡。经历过前面两个孩子被死神夺去悲剧的伊莉莎白,又一度陷入到惊慌恐惧之中。但那时她已经学会在困境中仰望神。她不但昼夜向神祷告,求主施展大能医治她的女儿,同时也反复吟唱她所喜欢的赞美诗歌,来帮助自己熬过那段折磨人的时期,直到小闵妮的病情终于转危为安,逐渐康复。在这期间,有一首名叫《更加与主接近》的诗歌给了她特别的安慰和启发。

这首诗歌的作者是十九世纪英国的女诗人莎拉.亚当斯(Sarah F. Adams 1805-1848)。她原本是伦敦一位杰出的莎士比亚剧演员,后来因不幸身体受伤而告别舞台,转向文学创作。有一天,她教会的牧师请莎拉写一首诗歌来配合他主日的讲道,题目与《圣经》「创世纪」28章的“雅各之梦”有关。这段经文说的是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因得罪了哥哥以扫有被其报复杀害的危险,因而被迫远走他乡去避难。在他最孤独无助的时刻,有一天主的使者在梦中向他显现;他听到了耶和华上帝在天梯之上亲口赐给他的美好应许,从此让他重新得力,有了盼望,坦然去面对前方未知的人生困境。莎拉把经文中的旷野、日落、夜深、枕石、做梦、天梯、天使、神的应许等各种场景与主耶稣的十字架救恩信仰融合在一起,写成了一首优美感人的诗句;全诗更是重复了16次「更加与主接近」(Nearer, My God To Thee)来烘托她要表达的诗歌主题。

这首圣诗深深地打动到伊莉莎白的心,并且让她再次想起几年前失去两个孩子后从神那里得到的安慰及自己所立下的心志,要以更加爱主来回报神的爱。于是她拿起笔步莎拉诗歌的原韵写下了这首《爱主更深》;在创作中她也反复用了14次的“更爱我主”(More Love to Thee)来突出自己的心愿。

▼下图为伊莉莎白年轻及中年时期的画像:

也许是在写诗过程中伊莉莎白觉得从中得到的安慰已经足够了,更或许是受到随时要照看闵妮所受到的影响,这首诗歌写完前三节和第四节的一部分后就中断了;此后伊莉莎白更将其置之脑后,连自己的的丈夫都没有告知。在闵妮康复之后,她又继续全身心地投入到儿童福音文学的创作之中。

直到1869年的某一天,伊莉莎白想起了多年前所写的这首诗歌,并将其找出来向丈夫展示,后者鼓励她以单页的形式印出来鼓励其他有相同经历的人;于是她完成了第四节,并把印好的诗歌发给了他们的几个朋友欣赏。不久其中的一份流传到著名的圣乐家威廉·H·多恩(William H.Doane)的手中,后者因曾因给著名盲人女诗人范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创作的许多经典诗歌配曲而大名鼎鼎。他因十分喜欢伊莉莎白的这首诗歌,专门为它写了曲谱,并将其收录在1870年出版的赞美诗《虔诚之歌》(Songs of Devotion)诗集之中。这首诗歌就此传开,成为又一首被无数人喜爱的一首经典诗歌。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我相信每一个了解了伊莉莎白的经历之后再读这首诗歌的读者,都会被作者在诗歌中所体现出深沉的爱主之心所感动。其实伊莉莎白的一生中不仅仅是经历过上述那些磨难,而且她还一直受严重的失眠症及各种疾病的困扰和折磨,但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她更加爱主的心志,并一直在福音文字事上工上耕耘不止,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本文写作中我一直在思考伊莉莎白为什么能够做到如此敬虔的内心原因,我在她留下的的部分文字中找到了答案。

在1869年出版的那本自传体小说《迈向天堂》中,伊莉莎白借著书中那位同样也失去了亲人的主人翁凯蒂这样说道:“我现在明白,为上帝而活,无论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发挥积极的作用,都是一件伟大的事情;如果一个人能因此而荣耀祂,即使是自己受苦,那也是一种奇妙的怜悯。”

在1873年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她这样写道:“更爱基督,是我灵魂中最深切的需要也是我不断的呐喊。无论是在玩乐之时,行走林间,躺在床上,或开车途中,无论是我开心和忙碌之时,或是悲伤及空闲之刻,我都会不断在口中轻声低语: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去爱主!

1878年伊莉莎白因患乳腺癌而病入膏肓,在即将离世前她在教会所做的最后一次见证中对会众说道:“对于耶稣的门徒来说,死亡只是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而在天父的家中,这是一个更好的房间。当我们回到天家后,回顾这一路上所受的痛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惭愧不已。是啊,圣经反复提醒教导我们,不要爱慕效法这个世界,而要把眼目定睛于天上永恒的基业。可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基督徒尽管口里都会经常说爱我们的神,可我们在生活中究竟有没有按主耶稣要求那样,做到“尽心,尽性,尽力和尽意”呢?我们能不能像伊莉莎白那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人生苦难之后,仍然用“更加爱主”之心去继续服事、赞美我们的主?许多时候,我们是不是把许多世俗的事务摆在圣工之上?我们在得享从神而来的属天平安和丰盛恩典的同时,有没有时刻去思量该如何去更加爱主?

亲爱的弟兄姐妹,环顾我们的周边,在疫情发生的这几年中有多少曾经是教会的“常客”被这个世界的各种诱惑和吓阻而偏离了真道,以至于长久不来教会敬拜我们的主,即便有很方便的主日网路直播也是如此。保罗当年的警告正成为我们眼前的事实,“仇敌魔鬼好像咆哮的狮子四处游走,寻找可以吞吃的猎物。”(彼得前书5:8 当代译本)愿你我从伊莉莎白的人生经历和她的这首诗歌的亮光中受到启发和激励,成为一个像她那样敬虔和爱主的基督徒,在走十字架的道路上永不回头,经得起未来任何可能面临的试探和磨难,直到我们亲爱的主耶稣再次降临的那一天!

