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惡園戶的比喻
馬太福音21:33-46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34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35 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36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37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38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 39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40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41 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歡喜赴宴得享歡樂與祝福
耶穌用兇惡園戶的比喻(太21:33-46)指責當時祭司長、文士等宗教領袖沒有忠心於所託付的看顧和教導工作,接著用娶親筵席(太22:1-14)來比喻他們回絕、不理和抗拒福音,忽視神所預備的尊貴隆重且歡樂祝福的筵席。
在耶穌時代,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邀人赴宴是件嚴謹的工作,主人通常先打發僕人遞出初步邀請,時候到了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被邀請且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不守約出席,是非常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有敵對、宣戰的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