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2:25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阅读经文:箴言 22:22-25
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23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抢夺他的,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24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25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第22-23节: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抢夺他的,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
好奇怪,贫穷人,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这话很不通,要抢夺应该是抢富裕的,或他东西多的才夺,贫穷的人两个理由我们不应该抢夺:第一个,他已经没有东西了,抢什么?第二个,因为他没有东西所以他很可怜,为什么要抢他?可是这话真的显出我们人这种杮子捡软的捏的懦弱个性。这个世界上的罪,常常就是压制穷乏、欺负那些更软弱的人;让弱者越弱、贫者越贫。
「城门口」就是断定事情的地方,等于就是法院,你不可以在那种断定事情的地方欺压困苦的人。你不可以,但我们会这样做;我们真是很懦弱也很卑鄙。实在很少人像罗宾汉一样专门抢有钱人、劫富济贫(当然劫富也不对),都是做了最卑鄙、最不应该的欺负贫穷的人。你说我没有欺负贫穷的人,但我想整个世界就是这样,不一定在贫穷的事上,譬如说在一个团体里面,一群新来的朋友、迎新会之类,一定都是掌声最多的人继续得到掌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身边总是苍蝇多,可能一个比较丑的人需要多一点安慰,就没有人理他。对不起我用这例子,我想其他也是一样,就是锦上添花大家都会做,雪中送炭就比较不会做,我们的个性是这样。求神帮助我们做得恰如其份(圣经也没有说贫穷人就是有理:在审判的时候不可偏袒贫穷人)。
但耶和华会为这些困苦人辨屈。讲的很重:耶和华会夺他的命;你夺我的东西,我要夺你的东西。因为神给你的聪明、力量你完全用错、已经在撒旦的手里,所以应该把它夺回去。
第24-25节: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不要跟好生气的人来往。如果不看25节我们想到说:你为什么要跟一个狮子、老虎在一起?为什么要被抓伤、咬伤、被他骂、被他凶?或者这句话也可以说我们不要做一个好生气、暴怒的人。这话是有这样的劝告,这也是对的,不过就25节来讲,不要跟这种人来往,最重要的不是不要被他伤害到,而是不要你变成跟他一样也去伤害别人。
我们当然不会想跟好生气的人来往、不会想跟暴怒的人结交,那这个劝告有什么必要?本来就不想跟这些人在一起,为什么说不要跟这些人在一起?可能有一些理由,第一个,这些好生气、暴怒的人,如果我们是用一个自私的理由:他虽然好生气、暴怒,但他很有钱,去结交、巴结他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好处;就是可能你是一个用心不当的态度去跟这些豺狼虎豹结交,你有贪婪的心。其实免了吧,很少有人在老虎口里拔牙还全身而退,你不要做这事。另外不要跟他来往,我们当然不是骄傲自大,也不是不帮助别人,而是跟这些罪恶的人在一起时,也许你并不是要巴结、也许你有传福音的意思或怎么样,但你还是要小心,不要救不了别人,自己倒失落了;不要改变不了好生气的人,结果自己也变成易怒的人。
这我看的例子就看多了,就是有些人说:这个人很难处,我来!去帮忙,结果自己累得一塌糊涂。我想有的时候(我不觉得这违反基督的教训),对一些性格易怒的人,就真的要远离,免得我们陷在他的网罗里。网罗,是处境。恐怕你在不知不觉中效法他待人处事的方法,自己也沉沦在易怒所造成的困难和处境了。(康来昌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