▼下面请欣赏两首笔者为大家特别推荐的,由华人伊甸盲人喜乐乐团和美国“国王的使者”乐队(The King’s Heralds)演唱的男声四重奏《爱主更深》:

一首由著名讲道牧师所写的著名圣诞诗歌:《小伯利恒》

作者:徐彬

 

一年一度的圣诞佳节又将来到了。每当这个节日,我们可以听到许多脍炙人口的优美圣诞歌曲在我们的耳边响起,其中就有一首就是今天我要介绍的《小伯利恒》。

我们先来了解这首赞美诗歌的作者生平。诗人的名字叫菲利普斯·布鲁克斯(Phillips Brooks)(以下简称“菲利普斯”),是十九世纪美国圣公会的一名牧师。他出生于1835年的波士顿,其家族祖先是来自于十七世纪的英国,是英格兰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早年来美国的殖民者,也是属于一个被公认是由富有的精英基督徒家族所组成的“波士顿婆罗门”(Boston Brahmin)的成员,其家族特别注重子女的精英教育,并与哈佛大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菲利普斯的妻子也出身于名望世家。有趣的是她的姓恰恰是丈夫菲利普斯的名,叫玛丽·安·菲利普斯(Mary Ann Phillips)。她的曾祖父小塞缪尔·菲利普斯(Samuel Phillps Jr.) 不但担任过马萨诸塞州的副州长,还曾以自己的名字在安多佛市创立了著名的菲利普斯学院(Phillips Academy)。该学校是美国最早通过法律注册的著名私立寄宿高中,在历史上曾培养出包括美国三位总统(老布希、小布希、富兰克林·皮尔斯)和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等众多的名人和精英。到了菲利普斯的父母亲这一代,虽然其社会知名度已名不见经传,不过他们培养成人的六个儿子中成人后有四个都成为牧师,其中就包括作为家中老三的菲利普斯。

▼现今菲利普斯学院学院的俯瞰图及学校的室内田径场:

1850年菲利普斯从波士顿拉丁语学校毕业后,在次年如愿考入了哈佛大学。在哈佛校园里他是一名以擅长语言、逻辑和哲学思辨而出名的优秀学生,各科成绩也在同年入学的学生中名列前茅。1855年他从哈佛毕业,随即就轻车熟路地选择了去自己的母校波士顿拉丁语学校担任教师。可没过了多久他就发现自己其实并非真的对教学有兴趣,这种情绪的发酵导致有时候他人已经上了讲台,但口中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地步。那时他的挫折感就像他本人所描述的:「我不知道自己将会变得怎么样,也并不太在乎。我希望我能再回到15岁,如此就我可能会成为一个令人惊叹的男人,但现在我似乎将一事无成。」

就在那个困惑和尴尬的时刻,在哈佛读书时就很欣赏和了解他的一位老师及时给了他一个建议,就是去神学院继续深造;于是他在学校辞退他之前自己辞职离开,前往佛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进了圣公会神学院接受神学装备。几年之后,他才明白神的心意并不是让他从此离开讲台,而是要他把讲台作为传讲福音的出口;不仅如此,神还早已为他预备了足够丰盛的讲台恩赐。

1859年菲利普斯顺利从神学院毕业,随即开始了他卓有成效的服事生涯。他先是被圣公会授予执事圣职,被派往在费城的基督再临教堂担任牧师。因着他突出的服事能力,短短三年之后,他便被提升到更重要的费城圣三一教会去担任牧师。在那里他连续服事了七年,不但牧养教会成绩斐然,而且还在美国因废除奴隶制而爆发的南北内战中,旗帜鲜明地支持了林肯所代表的北方阵营。他在1865年内战结束时为纪念内战死难者所作的一次讲道,更让他在全美范围赢得广泛的关注和好评。到了1869年,他又被授予了圣公会在全美最重要的大本营教会 – 波士顿三一教堂牧师和教区长的重要职位。他在该教会服事时间长达22年之久,直到他56岁时进一步被提升到担任马萨诸塞州的主教职务。

▼下图是今日之波士顿三一教堂内外景照片及教堂内的菲利普斯雕像:

在所有的赞美诗诗人中,菲利普斯可能是唯一的一个,其布道能力能够与诗歌代表作并驾齐驱、同时在青史留名的作者。在他服事时间最长的波士顿三一教堂,每到主日,就有大量的人群前来聆听这位身高六英尺四寸,体重三百磅的“巨人”在台上的精彩讲道,以致于这家规模宏大的教堂也常常“人满为患”。人们形容他在讲道时脸上容光焕发,激情横溢,充满著真诚和温柔,并称赞他的讲道内容具有许多个一贯性,即一贯的具有力量,一贯的清晰和完整,以及一贯的深沉和强烈。在由他担任校长的教会主日学学校里,学员的人数也从原本仅有的36人增加到千人以上。他讲道的名声之大甚至还让他成了波士顿民众眼里的“第一公民”,每当他外出,所到之处常被人认出指点或喝彩。在他担任牧师的任内,波士顿三一教堂也成了美国最活跃的基督教活动中心。

菲利普斯的讲道影响力也外溢到美国各地及国外。他先后被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其中耶鲁还专门为他开设了“布道讲座”。1880年去英国访问期间,他不但被著名的威斯敏斯特皇家教堂邀请前往布道,甚至连英国女王也慕名专门请他前往自己的温莎城堡,为她和王室成员讲道。他所发表的著作也大都与讲道有关,包括《讲道讲座》(1877年)、《布道》(1878-81年)、《博伦讲座》(1879年)、《英国教堂讲道》(1883年)、《在美国最古老的学校讲道》(1885年)、《二十个布道》(1886年)、《世界之光和其它布道》(1890年)等。后人甚至评价他为美国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布道者(The greatest American preacher of the 19th Century);连他所属的圣公会也认为他讲道的能力在整个圣公会编年历史上无人可及。在那些光芒四射的时刻,又有谁能够想像,这位不凡的讲道者当年在费城拉丁语学校曾经是一个因“讲课能力不够”而差点面临被解雇的教师!

