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佯為不見

〈申命記〉 22: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申命記〉22 章1-12節裡,神教導我們一些做人的原則。

在第1-4節裡,神用了三次「不可佯為不見」,也就是說不可以假裝看不到。

在什麼情況下不可假裝看不到呢?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2.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3.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今天,牛羊或驢都可以改成別的東西,例如:衣服,手機,兒女,腳踏車,雨傘,等等。只要你看到是弟兄姐妹的東西,就不要假裝沒看見,在他人的疏忽上,付出你的關心,使他人不遭損失。

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當然也包括姐妹。你若看見有人忘了或疏忽了他的東西,就要把它收好,或是拿去還給他,或是留著等他來取。這裡所說的是第十誡的延伸:「不可貪戀。」也是主所教導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弟兄是指認識的人,不是不認識的人。當時的人所養的牛羊身上都有自家的記號,因此看了記號就知道是哪家走失的牲畜。看到了之後,不可以佯裝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若是弟兄住得遠,或不知道是誰的,就要牽回家,等失主來認領。天父要我們在彼此的照顧上,讓愛心有切實的行動。

人若有二妻

〈申命記〉21章 15-17節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你可能沒想到,在《聖經》裡居然會談到一個人同時有兩個妻子的事情。可見在神的眼裡心中,祂非常清楚人的情慾所帶來的罪惡及後果。神也明白人的有限,若碰到無法解決的謀殺案,以色列人應當怎樣行。神沒有說,祂會幫我們查清命案,但是神要人在神面前自表清白。

你會覺得很可笑,現在的人特愛說謊,上至美國總統下至平民小販,有誰不說謊?尤其是廣告,更是吹牛撒謊無所不用其極。你覺得神的方法管用嗎?

有很多人喜歡看偵探片,尤其是像這種橫屍在田野裡,不知凶手是誰的凶殺案。若是有福爾摩斯出來,細細把那地上查一查,看看屍體身邊腳印的深淺,來斷定凶手是個左腳或右腳有殘缺的人,然後一直追蹤下去,讓真凶無所遁形,那該是何等引人入勝的小說。只可惜,神並不想滿足人的好奇心。

既然不知道是誰殺的,那麼就到離死者最近的城裡,找頭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牠的頸項打斷,然後在牠上面洗手,表明無辜。其實,神豈有不知道的事嗎?祂一定知道是誰幹的!為何祂不幫忙把真凶找出來呢?只要祂藉著天使把警長或祭司長一直帶到那個真凶面前,把他一抓,繩之於法,看有誰還敢做壞事?或是讓凶手夜不能眠,日不能食,讓他的良心痛苦得不能不去自首,還有誰敢犯罪呢?

戰爭和植樹

〈申命記〉 20: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

在〈申命記〉20章裡講到以色列人作戰的條例,神先宣告祂的同在,但是也宣告若有人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參戰。這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我們以為只要人多就有氣勢,但是神知道得勝乃在乎耶和華,不在乎人力或軍備,因此祂不要心懷二意的人加入祂的軍隊。

在以色列遭受周圍國家的虎視眈眈和不時的挑釁時,以色列人人皆兵。我們實在很難想像,他們能夠為了結婚或種葡萄園等等原因而拒絕去作戰。但這確實是神的本意,倘若心裡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作戰;倘若心裡有所掛念,也不要去作戰。因為不能專心去打戰很容易受傷,也會影響到整個團隊。因此,曾經有個人想要跟隨 耶穌,想先去跟家人告別時;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2)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就像心存掛慮的人,別說打仗,連進神國的路也有可能看不清楚而走到歪路上。

在正常情況下,作慣了奴隸的人要學習作戰,真的很不容易。首先是心理上的建設。從前都唯唯諾諾,唯命是從的人,怎能拿起刀去殺人呢?不挨打已經很高興了,哪敢去打人?以色列人在埃及做了四百年的奴隸,一下子變成自由人了,但是他們的心情轉變過來了嗎?摩西一上山,他們就學埃及人拜牛犢;路上缺水或缺糧或碰到困難,就想回埃及。他們完全不像獨立自由的人,心理上一直依附著埃及。所以神要用各種方法去建設他們的心態和思想。

現在神把他們帶到迦南地的邊界了,摩西帶領他們打了幾場戰爭,都打了勝仗。這些戰事都是神在為他們「打底」,要讓他們學習怎樣打仗,讓他們不害怕跟人交鋒。因為進了迦南之後,還有更多的戰事。

超自然研究的沉寂與復興

〈馬太福音〉六章13節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二十世紀初期有一些人已經不再相信有鬼魔的存在,他們已不再相信超自然的存在。二十世紀中葉,德國斯圖加特大學(University of Stuttgart)有一位重要的神學家寫了一本關於精神病與鬼附的書,專門研究《聖經》記載被邪靈附著的事蹟。超自然的研究在當時並不是顯學。

一九一七年,美國神學家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 1861–1918)寫一本名為《社會福音的神學基礎》(Theology for the Social Gospel)的書,書中說:「歷史上根本不存在《聖經》記載的鬼附事蹟。四卷福音書之所以講論鬼附的事,是因為福音書的作者不明白所謂的鬼附其實是精神失常者會有的表現」。

