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誡命

太福音22: 34_40_最大的誡命

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這是耶穌在聖城的第二天,猶太人並沒有輕易放過祂。從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三和林"(Sanhedrin)領袖來質問耶穌的權柄,接著由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聯手問繳稅的問題,接著就是撒都該人問復活,現在輪到律法師(文士)上場。律法師也是聖經學研究師,律法自然是他們最拿手的。他們能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嗎?他們是胸有成竹,企圖來羞辱耶穌的。因為他們認定在613條誡命中,有248條積極的誡命,365條消極的誡命。積極的誡命是要人當做哪些事,消極的誡命是不可以做哪些事。他們的問題便是針對積極的誡命而發,有那麼多該做的事,哪一件是最重要的?若是耶穌的回答不合他們的心意,那他們便可當眾羞辱耶穌,說祂沒有教導的資格。

其實在律法師當中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守安息日比其他誡命都重要,有的人認為獻祭比守誡命重要,有的人認為遵守割禮最重要。因此這也是他們之間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信徒之間不也常常有類似的問題嗎?好像敬拜時,應該以儀式為重,或是隨意為主;要讓人覺得方便好呢?還是要讓人感受到敬拜的莊重?

辯論復活

馬太福音22: 23_33_辯論復活

23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 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 末後,婦人也死了。 28 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30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 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33 眾人聽見這話,就稀奇他的教訓。

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討論,讓我們看見屬天和屬地的人之眼光何等不同。

在猶太人的傳統裡,為了保護各人的地產,有一種條例,就是兄弟之間有義務為死去的兄弟留個後裔,免得因為沒有後裔,以致地產被變賣成為他人的。所以他們有這樣的疑問,若一個女人和弟兄七人都結過婚,將來到了天上,這女人算是誰的妻子?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所以用這個例子來考耶穌: 假如有復活的話,將來在天上這些人怎麼辦?

耶穌的回答是為了讓他們明白屬天和屬地的人之眼光何等不同。為了讓他們知道,人到了天上之後和地上的情形完全不同。耶穌說,“人復活之後,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耶穌讓他們明白,第一,人的確可以復活。因為“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路20:38)”其次,在神那裡的活人不再有兩性的分別,因為天上的使者是沒有性別的。

納稅給該撒

馬太福音22: 15_22_納稅給該撒

15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 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愷撒可以不可以?」

18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 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 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21 他們說:「是愷撒的。」耶穌說:「這樣,愷撒的物當歸給愷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 他們聽見就稀奇,離開他走了。

再一次我們看到耶穌面對難題所表現的智慧。而耶穌回答問題的智慧經常可以給我們很多靈感去面對生活中的一些抉擇。讀《聖經》時,我們若肯花一點時間去思想,就會發現神就是用祂的話在指引我們人生的方向,生活的選擇。但是你若每次讀《聖經》只是為了應付必須的“靈修”要求,很可能會覺得味如嚼臘。

在馬太和馬可的記錄中,他們指出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想要陷害耶穌;路加卻更進一步指出,他們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為要在祂的話上得把柄,好將祂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因為猶太人的公會不能定人死罪,只有羅馬賦予政權、所指派的巡撫才有權致人於死。在他們三人的記載裡,我們不難發現,原本分道揚鑣的政客,竟然合作要致耶穌於死地。在這裡一共有四群人想害耶穌:法利賽人、希律黨人、文士和祭司長。

娶親的筵席

馬太福音22: 1_14_娶親的筵席

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 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6 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凶手,燒毀他們的城。 8 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有時,雖然知道瞭解比喻,要先明白它取喻的重心,但問題是,有些比喻並不容易摸着它的重心,娶親筵席的比喻(太二二:1-14)正是一例。

  1. 要明白這比喻的重心,首先不要忽略“天國好比…”這句話是指下文整個比喻,不是單指比喻中的某一個人物或某一件事。就如:天國不是好比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筵席;也不是好比王打發僕人請被召的人來赴席。而是好比:由第三節到十三節的整段描寫的情形,這是瞭解所有天國比喻非常重要的關鍵。

  2. 這比喻很自然的分作兩段講述。首段講述那王怎樣打發人去請被召的人來赴席,而都被拒絕,王大怒而發兵除滅他們。末段講述王怎樣從岔路口邀請人來赴席,在赴席的人中有人不穿禮服而被丟在黑暗裏哀哭切齒。

兩個兒子的比喻

馬太福音21: 28_32_兩個兒子的比喻

28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29 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30 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31 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32 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

根據猶太傳統,七七節是神賜下妥拉的日子,在這天在西乃山上的摩西,得到了妥拉(Matan Torah) (摩西五經),在這天以色列正式成為一個民族。這是三大耶和華的節期之中的第二個,百姓必須上耶路撒冷,這也是為何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七七節是「Matan」的日子,Matan的意思是當新娘和新郎分開時,新郎所送給新娘的訂婚禮物,讓她能受到鼓勵、能變美、能確定這段關係,而這份禮物就是聖靈(也就是耶穌送給信徒的禮物)。(摘自〈以色列美角〉

為何今天要談到七七節呢?因為明天6月9日就是以色列人的五旬節,也是基督徒的聖靈降臨節。在前一晚上十點開始到第二天的六、七點,以色列人就會整夜讀《聖經》,然後才去睡覺。因為傳說上帝給摩西妥拉(摩西五經)時,以色列百姓都在睡覺。所以現在大家不睡覺,會一起讀聖經~代表對領受神話語的渴望。