▼下图两书是菲利普斯的讲道集专著:

现在再让我回过头来介绍菲利普斯的这首代表作《小伯利恒》诗歌。

在众多经典圣诞歌曲的诗人中,菲利普斯可能是唯一一位因亲自到过耶稣诞生之地而写出圣诞赞美诗篇的作者。1865年的冬天,正在费城担任圣三一教堂牧师的菲利普斯安排了一次去欧洲和中东巴勒斯坦地区的旅游;就在耶诞节平安夜那天,他和同行者一起骑着马从耶路撒冷出发前往伯利恒。在后来写给父亲和教会的信上他大致描述了那天的经历和感受:

「我们大约只花了两个小时就到了伯利恒这个小镇,它坐落在一座山的东边山脊上,周围是梯田式的花园,比我在巴勒斯坦见过的任何其它城镇都要漂亮。小镇最突出的标志是《耶稣诞生教堂》(Church of the Ativity,建于在西元四世纪三十年代的君士坦丁大帝时期)。这个古老的教堂目前由希腊人、拉丁人和亚美尼亚人教会共同拥有,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修道院。我们在希腊人的修道院安排好住处后,在傍晚时分又骑马出城,前往传说中耶稣诞辰之夜牧羊人看到天使报喜讯的那片旷野之地;当经过那里的时候,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不少牧羊人正在“看守羊群”,或赶着羊群回家的场面,…。接着我们回到了伯利恒城里,去参加教堂在当晚十点钟开始的平安夜敬拜。敬拜仪式一直持续到后半夜的三点钟。来自不同地区的信徒们一遍又一遍地唱着歌颂救主诞生那个奇妙夜晚的诗歌。我似乎能够听懂他们的语言,就像我们去年平安夜在自己教会所唱的那样。不过我还是会短暂地关闭我听觉,好让自己更熟悉的那些诗歌旋律隔了半个地球飘到我的耳里,…。」(摘自1865年12月30日菲利普斯写给他父亲的书信以及1866年2月19日给波士顿圣三一主日学学校的同学们的书信)

▼下图是位于伯利恒的圣诞大教堂内外景照片。教堂盖于西元四世纪,所盖地点系相传主耶稣的诞生地;左下图是镶嵌著一枚空心的14角伯利恒银星以表示耶稣出生的具体位置,并镌刻着拉丁文铭文“圣母玛利亚在此生下基督耶稣”;右下图即为主耶稣当年的诞生处,当年的泥马槽早已不复存在,后人一度用银马槽所替代,现在看到的是后来被换成了一个大理石圣坛:

这一经历给菲利普斯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致他在三年后还这样说,那些记忆“仍然在我的灵魂里歌唱”(still singing in my soul),而这第三年的日子就是发生在1868年的冬天。又一年的圣诞佳节再度临近了,他想亲自为教会主日学的孩子们写一首圣诞诗歌,于是当年那美妙的经历和感受再次涌上心头;他拿起笔一口气写下了这首诗,并将其取名为《小伯利恒》。全诗分四段,内容如下:

作为著名讲道牧师的菲利普斯所写的这首诗歌,其实也是一篇优美出色的讲道。他给诗歌取名为“小伯利恒”就是借用了旧约圣经中一名伟大的先知弥迦的一个预言。在这一成书于西元前八世纪的书卷里明确地记载:「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而弥迦的预言果真在七百多年后在伯利恒这个小城得以实现,救主耶稣在此诞生。

在进入到诗歌的具体内容后,作者又巧妙地把耶稣诞生之夜伯利恒的“静”和伯利恒的“小”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读者首先从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殊的场景和画面:在救主诞生的那个夜晚,伯利恒这个小城的街衢上居然是“漆黑一片”,空无一人,众人都在“酣睡”之中,“无梦”也“无惊”;除了“群星”和“天使”外,无人知晓这位“圣婴”就在此时此地“悄然诞生”,…。然后作者又在诗文中明确指出,耶稣的到来是为了解决这世上的“罪”;祂就是照亮这个“漆黑”的世界“永远的光”;祂的带来将给这个世界带来“和平(平安)”,并给世人带来了“万世希望”,…。在诗歌的最后两节,作者进一步指出,虽然在那个晚上,伯利恒的居民“有耳”也听不到祂的到来,但因为这个婴孩带来了上帝的“恩典”,任何人,只要你“虔诚谦卑”地“打开心门”,怀着“信心”来到祂的面前,祂就一定会“降临”到你心里,“除去你的罪”,让你从此“以马内利”(Emmanuel)- 享受“神与你同在”的“喜乐”,直到永远!

菲利普斯写完这首诗后接着面临着由谁来为它谱曲的选择。本来按他的知名度要在社会上找一位知名的作曲家来谱曲绝非一件难事,可考虑到此时离耶诞节那个主日所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于是他就近想到了在教会诗班弹琴的风琴师,也是自己主日学学校的教课老师的路易斯·雷德纳 (Lewis Redner 1831-1908)(以下简称“路易斯”),赶紧出面请他来帮忙。

路易斯出生于1831年,比菲利普斯年长四岁;为这首诗歌谱曲那年他正好满37岁。可有趣的是,人到中年的他,其社会职业却并非是一名音乐家,而只是当地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不过他的管风琴弹奏水准可是一流,年轻时就有“管风琴琴键手”之美誉,而作曲只是他的业余所好。

路易斯拿到歌词后因为时间紧迫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可越有压力他却越缺乏灵感,几天下来也写不出一句音符。眼看与菲利普斯约好的周日前要交稿的日子临近了,他变得更加心急火燎。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他是这样回忆的:

「到了星期六的晚上,我的头脑还是一片糊涂;我想的更多的甚至还是第二天我要在主日学校教课的内容。到了当天的深夜时分,我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耳边听到了如同天使般的美妙声音正在歌唱,…。我急忙起身抓起一张乐谱纸,草草记下那些曲调作为歌曲主音部分;到早上起来后,我又赶着在去教堂之前填写了和声部分,…。」

就这样,在耶诞节主日的最后一刻,路易斯靠着这“夜半歌声”而得来的灵感终于完成了这首诗歌的谱曲“作业”。到了那天的敬拜中,一群孩子们上台献唱,用他们天籁般的童声完美地演绎了这首美妙诗歌。一曲罢了,菲利普斯和路易斯也终于松了一口气。那一刻,他们两人谁都没有想到这首歌后来会名扬世界,成为传统圣诞歌曲中又一首经典佳作。

▼下图的左右是菲利普斯和路易斯两人的照片:

