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吧,我的愛! (Lecha Dodi)

雅歌 6章3節   我屬我的良人 ,我的良人也屬我 (ani ledodi vedodi li)

來吧,我的愛! ( Lecha Dodi) 這是一首以色列人在安息日唱的歌,也就是迎接安息日的新娘進場歌。是由以色列美角網站的約阿咪所介紹。

「來吧!我的愛!」( L’cha Dodi),這麼浪漫的歌,居然是猶太人每週都要唱的歌!誰是那個愛呢?而且是大家一起在會堂裡唱這首歌唷!為什麼會有這個特別的傳統呢?

每週五晚上,就是安息日(Shabbat),猶太人這天會不工作,以紀念安息日,因為神創造天地的時候在第七天就休息了。猶太人會來到會堂一起守安息日,而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迎接」安息日。

因為卡巴拉的傳統,安息日就如要迎接一個美麗的新娘,所以這首在夕陽時刻要唱的「來吧!我的愛!」( L’cha Dodi),就是在迎接美麗的安息日。

耶和華以勒

創世記 22章14節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聖經裡給我們看到的亞伯拉罕,並不是像一般人想的,一直都是信心滿溢。相反地,亞伯拉罕之所以成為信心之父,是經過了許多的考驗和失敗。神讓我們看到亞伯拉罕跟隨祂的點點滴滴,讓我們明白,祂知道我們不過是人,祂知道我們的軟弱和不足,即使我們失敗,祂仍然願意陪伴我們,等待我們,牽著我們的手一直到永恒。所以,明白這事之後,我們若再看到有人沒有信心的表現,也就不用太憤怒了,這就是人的本相,神允許我們慢慢成長,我們也要容忍別人的不足,讓他們慢慢成長。

在神和亞伯拉罕討論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存亡之後,你可能會想,有過與神面對面的經歷,這個人應該不會再犯錯了。你一定沒想到,他真的又說謊了。當他們搬到非利士地的基拉耳時,他又騙人說撒拉是他的妹妹。結果基拉耳王亞比米勒來把撒拉取去,結果全家遭天譴,婦女都不能生育了。亞比米勒知錯後向亞伯拉罕道歉,又賠他一筆錢,亞伯拉罕又賺了。神真的很憐憫恩待亞伯拉罕。

在亞伯拉罕一百歲,撒拉九十歲時,以撒出生了。大家都高興得不得了,撒拉更是欣喜若狂。在以撒斷奶後,亞伯拉罕擺設豐盛的筵席之際,撒拉看到以實瑪利在逗以撒,中文是寫戲笑,英文是mocking /poking fun,兩者都有不懷好意的成份在內。因此她即刻要求亞伯拉罕把他們母子趕出去。

亞伯拉罕的代禱

創世記 19章29節   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祂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在舊約裡,猶太人有接待陌生人的習俗,據說就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因為亞伯拉罕接待三個陌生人,卻沒想到是接待了神和祂的使者,因為大家都希望也有這樣的福氣,因此這習俗便流傳下來了。

神向亞伯拉罕說明,應許之子要從撒拉出生;這次神再來跟他們確定此事:「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我在想,為何神要三番四次地告訴他們?是否因為亞伯拉罕和撒拉在這事裡也有當盡的責任?假如他們都沒有同房,神又沒有預備讓耶穌那時降生,那麼神豈不為難?所以神是在暗示明示,你們兩個不要拖拖拉拉的。

上次聽到這個宣告,亞伯拉罕在心裡偷笑;這次聽到宣告,撒拉在那人身後的帳篷門口偷笑。因為兩人都覺得不可能,不合邏輯。不過,這次他們兩個人總算明白了神的暗示明示。當他們完成此行的任務要離開時,亞伯拉罕就送他們一程。

割禮之約

創世記17章1-2節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夏甲生下以實瑪利時,亞伯蘭86歲。當亞伯蘭99歲時,神再度向亞伯蘭顯現,這當中有多少年神保持沉默?有的人說13年,因為以實瑪利那年13歲;有的人說14年,因為從亞伯蘭和夏甲同床後,神就靜默了。不過,我們若不算99 歲那年,就是13年吧。

