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 2:30b 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
阅读经文:〈撒母耳记上〉 2:12-36
这是发生在祭司家里的事情,让我们不免联想到教会里,会不会有传道人或牧者,也不认识耶和华?你觉得有没有这个可能呢?美国基督长老会在2015年3月17日投票通过,承认同性恋的婚姻,并修改婚姻的定义。你觉得他们认识神吗?还有更多教会在这之前已经接受了同性恋的圣职人员。你会不会奇怪,为什么他们读的《圣经》和我们读的《圣经》,不一样吗?他们信仰的神和我们信仰的神是同一个吗?很可能不是,因为他们已经用自己的看法,人的看法,取代了神的看法。当人不认识神的时候,他们才会「有胆」这样做。
例如,在台湾时,有的计程车司机会叫我们不用绑安全带,因为「警察不会来抓」;但是在温哥华,我们知道「警察一定来抓」。所以我们在温哥华开车坐车,一定乖乖绑安全带。因为温巿的警察无处不在,你一不守法,他就冒出来。我们认识到这里警察的勤快,所以我们都很守法。我们若认识神和祂的权柄,我们就不敢违反《圣经》的教导,去接受人的教导。所以人是否认识神,从他的行事为人,就可以辨认出来。所以,有不认识神的祭司,也有不认识神的牧师。
「恶人」的原文是「比列之子(sons of Belial) 」,比列是撒但的别名,可见他们的作为何等恶劣,竟被拿来和撒旦相提并论了。以利的两个儿子因为不认识神,虽然是祭司的身份,却什么事都敢做,甚至抢取百姓献给耶和华神的祭肉;不准献祭的人先烧脂油,还和会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跟她们睡觉)。在神的会幕里做这些事,根本不把神放眼里,肆无忌惮。他们渺视神,心里没有神。
以利此时已经98岁了,儿子至少也有五十岁以上了。此时以利再跟他们说什么,他们听得进吗?我记得有一次苏绯云博士开了一个教导儿女的讲座,有一位姐妹说了女儿的问题,问有没有可能改变女儿?苏博士问她的女儿几岁了,她说已经廿岁。苏博士说,太迟了。廿岁已经太迟了,那么何况过了五十岁的人,还能再教育吗?有人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腹三层非一时之馋」,那么长年的恶性恶习也不是一两日积下来的。可见以利纵子反而害了儿子。养儿不教谁之过?他的问题和那些改弦易辙的教会领袖是一样的,看重人过于看重神;以利看重儿子过于看重神,所以他的儿子们没有办法从他们的父亲身上认识神。
有神人来见以利。以利虽然是当时的大祭司,但是神不要跟他说话了。神人告诉以利,原本给他和他家事奉神的恩惠,现在神要拿走了,「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 。他的后裔将失去祭司的职份,利未人没有工作,怎么办?怎能维生?因此只好去求人的怜悯了。这是我们的警戒,不要轻视神给我们的福份和恩典,我们若不尊重神,有一天神会取走祂给我们的一切。神不立刻灭尽以利的家人,「那未灭的必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而以利的两个儿子必在同一日死,作为印证。何等可怕的咒诅,后来都一一应验。所以我们不但要尊重神,也要教导儿女尊重神,不然后悔来不及。
神要为自己立一个忠心的祭司,他必照神的心意去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可以替换的,没有一个人是不能被取代的。你看在工作场所,人来人去,少了谁不行呢?少了谁都没关系。所以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而忘记神是赐恩者。当我们晓得我们今天所有的都是出于神的恩赐时,就会保守自己的脚步,谨守自己的思想和言语,以免得罪神。就像我们申请了nexus card (美加快速过关卡),可以在过海关或进出机场时走快速道。但是一旦有犯法或说谎被抓到时,这种优待就没有了,卡就会被收去,永远不能再申请。所以申请这种卡的人,都会十分小心,不以身试法。
我们尊重国家的法律,以免身陷囹圄,失去自由;我们尊重交通规则,以免被开罚单,甚至被警告不能开车;我们也都会如此教导儿女,免得他们触犯法律或规则。但是我们尊重神的话吗?我们相信神也会开罚单,拿走我们的行车权吗?神是大有慈爱的神,也是公义的神,我们千万不要等到像以利这么老了,才想到要去告诫儿女,已经来不及了。让我们学习尊重神,先以身作则;也教导儿女尊重神,这才是保守儿女的蒙福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