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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飛躍過中國“駝峰”的盟軍飛行員和他寫的“必有恩惠和慈愛”詩歌

作者 徐彬 《必有恩惠和慈愛》是我個人非常喜歡的一首詩歌。唱過這首詩歌的人想必都知道它的歌詞是與大衛詩篇23篇那段著名的經文有關。但和其他同類詩歌有所區別的是,它並非是全盤照搬大衛寫下的文字,而是根據其核心的信息,十分貼切地加入了我們每個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必會遇到的某些場景,從而使詩歌更加靠近人們的心靈需求和生活實際。而詩歌作者本人的人生故事更是帶有鮮明的時代特徵,甚至還與中國抗戰時期著名的“駝峰航線”史實有關。他的名字叫約翰·彼特森(John W.Petersen 1921-2006)。下面,我就來一一展開他精彩的人生畫卷,瞭解他的故事和這首詩歌的創作經過。 約翰·彼特森(以下稱約翰)1921年出生在堪薩斯州林茲堡的一個農戶家庭。他的父親生育了七個孩子,約翰是其中最小的一個。可是就在他四歲時父親就因病去世,家裏全靠母親一個人的微薄收入來支撐,其艱苦程度可想而知。約翰讀書時差點因為交不起學費而被迫休學,只因家中發生了一場煤氣引起的火災事故而被學校減免了學雜費,加上他在農場打的那份零工,這才讀到中學畢業。   儘管約翰在家中是最小的一個孩子,但他信主的時間卻很早;在十二歲那年他就在教會回應呼召,成為了一名基督徒。平日裏他保持著常年閱讀聖經的習慣,從首篇的《創世紀》開始,讀到最後的《啟示錄》,每天閱讀十章,讀完後再周而復始從頭開始;由此也讓他早早就在信仰根基上打下了良好基礎。   約翰和幾個哥哥一樣很喜歡唱歌,也很有天賦,但他的天性卻比較自卑膽怯,缺乏自信。讀中學時有一天他被一名星探相中,參加了當地電台《業餘時間》節目所舉辦的歌唱比賽,並最終獲得了冠軍;所得的獎勵還包括免費參加一門聲樂課程培訓以及數月上電臺演唱的機會。在這一過程中他的聲音也逐漸被聽眾所熟悉,被稱之為“那個來自農場的歌唱男孩”;然而他的性格卻並沒有因此得到根本的改變。   引導約翰突破瓶頸的人是他的大哥比爾。他不但喜歡唱歌,還十分擅長吹小號;可在平時生活中他卻十分放蕩不羈,經常酗酒、超車、鬧事、闖禍。有一天他終於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一家全美知名樂隊錄用他的通知;就在這一天神的救恩也同時臨到了他。那天回家後,他讀到了馬太福音11章28節的經文:「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頓時他的心就被聖靈深深地觸動;於是他謝絕了樂隊的邀請,並馬上打電話給鎮上最有聲望的基督徒波蘭特先生,讓他帶領自己完成了決志禱告。從此他認罪悔改,成了一個新造的人。   比爾信主後又把福音傳給了弟弟鮑勃(Bob),接著又邀請了他另一個弟弟肯(Ken),組成了一個男生三重唱的福音樂團,碾轉各地去舉辦音樂詩歌佈道會。那時還在讀書的約翰只要一有機會就與哥哥們同行。有一天在會議的進行過程中,比爾突然把他拉到臺上,讓他來帶領全場會眾合唱詩歌;儘管台下會眾給與了他認可的掌聲,但約翰仍然缺乏自信,認為自己表現得很差勁。   不久之後一個機會來臨了。已婚的哥哥鮑勃因家裏搬到科羅拉多的原因決定離開樂團,而那時約翰正好已高中畢業,自然成了替代鮑勃的不二人選。從此他有了頻繁的舞臺鍛煉機會,也終於克服了膽怯的心理障礙,成為大家所喜愛的一名福音歌手。 在那段忙碌的服事日子裏,最讓他難以忘懷的那件事是發生1940年夏天的一個下午。那天他們三兄弟應邀去林肯市的一家教會參加聚會;到了出發的時間,由比爾開車,駕駛著新買的“德索托”汽車一路順風地前往目的地。在經過麥弗鎮後不久,對面車道駛來的一輛油罐車突然失控,越過馬路中線,直接朝他們衝了過來。比爾根本來不及作出反應,那輛車就撞上了他們,造成整輛“德索托”幾乎被毀。(右圖是1944年生產的“德索托”汽車的式樣)   當時肇事的司機嚇得癱坐在地上,以為車裏的人肯定都死了,根本不敢上前查看。可是當趕來救援的人們拆開車身,將三人拉出來時,卻發現他們各自僅在不同部位受了些輕傷。當晚他們甚至還仍然被接到那個教會,參加完了整場聚會。約翰深信奇跡背後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讓他們平安度過了這次的死蔭幽谷;從此“奇跡”(Miracle )這個詞也成為他生活和讚美中離不開的主題。   儘管約翰已經成了一名成熟的福音歌手,但他內心真正渴望的卻是詩歌的創作和譜曲 ,並曾多次嘗試過將自己的作品投給不同的出版社,可卻一次都沒有成功。 19歲那年他將新寫的兩首詩歌,寄給田納西州代頓的出版商溫塞特。當後者表示有興趣買下其中那首“還有空間”詩歌並為此問價時,約翰喜出望外,唯恐對方會出爾反爾,只報了八美元的低價,雙方因此成交。可在詩歌正式出版後,約翰卻發現自己的名字竟然都被印得不正確,讓他惆悵了好些日子。   就在約翰準備進一步在創作上有所作為時,1941年12月7日爆發了珍珠港事件,美國因此捲入到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之中。次年的秋天,還不到21歲的約翰應徵入伍。 約翰服役的是空軍,因此他要先在俄克拉荷馬的阿爾特斯基地(Altus Base)完成長達兩年多時間的嚴格訓練。到1944年,他終於成了一名合格的飛行員。在和相識多年的女友瑪麗結婚後,他被派往亞洲戰場,投身到與日寇作戰的硝煙之中。   約翰剛抵達位於印度阿薩姆穀附近的空軍基地不久,就作為“柯蒂斯C-46”軍用運輸機的副駕駛參加了第一次飛行任務,冒著日軍的炮火給戰場上的地面部隊空投武器和物資。戰爭的殘酷也立刻接踵而至。曾經與約翰在一個基地受訓,同樣也是詩歌寫作愛好者的戰友奧爾(Orr)就在他本人的首次飛行中不幸犧牲。 […]

