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沙法卒約蘭繼位

〈歷代志〉下 21:6 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閱讀經文:〈歷代志〉下 21:1-20

約沙法是個敬畏神的王,但是他做父親時,卻為兒子約蘭娶了一門拜偶像的媳婦,以致為猶大家帶來的前所未有的災難。

約蘭有一個最敬虔的父親,和一個最惡毒的妻子。當一個男人結婚後,你覺得誰對他會有最大的影響?這是約沙法當初沒有想到的。他和亞哈結成親家,使他的兒子們都死於非命,百姓被引誘去拜偶像和假神,他所有的工作都功虧一匱。一個錯誤的決定,影響何等深遠。這是他所料不及的。所以我們在做決定時,不要以為無所謂,不要以為結婚後對方會因你而改變,不要以為你有能力可以改變任何人,不要自以為很有能力。

約沙法有七個兒子,約蘭是長子,因此約沙法把王位交給約蘭。當約沙法在位時,他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的兒子們;但是約蘭一上位就把六個弟弟和別的王子們(堂表兄弟)全部殺掉。這裡用“奮勇自強”是不合宜的,因為他是為了擴展自己的權勢而殺掉其他的王子們。英文是:he strengthened himself and killed all his brothers with the sword, and also others of the princes of Israel.

作者很快就提到,約蘭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所以在妻子的影響之下,做盡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父親的教導他完全不放在心上,反而跟著妻子去拜偶像,殺親兄弟,成為一個十惡不赦的王。但是神依然有憐憫,因著與大衛立的約,仍然給他悔改的時間和機會。

約沙法祈禱讚美敗敵

〈歷代志〉下 20:3 約沙法便懼怕,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

閱讀經文:〈歷代志〉下 20:1-37

提到隱基底,可能大家都記得,那是大衛逃亡時住過的地方。因為那是在猶大曠野裡唯一有水泉之處。隱基底位於猶大曠野的盡頭,不僅是猶大人逃亡的躲避之處,也因它位於猶大境的東南邊緣,所以又是猶大國的後門。這一帶的地勢有曠野,有山寨,有水泉,也有山地。在約沙法晚年時,摩押人、亞捫人和米烏尼人聯合進攻猶大,面對強敵壓境,約沙法要如何[應對?

約沙法是一個很勤奮的王,做王不久,他就奮勇自強,不僅防備北國以色列人,且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裡,又安置防兵在猶大地和他父亞撒所得以法蓮的城邑中。他在猶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又在猶大城邑中有許多工程,又召集勇士,以致於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都來朝貢。以色列王亞哈也邀他一起出兵去打亞蘭。所以他不是沒有兵力,也不是一個膽怯的王,但是當他看到那麼多的敵軍一起來襲時,約沙法也懼怕了。

一個有神同在的王,蒙神祝福的王,也只是一個人。是人就會有懼怕,只是願不願意承認,或是還沒有碰到巨大困擾的差別。當約沙法懼怕時,他為我們設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不是像亞撒去求亞蘭的幫助,而是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尋求耶和華的幫助。約沙法在神面前坦承“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這叫“自知之明”。人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多少斤兩,才不會被無知所敝,而盲目行事。承認自己軟弱,承認自己有限,承認自己不知道,並不是羞恥,因為這是人的本相;反而為了面子而逞強的人,往往把事情弄得一團糟。

約沙法和亞哈謝

〈歷代志〉下 19:6 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祂必與你們同在。

閱讀經文:〈歷代志〉下 19:1-11

約沙法可能礙於情面,與親家亞哈一起去打仗,想幫他取回失地拉末。但是先見卻帶來神的警告:「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憤怒臨到你。……」這句話聽了令人心頭為之一顫,原來我們和什麼人一起行事,神都知道;並且,神不喜歡我們和不敬畏神的人共同行事。正如保羅說的:「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原來和恨惡神的人同工,會引起神的慎怒。

