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一百零六篇
1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2 誰能傳說耶和華的大能?誰能表明祂一切的美德?
3 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
4 耶和華啊,祢用恩惠待祢的百姓,求祢也用這恩惠記念我,開祢的救恩眷顧我,
5 使我見祢選民的福,樂祢國民的樂,與祢的產業一同誇耀。
6 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我們作了孽,行了惡。
7 我們的祖宗在埃及不明白祢的奇事,不記念祢豐盛的慈愛,反倒在紅海行了悖逆。
8 然而祂因自己的名拯救他們,為要彰顯祂的大能。
9 並且斥責紅海,海便乾了;祂帶領他們經過深處,如同經過曠野。
10 祂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人的手,從仇敵手中救贖他們。…….
從詩篇第105篇裡,我們看到神的信實;而第106篇讓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的悖逆。第105篇包括了直到出埃及的事件,第106篇概括了從出埃及到猶大亡國被巴比倫俘擄的事件。並且以神的公義慈愛和大能來對比以色列人的悖逆和罪過。第七節指出以色列人犯罪的基本模式是:不明白、不記念和行悖逆的事;換句話說,不明白神的奇事,是因為他們不思想;不記念神的慈愛,是因為他們不肯聽從神的話;行悖逆的事是因為他們自高自大,自以為義。從這三方面來看,世人和以色列人其實都是一樣的。
詩人列出以色列人過紅海之後,在曠野所犯的六個大罪和受所的刑罰(13-33節)。一是因貪慾而試探神 (13-15節) 。“神把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這句話深具警告,我們常常以為神垂聽我們的禱告,把我們所想所要的給我們,就是好得無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