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和神的誡命
馬太福音15: 1_9遺傳和神的誡命
1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2 「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做了供獻』,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法利賽人告狀了。他們跟著耶穌和耶穌的門徒,不是為了學習,而是為了要把他們比下去。因為耶穌是一個不在猶太人的宗教制度裡所產生的拉比,祂皂行為有很多不合法利賽人的規矩。所以他們不滿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現在他們不滿耶穌皂門徒吃飯前不洗手。
吃飯前不洗手便是用“俗手”吃飯,也就是沾染了世俗的不潔淨的手,這是禮儀上的不潔淨,不是指衛生上的不潔淨。當然今天我們都知道吃東西之前最好洗手,免得要用手時,把不乾淨的東西也吃進肚裡。但當時的猶太人並不知道原來這和衛生有關,法利賽人只是覺得他們抓到了門徒“大逆不道”的證據,因為他們不遵守古人的遺傳。
耶穌立刻反問他們,那你們為何犯神的誡命?耶穌把這個狀子升高了一級,假如古人的遺傳很重要,那麼神的誡命不是更重要嗎?所以誰犯的罪比較大條?古人只是人,神的話和人的話相比較,哪個更重要,更應該遵守?這是耶穌對法利賽人發出的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