並非只屬於兒童的經典詩歌《耶穌愛我》

作者:徐彬 引言:不知不覺,我為《追求》雜誌和《海外華人福音網》撰寫歐美經典詩歌介紹這個專欄已經過了十個年頭,迄今已發了五十餘篇文章,約二十幾萬文字。原以為我已介紹過的詩歌就主題和類型而言已經大致涵蓋了相關的領域,但今天突然間我意識到,至今我還沒有涉及過一篇與少兒詩歌有關的聖詩;而要寫這個專題,首選的詩歌必非《耶穌愛我》莫屬。 我相信教會裏許多的會眾都非常熟悉這首詩歌,因為他們從小就是聽著或唱著這首詩歌長大的,特別是來自港臺的弟兄姐妹。然而即便是一個從未聽過此歌的信徒或慕道友,當他初聽到這首詩歌時,我想也定會對詩歌的淺近易懂的歌詞和清澈優美的旋律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同淋浴在春日裏的柔風之中,感到是那麼的舒適、溫暖和安詳。 許多人可能會猜測到這首詩歌是出自一名女性的筆下。是的,她的名字叫安娜.華納(Anna B. Warner 1827-1915),是美國十九世紀的一位知名作家。下面我就來介紹她的生平及這首詩歌的創作經過。 安娜·華納1827年出生在紐約市;她上面還有一個大於她8歲的姐姐,名叫蘇珊(Susan B.Warner1819-1885)。安娜的母親在她還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全靠他們的姑媽弗朗西斯(Frances L.  Warner)來到家裏幫忙,照看姐妹倆長大。幸好她們的父親亨利·華納(Henry Warner)是紐約一名成功的律師,有條件給兩個女兒提供富裕的生活條件和良好的教育。同時這位父親也是一名文學愛好者和小說家;在他的影響之下,安娜和蘇珊從小就飽受文學的薰陶;這也為她倆後來成為著名的作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1836年,事業上躊躇滿志的亨利.華納買下了哈德遜河上靠近西點軍校一側的一座小島,即憲法島(Constitution Island)。他曾設想把這座和美國獨立戰爭歷史相關的島嶼,連同島上那幾個當年為抵禦英軍入侵而建築,後已荒廢了的防禦堡壘開發成一個避暑勝地;沒想到才過了一年,美國因金融危機引發的歷史上第一次經濟大蕭條就打破了他的這一夢想。隨著大量銀行和企業的倒閉,亨利的許多重大投資也紛紛破產,並由此帶來了一系列的訴訟,從而迫使他賣掉了位於紐約聖馬可廣場(St. Mark’s Place)的豪宅,帶著全家搬入島上的一處普通住宅裏居住。 ▼下組照片中上二圖為從西點軍校所攝的“憲法島”;下二圖為島上”蘇珊和安娜旧居的室内外照片。1908年這座房子被主人贈送給西點軍校,並被後者當作軍校博物館使用。 家庭經濟狀況的突變對蘇珊和安娜兩人的成長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兩位原本在家中有專人侍候的大小姐不得不開始由自己來承擔諸如做飯、打掃衛生等家務,甚至連劈柴和划船越過哈德遜河到城裏去運送物資和郵件這些重活也只能由她們親力親為。不過,人生的這些特殊境遇和曆煉,以及由家庭經濟困境所帶來的壓力也促使這對愛好文學的姐妹倆先後走上了寫作的道路。姐姐蘇珊率先在文壇嶄露頭角,一炮而紅。她於1851年正式出版了一部名為《廣闊的世界》(The Wide, Wide World)的小說,大受讀者的喜愛。據說這本書是美國文學創作歷史上第一本銷量過百萬冊的書籍;在英國,這本書的銷量甚至超過了著名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名作《大衛·科波菲爾》。 而姐姐在創作上的成功又進一步激勵了安娜投身於文學創作。第二年安娜也出版了她的處女作《美元與美分》(Dollars and Cents ),同樣廣獲讀者好評。之後兩姐妹佳作頻出,成為揚名於美國文壇的一對姐妹花。姐妹倆生來性格各異,創作風格也各有千秋,正好彼此互補,常常一起合作來撰寫小說、散文和詩歌。而《耶穌愛我》這首詩歌首次被讀者認識,就是先由安娜因著蘇珊的要求而完成創作,再由姐姐將這首詩歌引用到她那本於1860年出版的《言和諾》(Say and Seal)小說的情節之中。(此書沒有中譯本,書名為筆者自譯) 在苏珊的這部小說中,作為男女主角的分別是一家鄉村小學的女教師費思· 德里克(Faith Derrick)和當地教會的主日學校長兼老師約翰·林登(John […]