辯駁耶穌的權柄

馬太福音21: 23_27_辯駁耶穌的權柄

23 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24 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 25 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什麼不信他呢?』 26 若說從人間來,我們又怕百姓,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 27 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

說實在的,我特別喜歡讀耶穌被法利賽人或文士刁難的事蹟,因為從每次主耶穌的回答裡都可以學到一些智慧。你有沒有被人刁難過,或是碰到很難處理的事情,你都可以從耶穌處理事情的方法上學到一點東西。在這段經文裡,祭司長和長老來挑戰耶穌的權柄。想想看也是,在當時耶穌在眾人眼中不過是個拉比或先知,有什麼權柄來插手聖殿怎樣使用之事?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興師問罪是理所當然。

那些商人能夠在聖殿的外院裡做生意很顯然是得到了大祭司的同意,因為大祭司是猶太人的最高宗教領袖,聖殿裡要做什麼事情,他說了算!耶穌是誰呢?難道比大祭司還大嗎?大祭司同意的事,誰敢出來反對?他們的意思其實就是在告訴耶穌:你無權過問此事。

無花果樹被咒詛

馬太福音21: 18_22_無花果樹被咒詛

18 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 19 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20 門徒看見了,便稀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 21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 22 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現在己經是六月,溫哥華一些無花果樹都己經結了好些果子,但是要到八月中才會成熟可以食用。耶穌此時到耶路撒冷是為了過逾越節,也就是三、四月,想當然無花果樹不會有果子,為何主耶穌會咒詛這棵沒有果子的無花果樹,感覺這棵樹很寃枉?

在《聖經》裡無花果樹經常被提及它的用處:在〈創世記〉裡,亞當和夏娃用無花果的葉子作衣服;希西王的病是用無花果餅貼在瘡上,他的病就痊癒了;在耶利米的異象裡有兩筐無花果,一筐是極好的無花果,好像是初熟的;一筐是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代表以色列民順服神和不順服神的後果。

在先知書裡,先知警誡以色列民,若去敬拜事奉別神,在災難的日子裡,「無花果樹上必沒有果子,葉子也必枯乾。(耶8:13;珥1:12)」甚至因敵人一再侵犯,進行徹底的毀壞,而「剝了無花果樹的皮,剝盡而丟棄,使條枝露白。(珥1:7)」表示以色列極度的窮困,連神最基本的祝福都失去了。

耶穌潔淨聖殿

馬太福音21: 12_17_耶穌潔淨聖殿

12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14 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15 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裡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 16 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17 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

陳終道牧師在《金燈台活頁刊》曾對這段經文有所解釋:主耶穌曾經兩次潔淨聖殿。第一次是祂出來傳道的時候。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二章。其餘三福音所記載的是第二次潔淨聖殿,是祂受死前一週所作的事。為甚麼兩次的事這麼相似﹖那正好證明猶太人並沒有因耶穌第一次潔淨聖殿而悔改。主耶穌拿繩子作鞭子,把賣牛羊鴿子的人都趕出去,推翻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那些人的情形必然十分狼狽。後來主又得再次潔淨聖殿,因為那些受責備的人依然如故!

人如果受了責備而不肯悔改,必不會因所受的責備難過,反而使他們懷恨在心,設法報復。所以在第一次潔淨聖殿之後,猶太人對耶穌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約2:18)意思是說,你既這樣沒有愛心對待那些人,叫他們血本無歸,還行甚麼神蹟呢﹖但在主耶穌第二次潔淨聖殿時,猶太人就不單埋怨耶穌沒有愛心,而且商量怎樣去除滅耶穌了!(可11:18)

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

馬太福音21: 1_11_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

1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裡, 2 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裡來。 3 若有人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說:『主要用牠。』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4 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 5 「要對錫安的居民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 6 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行, 7 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 8 眾人多半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 9 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 10 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 11 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這是耶穌受難週的開始,也是棕樹節的由來。此時耶路撒冷闔城都在準備要過逾越節,前來過節的人數比耶路撒冷平常的人多上好幾倍,羅馬政府為了防止有人藉機作亂,也會派兵駐紥;因此若沒有預先準備,臨時要找落腳的地方很難。所以主耶穌在這之前很可能就己經有預備。

〈馬可福音〉裡記載了主耶穌每個晚上都離開耶路撒冷,往城外的伯大尼住宿。伯法其和伯大尼都是在橄欖山東邊的小村鎮,相距約一公里。伯大尼的地勢較高,可以眺望耶路撒冷。耶穌就在伯法其叫門徒去牽祂所預備好的驢駒。這驢駒沒有人騎過,代表了「初熟之物」是獻給神的:正如後來埋葬耶穌屍身所用的墓穴也是從未使用過的。耶穌想要給耶路撒冷的民眾帶去怎樣的信息呢?

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馬太福音20: 29_34_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29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30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1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2 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33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34 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記得剛移民到溫哥華時,有次聽到一個外國女人說:“What could I do for you? ”(我可以為你做什麼?)時,那時心裡非常感動。竟然有一個陌生人問我,她可以為我做什麼?咱們素昧平生,我又一身土包子裝飾,一看就是個土包子,連Thank you(謝謝你)都說不出來。然而對方卻如此誠懇溫柔,這句話帶給我很大的震憾。

在洋人的地方特別能感受到基督教的信仰在生活裡的潛移默化,雖然這個時代裡因為太多欺騙狡詐,以致人性越來越粗糙,但有時候我們還會碰到一些靈魂被聖靈得著的人,他們流露出的氣質總令人感動莫名。你接觸到那種人時就彷彿跌到了《聖經》裡的耶穌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