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犯罪
約翰福音5:1-14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做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3 裡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 5 在那裡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 6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 7 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 8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9 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我們的神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在耶穌裡,我們因信稱義,罪得赦免,在我們裡面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在基督完全且豐盛的愛中,我們習慣於呼求得憐憫,認罪得赦免,而忽略了恩典要帶出的「改變」;耶穌醫治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約5:1-14),提醒他:「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約5:14),耶穌赦免行淫被拿的婦人(約8:3-11),也提醒她:「…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