一首震撼人心,敲打靈魂的詩歌:《我曾捨命為你》

作者:徐彬   引言:前些日子在為教會的姐妹團契準備《十九世紀歐美女性詩歌代表人物的人生故事》分享的過程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絲·雷德利·哈弗加爾(Francis Ridley Havergal 1836-1879)的英國女詩人進入了我的眼簾。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首先是她寫的那首代表作《我曾捨命為你》的名字,因為它非常與眾不同。通常來說,大凡是讚美詩歌,歌詞中的“你”都是指主耶穌,而“我”則是指作者本人或泛指每一個信徒。但這首詩歌是倒過來的。歌中的“我”是指主耶穌,而“你”是指作者本人或所有信徒。更讓我吃驚的是,這首震撼人心、敲打靈魂的傳世經典佳作竟然還是作者的處女作。下面我就來一一展開她的人生故事。 我們先來瞭解一下作者的父親,因為他在弗朗西斯的成長過程中起過重要的影響。他叫威廉.哈弗加爾(William Henry Havergal, 1793-1870),是聖公會的一名牧師。 即使我們用現代的眼光看,威廉·哈弗加爾也可算得上是一名才華橫溢的牧者。他從小就特別喜歡音樂,到十四歲時已能在教會演奏管風琴。中學畢業後他原本想去醫學院學醫來實現治病救人的理想,但最終還是選擇了旨在救人靈魂的神學,並在牛津大學先後完成了學士和碩士學位。畢業之後,他先後在幾家教會擔任聖職,並因其出色的講道能力而曾擔任過伍斯特聖尼古拉斯教區的教區長,以及著名伍斯特大教堂的“榮譽正典”( Honorary Canon)。但他的音樂才華並沒有就此淹沒。1829年6月的一天,他乘馬車外出,不幸在途中翻了車,導致他整個人被拋出車外,造成了嚴重的腦震盪。就在这養病的过程中,他的音樂才華得以爆發,開始了他的作曲生涯;而他發表的第一首作品即揚名於世,那就是為雷金納德·希伯主教的宣教詩歌名作《來自格陵蘭的冰山》(From Greenland’s Icy Mountains;也有譯作《要傳遍福音》或《傳揚救恩》)配曲。他一生中曾出版過多部詩歌及音樂作品專集,並數次榮獲“格雷欣獎”(Gresham prize medal)。他將作品的所有收入都捐給了英國聖公會的“非洲和東方傳教士協會”(CMS),用於支持他們的海外宣教事工。 ▼以下是弗朗西斯父親的畫像和他曾服事過的伍斯特大教堂內外照片 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女”。出生於1836年12月14日的弗朗西斯,是威廉·哈弗加爾六個子女中的老麼,也是他最寵愛的一個孩子。在父親百般呵護陪伴下長大的弗朗西斯顯然會潛移默化,受益匪淺,得到許多父親的言傳身教。而首當其衝的就是在信仰方面。 在父親的引導之下,弗朗西斯三歲就學會閱讀,四歲時能讀《聖經》,並學會了寫字。到九歲時,她甚至還在父親教會的主日學校裏幫忙教過孩子們。11歲那年母親去世,二年後父親送她進了一家有著良好口碑的寄宿學校去學習。這家學校的校長蒂德太太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在她的影響帶領之下,學校裏的許多孩子都經歷了生命的“復興”(revival),歸信了救主耶穌;以至於到耶誕節回家時,每個女孩的精神面貌都煥然一新。就在這家學校就讀的第二年,她興奮地寫道:“我決定把我的靈魂交給了救世主……,從那一刻起,天地都變得更加光明。” 弗朗西斯成人之後,因環境和身體的原因無法使她去國外成為一名宣教士,但她還是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即通過在家開班授學來教窮人學習聖經。她曾經這樣寫道:“我不知道誰會來,也不知道來的人是多還是少,但只求神領人悔改的恩典能夠澆灌下來,讓我有能力來傳講耶穌,使人歸向祂。”同時,她也像父親那樣盡力去支持海外宣教使團,甚至為此捐出了她所有的首飾。 除此以外,在語言和音樂領域弗朗西斯也繼承了父親的天賦,表現非凡,特別是在詩歌領域。她從小就受父親的影響,對大衛的《詩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了能夠更好的讀懂理解詩歌中的精意,她先後在父親和姐夫的指導下初步學習了希臘語和希伯來語。1852年至1853年間,她利用陪同父親去德國杜塞爾多(Düsseldorf)醫治眼疾的機會,先後在塞爾多夫的路易森學校(The Louisenschule)和奧伯卡塞爾大學(Oberkassel Havergal’s scholastic) 接受了包括德語、希臘語、希伯來語及拉丁語在內的正規教育,並取得優異的成績。在路易森學校的一次德語考試中她還超過的所有的本地學生,得了第一名。她在鋼琴演奏和聲樂歌唱方面的才華也遠超過一般的同齡人。 ▼以下是弗朗西斯從少年到中年的三幅畫像 對聖經的熟悉以及在語言方面的天賦和實力,很快就體現在她詩歌的創作成果中。弗朗西斯寫的這首《我曾捨命為你》,就是她在23歲那年即1859年的1月5日,因為參觀了杜塞爾多夫的一家博物館,看到館藏的一幅畫和相關的解釋文字而寫下的。這幅油畫的作者是 斯特伯格(Sternberg),畫的主題是取自約翰福音19:5所記載的彼拉多審判耶穌時所說的一句話 ,拉丁文是“Ecce […]

