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卅二篇
大衛的訓誨詩。
1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4 黑夜白日,祢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5 我向祢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祢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祢可尋找的時候禱告祢,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祂那裡。
7 祢是我藏身之處,祢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8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誡祢。
9 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
10 惡人必多受苦楚,唯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11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在詩篇第一篇和卅二篇的第一個字都是“ashrei”(אשרי),英文譯為“快樂”,中文譯為“有福”。第一篇第一節這樣開始:Happy is the man who has not followed the counsel of the wicked。中譯:1-2節: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32篇第一節:Happy is he whose transgression is forgiven, whose sin is covered over.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詩篇的一開始就談到人生之福Happy的可能性。第一篇講到的有福,是指當人逃避罪惡的選擇,立意跟隨神走敬虔的道路時,他的人生必然蒙福Happy, 蒙福的人生自然是快樂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