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和平安的約
瑪拉基書 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閱讀經文: 瑪拉基書 2:1-9
1「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於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神揀選利未人,使以色列人可以藉著他們與神溝通(相交);也藉著利未人,使以色列人的罪過可以得赦免,並蒙悅納。這個制度建立在神的能力和聖潔之上。也因為利未人是神所揀選的僕人,他們必須放棄擁有地土和財產的權利,只能在會幕(或聖殿)裡工作,因為神就是他們的一切。神也要求以色列其他支派要負起供應利未人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當利未人裡作祭司的不再相信有神,不相信神愛他們,隨隨便便地應付獻祭的事時,整個以色列人的根基就倒塌了。祭司污染祭壇,偏離正道,在律法上瞻徇情面,以致於他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當一個人不尊重自己時,也很難得到別人的尊重;一個祭司不尊重自己的身份和事工時,人也不會尊重他和他的工作。
在〈彼得前書〉二章9節裡,他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指的便是信徒,這就是“信徒皆祭司”的由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