以為被退稿却成了經典的詩歌:《自耶穌來住我心》

作者:徐彬   引言:今天我要介绍的诗歌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敬拜歌曲,它的名字叫《自耶稣来住在我心》(Since Jesus Came into my Heart)。诗歌的歌词很有特点,它共分五节,每一节都由两段“自耶稣来住在我心,……”的短语句子组成,连同副歌整首诗歌总共重複了25次 “自耶稣来主我心”,由此连接起一个基督徒自信了耶稣之后其生命旅途中的种种变化及层层升华。而诗歌的曲谱更是通过富有激情和张力的旋律和音符将上述主题彰显烘托得淋漓尽致。可是这样一首词曲完美搭配的诗歌,作曲家和诗人却并不相识和互相了解,因而完全不了解诗人创作这首诗歌的特殊背景;甚至两人还因为沟通不畅而发生了误会,以致于诗人在寄出自己的作品之后因長时间没有得到任何回馈消息,误以为诗歌已经被出版方拒绝,….。然而神却大大祝福和使用了这首诗歌,使其成为圣诗歌坛上激励了世上无数人身心灵的优秀作品。   下面的章节我们就一起来探索追寻这首赞美诗歌创作者各自的人生故事,以及诗歌文字和音乐的表达方式。 我们先来看诗歌的歌词作者,他的名字叫鲁弗斯· 亨利· 麦克丹尼尔(Rufus Henry McDaniel,1850-1940 )。麦克丹尼尔1850年出生在俄亥俄州一个叫里普利(Ripley)的小村庄。这地方虽小,但在他的童年时代却大有名气,因为那时有大量肯塔基州的黑人奴隶要越过俄亥俄河,逃往自由的北方,而位于俄亥俄河旁的里普利就成了他们逃亡过程中地下通道的第一站。当地的长老会牧师约翰·兰金( John Rankin)和许多教会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者正是在这样的一片土地上长大,甚至连他所读的学校也是由著名废奴主义者、浸信会牧师帕克.阿德密尔所创立的帕克学院(The Parker Academy);因此他很早就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以上左及右下圖是約翰. 蘭金牧師夫妇及他們的親人朋友照片;右上照片是他位於俄亥俄河河岸高處的住宅,當年他利用自己屋子房頂的燈籠來指引河對岸的黑人奴隸偷渡俄亥俄河的時間,前後總共解救了2000餘名黑奴成功逃離奴隸制的肯塔基州前往自由的北方各州。   在帕克学院完成了基本神学装备后,麦克丹尼尔在19岁那年获得了布道执照。1873年他正式被任命为教会牧师,从此开始了他超过了半世纪之久的事奉生涯。期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俄亥俄州,先后在许多地方牧养过教会,其中既包括像哈姆斯维尔、希金斯港这样只有数百人口的小村庄,也有人口超过百万的的大城市辛辛那提(Cincinnati)和代顿(Dayton),直至他年迈退休。   一生作为牧者的麦克丹尼尔严格意义上并不能够算得上是诗人。他活到90岁高龄,但所写的诗歌却仅有百首左右,而且许多诗歌还是他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因着自己特殊的境遇而写的。但仅此一首《自耶稣来住在我心》就让他在圣诗诗坛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成为经典。   大凡唱过这首诗歌的人都会有着这样的感觉,即这首诗歌充满着敬虔和喜乐,引人振奋向上,一心仰望耶稣。殊不知作者在写下这首诗歌之前曾经历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悲剧!那就是1913年1月5日,麦克丹尼尔的次子埃德温·赫歇尔(Edwin Herschel […]

一首在地下室裏寫成的美麗聖詩《在花園裏》

作者: 徐彬 (一) 筆者所住之社區在當地有“花園裏的城市”(City in Grarden)之美稱。打開所住公寓後院的欄柵碞可以直接走進一個占地87公畝的森林公園(Byrne Creaak Park),裏面樹木參天,雀鳥爭鳴,溪水長流,曲径通幽。小區的中央是一座據說是參考了英國漢普頓宮及法國的凡爾賽宮園林而設計的美麗花園。花園的中間是一組大型噴泉;噴泉的前後左右是由長青灌木和玫瑰樹構成不同圖案的園林草坪,四周則圍繞著楓樹林,一到秋天便鮮紅似火,美不勝收。社區的各幢公寓也有各自的大小園林,所種的各類花木異草在不同季節交替爭奇鬥豔。漫步在這樣的環境之中真是一種享受。 ▼下組照片即攝於上文所提到的各種美景 每當我為此感恩時,常常會想到一首聖詩,名字就叫《在花園裏》(In the Garden)。在寫作此文前,我曾經這樣猜想,這首詩歌的作者也許也是和我一樣看到類似美麗景色才會欣然寫下這首詩歌的;然而當我開始進一步去探索挖掘這首詩歌背後的的作者人生及創作背景時,所瞭解到的結果卻與想象大相徑庭。原來此詩的創作完全和世上任何的花園無關,只是源於作者的一個異象,而且當時的他還是處在一間幽暗的斗室之中,….。然而,他的這一異象,其芳華程度卻又是人世間再著名的名園所無法比擬和媲美。欲知其中詳情,請允我一一道來。 (二) 這首詩歌的作者名叫查爾斯·奧斯汀·邁爾斯 (Charles Austin Miles )。其個人成長經歷似乎並沒有任何特別之處。他1868年1月7日出生在美國新澤西州的曼徹斯特鎮,是家中的第二個孩子;按部就班完成了基礎教育後,在費城藥學院和賓夕法尼亞大學取得了藥理學的學位;畢業後他結了婚,並成了一名藥劑師。那是一個穩定的職業,在他人眼裏這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和順理成章。 然而人生的轉捩點很快就臨到了他的身上。1892那年,他在業餘時間寫的一首福音詩歌 “聽!這是耶穌的聲音”(List! ’Tis Jesus’ Voice)被一家叫霍爾.麥克的福音歌曲出版公司(Hall-Mack Company)正式發表,並得到編輯們的高度評價。那是他的處女作。作為基督徒的他,一直對福音詩歌創作保持著濃厚的興趣,如今終於有了收穫。接著更大的驚喜等待著他,霍爾.麥克公司竟然還愛屋及烏,直接邀請他本人去出版社擔任編輯。於是他毅然放棄了藥劑師這一穩定職業,加入了這家公司;之後又被晉升到經理職位,前後整整在那裡工作了37年,直至退休。在這期間,他個人也更上一層樓,先後完成了近四百首福音詩歌的創作,而且多數作品還是由他一人來完成作詞和譜曲,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這首《在花園裏》。他也因此成為那個時代備受讚譽的讚美詩歌作家。 (三) 《在花園裏》這首詩歌創作於1912年3月的某一個寒冷的夜晚,地點是在一個沒有窗戶、空間狹小、又只有微弱光線的房間內;不但如此,根據作者的女儿的描述,當時的房間裡甚至還因為有過漏水而相当潮湿,, …。看到此處,也許讀者會感到詫異,這番場景豈能和“在花園裏”的創作主題發生關聯? 如此簡陋的條件又怎能配得上作者已是一家知名出版公司經理應有的身份和地位?!其實,這只是他位於新澤西住宅中的一個地下室;因為在業餘時間裏酷愛攝影,所以他把這間地下室改造成了暗房用來沖洗膠捲,而此時他正在暗房裏工作。 那麼在這樣的場景中他為什麼能夠寫出了《在花園裏》這樣的詩歌?那就涉及到邁爾斯的一個習慣,他經常會在沖洗膠捲,等待顯影結果的空餘時間裡,拿起桌上的一本聖經,藉著暗房裏那盞特殊的紅燈光線來閱讀經文。 那天他翻開的聖經正好是《約翰福音》的20章,內容講的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十二門徒在看見死而復活的耶穌的場景。馬利亞在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並被埋葬後的第三天清晨來到耶穌的墳墓前,看到裏面已經空了,以為主的身體被人挪去,就急忙去告訴約翰和彼得;兩人快速趕到現場,先後進入墳墓確認了墓裏只剩下耶穌裹屍的細麻布和包頭巾,於是雙雙悲傷無奈地回家去了。但此時馬利亞卻遲遲不願意離開墓地;接著她突然見到了天使和復活的耶穌,主親自對她說話,並讓她把自己對她說的話帶給門徒們。七日後的第一天耶穌又親自來到門徒中間,讓他們親眼見證了祂就是榮耀復活的主,….。 […]