耶诞节主日过去之后,路易斯认识的一位开书店的朋友理查德·麦考利(Richard McCauley)因为很喜欢这首歌,在取得作者同意后就把这首歌印在单页上摆在书店里出售。接着马萨诸塞州圣徒教堂的牧师亨廷顿博士(Dr. Huntington)也注意到这首诗歌,特地请求作者允许将其收录到自己教会主日学校将发行的赞美诗诗集中。就在这本诗集的编辑过程中,这位牧师发现这首诗歌居然还没有为诗歌曲调命名,于是干脆就以作曲者的名字把调名定名为“圣路易斯”。于是这位本来名不见经传的管风琴师因此流芳青史,成了此歌流传中的一个佳话和插曲,也是他在作曲时万万想不到的。就这样,诗歌逐渐地传开到美国各地,到1892年已经成为圣公会官方指定的圣诞颂歌;再过了若干年,这首歌不胫而走,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一首脍炙人口著名的圣诞颂歌。

很可惜的是,菲利普斯本人并没有完整地看到自己写的这首歌在世界各地传播的盛况。就在刚被提升到担任主教位置还不到两年时间的1893年1月23日,他在家中因突发心力衰竭而英年早逝,终年才58岁。他的逝世成了波士顿城市的一大公众事务。葬礼当天,波士顿的证券交易所和许多商店都关了店门,成千上万人涌向三一教堂去参加追思仪式,并向他的遗体告别。因菲利普斯生前长期在哈佛兼任包括校园牧师等各项职务,他的灵柩由数位爱戴他的哈弗学生们抬着,从三一教堂出发,越过查理士河和哈弗大学校园,最后安葬在奥宾山墓园。波士顿市政府也专门为他举行了悼念追思会,表彰他对城市和市民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在接下来的几周里,在全美各地都举行了各种隆重的纪念活动。这种盛大的规模让大洋彼岸英国的一名叫布莱斯的勋爵都不由地感叹道:「自从林肯遇刺身亡以来,美国民众还没有一次如此广泛地哀悼他们所失去的这位领导人。」甚至到了他去世七十年周年日的1963 年1月23号,还有多达20,000 人专门来到他曾经服事过的波士顿三一教堂,向这位伟大的布道家和诗人表达他们由衷的敬意和悼念。

菲利普斯和路易斯两人一生中都没有结婚,因此也没有留下任何后嗣,但他们两人合作所写的这首歌颂赞美救主耶稣诞生的诗歌却永垂青史;每到圣诞佳节在世界各地所响起那《小伯利恒》的美妙歌声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纪念!

 

▼下面请分别欣赏两首中英文的《小伯利恒》合唱视频:

从战斗英雄到圣诗名人:《我知我所信的是谁》作者的传奇人生

 

作者:徐彬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这位主角丹尼尔·韦伯斯特·怀特(Daniel Webster Whitte,以下简称“丹尼尔”)1840年11月22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契科彼瀑布(Chicopee Fall)。他出生的那个月正好是美国新诞生不久的辉格党(Whig Party)总统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击败在任的民主党总统马丁·范布伦(Martin V. Buren),赢得美国第九届总统选战胜利的关键时间。丹尼尔的父亲因为特别崇敬那位协助哈里森打赢选战,后来担任总统国务卿的著名律师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特地给儿子取了与前者一样的名字,也叫丹尼尔·韦伯斯特,希望有朝一日儿子也能成为像他这样有出息的一个政治家;但他的母亲却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成为一个被神所用的人。

母亲对儿子的期望并没有落空。就在丹尼尔成人之后得到的第一份工作,在富国银行(Wells Fargo Bank)担任收银员期间的某一天,他因值夜班留在银行里;到了夜深人静之时他巡视到空无一人的金库;就在那个最安静的时间和地点,他跪下来决志,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神,让神完全地使用他。这种行为模式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也成为他在信仰生活中的一大特点,每当碰到问题时他总是喜欢在安静的环境之下,独自一人向神祷告和交通。

成为基督徒后他在芝加哥大会幕主日学学校里遇到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艾比·汉森(Abbie Hanson)小姐,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可没过多久美国南北双方因废除奴隶制问题上的分歧所导致的内战,就打断了他们的甜蜜时光。21岁的丹尼尔也因此加入了属于林肯的北方军队。临入伍前他和艾比·汉森(Abbie Hanson)匆忙完婚。部队在当地完成集训之后马上就要开赴前线。在与家人告别时最舍不得他离开的当然是他新婚的妻子,其次就是他的母亲。母亲不但日夜为他祈祷,还在为他准备行李时特地在一个可随身携带的帆布袋中放入了一本袖珍版的《新约圣经》。当时谁也没有想到,母亲这一貌似偶然的举动后来对丹尼尔的生命历程发生多大的重要影响。

战争总是残酷的。1863年的5月丹尼尔所在的部队在密西比西州参加了围困南方军队占据的要塞城市维克斯堡(Vicksburg)的行动。这是一场决定双方胜负的关键战斗。在一次激烈的争夺战中,丹尼尔代替受了伤的上尉率领部下勇猛向敌人发动进攻。结果他的右手不幸受到严重的枪伤,最终导致被对方俘虏,并被送往南方邦联政府首都里士满(Richmond)的部队医院抢救。在医治过程中,他又因为伤情严重而整个手肘以下部位被截肢,从此成了残疾人。

▼下图为反映著名维克斯堡(Vicksburg)战役的两幅画作:

 

在手术后待在医院的日子里,他因伤痛和无聊想找本书来阅读以打发时间。结果就在那个帆布袋里找到了母亲临行前给他的那本新约圣经。在那之前他已经很久时间没有接触过圣经了,于是他静下心来阅读,在短短几天之内把这本圣经从首篇的《马太福音》到最后的《启示录》整个通读了一遍。在后来的回忆录中他这样写道:“令我惊讶的是,我能以过去从来未有的方式来理解这本书。当我读完一遍后又继续再次从头开始读起,始终保持着强烈的兴趣。”

