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阿斯娶路得為妻
〈路得記〉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閱讀經文:〈路得記〉4:1-22
每個人都想尋得真正的愛情,而愛情又唯有碰到試驗時,才能顯露出其本質。甜言蜜語很容易,但若是要用財產去換取,你願不願意?波阿斯就受到了這樣的考驗。在波阿斯所講的那位至近的親屬眼中,路得是誰?他知道拿俄米,因為他們是至親,但是路得是個摩押女子,與他何干?若是娶了拿俄米,這個老太婆生不出孩子,以利米勒的地就歸他了;若是娶了路得,年輕女人總還會生育,生了第一個兒子,地就是這個小傢伙的,那他落得兩袖清風,何苦?因此他寧可脫鞋。
在〈申命記〉第25章裡記載:「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若兄弟不願意,「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 」。這「弟兄”也包括至近的親屬。
為何有人不願意為哥哥或至近的親屬建立家室呢?因為於自己的產業有礙。路得於這至近的親屬是一個會影響他產業的負數,所以他不要。但是波阿斯為什麼寧可冒著對自己的產業有礙的風險,去娶路得呢?因為路得在他的眼中是個寶。他欣賞路得的品德,他明白路得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女性,他寧可損失一些財產,也不願意失去路得。這就是路得在波阿斯心中的地位,勝過他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