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有求於波阿斯
〈路得記〉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閱讀經文:〈路得記〉 3:1-18
在男女交往之間,一直以來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一般都是鳳求凰。因而也有人問,那麼就不可以凰求鳳嗎?當然有凰求鳳的例子,而且成功的還不少。當拿俄米向路得提出這個凰求鳳的建議時,路得的反應是:「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不是以色列人,可能不懂得以色列人的規矩和傳統,但是她相信拿俄米。在她要跟著拿俄米回伯利恒時,她已經說了:「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這種信心,就是神向我們要的信心,但是即使死也不能使我們與主分離。
路得不明白以色列人的傳統,但是因為相信拿俄米,她就完全順服。這種順服也是神所求於我們的,因為相信神,所以不管明不明白,都願意順服。拿俄米叫路得去做的事,不是花好月圓那回事。拿俄米是要路得去探探波阿斯心裡有什麼想法?拿俄米所關心的是路得的終生幸福,不是她自己的利益關係。這樣的婆婆殊是難得,人都想養兒防老,沒兒了,有個願緊緊跟隨的媳婦,還能不把她抓緊一點,看緊一點?哪裡還讓她去跟別的男人製造機會?
但是拿俄米心裡還有件事,她的丈夫以利米勒和兒子都死了,以利米勒的產業沒人去贖回。除非有個至近的親屬,例如拿俄米的丈夫的兄弟再娶拿俄米,為拿俄米的丈夫生個兒子,才能繼承以利米勒的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