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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敬畏神

〈申命記〉 25:3 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閱讀經文:〈申命記〉 25:1-19

在這一章裡,有的經文在新約裡引用過,有的在舊約裡引用過,您可記得?所以我們不要以為摩西講了這麼多,誰記得住啊?以色列人不僅把它們都記住了,而且一直傳到如今。以色列人從小就背摩西五經,背得以色列人都很聰明,拿下世界上最多諾貝爾獎。現代有許多最先進的發明也都是從以色列出來的。神的律法好像政府建造公路,若在公路上開車就安全,若要自作聰明去走自己的路,就要繞許多彎路,甚至碰到許多危險。

在神的規定下,有訴訟時,作惡的人要受懲時,不可超過四十下。原因是,若打超過四十下,就是輕賤弟兄。輕賤就是侮辱。在這裡神讓我們看到,懲罰裡應該有分寸,也應該有節制。懲罰是為了管教,不是洩忿。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裡說,他曾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就是每次被打卅九下。這是按著律法的規定。而主耶穌當年是被彼拉多手下的羅馬兵丁鞭打,羅馬人沒有這個律法,主耶穌被交在外邦人的手中,所以所受的必然超過四十下以上的鞭打。換言之,耶穌為了人類的罪而遭受到不人道的侮辱,被輕賤了。

其次,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和〈哥林多前書〉九章裡,都曾經引用這句話:「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來說明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所以傳福音的人得收入或教會的供應也是應當的。其實這就好像舊約的祭司無產無業,也是靠著眾人的奉獻維生。他們是神的僕人,為眾人服侍神,所以神要會眾負起供應他們的責任。

將心比心

〈申命記〉 24: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做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閱讀經文:〈申命記〉 24:10-22

神對窮人的眷顧,為何不是賜給他們錢財或好運,讓他們都能脫離窘境,反而是希望別人在他們有需要時去幫助他人呢?神不是沒有能力,為何不讓世界變成一個均富的世界呢?假如這個世界裡,大家擁有的都一樣多,那麼會不會減少很多問題?神起初造伊甸園時,祂的用意是想讓人都能享受祂的創造,但是一旦罪進入世界,人的貪念和罪性就顛覆了神原先的理想。神沒有立刻挪去人的貪念和罪性,但是祂卻讓人在這個充滿貪念和私慾的世界裡學習彼此相愛,從他人的需要裡看到自己的責任,讓人明白若不按神的教導度日,人終會自己滅了自己。

我想,神要我們明白,人若不彼此幫助,就沒有希望。所以祂允許貧窮的存在。貧窮代表了人的軟弱,人的有限;某些人的貧窮反映出某些人的貪婪和榨取。所以要使人回復正常心,就必須讓人學習付出,活出神的形像。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祂總是憐憫幫助;因此當有人需要我們的幫助時,我們也必須用神的愛去愛他們。

在上一章裡,神說若是取人當頭,不可拿人家的上下磨石,因為那是他們維生的工具。若是沒了磨石,他們連吃飯的工具都沒有了,從何有力氣去賺錢來還你呢?因此憐憫別人,就是幫助自己。你想拿回人家借去的錢,那麼你就幫助他們有賺錢謀生的機會,他們有錢不就可以還你了嗎?豈不皆大歡喜。你若苛扣別人,讓別人謀生不易,那麼你就不要存著拿回錢的希望。因為你阻擋了人家的生路,就是阻擋了自己的生路。這就是神要讓我們明白的,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

對人的體貼和對神的尊重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做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做當頭。

閱讀經文:〈申命記〉 24:1-8

很多人想知道,離婚之後可不可以再婚,基督徒也不例外。摩西的說法,似乎是為人開了方便之門:「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但是耶穌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5:32)」因此法利賽人問耶穌:「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太19:7)」

在一個男人至上的社會裡,妻子似乎變成丈夫的附屬,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丈夫不高興就可以把妻子休了。一張休書換來多少眼淚。但是主耶穌說,這是不對的,你們把婚姻的關係弄錯了,在婚姻裡不該如此,「因為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4-6)。」