這種事在政治上更為明顯,有不少從政者為了選票,什麼廟都進,什麼香都拿。誠然,這世界上沒有完人,即使有敬畏神的競選者,也不見得就可以處事談話都討人的喜悅和滿意。但是按著耶戶說的這兩個原則,神的兒女還是應當選擇敬虔的人同工。他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但我們應當怎樣行則是我們在神面前應有的心志。但神也褒獎約沙法做得對之事,便是除掉偶像,立定心意尋求神。因此神不再追究他的過犯。祂是賞罰分明的神。

約沙法是一位非常敬畏神的人,在他之前之後都沒有像他那樣注重把百姓帶到神面前的王。他不只是派人出去教導百姓律法,更親自出巡民間,引導百姓歸向耶和華神。當一個人愛神時,就會很注重審判的公義。因此他設立審判官時特別囑咐兩件事:一,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華。二,神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所以他們也當像神一樣,不偏待人,也不可以收賄賂,因為他們的工作是代表神在地上的審判。巴不得每個國家的法官們都有這樣的心思去施行審判。

《聖經中各種審判》9 — 對埃及的審判 之三

聖民是上帝賜福世人的管道

兩河之間肥沃的土地產生阿卡王朝、米所波大米王朝,其中的吾珥城是當時最大的城市,上帝就是在吾珥城呼召亞伯拉罕。聖經記載第一位聽見天上偉大的上帝呼召的先祖就是亞伯拉罕,當亞伯拉罕離開米所波大米,米所波大米的文明就沒有什麼價值了,因為上帝的選民是歷史的中心,如果我們真正敬畏上帝、遵行祂的道。印尼最重要的人,就是敬愛上帝、信仰真神、事奉祂、遵行祂旨意的人,就像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如果所多瑪、蛾摩拉有五十個義人,我就不把災禍降在這些城市」。如果我們真心敬畏上帝,上帝要因為我們這些敬畏上帝的人賜福印尼。如果這些人被殺死、被除掉,上帝的恩典就離開這個地區,這個原則是很重要的。我們基督徒一定要過一個敬畏上帝的生活,使我們的存在成為百姓的祝福。當人遵行上帝的旨意,聖經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有上帝給他的永生,使他在世界結束之後,他們要活在上帝面前,直到永永遠遠,這是聖民在世上的貢獻,是真正敬畏上帝的人在人間帶來的祝福。

這要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就是上帝要賜福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代,上帝要為他們建立永恆的國度,藉著他們產生彌賽亞救主,使世界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看到永恆的光、上帝的愛與救贖的恩典,所以這個民族是很重要的。當這個民族受逼迫的時候,上帝興起摩西對法老說:「讓我的百姓離開埃及,到曠野敬拜我」,這是上帝首次干預偉大政權的命令。世界歷史不注意聖經,但是你把世界歷史所有文化的記載與聖經的記載相比,你就知道世界暫時的國度會過去,而且一去不回。埃及如今在哪裡?現今的埃及人,不是摩西時代的埃及人。古埃及人自克麗奧佩脫拉七世之後,已經衰微到近乎滅絕;六百年以後,回教徒興起,阿拉伯人爭奪埃及的領土;現在的埃及人是阿拉伯人,已經沒有古埃及人。

埃及什麼時候開始衰微?就是摩西的時代。聖經的出埃及記比世界的埃及歷史更為重要,上帝興起在埃及受逼迫的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改變歷史的新方向。世上的帝國皆如曇花一現,上帝卻在埃及中興起一個受逼迫四百三十年的民族,因為上帝的恩典,透過摩西的帶領,離開埃及,敬奉上帝。這些敬奉上帝的人,才是上帝看待世上眾百姓的關鍵人物。逼迫的人看自己很偉大、很有權勢,把軍隊當作轉動世界潮流的樞紐,但上帝看敬畏上帝的百姓才是決定世界命運的關鍵。這是從上帝永恆的旨意看暫時的世界,「這地上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在世以敬虔、遵行上帝的旨意過日子,是你、我所當行的。

猶大王約沙法

〈歷代志〉下 17:6 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丘壇和木偶。

閱讀經文:〈歷代志〉下 17:1-19

猶大王:羅波安→亞比央→亞撒→約沙法

這是神的律:“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28:1-6)”當神千方百計要喚回以色列王亞哈時,在猶大南國卻興起了一位敬畏耶和華的王。