最近川普說他目前不要再跟習大大說話了,聽起來有點孩子氣,不過也讓我們明白,當A不想跟B說話時,很可能因為A對B有所不滿或生氣了。神為何對亞伯蘭保持了13年的沉默呢?你能想像神氣到不想跟亞伯蘭講話的樣子嗎?祂曾經想過,亞伯蘭會用自己的方法去生孩子嗎?祂知道亞伯蘭心裡等待的煎熬嗎?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和撒萊一天天變老,生理上也不再年輕,相信有許多人都感受過亞伯蘭在等待中的絕望。

但是神期望亞伯蘭對祂是完全的相信,一百分之一百的相信,沒有一點點的懷疑。在神對亞伯蘭說的話裡,我們可以感受到神的失望和期待,祂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意思是,不管你怎樣想,要知道世界上沒有我做不到的事,因此你要全然信靠我。我不是己經和你立約,我也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所以你不應該自作主張)。

看顧人的神

創世記16章13節a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

今天我們要來看一個有點可悲的故事,因為亞伯蘭聽從妻子撒萊的話,接受使女夏甲為妾。夏甲是個埃及女人,看見自己懷孕了,就看不起撒萊。撒萊很覺委屈,上訴於亞伯蘭,亞伯蘭跟撒萊說,夏甲是撒萊的使女,所以撒萊可以隨意待她。

這下子不得了,為了反擊這個無知傲慢的埃及女人,撒萊全力反攻,苦待夏甲,全然忘了她是找夏甲來幫忙生小孩的,現在夏甲有孕在身了,她卻失去理智地苦待一個孕婦,全然忘了母子的安全。可見當一個女人失去理智時是很瘋狂的,最好不要讓女人失去理智。

為了保護自己,夏甲逃走了。有句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你還別不信。因為就在夏甲跑不動了,坐在一個水泉旁喘氣時,耶和華神的使者就出現了,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這時的夏甲非常感動,也許她正在擔心何去何從。她既然是在亞伯蘭家做使女,很可能從小就被賣到他家,她可能己經沒有自己的家了,即使有家也不一定找得回去,即使找得回去,家人會不會又把她送回來?但是神的使者出現了,給絕望的她指出了一條路,而且把將來的事給她指明了。

永約

創世記15章13-16節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侍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當亞伯蘭勇敢地擊敗米索波大米的四王,救回羅得之後,神再次向亞伯蘭顯現,重述祂的應許。這次亞伯蘭不再沉默,他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祢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這是當時的風俗,因為以利以謝是他家最老的僕人。說完,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他的意思是,這不是我的錯,錯在你不給我兒子。

神沒有為自己辯別,只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然後領他到帳棚外看天上的星星,應許他的後裔要如天上的眾星之多,又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從吾珥出來到迦南,經過那麼多年,亞伯蘭依然無子無地,他相信神,但是不知道事情要怎樣成就,只好問:「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我們都很羨慕亞伯蘭和神的關係,神願意和亞伯蘭對話,祂也願意和我們對話。我們也必須敢和神對話。對神的話有懷疑時,不要找人,要找神,因為那是神的應許,你找人解釋是沒用的,反而給自己更多的煩惱。《聖經》上說耶穌是以馬內利,與人同在的神;祂又賜下保惠師聖靈,在我們的心中教導帶領我們,所以我們有事就要問祂,有不明白就要問祂,不要去廟裡抽籤,不要去看星座,不要去找算命或看風水的,直接去找神。

宗教是教人做好事嗎?

學生問道:「老師,許多人認為宗教不過是做『好事』,你怎麼看這事?」

在英文「good」與「right」,是有不同的涵義。做「好事」(good),不一定是做「對的事」(right)。「對的事」,比「好事」重要。更重要的,量尺在哪裡?「好」,是誰來說?「對」是誰來定?不應該是人,而是上帝。

很多人認為的好事,是自己定的好。自己認為的好,別人可能認為不好。例如企業家認為好的,窮人可能認為不好。A黨認為好的,B黨認為不好。A國認為好的,B國反對。胖子認為瘦好,瘦子認為胖一點才好。