接下来一件想像不到事情发生了。那天晚上,一名医院的男护士叫醒了正在睡梦中的丹尼尔,对他说,你的一个战友快要死了,一直在乞求能有人前来为他做最后的祈祷;护士说自己是个坏人,不配为这位士兵祈祷,所以来找他帮忙。丹尼尔一听就急了,脱口就喊道,“我和你一样也是一个罪人,也从来不会为别人祷告,为什么你找的是我?”可那名护士却一直不肯放弃,唠叨说我看到你这几天一直在读圣经,即便你不能为他祷告至少也可以陪我一起去安慰一下那个士兵;丹尼尔见状感到实在无法推脱,只能勉强同意了。

▼下图是内战时期位于南方邦联首都里士满的部队医院里一位护士与伤患交谈留下的的历史旧照:

当他们两人来到那名垂死的战士身旁时,这位年轻人原本萎靡不堪的精神为之一振;接着他又用尽其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地对丹尼尔说:“我从小就跟着父母亲去了教会,在家里也是一个好孩子;可是自当兵入伍后我学会了做各种的恶事;我知道我是活不成了,我只求你为我祷告,求神赦免我的罪,用基督的宝血来拯救我的灵魂!”

就在那个时候,在一旁正不知所措的丹尼尔突然仿佛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话,“你已经知道救恩的道,马上跪下接受基督为你的救主,然后再为这位年轻人祷告。”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跪了下来,先求救主耶稣的宝血洁净自己,然后恳切地为这位士兵祈祷,并带领他决志。等到祷告完毕他张开眼时,只见眼前的士兵已经停止了呼吸,但原来因伤痛和害怕而变得扭曲的脸上此刻已变得充满了平安和满足,….。

这件事情给丹尼尔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多年后他在回忆录里仍然由衷地感叹道:“我不得不相信,是上帝用这名士兵把我带到救主那里,同时又用我来引导这名士兵相信基督的宝血让他的罪得到赦免,得享回到天家”;“从医院的那晚开始,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救恩,上帝保守我一直这样做,直到有一天祂召唤我回家。”

后来丹尼尔的人生发展也确实如此,战争结束后丹尼尔作为一名英雄凯旋回到了家乡芝加哥。许多地方都纷纷邀请他去为民众做战斗经历报告,大家也都按他在部队里因赫赫战功而晋升的军衔继续称呼他为“怀特少校”;之后他入职于一家大公司,并在那里一直做到财务主管的位置。这时候的他,在众人的眼里显然已经属于功成名就,前途似锦之人。可就在1873年,他毅然放弃了所有的一切,蒙召加入到同在芝加哥的著名布道家穆迪(D. L. Moody)的团队,成为一名全职的传道人。

丹尼尔加入到穆迪团队后参与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福音音乐事奉。他在年轻时就因为有一副男高音的好嗓音而名声在外,但在穆迪团队里,他除了在诗班唱歌也开始尝试圣诗的创作。这时候的丹尼尔已人到中年,以往的学历也只有中学毕业,外加右手残疾,只能靠左手来写作,但神却大大地使用他,让这位曾经是拿枪杆子的战斗英雄成功地转化为一名多产的优秀诗人。经他所创作的赞美诗歌中有许多首成为经典,其中包括我们大家熟悉的《基督活在我心》( Christ Liveth In Me)、《恩雨大降》(There Shall Be Showers of Blessing)、《高举主旗》(The Banner of the Cross),《时刻蒙恩》(Movement by movement),以及今天我要介绍的这首《我知我所信的是谁》(I Know Whom I Have believed) 等。

当然,作为赞美诗作者的丹尼尔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得天独厚在所事奉的穆迪团队里就现成有着许多著名的音乐家。先后为他所写的诗歌配曲的名家包括:写过《我心灵得安宁》(It is well with my soul)、《哈利路亚,奇妙救主!》(Hallelujah! What a Savior!)、《耶稣爱我》(Jesus Loves Me)等名曲的菲利普·保罗·贝力斯 (Philip Paul Bliss),和曾经为《耶稣我来》(Jesus, I Come》、《歌颂救赎主》(I Will Sing of My Redeemer)等诗歌谱曲的詹姆斯·麦格拉纳汉(James McGranahan),以及作为诗歌《我知我救赎者活着》(I Know That My Redeemer Lives)、《耶稣今召你》 (Jesus is Calling) 《复兴主工 》(Revive Thy Work, O Lord! )谱曲者的乔治·科尔斯·斯特宾斯(George Coles Stebbin)。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大名鼎鼎的圣乐家。而为丹尼尔这首代表作《我知我所信的是谁》谱曲的就是其中的詹姆斯·麦格拉纳汉。

▼下方左上起分别为丹尼尔·韦伯斯特·怀特以及为他谱曲的菲利普·保罗·贝力斯、詹姆斯·麦格拉纳汉、乔治·科尔斯·斯特宾斯这三位作曲家的照片:

丹尼尔创作赞美诗歌时一直奉行着这样的理念,用他的话来说,“我希望自己永远不会写一首不包含资讯的赞美诗,而有许多的诗歌只是毫无意义的顺口溜;赞美诗必须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并承载着上帝的爱的资讯。”这一点在他这首代表作《我知我所信的是谁》诗歌上就表现得非常充分。诗歌的名字和副歌内容就是直接引自于圣经保罗监狱书信中的《提摩太后书》第1章12节的一句经文:「我现在饱尝牢狱之苦,正是因为传这福音。但我绝不因此感到羞怯,因为我知道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必定保守我所信托他的一切,直到他回来的那一天。」(圣经当代译本1:12)。

不仅仅如此,这首分成五节的诗歌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的每一节都是先以“我真不知….”作为行文的开始,然后再进入到副歌中的“唯我知道….”段落加以回应。作者通过这种有着前后强烈对比及呼应效果的写作风格来突出和彰显“因信称义”这一基要真理对一个基督徒的重要意义。而这五节诗歌的内容又分别涉及到“神的救恩”、“信心的来源”、“圣灵的工作”、“末世的考验”,以及“主再来的时刻”这些重要的信仰领域。作者通过这种独特的方式提醒每一个信徒,即使我们未能彻底了解我们圣经要义中背后的某些奥秘,但因为我们已经被神拣选而蒙恩成为祂的子民,祂的全备和信实决定祂一定会保守我们到底,直到我们再见主耶稣的那一日。

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我知我所信的是谁》

一  我真不知神的奇恩,为何临到我身;

我也不知不堪如我,救来有何足多?

