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會受審
馬太福音26: 57_68_在公會受審
57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58 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59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60 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 「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62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 63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64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6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67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8 「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根據以色列美角的介紹,耶路撒冷錫安山上有個在1932年蓋的天主教教堂雞鳴教堂(Church Saint-Peter in Gallicantu),這裡紀念著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件,當耶穌被抓以後,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到大祭司該亞法家,也就是這個地方,到現在還能看到羅馬人的房子、水井、地下洞穴以及關犯人的牢房。這個地方的重點是紀念耶穌被帶到該亞法的官邸、被公會判死刑、還有彼得三次否認以及他在雞鳴時的悔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