同學,我是一個罪人。我的「好」與別人的「好」不同時,我願意學習放下我的「好」,不用以信仰,為我的「好」背書。當我的「對」與別人的「對」不同時,我願意靠主,放下我的「對」,不用以我的經驗、知識與熱心,抬高我的「對」。

這對我非常的難,是我時時需要主的原因。我禱告,願上帝照祂的時間,顯出祂的好,即或不然,我相信主的好,才是真正的好;主的對,才是真正的對。

四王與五王之戰

創世記15章1節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當你看到亞伯蘭因為怕死,而叫他的妻子說謊,以致於撒萊被帶到法老宮裡,差點成了法老的妃嬪;因為不想和羅得相爭,所以放棄了迦南的美地,任羅得選擇,以致於上好的地段都成了羅得的;是否會覺得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懦夫?今天要看的故事可能會讓你對他的印象改觀。

這事要從亞伯蘭那時的13年前說起,在示拿地有個四王聯盟,來自米所波大米區的下游,且同為閃族的後裔。老大是以攔王基大老瑪,其他三王是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戈印王提達。他們結盟的目的是為了擴張領土,鞏固霸權。他們東征西討,行弱肉強食的生存之道。

那時在鹽海(死海)旁也有五個王,便是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13年前四王聯盟來攻打鹽海五王,把他們打敗了,五王只好稱臣,每年進貢。但是過了12年,他們不想再稱臣進貢,背叛了基大老瑪。

因此在羅得搬到所多瑪不久之後,四王聯盟便再度來打迦南,五王再次被打得落花流水,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換了你是亞伯蘭,你會不會額手稱慶?)

亞伯蘭的第四步

創世記13章14-17節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昨天的紐約每日新聞報導,說有位下班了的警員在長島的家外面和一位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發生爭執,開了五槍,把對方殺死了。從小一起長大,這樣的友誼不能說不堅固了,可是讓堅固的情誼受到挑戰的因素很多,其中有一個很大的因素便是利益衝突。

就像亞伯蘭和羅得這對伯侄,他們也可以說在一起很久了,羅得才會離開父親,跟著亞伯蘭伯伯出吾珥,又跟著他到迦南。他們一起下埃及,又一起出埃及,在這樣數年的時間裡,羅得也逐漸成長,獨當一面。他們各有自己的財產和僕人,各有自己的牲畜和需求。

當他們從埃及回到迦南地後,大家住在一起,伯侄相安,僕人卻時有爭執。同在一地共飲一井,誰的牲畜先喝水,誰的牛羊先到哪塊草地上吃草,大家都要搶先機,免得吃虧。日子一久,這些爭執就傳到了兩個伯侄的耳中。

亞伯蘭的第三步

創世記12章17節  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於法老和他的全家。

我常常在想,耶和華神是何等有憐憫的神;若不是有豐盛的憐憫和慈愛,有誰能站在祂面前呢?若不是祂知道人的本性,憐憫我們的軟弱,我們早就被消滅了。因為我們是如此地不完全。

好像亞伯蘭,一個頭腦如此清楚,在眾人皆睡我獨醒的情況下,可以分析出真神假神,以確定自己信仰的人,在面臨問題時,也不免按著人的思路去解決。有饑荒,就去找水草豐盛之地;有生命危險,寧可出賣別人,也不惜說謊來保全自己。

為什麼神允許祂所揀選的亞伯蘭在南地碰上饑荒呢?祂難道不保護他,不賜福給他了嗎?在這裡,我們看到饑荒是世情的必然,而愛美是人的天性。在南地的饑荒,神有沒有辦法解決呢?不請神解決,而自行下埃及,好像羊入虎口,帶著美麗的妻子太引人注意,甚至可能遭來殺身之禍。亞伯蘭都知道,所以想了個保命之法,說謊。希望自己不死,至於妻子會遭到何事,他就不管那麼多了。

亞伯蘭的失敗,在於不仰望神,自尋出路,所以失去心裡的平安,只好選擇說謊來保護自己。他帶著妻子撒萊下埃及,要求妻子說是他的妹妹,所以他的妻子就被送到法老那裡。但是神降大災於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因而送回撒萊,責備亞伯蘭,還送他很多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