“我要唱一首古老的歌”:《成為我異象》背後的種種故事

作者:徐彬   也許是年紀大了喜歡懷舊,前些日子無意中哼起了一首年輕時常唱的流行歌曲;雖然已經記不得全部的歌詞,但依然能唱出前面的部分:“我要唱一首歌,一首古老的歌,我輕輕地唱,你慢慢的和”…。唱著唱著,腦海裏卻浮現出另一首歌,一首真正古老的讚美詩歌。與前者的區別是它並非是創作於作者“閃亮的日子”裏,而是在失明的黑暗中;但詩歌的旋律和歌詞至今聽起來還是那麼的優美,猶如吹來初夏輕柔的晚風,輕拂著我的心靈深處,並與之發生陣陣共鳴,促使我頃刻有了介紹這首詩歌來龍去脈的寫作衝動 …。   歌詞之源 《成為我異象》是一首非常古老的愛爾蘭詩歌。它的作者是一位生活在6世紀的愛爾蘭詩人,而詩歌的內容更是源自於更早時期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凱爾特人的禱告。我先來介紹這位詩人作者,他的名字叫達蘭·福蓋爾(Dallán Forgaill)。 在傳說中,福蓋爾寫下這首詩歌的原因是與他的一段特殊經歷有關。那時的愛爾蘭土地上存在著好幾個彼此紛爭的王國和部落。而福蓋爾因為寫了一首頌揚最早將基督教傳入愛爾蘭、被稱為愛爾蘭十二使徒之一的修道士科勒姆· 西爾(Colum Cille)的詩歌,而引起了其他敵對部落裏一位名叫“森恩法拉德”(Cennfaelad)歹徒的嫉恨;一天夜裏他利用福蓋爾正沉浸在寫作之中的機會用長矛戳瞎了眼睛…。 在那段特別痛苦的日子裏,福蓋爾不斷通過禱告來親近神;而在那個時代信徒在遇到磨難時所做的禱告被稱之為“洛裏卡”(Lorica)。這個詞是來自中世紀早期生活在愛爾蘭土地上凱爾特人的盖尔語(Gaeilge),其本意只是“胸甲”;因為那時的凱爾特人經常要面臨各部落之間的爭戰,於是這個詞就逐漸成了他們在參加戰鬥前或遇到人生各種挑戰時向神祈求護佑和指引禱告的代名詞。因為凱爾特文化是形成愛爾蘭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這種禱告也被愛爾蘭人傳承下來。福蓋爾在失明日子裏正是在不斷的禱告之中,在原來的“洛裏卡”基礎之上創作了這首詩歌。 在福蓋爾之後的十幾個世紀中,這首讚美詩逐漸被被淹沒在歷史的風雲變遷之中,未能被近現代民眾所識得。1905年,後來成為愛爾蘭著名語言學家,曾經編撰過兩本愛爾蘭詞典的瑪麗·伯恩女士(Mary Elizabeth Byrne 1880–1931)在她25歲那年從一份十四世紀的抄本中發現了這首古愛爾蘭語的詩歌,並將其翻譯成英語。詩歌的原名叫“Rop Tú Mo Bail”,這一短語的組合本身有多種的意思,包括願你成為我的“堡壘”、“居所”、“家”、“避風港”等含義;伯恩從屬靈的角度將其翻譯成“Be Thou My Vision”,即“成為我異象”,從而讓這首古老的詩歌獲得了新生。而“Vision”這個翻譯十分到位,因為它除了“異象”、“啟示”、“願景”等含義之外,也有“視力”、“眼目”的意思,恰好又隱喻了作者創作這首詩歌時的特殊背景。 伯恩當時的譯文採用的是散文風格,和原文的文學形式並不太貼近,故在7年後又有另一位女翻譯家,擔任過愛爾蘭文學學會主席的埃莉諾·亨麗埃塔·赫爾(Eleanor Henrietta Hull)將其改寫更貼近詩歌的載體,從而進一步促進了這首詩歌在世界範圍裏的廣泛傳播,最終成為一首眾所周知的經典詩歌。 下右圖是詩歌在十四世紀的抄本片段▼   曲調之美 介紹完詩歌的文字來源之後,接著我們再來看詩歌的旋律。在漫長的歲月裏,這首詩歌曾經有過好幾個不同的愛爾蘭傳統民歌音樂來作為它的曲調,但都沒有得到廣泛的傳播。十九世紀中葉愛爾蘭皇家学院古代文物委員會一位名叫喬治·皮特利(George Petrie)的學者在搜集古愛爾蘭民間音樂時注意到有一首几乎要失傳的傳統民謠,於是他在1855年將其收錄到自己編纂的《The Petrie […]