那就是約沙法,亞撒王的兒子。亞撒雖然年老失節,但是在他的大半生裡,還算是遵守耶和華神律法的王,蒙神祝福的王。當約沙法在35歲登基時,他已經有一個很好的榜樣,就是他的父王亞撒。

亞撒年老時,因為以色列王巴沙不准以色列人去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所以攻擊猶大國,修築拉瑪,不許人從拉瑪進出猶大。亞撒王便聯合亞蘭人攻打北國以色列,迫使巴沙停工,不再修築拉瑪。巴沙的兒子以拉接續做王,後來被心利所殺,心利輸給暗利後自焚,暗利傳位給亞哈。在亞撒死後,以色列王頻頻更換時,約沙法沒有放鬆警戒,他奮勇自強,防備以色列人,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裡。

約沙法除了盡力於工事保護人民之外,最重要的還是他行大衛初行的道,不尋巴力,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從耶和華神的誡命,不隨從以色列人拜偶像的行為。經過亞撒王當年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到了約沙法年間,猶大還有許多丘壇和木偶(即偶像)。可見在所羅門年老時,因為他不僅跟隨嬪妃拜偶像,更允許她們到處設壇,以致百姓相繼跟隨,直到約沙法年間,那些偶像和丘壇才被除去。

耶和華的箭

〈列王紀〉上 22:34 a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

閱讀經文:〈歷代志〉下 18:1-3 *** 〈列王紀〉上22:1-40

猶大王:羅波安→亞比央→亞撒→約沙法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一世)→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亞哈謝

在拿伯一事上,神似乎赦免了亞哈,暫緩他的死刑。可是當事過境遷時,亞哈依然不敬畏耶和華神,渺視祂的先知。神有憐憫,卻不以有罪為無罪。當人把神的憐憫和恩典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悔改,不珍惜時,他的末日也就到了。

從羅波安開始,猶大南國和以色列北國就一直在過招,大小戰役不停,但是到了猶大王約沙法時,這兩個兄弟國竟然和解了。不僅三年沒有爭戰,而且結成親家了。我們不知道約沙法為何會為兒子約蘭,看中亞哈那拜偶像的女兒亞她利雅,娶她為媳。這一和親,幾乎斷送了猶大的王朝,若不是神的保守,猶大國就被這個“武則天”給滅掉了。可見敬畏神的人若是以為自己不管怎麼做,都有神的保守,就可以不顧神的原則去做事,那就是大大的偏離,有可能給自己惹禍上身。屬神的人若故意出軌,還真的很難免其禍。

在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時,就與亞哈結親。他已經忘記所羅門娶了外邦嬪妃的後果,反而覺得這是美事,還特地去探望他的親家亞哈。亞哈看到約沙法很高興,這個親家看起來很強,各國來朝,進貢不斷,大可利用一下。因此向他提到了以前被亞蘭搶去,那時尚在亞蘭手中的一塊地,就是基列的拉末。

基列的拉末原屬迦得支派,後劃分給祭司米拉利的後裔,南北國分裂後,以色列和亞蘭爭戰,此地數次易手。雖然便哈達二世曾承諾把以往奪得的以色列城鎮還給亞哈,但究竟沒有兌現諾言。基列的拉末是約旦河東的關口,是從東方進入基列的孔道,君王大道(king’s highway)也通過此城,自古就是一個重要的軍事據點,所以在以色列國的歷史和地理上都佔着重要地位。

亞哈貪謀拿伯之葡萄園

〈列王紀〉上 21: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閱讀經文:〈列王紀〉上21:1-29

這篇經文說到亞哈王看到拿伯有個葡萄園,他想取來作為自己的菜園。沒想到這個拿伯灳不管他是以色列王,因為敬畏耶和華,而不敢放棄先人留下的產業。亞哈王因為達不到目的,就像小孩子一樣生悶氣,躺在床上,不肯吃飯。然後,讓他的邪惡皇后找人把拿伯害死,再奪他的葡萄園。神為此事而判了亞哈和耶洗別的死罪。可是沒想到亞哈一自卑,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神的心就軟下來,要等到他兒子那一代再降禍他家。

面對像拿伯和亞哈這樣明顯可以分出好壞的人,我們很難明白,為何拿伯要被害死?而亞哈到最後還被赦免?拿伯為了遵行律法,不肯出賣祖產,不然他可以好好地敲亞哈一筆錢,或換更好的葡萄園,但是因為神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所以他寧可放棄更好的田產或更多的錢,也要守著他的葡萄園。這樣守律法的人為何要被陷害,蒙不白之冤而死呢?假如神不保護守律法的人,那麼誰還敢守律法?