饒申布士的思想與奧地利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的心理學同出一轍。佛洛伊德用很現代化的字眼重新解釋《聖經》,既不相信良心的存在,也不相信魔鬼的存在。兩人都用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病等病理特徵詮釋耶穌時代的鬼附現象。當這些所謂的新學術出來時,許多神學家追隨時代的潮流,趕緊將神學改頭換面,深怕自己被認為是落伍的思想家。

饒申布士走了一條不需悔改的信仰道路。他不相信耶穌的死是代替性的死,不相信耶穌的寶血能洗淨人的罪,也不相信鬼魔會附在人的身上。他用心理學解釋這些現象。但諷刺的是,就在饒申布士寫那本書的時期,中國山東出現了一位名叫古約翰的人(Jonathan Goforth, 1859-1936;編按:著名加拿大長老會宣教士、奮興佈道家,先後在中國的山東、河南、河北和東北宣教長達四十八年之久,曾為中國東北教會帶來福音大復興。摘自:《華人基督教史人物辭典》)。

設立逃城的愛

〈申命記〉 19:2-3 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從該隱殺亞伯開始,人類就不斷地自相殘殺。在挪亞生了三個兒子之後,神看到世界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就像該隱的子孫拉麥,對他妻子說:「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因為人屬乎血氣,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因此神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6:3)」從那時開始,人類的壽命就越來越短了。神的靈雖然不要永遠住在人的裡面,但是神的靈依然要住在人的裡面一百廿年。假如你討厭一個人時,就會想盡辦法不要和他在一起;但是即始年日縮短,神的靈依然要和祂所賜予生命氣息的人在一起一百廿年。當然,為了某些原因,我們不能活到一百廿歲,那也沒有辦法。

神的愛是如此堅定。即使看到人心裡思想的盡都是惡,也要想辦法幫助他。猶太人的拉比認為,逃城的用意不是為了庇護,而是為了贖罪。因為在〈出埃及記〉廿一章13節說:「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拉比Philo認為,神不會挑選一個無罪的人去執行奪取他人性命的任務,因此在神把某人的性命交在肇事者手中時,肇事者之前很可能已犯了某些罪,所以神才會挑選他成為取他人性命的「工具」。例子:「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至於死。」因此,肇事者的流亡就是他的贖罪祭。

倘若肇事者在未到逃城之前就死掉,他們的屍體還是要送到逃城,埋在那裡。倘若肇事者比大祭司早死,那麼他的屍身也必須葬在城,直到大祭司死掉才可搬走。即使肇事者能活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去,得到自由,此後也不可以作官。

像摩西的先知

〈申命記〉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在《聖經》裡,這是一句很重要的預言。因為這句預言,伊斯蘭教(回教)認定穆罕默德就是摩西預言的那位先知,但事實上是否如此?

在以色列人要進迦南之前,摩西有太多話要交待。他帶領以色列人四十年,有時生氣,有時憤怒,有時委屈,有時焦急。但是他最害怕的還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忘記神的話,得罪神。因為他明白神的心意,也明白百姓的反覆無常。人對神的信心不足,往往是因為自己的短視,以及不相信神對他們的愛。其實從神的教導裡,就可以明白耶和華是一位怎樣的神,從而產生信心。在這章裡摩西講到三方面的事,第一方面是照顧利未人。

在舊約裡,神要求利未人服侍祂,也要求以色列人供應利未人的需要;在新約裡,神呼召人事奉祂,也要求信徒供應那些蒙召之人的生活需要。因為他們都是放下了地上的工作,不再為自己積存產業,都是在世界上無份無業之人。現在有一些教會也注意到傳道人退休之後的問題,因為教會沒有退休金的作法,有些傳道人退休之後,生活十分困苦。在舊約裡,當猶大王離開神去拜偶像時,往往神的祭司就會缺乏供應;要等到有敬畏神的王重修聖殿後,祭司的生活才又得到供應。

從神對祭司的預備,我們可以看到神對服侍祂之人的關懷。「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倘若每個百姓都這樣做,祭司們的生活何用愁呢?神並沒有向我們要求很多,祂只要我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耶和華所憎惡之事

〈申命記〉 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在〈申命記〉 17章裡,摩西談到了一些神所憎惡的事。今年的四旬節從2月17日開始。四旬節的意思是從聖灰日星期三開始算40天,共六個星期,到復活節的前一天的一段時間,一同來思想和記念耶穌受難的意義。在這段時間內思考耶穌為何要受難,以及我們當如何遠離神所憎惡之事,實在很合適。

神最憎惡的事就是祂的子民或兒女遠離神去敬拜事奉別神,以及審判中要按神的律法,並聽從神的判語。比較特別的一點,便是教導以色列人要怎樣立他們的王。

有位在查經班學習了一段時期的慕道友問過一個問題:「假如神設定了一夫一妻制,那為什麼以色列人的王都娶了那麼多老婆?」他從大衛開始到所羅門,如數家珍。可見有很多慕道友對《聖經》的知識並不差。