“信靠順服,除此並無別路!” — 聖詩《信靠順服》背後的人物、故事和亮光

作者:徐彬   有一首聖詩是我們每一個受洗的基督徒所必會唱的,然而詩歌的名字卻是來自於一個初聽到福音慕道友所說的一句話;而詩歌的主題內容又是所有的信徒一生要努力學習和實踐的功課。這首詩歌的名字就叫《信靠順服》(Trust and Obey)。   通常介紹一首聖詩我總會先從介紹詩歌的歌詞作者開始,但這一次我必須先介紹這首詩歌的作曲家,因為如果沒有他,歌詞的作者就不可能寫下這首詩歌;這位作曲家的名字叫丹尼爾·B·唐納(Daniel B. Towner)。   唐納1850年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羅蒙市(Rome,Pennsylvania),和那位寫下著名讚美詩歌《我心靈得安寧》曲譜的音樂家菲利.貝力斯(Philip Bliss 1838-1876)的家鄉是同一個城市。他的父親是當地一名享有盛譽的音樂教師,正是從父親那裏,唐納從小就接受到良好的音樂啟蒙和訓練。到他17歲那年,他已成長為頗有名氣的出色的男低音歌手,經常受邀前往各地參加各種演唱會。隨著他年齡的增長以及在聲樂方面實力技巧的日趨成熟,他也把自己的興趣點逐漸延伸到歌曲創作上。   作為基督徒的唐納也很早就開始了在他在各教會的服事,曾經在多家教會中擔任過詩班主任及指揮。35歲那年的秋天,他加入到著名佈道家德懷特·L·穆迪(Dwight L.Moody)的福音佈道團,成為詩班的主唱和指揮中的一員。他和團隊裏著名聖樂家桑基等多位負責人一起同心協力,把穆迪唱詩班發展成當時歐美首屈一指的敬拜團隊;在一些重要的佈道會上,他們詩班的人數甚至可以多達千人以上。到1893年他已經成為芝加哥穆迪聖經學院的音樂總監和音樂系主任,并在這一重要職位上他整整工作了26年。在他卓有成效的領導下,這所學院被譽為世界上最獨特、最繁榮的福音歌手培訓學校,培養了大批出色的福音歌手和聖樂人才。因他在這方面的傑出貢獻,田納西大學在1900年9月授予其音樂博士學位。   1919年,唐納在米蘇裏州佈道大會領詩時,被主接去,歸入天家,享年69歲。他一生中所創作的聖樂多達二千餘首,包括流傳至今的「信靠順服」(Trust and Obey)、「恩典大過我罪」(Grace Greater Than Our Sin)、「非銀也非金」(Nor Silver Nor Gold)、「我錨已拋牢」(My Anchor Holds),「我是個罪人蒙主恩」(Only a […]

《主必保守我》背後“一曲兩歌”和“一歌兩調”的故事

作者:徐彬   引言:在聖詩的寶庫裏很少有一首詩歌會像今天我要介紹的那樣,不但涉及到那麼多的人物和關係,而且還先後衍生出同一個曲調唱紅了兩首不同的詩歌,接著又同一首詩歌產生了兩個好聽的曲調這樣“複雜”的故事。這首詩歌的名字就叫《主必保守我》(He Will Hold Me Fast)。    領路之人 在開始介紹這首詩歌的詞作者及作曲家之前,我要首先介紹一個人,他的名字叫鲁本·阿彻·托瑞(Reuben Archer Torrey 1856–1928)。因為如果沒有他,不但這兩位生活在遠隔重洋兩大洲的作者就無法彼此相識,一起來創作詩歌;甚至還可以說,如果沒有托瑞,他倆還無法脫穎而出,成為聖詩領域的創作名家。 托瑞1856年出生於美國新澤西的霍博肯,父親是一名成功的律師和銀行家。年少時托瑞家十分富裕,單宅地就有200英畝之大。但就在他考入耶魯大學後的1873年,父親因美國的經濟大蕭條破了產,家境一下子變得而一貧如洗;用托雷自己的誇張的話來說,父親當時窮得只剩下一個火柴盒和一對紐扣。家中的突變給他的情緒帶來了嚴重的影響,造成他嚴重的精神鬱抑,甚至發展到有一天夜裏一心想輕生的地步。就在他進入洗手間想找利器自殺的關鍵時刻,遠在家中一直期盼兒子有朝一日能夠成為傳道人的母親在睡夢中被一種無形的力量驚醒,急切地跪到地上為兒子祈禱;而與此同時,托雷也被一種強烈的禱告欲望所催逼,使他從憂鬱中清醒過來,不由自主地跪下來求神救他脫離重擔,…。就從那一刻起他下了決心要將自己的一生獻給主。 1889年托瑞在埃爾蘭根大學獲得神學博士學位。畢業後他不但加入了著名佈道家德懷特·穆迪的福音團隊,而且還成了芝加哥聖經學院的負責人(即現在著名的芝加哥穆迪聖經學院的前身)。此時他終於實現了母親的願望,正式成了一名傳道人。 之後的托瑞一直致力於在世界各地傳播福音,果效斐然;甚至還有教會史的研究者認為,他是自使徒時代以來,在個人宣揚福音方面做得比任何人都多的佈道家。而這一切都始於1902年他和福音音樂家查爾斯·麥卡倫·亞曆山大(Charles McCallon Alexander 1867-1920)合作,前往世界各英語國家所開展的巡迴宣教之旅。今天我要介紹的這首詩歌的詞曲作者就是他们在澳大利亞和英國的宣教場合結識,並繼而吸收到他團隊裏一起服事神的艾達·哈博森 (Ada Habershon 1861-1918)和羅伯特·哈克尼斯(Robert Harkness,1880-1961)。 ▼下圖為托瑞和亞曆山大1905年在英國舉辦福音佈道會的盛況照片 詞曲作者   我先來介紹詩人艾達·哈博森女士。她1861年出生在英國馬里波恩 (Marylebone)的一個基督徒家庭,父親是當地一位著名的醫生。 哈博森是一名大器晚成的聖詩詩人。她年輕時的主要興趣只在於唱歌;23歲那年當慕迪佈道團來訪時,她還曾經上臺和大名鼎鼎的聖樂家桑基(Ara D.Sankey)一起合唱過敬拜詩歌,並為他抄寫過不少聖詩曲譜。就在那時,她心裏曾經一度產生過創作詩歌的意願;可是到她真正開始創作時已經到了40歲的中年時光。1901年她在生病期間寫下了第一首英文讚美詩“Apart with Him”,從此踏上了詩人之路 […]

