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敬拜的生命
馬可福音12章30節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在這個世界,每個人都有他崇拜的一些東西。崇拜與否不是一種選擇,因為每一人都崇拜,唯一你可以選擇的是你所敬拜的對象。
同時,崇拜不是基督徒的專利品,非基督徒也可以崇拜一些東西。最近,有一個名為《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的流行節目,這個節目很受歡迎。在基督教圈子之外,「偶像」一詞常常被用作正面術語。我們必須非常小心因著術語的定義被劫持而做出的改變。
此外我們必須認識到在我們的社會中(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人崇拜金錢,有人崇拜健康,有人崇拜權力,有人崇拜性,有人崇拜資訊等等。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也會被我們敬拜的東西所改變。
而對於基督徒,三一神當然應該就是我們唯一的敬拜對象,因為這是聖經的命令:「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福音12:30)上帝不是只要你生命的某一部分,祂要你使用你的全心、全性、全意、全力去敬拜祂。如果你對神只有部分時間的順服及三心二意的委身,相信你可能不知道你敬拜的是誰,因為祂只是你生命的一小部分,而不是你完全的擺上。
信徒集合一起敬拜神,有三方面基本的意義:(一)與神對話,正面回應三位一體真神對人的自我啟示。(二)對神表達完全的奉獻。(三)成為神的形象,成為像基督的生命,在思想、感情、意志、行動上讓基督進入自己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