 

二  我真不知救我的信如何进入我心;

我也不知何以一信,便得一个新心。

 

三  我真不知圣灵如何引人知道己过,

并由圣经显明耶稣,使人接他为主。

 

四  我真不知我的前途,到底是甘是苦;

我也不知未见主前,还有甚么试炼。

 

五  我真不知何时主来,那时我是何在—

到底我当经过死谷?或将空中遇主?

 

副歌:

惟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并且也深信他实在

是能保守我所信托他的,都全备直到那日!

亲爱的朋友,确实,相对于这个无限的宇宙和时空,我们的人类显得是如此的渺小;因此我们对于这个大千世界一定会有太多的无知,更不要说我们对创造了整个宇宙的神的理解。这点就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说的:“我们现在所看见的是间接从镜子里看见的影像,模糊不清,将来就会面对面看得清清楚楚。我现在对上帝的认识不完全,将来就会完全,正像上帝完全认识我一样。”(圣经现代译本3:12)

就笔者而言,虽然我也已经信主十年,并长期在福音文字的编辑及创作等方面事奉神,但在信仰的某些领域,包括对圣经的某些内容,我仍然有许多的不明和不解之处。然而我从自己信主以后的生命变化,以及众多弟兄姐妹们在信主后的鲜活见证中清楚地看到和明白:人只有在认识了耶稣后才会知道自己原来有多少的不堪、过犯和缺乏,从而认真悔改,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人也只有认耶稣为自己的生命之主后,才能成为一个懂得谦卑和敬畏,心中有爱,愿意以自己的一生去服事神的人;我更清楚地知道,人只有完全信靠耶稣,心灵才会得到真正的平安和满足,成为一个无论碰到什么样的苦难和坎坷都能够定睛于永恒,对未来大有盼望的人。而这一切都建立在:“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这一基础之上。

亲爱的朋友,圣经告诉我们:「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独一的儿子将祂表明出来」;「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祂就是主耶稣,祂的话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18/3:16/14:6)您愿意了解祂,得着祂,信靠祂,和这首诗歌的作者和无数的信徒那样,成为一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这样的人吗?

 

▼请继续欣赏由两个中外知名乐团分别演唱的中英文《我知我信的是谁》:

 

 

美国「福音音乐之父」托马斯·道塞的“蓝调”人生和他写的《亲爱主,牵我手》

引言▶:有一首诗歌,我相信每个基督徒都非常的熟悉和喜欢,它不但歌词感人而且旋律也有其鲜明的特色,让人听后难以忘怀。这就是被人誉为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赞美诗歌”《亲爱主,牵我手》(Take My Hand,Precious Lord)。作者是一名美国的黑人。他一生的经历是如此的跌遝起伏;他对福音音乐的杰出贡献更让他赢得了美国「福音音乐之父」之桂冠。他就是托马斯·道塞(Thomas A. Dorsey)。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他的生平以及这首经典佳作创作背后的所发生故事。──徐彬

● 经历磨练脱颖而出的少年郎

 1899年7月1日托马斯·道塞(下简称“托马斯”)出生在佐治亚州的维拉里加,是家中三个孩子中的长子。他的父亲是当地黑人浸信会的一名牧师,因为收入颇微,有时要去附近的牧场里干活来贴补家用;尽管如此,因为母亲是教会的司琴,家里还有一台老旧的管风琴,这在当地黑人家庭里十分罕见。

托马斯八岁那年,父亲为了让家人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举家迁移到乔治亚的首府亚特兰大定居。但在开头的那几年全家人却都因为初来乍到陷入到生存的困境之中。父亲被迫放弃了原来的牧师工作,改去工厂打工;母亲也成了富人家的女佣;最难过的是托马斯,他在新学校里因为是来自外地的乡下而被同学们孤立和排斥,最终导致他在读完四年级后被迫辍学。

失学那年托马斯才12岁,又没有任何谋生手段,因此他只能在当地的黑人聚集区里到处游荡,直到他在附近的一家剧院里找到一份卖汽水的零活才算稳定下来。可是谁也没想到,没过几年这位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穷小子居然把依附在剧场谋生的“边际效应”“发挥”得淋漓尽致,风生水起。他不但因近水楼台巴结到剧院乐队的钢琴师,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点拨,大大提高了他小时候从母亲那里初学到的弹琴水准;而且还通过现场“观摩”和非正式的“拜师”,从来剧场表演的歌手那里学会了当时所流行的蓝调音乐(Bruce Music)的入门技巧,逐渐成为同龄人中玩蓝调的佼佼者。年纪尚轻却抱负不浅的他,深知将来若要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必须要积累舞台经验;因此他无论报酬多少,尽可能地参加各种演出机会,连去家庭聚会、地下酒巴(当时处在禁酒时代)的表演机会也不放弃。

● 追求蓝调梦想成功的年轻人

20岁那年托马斯怀着心中的梦想离开父母独自一人来到当时美国蓝调爵士音乐的中心城市芝加哥,沉浸在滋润的风城蓝调之中。在那里他的生活节奏变得非常的忙碌和辛苦。除了白天打工外,他还安排时间去「芝加哥作曲编排学院」学习相关课程,而到了晚上他又要去酒吧去弹琴。等到积累了一定理论基础后他便开始尝试创作蓝调音乐;到21岁那年他创作的一首歌曲被正式授予版权,成为首批获得蓝调音乐版权的弄潮儿之一。

接下来更大的机会降临到这位勤奋的年轻人身上。1924年他有幸得到当时有“蓝调之母”的黑人女歌唱家马雷妮(Ma Rainey1886-1939)的赏识,并为与她合作组建了一支叫「夜猫」的蓝调爵士乐队,由他担任领队和钢琴演奏。他们的乐队在芝加哥变得越来越有名气,他也因深受观众的喜欢而有了“乔治亚汤姆”的名号。

