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奉的對象
馬太福音6:24_侍奉的對象
24 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財富)。
從《聖經》的教導來看,神一點也不反對人擁有財富。在〈申命記〉28章11節-13節裡,摩西說到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他們若遵守神的律法和誡命,「祂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於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這裡說的便是神的供應使家產富足。
神願意供應祂的子民,使他們富足。但是主耶穌要我們注意的是,其一,積儹財富的地方。因為神給的富足不是只為了我們和家人的享受,更是為了祂的子民和祂在地上的家之需要:「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3:10a)。神提醒我們,我們是財富的管家,管理今生祂交給我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