像拿伯這樣的例子很多,以致於有些人因而不相信神的公義,不肯信主。事實上,神讓這些人成為世人的榜樣,要讓我們明白,守神的律法,有時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例如耶穌基督。再冤的人也冤不過耶穌,以無罪之身為世人還罪債,直到最後一刻還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耶穌指出一個屬靈的奧秘:“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太10:28)”

便哈達攻亞哈

〈列王紀〉上 20:28b 所以我必將這一大群人都交在你手中,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閱讀經文:〈列王紀〉上20:1-21

《聖經》裡有三次提到亞蘭王(叙利亞王)便哈達(Ben-hadad),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哈達德之子。哈達德是亞蘭人以為的掌管風暴之神,是亞蘭人和其地區所拜的神。所以很難區分是同一個王或是不同的王。但不管是哪個便哈達,都是在形容亞蘭的勢力對以色列的威脅。在亞哈王死的前五年,亞蘭王便哈達二世率領32個王,去命令亞哈交出一切最好的,包括亞哈的妻子兒女,換句話說,叫亞哈無條件投降。這32個王,可能相當於中國古時候的附庸諸侯,都是一小區一小區的霸主。

亞哈召集國中的長老去商議如何應付便哈達,長老和百姓都提議不要投降,要與之對抗。此時神派一個先知來見亞哈,教他如何應敵。神幫助亞哈打亞蘭軍的目的,因為要亞哈知道祂是耶和華神。藉著神指示的方法,亞哈在中午時分,趁著便哈達和那32個王在痛飲之際,給他來個迎頭一擊。在便哈達以為可以活捉以色列人時,神卻讓他們大敗在以色列人面前。以致便哈達和那32個王不得不落跑。打贏之後,先知又來叫亞哈要防備,因為亞蘭王第二年必再來攻擊。

便哈達回去之後,痛定思痛,和臣僕檢討失敗的原因,覺得那32個王太不可靠了,打仗時不能同心,還是自己的軍長比較可靠,能夠團結對外。他們又認為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要在平原打以色列人。所以又招募軍兵,馬補馬,車補車,到亞弗安營。亞弗在加利利海的東邊,在大馬士革和耶斯列平原之間,是亞蘭人通往以色列之路。在便哈達以為耶和華神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之後,他再度帶兵來犯,結果戰敗逃入亞弗,沒想到城牆塌倒,壓死剩下的二萬七千亞蘭步兵。

以利亞遁至何烈山

〈列王紀〉上 19:18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閱讀經文:〈列王紀〉上19:1-21

想到在風雨中奔跑在亞哈馬車前的以利亞,和狂奔到別是巴的以利亞,兩者之間的心境實在有天壤之別。奔跑在亞哈馬車前的以利亞,剛剛完成了極大的使命,在迦密山上勝過450個巴力的先知,讓以色列眾民曉得耶和華是神,並且神按著所應許的下雨了。神的靈與他同在,使他的生命充滿了能力。這時的以利亞彷彿站在信心之顛。但是耶洗別送來了一句話:“明日約在這時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樣,願神明重重地降罰於我!”