随着时间的过去,托马斯在蓝调世界里终于功成名就。他的两首原创蓝调歌曲分别由两家知名公司录制成了唱片,他因此跻身于芝加哥顶级蓝调作曲家的行列。到了他29岁那年他与一名吉他手合作录制的一首歌曲唱片居然卖出了700多万张的巨量。至此他的个人奋斗轨迹似乎也已迈入人生的顶峰阶段。

● 试探和拯救的双重变奏曲

虽然托马斯在世俗名禄道路上取得了如此惊人的成功,但作为从小就是基督徒的他与神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远。于是一场试探和拯救的双重变奏曲随之在他身上发生。

早在1926年的一天晚上,托马斯在舞台上表演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一种无法控制的摇摆状况;逐渐的他的精神状态也变得越来越不稳定,以致发展到他完全无法正常排练、创作及上台演出的地步。看了医生后他被诊断是患了忧郁症,已到了即将崩溃的程度。为此他的母亲专门赶来把他接回亚特兰大老家静养。在疗养期间,母亲多次建议他不要再继续沉湎于以世俗为友的爵士音乐,而要用音乐才华去事奉神。然而,被财富和名誉迷住双眼的托马斯那时听了却完全不为所动。

过了一段时间当托马斯的病情有所好转,他即离开了母亲回到芝加哥,继续在娱乐圈里去玩他的蓝调。可是没过多久,他的精神忧郁疾病又再次复发,这次变得更加严重,甚至连医生都束手无策。他本人则被疾病折磨到一度想到通过自杀来加以解脱。

当人的路走到尽头时往往神会为他开启一扇大门。后来托马斯把自己这两次的得病称之为“上帝的干预”(God’s Interruption),目的是要把他从世俗和魔鬼的手中拉回到神的怀抱。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有一天他的一位亲戚给他介绍了当地很有名的一位“信仰治疗师”哈立主督( H.H. Haley)为他治疗。那天发生了一件超自然的神奇事情,导致这困扰折磨了他两年之久的顽疾被完全医治。

在治疗中那位牧师说过的一句话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托马斯,主有太多的工作要你去做,不会让你去死。”他回想起早在自己21岁那年在美国黑人浸信会的年会上听到一位著名歌手演唱《我愿意,你呢?》这首赞美诗歌时心中的那份感动,希望将来有一天也能够像她那样成为为上帝国度唱歌的创新音乐家,只是那一刻的萌芽不久就被世俗的诱惑所扑灭,…。如今他下决心要从头再来。

● 蓝调福音音乐的先驱者

 在经历严重抑郁症被神医治的奇迹之后托马斯开始认真思考信仰对人生的意义,加上又经历了一位住在他楼下的基督徒邻居的去世,由此启发他创作了平生第一首蓝调福音歌曲,取名为《如果你看到我的救世主,告诉祂你认识我》(”If You See My Savior, Tell Him That You Saw Me”)。

然而在信仰道路上从来不会有一帆风顺。从1928年起托马斯多次尝试把自己创作的蓝调福音音乐仅以10美分一首的价格卖给当地的教堂,结果还是发现没有一家教会愿意接受。因为在那个时代,即便是黑人的教会在敬拜中也只允许唱传统风格的圣诗,甚至以能够演唱高大上的欧洲古典名曲为荣,根本不可能接受这种被当时社会普遍认为属于低俗蓝调格调的赞美诗歌。为此托马斯不得不一方面继续依靠演奏世俗音乐来谋生赚钱,同时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去尝试创作新的诗歌。

 上帝继续为他开门。其实托马斯所写的第一首蓝调赞美诗歌并没有在当地教会无人问津而被湮灭;在1930年举行的全美黑人浸信会大会上有一位著名歌手唱了他这首诗歌,并受到全场观众的热烈欢迎。尽管托马斯本人因为没有参加这次会议而对此事毫不知情,不过到了下一年就发生了当地的「埃比尼泽教会」(Ebenzer Church)主动找上门来,邀请托他来为教会组建一个合唱团。这家教会刚上任不久的第三任牧师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不但很喜欢黑人本土音乐中的创新精神,也对托马斯的蓝调诗歌情有独钟。因为有了这一机会托马斯终于可以大胆在新成立的合唱团里推出他创作的蓝调赞美歌曲。经过他精心排练后的合唱团在教会的首次献唱就取得了非凡的成功,吸引了台下所有的观众;在现场负责伴奏的托马斯也兴奋得半途从钢琴旁跳了起来,站立著完成了演奏。

在这家教会取得成功之后,当时芝加哥的第二大黑人教堂,「朝圣者教会」(Pilgrim Church)也向托马斯伸出了双手,聘请他来担任音乐总监。至此他终于可以摆脱世俗的羁绊用自己全部时间来事奉上帝了。

在实践中托马斯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蓝调福音音乐理论和风格。他认为除了歌词外,并不存在蓝调音乐和教堂传统音乐之间的根本区别,因此可以在诗歌创作中继续保持蓝调特有的旋律和演唱特色,只不过将这种源于早期黑人奴隶“灵歌”音乐中含有的绝望、痛苦、压抑和渴望的情绪,通过福音的注入加以改变,成为安慰、医治、盼望和释放的源泉,用来赞美神。同时他还认为赞美诗歌本身就是口头布道的补充,需要有感情的投入;因此他鼓励自己的诗班成员在唱诗时可以通过释放自己手脚的动作节奏来加以配合。为了推广他的理论和实践,他还在1932年参与创立了「芝加哥福音合唱团大会」(后改为全美福音合唱团大会),用他的理念来培训来自全美各地的音乐家和歌手。他在「朝圣者教会」担任音乐总监长达五十年之久,见证了这家教会发展成为卫理公会在美国东部最大的非裔教会。(上图即为朝圣者教会外观的照片)

● 妻儿双亡打击下写成的诗歌

现在我们来了解这首《亲爱主,牵我手》的具体创作背景。1932年8月的一天,托马斯准备要离家前往密西根州的圣路易斯参加一场复兴大会并担纲其中的诗歌演出。虽然这是很早前就预定好的日程安排,但在临行前他却变得犹豫不决,因为他知道妻子内蒂·哈珀(Nettie Harper)怀孕已快到临盆的时间了,而且这还是他们结婚多年后的第一个爱情结晶;最后还是因为妻子的宽慰和坚持才让他成行。可就在在圣路易斯的演出过程中,他收到了一份电报,里面的内容是:「你的妻子刚去世」。

