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13章24节   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渐渐长大,耶和华赐福给他。

和亚比米勒,耶弗他不同,参孙出生在一个非常爱他的家庭里,他的父母都非常敬虔。参孙的出生是出于神的使者之预告,参孙的成长更充满了神的祝福。按人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孩子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前途无可限量。

神要求参孙做拿细耳人,也就是母亲怀胎时,胎儿就归于神了。所以参孙的母亲在怀胎时,葡萄树所结的不可吃,清酒烈酒都不可喝,任何不洁之物都不可吃。而参孙从出生到死也都要守这些例,也不可用剃刀剃头,不可接触死物。因为神要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

从人的眼光来看,这是何等荣耀的拣选;从参孙的眼光来看,这实在是很痛苦的生涯。因为从一出生,他的命运就己经被注定了。有很多人不想信耶稣,就是因为害怕被束缚,不可以做这,不可以做那,虽然明白这都是为了自己的好处,但有的人还是想穿破那一层束缚的感觉,去为心所欲。所以在参孙的一生里,他破坏了所有拿细耳人当守的规矩。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而只是不愿被束缚,不愿成为条例下的被迫者。就好像疫情当中,很多人不肯戴口罩,闹出很多抗议游行,甚至打人杀人事件,因为他们就是不要戴口罩,觉得扼杀了他们的人权。

但是不管参孙怎样违背拿细耳人的条例,神还是按着祂的计划,使用他去拯救以色列人。神的计划,人很难明白。那时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辖制,参孙偏偏喜欢上一个非利士女子。作者说,这事出于神。

在参孙的故事里,有许多次都是因为「耶和华的灵感动他」,这是否表示参孙就不必为他的行为和选择负责了?那我们做错事,可否用「耶和华的灵感动我」为借口呢?我们看到在某些事上是神感动参孙,但是在更多时候,神让参孙自己做决定。

当参孙和父母去见他喜欢的非利士女子途中,在亭拿的葡萄园时,参孙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杀了一头少壮狮子。第二次准备去娶那女子时,死狮的尸体内有蜜蜂,也有蜂蜜。参孙是拿细耳人,不可以碰死物,他却不管,取了蜜,自己吃,也给父母吃,还编了个谜语给非利士人猜。在他们摆设娶亲的宴席上,参孙用「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的谜语,跟他们打赌,赌三十件细麻内衣和三十套更换的衣服。

这是第一次,参孙败在一个女人手上。那些非利士人去威胁参孙的妻子,她就去催逼参孙。一次,两次,三次,参孙不是儍子,他当然知道是妻子的族人苦苦相逼。最后他终于投降,把谜底告诉妻子。但是他怎样给非利士人三十件细麻内衣和三十套更换的衣服呢?他就去亚实基伦,是另一座非利士人的城巿,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身上的衣服,把衣服给了猜出谜语的人。他愤怒地离开妻子,他的老丈人就把他的妻子给了别人。

等参孙气消,回来找妻子时,妻子变成变别人的,这下怒不可遏,他捉了三百只狐狸,把牠们的尾巴一对一对地绑住,再将火把绑在两条尾巴中间。 他点着火把,把狐狸放进非利士人直立的庄稼,把堆积的禾捆和直立的庄稼,葡萄园、橄榄园全都烧了。非利士人知道后,便用火烧了参孙的妻子和她的父亲。参孙便狠狠击杀他们,把他们连腿带腰都砍了。过后,他就下去,住在以坦岩的石洞里(士15)。免得他们去他父母家报仇。

因为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所以神给参孙制造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非利士人为了要抓参孙,便去攻击以色列人的利希。住利希的以色列人打不过非利士人,便求参孙让他们把他交给非利士人,解利希之围。参孙被解到非利士人那里后,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手臂上的绳子就像着火的麻一样,绑他的绳子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找到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它杀了一千人。那时他非常口渴,神就使利希的洼地裂开,从中涌出水来。参孙喝了,精神恢复。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

从此,非利士人不敢明目张胆地辖制以色列人,因为参孙成了以色列人的士师,一共廿年。但是,非利士人依然在找机会要除掉参孙。(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