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一百十二篇
1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祂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
2 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
3 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他的公義存到永遠。
4 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發現,他有恩惠,有憐憫,有公義。
5 施恩於人,借貸於人的,這人事情順利,他被審判的時候,要訴明自己的冤。
6 他永不動搖,義人被記念直到永遠。
7 他必不怕凶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
8 他心確定,總不懼怕,直到他看見敵人遭報。
9 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
10 惡人看見便惱恨,必咬牙而消化,惡人的心願要歸滅絕。
這詩篇也是一首希伯來的字母詩,是三篇“哈利路亞”詩的第二篇。在111篇裡讚美神的奇妙作為,在這篇裡則讚美神,因為敬畏耶和華,喜愛祂命令的人有福了。
有一些人不肯信耶穌,因為有一些誤解,覺得信了主之後束縛太多,這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但是拉比約瑟夫·B·索洛維奇(Rabbi Joseph B. Soloveitchik)說:“猶太人的律法雖然是以神學為中心,但實際上卻是以人類為中心。”他的意思是,雖然神是律法的創始者和中心,但律法實際上是關於人與人,神與人最佳的互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