由三位傳道人互相影響接力完成的感人詩歌《耶穌一來》

作者:徐彬 引言:在剛過去的2022年歲末和2023年年初的日子裏,每天從國內所傳來的幾乎都是令人揪心的壞消息。隨著防疫政策的突然開放,家裏的親戚朋友們幾乎人人都被感染;醫院裏人滿為患,醫生和病人同時倒下;到處是缺醫少藥所引起的混亂和恐懼,甚至還伴隨著年邁老人的大量死亡,聞之讓人窒息,難以釋懷。然而就在此時,腦海裏浮現出教會孫約翰老牧師最近在主日敬拜時帶領大家唱過的一首歌,那就是《耶穌一來》(Then,Juses Came)。尤其是它的副歌:「耶穌一來,撒但權勢就粉碎;耶穌一來,抹去一切眼淚;除去幽暗,使痛苦變為甘甜;耶穌一來,萬事都要改變」;於是心情逐漸平靜下來,一邊反復地聽著歌曲,一邊去挖掘這首以往中文資料從未涉及過的詩歌創作背景,以撰寫詩歌背後的故事。 我先來介紹這首詩歌的作者奧斯瓦爾德·史密斯(Oswald Smith)的生平。史密斯1889年11月8日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敖德薩,但他的孩童及青少年時代都是在數百里之外的恩布洛度過的,因為他父親是那裏火車站的一名電報員。也正是這個近水樓臺的緣故他學生時所打的第一份零工也是在車站;當時他所做的具體工作是定時前往為車站的信號指示燈加添好煤油,然後再用滑輪將燈升到燈杆的高處。在那個時候誰也不會想到這位個子不比同齡人高的少年郎將來有一天會成為一名將福音的萬丈光芒帶到北美各地的著名宣教佈道家。而這一切又要從他16歲那年所參加的一次聚會說起。 1906年的那天是史密斯生命中重要的日子。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從車站的一名旅客口中瞭解到有一位著名的傳道人正在多倫多舉辦佈道會。為此他說服了父親允許他曠課一天,和弟弟一起坐火車前去參加。 那次佈道會的舉辦地點是在多倫多的梅西音樂廳(今日羅伊·湯姆森音樂廳的前身)。來講道的牧師是芝加哥穆迪名下聖經研究學院院長,著名佈道家魯本·托尼(Reuben A. Torrey)。當史密斯兄弟倆趕到時會議已經是最後一天。到下午結束前托尼開始對台下的會眾呼召。當他依次按年齡喊到“從16歲到二十歲願意信主的人請上臺前來”的時候,被感召的史密斯也隨著許多青年人的腳步一起上臺,決志歸入主耶穌的名下;但與眾不同是,此時的他心中已萌發了一個志向,就是一定要成為像這位托尼一樣成為一名大有能力的宣教士和佈道家。 佈道會雖然結束了,但這一志向卻仍然時刻在他心中激蕩,而且一天比一天強烈,讓他無法平靜下來。為此他居然還別出心裁想出了一個主意:那就是設法離開家前往一個較遠的鄉村,找到一個無人認識他的小教堂,然後請那裏的牧師允許他上臺講一次道,由此來驗證他是否具備這樣的能力;如果不成功,那就證明現在自己還沒有被神召喚,…。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他還不至於那麼衝動。不久之後他看到多倫多一家聖經學院正在夜校招生,於是他立即前往報名,成了一名學生。 在那家聖經學院就讀的第二年,史密斯終於有了一次可以申請講道的機會。得此消息後他一度激動得跪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裏祈禱,求神指引為他開路。但到了臨近時他卻退縮了,因為許多白天似乎已經想好的內容一到了晚上在頭腦中便變成空白, …。 史密斯知道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於是他老老實實地花了數年時間,碾轉於好幾個不同的學校去系統地學習聖經和神學課程,其中包括在著名的芝加哥麥考密克神學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就讀了三年。在這期間他也曾經幾次申請過去海外宣教的工作,但都因健康原因未被相關機構批准。 1915年正式完成了神學裝備的史密斯被任命為南芝加哥長老會福音部的牧師,開始了他的第一份事工。從那一年起的11年期間他先後在美加好幾個教會牧會擔任牧師,成績斐然。儘管他的講道水準隨著服事生涯的繼續已經變得越來越成熟,但年輕時成為宣教士和佈道家的那個抱負依然還在激勵著他。終於在1926年他辭去了牧師職位,轉去“加拿大東部基督教和傳教士聯盟”任職;之後他又加入“全球基督教信使會”,全力投身於各項宣教事工之中。 時間來到了1928年,史密斯的心中產生了一個異象,就是要充分使用上帝給他的恩賜和能力自己去成立一個獨立的組織來推動世界各地的宣教工作。為此他回到了多倫多。經過一段時間準備後,在9月的一天他再次來到當年他決志的那個梅西大廳,正式宣佈成立“人民教會”(People Church),並在次年在教會下專門成立了“宣教協會”(Peoples 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具體負責宣教事業。若干年後它所聯合的宣教機構團體在加拿大境內已經多達80多個,每年所得的宣教募捐高達數十萬美元,持續地支持著世界各地數以百名的宣教士。史密斯個人更是頻繁地前往世界各地佈道,成了一名和當年魯本·托尼一樣的著名佈道家。 以下的左上圖是如今的羅伊·湯姆森音樂廳,當年史密斯在它的前身梅西音樂廳決志並在1928年宣佈成立人民教會;下二圖為今日人民教會的內外景照片▼ 史密斯從1915年神學院畢業到1958年退休,致力於佈道和宣教事工43年,前後出版過35本福音專著,總發行量高達600萬冊。他去世之後被美國著名的葛培理牧師譽為“我們這個時代結合了牧師、讚美詩詩人、宣教領袖和福音傳播者數種身份的最偉大人物。”作為一名聖詩詩人他一生寫過1200首聖詩,而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今天我要介紹的《耶穌一來》。 這首詩歌創作於1939年。雖然那時史密斯已經是一名知名的佈道家,但若問這首詩歌的創作題材和靈感卻是來自於另外兩位傳道人:他們的名字分別叫哈利· 列默(Harry Rimmer 1890–1952)和霍默· 羅德希弗(Homer Rodeheaver 1880-1955)。 這兩位傳道人中我們先來介紹哈利· 列默。他的經歷也十分傳奇。他出生在北加州,年輕時曾是一名職業拳擊手,後來因受到一名街頭佈道人的影響而信主,繼而前往三藩市神學院就讀,畢業後進入長老會擔任牧師。他一生中花費了極大精力去致力於如何通過科學來證明聖經正確無誤,甚至還專門為此去學習有關課程,並成立一個實驗室來驗證聖經中的記載。但這些並不影響他同時還是一名優秀的牧者和佈道家。年輕時列默就加入了基督教青年會(YMCA),專門負責去各地高中學校作巡迴佈道演講。1934年明尼蘇達州德盧斯的第一長老會教會聘請他擔任牧師,其條件之一就是每年要有6個月時間用於寫作和佈道。而《耶穌一來》這首詩歌的主題內容正是和他在這家教會服事期間的一次講道有關。 […]

