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8:23-35
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耶穌用牧人尋羊的比喻來闡述祂來是要拯救失喪的人(太18:10-14),接著就談到弟兄得罪你(原文或譯犯了罪)時,當如何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太18:15-17)
這裡,耶穌談到迷羊被抱回、失喪的人成為弟兄後,當他們再次犯罪或得罪你時,你該怎麼辦?聰明的彼得一聽就知道他可能面對的難題,我可以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夠了嗎?(太18:21)若第八次他還不聽,這時候我就照著耶穌的教導,將他交給兩三個人、教會…,最後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5-17)
耶穌看出彼得的迷惑,回答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2)然後用惡僕逼債的比喻來作對比,欠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因著主人的慈心,被釋放且債得赦免;但是,他卻因十兩銀子的欠債,揪著他的朋友,掐住喉嚨,將他下在監裡,等他還債(太18: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