在這章經文裡,神提到以色列人立王和做王的規矩。

1. 立王的時候,要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這人必定是以色列人,他們的弟兄,而不是外邦人。在美國想競選總統也要在美國本地出生才行。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國家選領袖時,會去找一個外國人來當?除非是被壓迫,否則大概都不會這樣做吧。
2.神說,這個王不可以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以為要添馬匹而帶百姓回埃及。馬匹只是君王想要的財富之一。有了馬匹可以增強作戰的能力,但是即使為了增強戰鬥力,也不可回埃及。因為馬雖然是為作戰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因此,大衛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20:7)」 神所要求的便是王對神要有信心。

以色列的三個大節日

〈申命記〉 16: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我們剛過完春節,再來就過元宵,華人過節和以色列人過節有何不同呢?為何我們必須認識這些節日,這些節日對華人信徒有何意義?

華人過節,除了吃,還是吃,主題就是:吃,聚在一起,吃! 可能有時候小朋友會問過春節的意義,吃元宵,吃粽子的意義,對於那些故事和傳說,很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也都是當成故事。

但是以色列人的節日很特別,是神定的,不是人訂的。所以每一個節日都有不同的歷史意義,使以色列人記得他們和神的關係。

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是耶和華神指定以色列成年男子要上耶路撒冷的三大重要節日之一。

逾越節,本是神定的以色列的新年,一年之首,因為神在這個月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為奴的生涯。後來因為以色列國和猶大國都被滅亡,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後,加上好幾個原因,逐漸把新年和吹角節放在一起了。

逾越節的隔天便是除酵節的開始,除酵節一共有七天。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除酵節的第二天定為初熟節。初熟節便是耶穌復活的日子,所以復活的主耶穌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林前 15:20),第一個從死裡復活、不再死的人。在《聖經》裡,從舊約到新約都有人從死裡復活,包括先知以利亞、以利沙救活的童子,耶穌救活的拉撒路,這些人的肉體都從死裡活過來,但後來又都死了。唯有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不再死亡的第一個。耶穌的復活使我們明白了永生的真實,也使人脫離死亡的轄制,所以這些節期都表明神和人相互的關係,不只是和以色列人的關係。

耶和華的豁免年

〈申命記〉 15:10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在〈申命記〉第15章裡,摩西一共用了五次的「賜福與你」,來強調神要我們「鬆開手」的重要性。

每逢七年末一年的意思就是安息年,安息年又叫做「耶和華的豁免年」;安息年的條例,主要是指著土地的休耕,此處則是債務的免除。

神說,我們若遵行祂的命令,在我們中間就沒有窮人了(申15:4)。這是一句很嚴厲的話,轉過來說,就是:因為我們沒有遵行神的命令,所以在我們當中才會有窮人。

所以人的貧窮不是因為神不公平,而是人不肯遵行神的命令而造成的差距。

因為人的自私和沒有安全感,對神缺乏信心,因此我們把錢抓得緊緊的,不敢鬆手。

所以摩西說:「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15:7-8)」

「總要向他鬆開手」。對需要幫助的人鬆開手,表達的是一種對神的信心,相信神己經供應,並且會繼續供應。

在安息年,也就是第七年,以色列人要考慮四方面的事:一是債務的豁免,二是幫補窮人,三是怎樣對待賣身為奴的人,四是怎樣對待牛羊群中頭生的牛羊。

從預定論看苦難的意義

〈腓立比書〉一章29節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

上帝預定我們與耶穌基督一同受苦,這一點是很多人談預定論時沒有提到的事。上帝預定我們成為祂的兒女,預定我們領受耶穌基督的生命,預定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上帝也預定眾子要效法長子,這長子因受苦進入榮耀,因順從得著完全,「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苦難」、「順從」、「完全」是基督道成肉身成全上帝旨意必經的三個步驟,祂在苦難中學習順從,進入完全,基督在受苦的事上成為我們的榜樣。

當我查考《羅馬書》第八章的時候,我發現論到預定的經文竟夾在前一段受苦的經文和後一段受苦得勝的經文中間,這讓我深受吸引,相當感興趣。保羅提到預定、救贖和得兒子的名分後,接著提到上帝預定我們效法耶穌基督的樣式,並讓我們看見預定在前一段和後一段的受苦中間有一個堅固的位置。上帝揀選人不是為了讓人驕傲,不是為了讓人自義、誇口、輕看他人。上帝揀選人,要人在苦難中與主一同承擔重擔,與主一同承受苦難,不但如此,也要人在苦難中見證上帝所揀選的人是能夠受苦的。

為此之故,保羅提到:「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1:29)。福音派傳福音的時候講「信基督」,培靈造就的時候講「順服基督」、「跟隨基督」、「效法基督」,卻很少提到上帝在苦難中為教會所定的旨意。沒有受苦的傳道人,很難釋放出能力;沒有受過苦煉的傳道人,很難懂得什麼叫做順從上帝的主權;沒有得勝過苦難的傳道人,很難用豐盛的生命把上帝的道變成人所需要的信息。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一直不斷啟發我們受苦的重要性,但歷經兩千年的神學研究卻沒有使這個課題得到當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