以利亞頓時好像被刺破了一個洞的氣球,咻的一下子就變扁了。他所有的勇氣和信心在一剎那之間消失殆盡,他又開始跑了。但是這次的跑法跟上次不同,上次跑得意氣風發,非常豪邁;這次跑起來有點像被獵人追的野狗,抱頭鼠竄。從以色列北國的撒馬利亞,跑到南國猶大的最南邊別是巴才停下來。還感到不夠安全,又在曠野走了一天,坐到一棵羅騰樹下,在那裡向神求死:“耶和華啊,罷了!求祢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說完就累得睡著了。

偉大如以利亞都曾經絕望得想自殺,從信心的最高峰跌下去,一直掉到絕望的深淵裡,爬不出來,只想一死了之。有很多神的僕人都有類似的經歷。跟隨神的旅程,不會永遠站在信心的顛峰,有時環境會把我們逼上絕路。以利亞怕死了,惡婦耶洗別要他的命。他顯然不怕亞哈,可是卻怕耶洗別怕到這樣的程度。可能因為耶洗別太惡名昭彰了。所以我們永遠不要說自己倚靠神就不會跌倒,魔鬼知道我們心中最軟弱的那個部份,只要一按下去,我們就變成一個紙娃娃了。這也就是主所說的:“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主對我們的理解何等深切。

《聖經中各種審判》8 — 對埃及的審判 之二

出埃及記  7-11章

「君權神授」的觀念

  以色列人在患難之日等候上帝的拯救。以色列人原初在埃及所領受的,是非常榮耀的日子,但當不認識約瑟的法老繼位,逼迫就來到了,正如世界不認識上帝的旨意與上帝的兒子,不認識上帝的子民原有的榮耀以及對世界的貢獻。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痛苦,是世上的政權抵擋上帝的權柄的一個寫照。我在我的《神權、人權、政權》神學講座一書提到神權高過人權,人權高過政權。政權從哪裡來?從過去的歷史,我們看見君權神授的金科玉律,古代的政府都認為他們的權柄是上帝特別給的,中國人的皇帝被尊為天子,日本人的皇帝被尊為天皇,無論東西方都有同樣的觀念:君權神授──人在地上作王的權柄,是天上的上帝所賜與的。羅馬也認為凱撒是天神在地上的代表,這些權柄是不可挑戰、抵擋,凡是順從君王權柄的人,就可以看順利活在世上,凡是不遵守天所賜的王權,一定要被殺害,君王有生殺之權,在地上代表天上的上帝,施行他們的獨裁。

劃時代的王權約束力──英國的《大憲章》

  君權神授在歷史上的發展,直到1215年時,英國《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的制定,以法律限制君王的權利,人權不應在君王的獨裁統治下被侵犯,君王不應當隨意生殺百姓。在人類漫長的歷史洪流中,人對自身人權的覺悟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是歷經了幾千年才感到應當挑戰君王的權柄,君權被挑戰的君王對此相當不滿,因而產生君權與人權的相抗,人在王位上的把握越來越減少。不到二百年,英國的《大憲章》產生人類第一次最可怕的反應,就是把他們的王殺死。1215年《大憲章》的訂定,是對人權尊重的歷史轉捩點。為什麼《大憲章》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因為這是上帝的干預,因此上帝許可《大憲章》的訂定。大憲章的拉丁文是 Magna Carta,就是偉大的憲章的意思,它告訴我們無論哪一個人統治世界,都有約束他的法律。當法律限制君王的權柄,人民因此得以抬頭。

  英國《大憲章》所表彰的精神,是與當時的政治形勢相違背的,也帶來英國的崛起。英國在羅馬帝國以後大約五百年左右崛起,成為超越羅馬帝國的最大政權。羅馬帝國在主前27建立,東羅馬帝國在主後330遷都到君士坦丁堡,於1453年被回教消滅,當時最大的帝國就此告別歷史的舞台。回教徒原先計畫消滅東羅馬帝國後便向西挺進,控制基督徒的世界,使回教遍滿全地。當時教會的大主教,一個個到穆罕默德二世(II. Mehmed, 1432-1481)面前求饒,這是基督教的奇恥大辱,也是歷史很可怕的轉捩點,從此回教徒按照基督教禮拜堂洋蔥式圓頂的格式,作為建造回教堂屋頂的格式。回教在君士坦丁堡得勝後,無法繼續向西挺進。回教軍隊在732年,由西班牙深入歐洲,攻擊高盧(今天的法國),遭歐洲聯軍擊退;回教軍隊在1683年,進逼維也納,卻打不進去。如果那次回教再勝過維也納,西歐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