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7:13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拿因城是一座位于拿撒勒东南约八公里的小城,现今在拿撒勒以南数哩的耶斯列平原上,位于小黑门(Little Hermon)的边缘,一般人都接纳它就是《路加福音》所叙述的地点(路7:11)。在希伯来文的Naim里,意思是使人愉快的绿茵之地,和该地区怡人的景色十分贴切。有人以为她就是旧约里提到的书念,就是为先知以利沙预备小楼的妇人住处,她的儿子也曾经死了,后被以利沙救活(王下4)。

这个故事最动人之处在于没有人向耶稣求什么,寡妇己经伤心欲绝,围观的人也都心感不忍。就在这时,耶稣来了,祂一看到这样的情形就怜悯那寡妇。耶稣叫她不要哭,然后吩咐死人起来。在一片绝望的泪水里,众人领受了从耶稣而来的爱和希望。这真是「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的最佳写照。在人类的有限里,我们何等需要神的怜悯。
紧接着就是被希律关在监里的施洗约翰派门徒去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耶稣的回答对我们的意义可能不如对以色列人那么大。因为在旧约里,以色列人都期盼著神所应许的弥赛亚快快来临。施洗约翰为耶稣施洗时相当确信耶稣就是神的儿子,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疑惑。我们对信仰也会如此吧,有时信心满溢,有时又一点信心也没有。
耶稣的回答有何等别意义呢?祂回答:「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这些事对约翰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在死海古卷的「4Q521」文献里,告诉我们当时普遍相信真正的弥赛亚必然要做到四个神蹟,称为「弥赛亚的四个神蹟」(The Four Miracles of the Messiah)。至今2000多年过去,也只有一人真的完成了这四个神蹟的条件。
真正的弥赛亚要做到哪四个神蹟呢?就是1.医治大痲疯 2. 驱赶哑巴聋子鬼 3. 医好生来瞎眼的 4. 使死了至少三天的人复活 。这就是回应〈以赛亚书〉35章4-6节里写的:「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极大的报应;祂必来拯救你们。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 所以有了这个背景,我们这些外邦信徒才明白耶稣的回答有何意义了。祂就是在告诉施洗约翰:不要疑惑,我就是以赛亚所说的弥赛亚。
犹太人称大痲疯为「神的手指」,从摩西、米利暗和乌西亚王的例子里,犹太人认为大痲疯病是从神降下的,唯有神能收回使他洁净。但在以色列家从没有大痲疯病人得洁净的,所以必定只有真正的弥赛亚才能使大痲疯病患得洁净。所以我们也明白了,为何耶稣一定要等拉撒路死透了,在坟墓里三天之后才让他复活。其他两件事又何尝不是如此?都是在向犹太人表明祂就是真正的弥赛亚。
当耶稣使拿因城的寡妇之子死而复活之后,中文说众人感到惊奇,英文说Then fear came upon all(众人感到敬畏),但是都有同样的结果,都归荣耀与神。这事让有的人想起大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他们都曾经使死亡的少年人复活。因此他们又说:“神眷顾了(has visited)祂的百姓!耶稣曾宣告:“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约11:25),祂也以实际行动彰显祂就是掌管生命大权的神。愿我们的信心都建立在这位真正的弥赛亚身上,永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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