◀左图为内蒂生前照片

当托马斯匆忙赶回芝加哥后,得知内蒂是因难产而死,但所幸的是生下了一个男孩。他的情绪一时在悲伤和喜悦之间反复徘徊。没想到只过了数日(一说是在24小时之内),新生的婴儿也夭折了。这两次接踵而来的沉重打击,让他的精神状态彻底面临崩溃。在极度的悲哀中,他甚至开始怀疑和抱怨上帝,为什么让这样的悲剧在他身上发生,….。

数日后在凄凉的氛围之中,托马斯的爱妻和儿子被放入在同一个棺木里完成了安葬。办完丧事后的那个周六,与他一起创建教会合唱团的作曲家兼歌手西奥多. 弗莱(Theodore Frye 1899-1963)为了安慰他带他去了附近的一家音乐学校散心。在学校的一架钢琴旁,托马斯坐了下来;当他试着在琴键上弹奏时,一种神奇的感觉笼罩着他,他仿佛觉得自己的手指可以触及到上帝,接着不由自主地弹出了一首完全陌生的旋律,同时一段段歌词也从他的口中喃喃而出,落实在旋律的最合适之处。就这样一首著名的经典之作《亲爱主,牵我手》诞生了。

下图内的英文即为托马斯回忆这首诗歌创作过程的内容

● 诗歌的属灵意象和亮光

 诗歌的英文原作有三节,而我们中文实际所唱的只有前二节。歌词如下:

「亲爱主,牵我手,建立我,领我走;我疲倦,我软弱,我苦愁;经风暴,过黑夜,求领我,进光明;亲爱主,牵我手,到天庭。」

「我道路,虽凄凉,主临近,慰忧伤;我在世,快打完,美好仗;听我求,听我祷,牵我手,防跌倒;亲爱主,牵我手,常引导。」

我们也许可以突破上述中歌词的局限,通过还原三节诗歌英文原作的直译结合写作背景来解析其中的意象和亮光。

在诗歌的第一节作者首先展现的是自己在同时失去两个至亲后的心灵困境,他如同是独自在一片汹涌澎湃的汪洋大海中苦苦挣扎,因此急切地向神呼救:“亲爱的主啊,(求你)握着我的手带我前行,”因为“我疲惫,我软弱,我孤独”;求主带着我,“穿过眼前的暴风雨和黑夜,把我引向光明”,“牵着我的手,引领我回家!”

来到了诗歌的第二节,作者描绘的似乎是当自己深陷在死荫幽谷时所发生的意象,“当我的前程变得如此幽暗时,“亲爱的主就在我的身旁”;“当我看不清前面的道路时,主倾听我的哭泣,回应我的呼唤,紧握住我的手,免得我跌倒”;“亲爱的主啊,牵着我的手,引领我回家!”

接着诗歌进入到第三节,此刻的时间点已经到了晚上,“夜色渐暗,夜幕降临了,一天已经过去,不再复返”;此时的作者已经度过了大海的狂风暴雨(第一节),也终于走出了死荫幽谷(第二节),如今已经抵达生命之河的彼岸,“站立在河边”,而主的手自始至终一直在“牵着他手,指引他的每一个脚步”,“引领我回家”。

全诗每一节的最后都是以“牵着我的手,亲爱的主,引领我回家”结束(Take my hand, Precious Lord, Lead me home);这是整首诗歌发出的最强音,反映了作者心中恳切的呼求和强烈的盼望。这盼望早已超越了作者身处的悲苦境况,直接与神的应许和永恒的盼望相连!

《亲爱主,牵我手》这首诗歌不但帮助托马斯本人走出因妻儿双亡带来的阴影,在发表后也激励了无数像他一样挣扎在痛苦绝望边缘上的人,给他们带来了心灵的极大慰藉和平安,并且引导他们思考生命的意义和归宿,从而把目光转向神,求主牵着他们的手度过眼前的艰难坎坷,走向光明的未来。

● 一生事奉带来的荣耀和冠冕

 托马斯的一生写了一千多福音歌曲,其中影响最大就是这首《亲爱主,牵我手》。它被翻译成数十种不同的语言,深受各国民众的喜爱。人们经常把它与另一首著名诗歌《奇异恩典》相提并论,甚至还有圣诗评论家把这首诗歌评价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福音歌曲”。

托马斯他对蓝调福音音乐的贡献也无人能及。剑桥的「蓝调和福音音乐之友」组织称他实际上“定义了”这一音乐体裁。他对推动美国福音音乐发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甚至让他赢得了「福音音乐之父」之桂冠。不仅如此,他对蓝调福音音乐的杰出贡献甚至还影响了整个美国音乐世界,带动了20世纪和21世纪前10年美国所有的主流音乐的变革。著名蓝调评论家吉姆·奥尼尔(Jim O‘Neal)甚至将他与美国最有影响力的蓝调作曲家W·C·汉迪(W.C.Handy)相提并论。他也因此成为第一位入选「纳什维尔作曲家名人堂」(Nashville Songwriters Hall of Fame)和「福音音乐协会名人堂」的非洲裔音乐家。

托马斯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福音音乐,上帝也一直眷顾着他。在发妻内蒂去世九年后的一天,托马斯在教会里遇见了一名叫凯瑟琳·莫斯利的女士。当在人群里第一眼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就认定“那将是我的妻子”。接下来当凯瑟琳正在车站等Bus时,他走上前去对她说,“我送你回家,…”。俩人在1941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家庭生活美满幸福。

托马斯出生于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却一直活到二十世纪末的1993年,享年94岁的高龄。临去世前的那一刻,他还在用当时流行的“随身听”聆听赞美诗歌。在美好的音乐陪伴下,这位写下《亲爱主,牵我手》的作者终于像他诗歌中所写的那样,由他亲爱的主耶稣亲手引领着,回到了天上美丽的家乡。

亲爱的朋友,您愿意有这样一双手来引领你未来生命的前程吗?

下面请欣赏(1)由蔡琴演唱的版本(2)由著名福音福音团体比尔盖瑟声乐团队马歇尔等几位歌唱家领衔演唱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