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多尼雅被殺
〈列王紀〉上 2:12 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閱讀經文:〈列王紀 〉上 2:1-15
有古話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覺得把它改成“其言也真”更合適。從大衛對所羅門的交代裡,我們發現他的心裡對某些事難以忘懷,而且他要所羅門為他執行。大衛要所羅門做的事不算善,也不是不善,只是要兩條人命,因為那些人曾經做過一些不該做的事,他們必須為自己做過的事付出代價。當然,你可能會說,主耶穌不是教我們要饒恕,申冤在祂,祂必負責嗎?為何大衛不能饒恕這些得罪過他的人呢?
大衛沒有在他們犯罪時就懲罰他們,並不表示他們可以逃過罪的審判。我覺得這和神的審判有點類似,神沒有在我們犯罪時就一棒打下來,敲碎我們的腦袋,祂給我們時間去悔改。我們若固執不肯悔改,有一天罪會追上我們,不僅要嚐到犯罪的苦果,更要面對神的審判。所以還在罪中洋洋得意的人要很小心,因為犯罪的後果和審判都不是容易受的。所以,我們要明白,審判不是不到,只是時機未到;一旦時機到了,審判也隨之來到。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人有逃過罪責的可能,我們應當存對神的敬畏,時時保守自己的心懷意念。
有哪幾件事讓大衛耿耿於懷呢?第一,是約押在太平時期殺了兩個元帥的事情。一是押尼珥,二是亞瑪撒。這兩個人都是掃羅家那邊的勇士,接受了大衛的任命後,就被約押殺了。在戰爭時殺人是不得已的,但是在太平時期殺人,便是謀殺。大衛沒有在他的任上解決此事,因為他和約押的關係太親密了。從大衛逃亡開始,他就緊緊跟隨大衛,不計生死地幫助大衛。要大衛親手處決約押,對大衛來講應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因為約押對大衛實在是非常地死忠。因此即使他犯下這兩件謀殺大罪,大衛也只能口頭咒詛,不敢有實際的懲罰。但是大衛知道約押必須為他的罪行負責,免得他的罪行變成大衛的罪行。因為大衛是約押的領袖,部下有罪不罰,罪當然就由領袖承擔。就好像一艘船或飛機出事,不管是誰的錯,船長或機長都必須出面負責。因此,約押不能不死。他偏偏又在亞多尼雅一事上站錯邊,又多了一條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