耶穌指出當初神『造男造女』,都是居於公平的原則,就是男不可無女,女也不可無男。尤其在結婚之後,夫妻就是一體,一個身體的關係,怎麼說分開就分開呢?有誰覺得自己的手長得不好看,就把它砍掉嗎?有人覺得腳不好看,就把它鋸斷嗎?既然是一個身體,即使有不合理的事或不喜悅的事,就像身體有病,總要想辦法去醫治,怎樣也不會說丟就丟,說鋸就鋸吧。這就是夫妻的關係,二人成為一體,是無法分割的。

遠避諸惡

〈申命記〉 23:9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閱讀經文:〈申命記〉23章

神在呼召對亞伯拉罕時,對他說:「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於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 12:3)」 這一句話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在以色列人要進迦南之前,神宣佈有一些人不得入耶和華的會。耶和華的會指的是耶和華的會眾,也就是成為以色列人。根據猶太人的條例,外邦人若想成為以色列人,首先要接受摩西五經的教導,並且要脫離奴隸的身份。就像摩西在〈民數記〉十五章15節說的:「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所有的外邦人都可以成為以色列人,除了羅得的子孫摩押人和亞捫人,以及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人。

神的眼中善惡分明,因為摩押人和亞捫人不僅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上,不但不肯幫助他們,還雇了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要害以色列人,因此神不接納他們做祂的子民。反而神記念以東人,雖然以東人害怕以色列人,也沒有幫他們,但是他們的先祖以掃是雅各的兄長,都是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後代,因此若他們願意,他們的第三代子孫就可以加入,變成以色列人。奇妙的是,神也記念埃及人,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四百卅年,雖然其中有四百年做奴隸,但總是在埃及成長壯大了,受過埃及的收留之恩。

在〈以賽亞書〉第十九章裡,神也預言:「當那日,在埃及地中必有為耶和華築的一座壇,在埃及的邊界上必有為耶和華立的一根柱。這都要在埃及地為萬軍之耶和華做記號和證據。埃及人因為受人的欺壓哀求耶和華,他就差遣一位救主,做護衛者,拯救他們。 耶和華必被埃及人所認識,在那日,埃及人必認識耶和華,也要獻祭物和供物敬拜他,並向耶和華許願還願。

貞潔的憑據

〈申命記〉 22: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在古老的社會裡對於處理女人是否貞潔的方法,竟然有不約而同之處。這貞潔的憑據指的是在第一天同房的晚上,女人的處女膜破裂所流出來的血,要用一塊布接住,作為貞潔的憑據;倘若沒有血流出來,就會被懷疑為不貞潔。這當然是很不科學的,因為有時意外或劇烈的運動都會引起處女膜的破裂,以此來鑑定,肯定會有一些冤枉的例子。但對於古時候的人,這是一個唯一的鑑定方法。

從這個試驗貞潔與否的方法,我們可以連想到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當年的震驚和羞辱。當天使向馬利亞宣佈她要從聖靈懷孕時,馬利亞的頭會不會嚇得嗡嗡作響,因為未婚而有孕在當時是何等可怕的事,是要被石頭打死的。這也是為何約瑟得知後不想宣揚,而想暗暗把她休了。因而馬太說約瑟是個義人,因為在他誤會時,他依然考慮到馬利亞的處境,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或置她於死地。

這也是為何馬利亞的回應那樣激蕩人心:「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明知前面的道路不好走,明知將會處境艱難,被眾人恥笑,卻毅然而然地接下神的託付。這就是馬利亞的承擔。就像被伊斯蘭國的恐怖子處死的日本記者後滕建二,他原本不必冒著生命的危險去敘利亞,但是為了營救一名被伊斯蘭國關押的日本人質湯川遙菜,而被伊斯蘭國拘捕,終於被殺。基督徒的人生是否以得到神的祝福為目的呢?是否只要平安喜樂而其他都不管呢?有承擔的人生必然面對苦難,卻能因為體會了神的心意,而享受與神共赴使命的神聖感。因此將要面對羞辱的馬利亞才能發出讚美:「我心尊主為大,  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不可佯為不見

