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第七天歇了一切創造的工
創世記二章1-3 節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守安息日乃是記念上帝創造之奇工,所當永矢咸遵的永遠的責任-守安息日的命令,乃遠在十誡之先,乃為上帝道德律的一部分。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於此可見安息日之重要與價值。此乃記念並慶祝上帝創造之工及其位格,必然與超越性。所以在十誡的第四誡規定:「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七」乃是一個神聖的字,乃是從亞加底亞(Accadian)先祖傳給閃族的,病人要在每週第七日用洗罪油在自身膏抹,以求早日痊癒。考古學家在米所波大米發現石版上的日曆,寫的是每週七日,證明安息日在古巴比倫早已風行。在石版上,第七日,第十四日,第二十一日,第二十八日,都稱安息日,並且加寫:「歇工的日子」,而其所用的字句,乃與摩西相同。這種限制,也和摩西法典一樣嚴格。這些制度乃遠在亞加底亞時代即已製定,還在亞伯拉罕之前。考古學家又發現一塊石版,上面寫的是乃是「心靈歇息的日子」。這乃是因為上帝裡面有一個永遠安息,以及永不止息的創造力的「活水的泉源」(耶二13),所以神命告我們要遵守祂安息的律法,又要守工作的律法。我們的安息,只是上帝安息的「縮型」之表徵而已。況且上帝的創作和安息,乃是神聖的,我們的工作和安息,乃是世俗的,稱為模仿上帝。
在新約時代,主耶穌和門徒都未廢除安息日。摩西律法時代以後,雖已廢除守安息日的法令和規律,但同時卻又宣告因為人性的需要,不可忘記安息日神聖的淵源,仍應謹守勿渝。在主耶穌基督裡面,並沒有廢除摩西法典的任何一點。我們雖不拘泥死的字句,但為了我們的靈命與聖潔,仍應虔誠與敬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