聖詩《以馬內利懇求降臨》的“前世今生”

作者:徐彬 引言:有這樣一首非常獨特的聖歌:它可以被視為聖誕詩歌但卻不在聖誕到來之日頌唱;它有優美的歌詞和動人的曲調,但卻無人知其最初的作者;它的旋律保存著遙遠的中世紀修道院內吟唱《詩篇》時的淳樸古風,卻又承載了近代教會音樂發展歷史的變遷風雲;它的歌詞內容取材於舊約時代以色列民對彌賽亞來臨的殷切盼望,但更和耶穌誕生和神國子民期望耶穌早再臨直接相關。在當今的世界裏我們重溫這首歌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就是《以馬內利懇求降臨》(O come, O come, Emmanuel)。 我們先來看這首詩歌一個顯著特點。大家可能注意到在英文的歌詞中它的每一節開始都是從“O”開始,這就涉及到早期基督教詩歌吟唱風格中的“對唱”或“輪唱”,英文叫“O Antiphon”。據說還是保羅和巴拿巴曾經事奉過的那個安提阿教會,它的第三任主教聖依格那修(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有一天看到兩個天使唱詩班對唱的異象,接著他就將這種方式引入到自己教堂的崇拜儀式之中,用於詩篇的頌唱。之後這種唱法逐漸傳開,先進入猶太社區的教堂,再傳入拜占庭和亞美尼亞教會,成為教堂敬拜禮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兩個多世紀之後又被羅馬教廷的教會接受,廣泛地應用在《格列高利聖詠》的制定之中。而《以馬內利懇求來臨》這首歌正是這種背景下的產物。   詩歌的節數在不同的版本中有所不同,但比較權威的是七節。它的每一節都是以“O come”(哦,降臨)開始,然後分別引出“以馬內利”(Emmanuel)、“上天聖智”(Wisdom on high)、“全能之主”(Lord of might)、“耶西之杖”(Rod of Jesse’s stem)“大衛之鑰”(Key of David)、“清晨日光”(Day—spring from on high)、和“萬邦之望”(Desire of nations)來作為各節的頌唱主語,進而展開下麵的具體內容。其中“上天聖智”對應“全能之主”,“耶西之杖”對應“大衛之鑰”,“清晨日光”對應“萬邦之望”,而開始的“以馬內利”則起領銜全詩的主導作用。這種結構的安排就是與“輪唱”和“對唱”所需的特點有關。 羅馬天主教教會大約是從九世紀開始將這首詩歌用於“降臨節”的彌撒敬拜。傳統的降臨節從每年耶誕節前的第四個主日開始,一直持續到平安夜前一日;在最後七天的晚禱中,要通過輪唱及應答方式頌唱七首讚美詩歌來等待平安夜的到來,然後再通過齊唱“聖母頌”(O Vir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