〈申命記〉 22: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申命記〉22 章1-12節裡,神教導我們一些做人的原則。

在第1-4節裡,神用了三次「不可佯為不見」,也就是說不可以假裝看不到。

在什麼情況下不可假裝看不到呢?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2.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3.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在今天,牛羊或驢都可以改成別的東西,例如:衣服,手機,兒女,腳踏車,雨傘,等等。只要你看到是弟兄姐妹的東西,就不要假裝沒看見,在他人的疏忽上,付出你的關心,使他人不遭損失。

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當然也包括姐妹。你若看見有人忘了或疏忽了他的東西,就要把它收好,或是拿去還給他,或是留著等他來取。這裡所說的是第十誡的延伸:「不可貪戀。」也是主所教導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弟兄是指認識的人,不是不認識的人。當時的人所養的牛羊身上都有自家的記號,因此看了記號就知道是哪家走失的牲畜。看到了之後,不可以佯裝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若是弟兄住得遠,或不知道是誰的,就要牽回家,等失主來認領。天父要我們在彼此的照顧上,讓愛心有切實的行動。

人若有二妻

〈申命記〉21章 15-17節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你可能沒想到,在《聖經》裡居然會談到一個人同時有兩個妻子的事情。可見在神的眼裡心中,祂非常清楚人的情慾所帶來的罪惡及後果。神也明白人的有限,若碰到無法解決的謀殺案,以色列人應當怎樣行。神沒有說,祂會幫我們查清命案,但是神要人在神面前自表清白。

你會覺得很可笑,現在的人特愛說謊,上至美國總統下至平民小販,有誰不說謊?尤其是廣告,更是吹牛撒謊無所不用其極。你覺得神的方法管用嗎?

有很多人喜歡看偵探片,尤其是像這種橫屍在田野裡,不知凶手是誰的凶殺案。若是有福爾摩斯出來,細細把那地上查一查,看看屍體身邊腳印的深淺,來斷定凶手是個左腳或右腳有殘缺的人,然後一直追蹤下去,讓真凶無所遁形,那該是何等引人入勝的小說。只可惜,神並不想滿足人的好奇心。

既然不知道是誰殺的,那麼就到離死者最近的城裡,找頭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牠的頸項打斷,然後在牠上面洗手,表明無辜。其實,神豈有不知道的事嗎?祂一定知道是誰幹的!為何祂不幫忙把真凶找出來呢?只要祂藉著天使把警長或祭司長一直帶到那個真凶面前,把他一抓,繩之於法,看有誰還敢做壞事?或是讓凶手夜不能眠,日不能食,讓他的良心痛苦得不能不去自首,還有誰敢犯罪呢?

戰爭和植樹

〈申命記〉 20: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

在〈申命記〉20章裡講到以色列人作戰的條例,神先宣告祂的同在,但是也宣告若有人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參戰。這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我們以為只要人多就有氣勢,但是神知道得勝乃在乎耶和華,不在乎人力或軍備,因此祂不要心懷二意的人加入祂的軍隊。

在以色列遭受周圍國家的虎視眈眈和不時的挑釁時,以色列人人皆兵。我們實在很難想像,他們能夠為了結婚或種葡萄園等等原因而拒絕去作戰。但這確實是神的本意,倘若心裡沒有準備好,就不要去作戰;倘若心裡有所掛念,也不要去作戰。因為不能專心去打戰很容易受傷,也會影響到整個團隊。因此,曾經有個人想要跟隨 耶穌,想先去跟家人告別時;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62) 」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就像心存掛慮的人,別說打仗,連進神國的路也有可能看不清楚而走到歪路上。

