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
馬太福音10: 32_33 面子
32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上個星期天我們小組聚會,請了一位宣教士鄭伯海牧師來分享他們在厄瓜多爾的事工。厄瓜多爾是一個位於南美洲西北部的國家,北與哥倫比亞相鄰,南接祕魯,西濱太平洋,與智利同為南美洲不與巴西相鄰。鄭牧師在分享時,我心裡浮起一個問題,為什麼有的人可以放棄自己的事業或工作,還有大半生的青春,去一個遙遠,生活習慣背景文化都不一樣的地方宣揚耶穌基督的福音,而有的人連邀請朋友來參加教會聚會的勇氣都沒有?
有的人可以站出來為福音爭戰,為福音入獄,為福音犠牲性命,有的人連在大眾前做飯前禱告都不敢?
當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為何他會特別提到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在當時的社會上,保羅放棄了他在社會上的地位,為了福音甘願成為階下囚,被人丟石頭,被人驅逐,經過船難,逃過謀殺,等等。福音彷彿成了他的生活裡的咒詛,讓他不能享受平凡人追求的安逸生活、聲名地位,以及榮華富貴。而這正是一般人所逃避的,因為他們不想失去保羅所丟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