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吃血嗎?
利未記 17: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我可以吃血嗎?冬天來臨了,火鍋的季節也上巿了,巿面上正流行一樣好吃的產品,就是鴨血。聽說拿鴨血下火鍋,非常好吃。豬血雞血都有人在吃,而且特別宣傳其美味,令人食指大動。令我驚訝的是,有許多牧者都覺得吃血沒問題。因為耶穌都說了:「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 」
保羅也說過,「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4:4) 」神也曾經在異象中,三次叫彼得吃不潔之物和俗物,因為神所潔淨的,不可當作俗物 (使10:9-16)。這些都是《聖經》的教導,難道是新約和舊約的不同嗎?
那麼在〈使徒行傳〉的耶路撒冷會議中,耶穌的弟弟雅各為何做了一個總結:「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使15:19-20)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教導是從何時開始的。這是當年大洪水退去,挪亞一家八口下船向神獻祭之後,神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