在正常情況下,作慣了奴隸的人要學習作戰,真的很不容易。首先是心理上的建設。從前都唯唯諾諾,唯命是從的人,怎能拿起刀去殺人呢?不挨打已經很高興了,哪敢去打人?以色列人在埃及做了四百年的奴隸,一下子變成自由人了,但是他們的心情轉變過來了嗎?摩西一上山,他們就學埃及人拜牛犢;路上缺水或缺糧或碰到困難,就想回埃及。他們完全不像獨立自由的人,心理上一直依附著埃及。所以神要用各種方法去建設他們的心態和思想。

現在神把他們帶到迦南地的邊界了,摩西帶領他們打了幾場戰爭,都打了勝仗。這些戰事都是神在為他們「打底」,要讓他們學習怎樣打仗,讓他們不害怕跟人交鋒。因為進了迦南之後,還有更多的戰事。

設立逃城的愛

〈申命記〉 19:2-3 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從該隱殺亞伯開始,人類就不斷地自相殘殺。在挪亞生了三個兒子之後,神看到世界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就像該隱的子孫拉麥,對他妻子說:「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因為人屬乎血氣,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因此神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6:3)」從那時開始,人類的壽命就越來越短了。神的靈雖然不要永遠住在人的裡面,但是神的靈依然要住在人的裡面一百廿年。假如你討厭一個人時,就會想盡辦法不要和他在一起;但是即始年日縮短,神的靈依然要和祂所賜予生命氣息的人在一起一百廿年。當然,為了某些原因,我們不能活到一百廿歲,那也沒有辦法。

神的愛是如此堅定。即使看到人心裡思想的盡都是惡,也要想辦法幫助他。猶太人的拉比認為,逃城的用意不是為了庇護,而是為了贖罪。因為在〈出埃及記〉廿一章13節說:「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拉比Philo認為,神不會挑選一個無罪的人去執行奪取他人性命的任務,因此在神把某人的性命交在肇事者手中時,肇事者之前很可能已犯了某些罪,所以神才會挑選他成為取他人性命的「工具」。例子:「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至於死。」因此,肇事者的流亡就是他的贖罪祭。

倘若肇事者在未到逃城之前就死掉,他們的屍體還是要送到逃城,埋在那裡。倘若肇事者比大祭司早死,那麼他的屍身也必須葬在城,直到大祭司死掉才可搬走。即使肇事者能活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去,得到自由,此後也不可以作官。

像摩西的先知

〈申命記〉 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在《聖經》裡,這是一句很重要的預言。因為這句預言,伊斯蘭教(回教)認定穆罕默德就是摩西預言的那位先知,但事實上是否如此?

在以色列人要進迦南之前,摩西有太多話要交待。他帶領以色列人四十年,有時生氣,有時憤怒,有時委屈,有時焦急。但是他最害怕的還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忘記神的話,得罪神。因為他明白神的心意,也明白百姓的反覆無常。人對神的信心不足,往往是因為自己的短視,以及不相信神對他們的愛。其實從神的教導裡,就可以明白耶和華是一位怎樣的神,從而產生信心。在這章裡摩西講到三方面的事,第一方面是照顧利未人。

在舊約裡,神要求利未人服侍祂,也要求以色列人供應利未人的需要;在新約裡,神呼召人事奉祂,也要求信徒供應那些蒙召之人的生活需要。因為他們都是放下了地上的工作,不再為自己積存產業,都是在世界上無份無業之人。現在有一些教會也注意到傳道人退休之後的問題,因為教會沒有退休金的作法,有些傳道人退休之後,生活十分困苦。在舊約裡,當猶大王離開神去拜偶像時,往往神的祭司就會缺乏供應;要等到有敬畏神的王重修聖殿後,祭司的生活才又得到供應。

從神對祭司的預備,我們可以看到神對服侍祂之人的關懷。「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倘若每個百姓都這樣做,祭司們的生活何用愁呢?神並沒有向我們要求很多,祂只要我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