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书 5:19   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

阅读经文:传道书 5:18-20

18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份。19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20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为神应他的心使他喜乐。

在网上流传着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为什么老人家的冰箱总是满的?因为老人家总是要保留剩菜。假如今天红烧肉没吃完,明天红烧豆腐没吃完,后天香肠没吃完,就把它们都放在一起。每天用大同电锅蒸,没吃完再把新的剩菜放进去。有人说他的祖母92岁了,只要食物还能咽下去,基本上都不会丢。到外面吃不完的,一定要打包,有时放到发霉还舍不得丢。你跟她说,这样吃对健康不好啦,她说她这样吃都活到92岁了,有什么不好?你说这样的老人家是有福气还是没福气?

所罗门王专心查究天下之事,发现一切都是虚空,都是捕风,但是有一件事人若做到了,也就不算太亏啦!他说,假如一个人能够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里能吃能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那就算不错了。好像昨天举的例子:那位香港巨富虽拥有许多财富,却被绑架,自己的钱都被别人拿去用了,自己吃不到喝不到,很可怜。那位华尔街巫婆呢?虽然很富有,却舍不得花钱救儿子救自己,以致儿子残废,自己因疝气而痛死。有钱却不能吃不能喝,在黑暗中烦恼受苦,钱多又有何益处?为何有的人能享受他的“份”,有的人不能呢?

“份”作为名词,希伯来文的意思是一部分(portion, part)、领土。例如祭司要专一服事神,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因为神就是他的分,是他的产业。所以神将十一奉献赐给祭司和利未人作为酬劳(利27:30;民18:20-24);而且祭司们因为当职,可以分领祭坛之物,这是他们所得的分(利7:28-34);又如战争的胜利者可以分得一份战利品(创14:24)。

“份”也可作为动词,希伯来文的意思是分享、分开、分配(divide),是在家人或族人间分享、分配不同的东西,如土地、食物、衣服、战利品等。“份”是被赐予的,不是人争取所得,就好像以色列人进入迦拿地之后,要用拈阄的方式,按照人数分配给各族的“份”。在圣经里,我们看到有正面的“份”,也有负面的“份”。就好像当年在以巴路山上和基利心山上,神要以色列人把蒙福和致祸之道都大声地朗诵出来。就是要让人知道这些从神来的“份”,是神按著每个人所行所为赐给各人的。

所罗门王提到有三种正面的“份”,一是人在自己经营的事上喜乐。“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传3:22)。人必须工作糊口,若是喜欢自己的工作,就是神赐给他的一个很大的福气。一个人若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却又不得不工作,那该有多郁闷。

其二就是这段经文18-19节所说的,“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这就是恩典。有钱能买到很贵的食物,但是买不到胃口,所以你若能很快乐地吃喝,那就是福气了。曾经有一个朋友,有天晚上去超巿买牛奶,看到他的隣居在捡菜,捡一些己经掉下来,人家不要的菜叶。她的心里很惊讶,因为她知道隣居是很有钱的。后来跟隣居的家人聊天时问起来,才知道原来隣居非常节省,从来舍不得去买好菜来吃。想想看,所罗门王说了,钱留下来都是给别人用,倒不如自己去买点好吃的。我们不必天天大鱼大肉,那样对健康有害,但是想想看,神都把你的“份”赐给你了,为何不敢用?赚了钱,一家人可以开心地一起吃喝,何等快乐。所以你若能喜乐地吃喝,要记得感谢神,因为这是神给你的“份”,让你能开怀地吃,喜乐地喝。不是每个有钱的人都有这份福气。钱多钱少都不是重点,能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那才是重点。

其三是在〈传道书〉的第九章7-9节,可以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记得是跟自己的妻子,不是跟别人的妻子去快活。跟妻子以外的女人去快活,很快就会变成不快活,因为一定和妻子起冲突,连家都会破碎。没有了家,不一定有人会收留你。因为那些只是要享用你的钱的人,绝没有想到要对你负责任。

除了这三个正面的“份”,还有两个负面的“份”:一是财产要留给那未曾劳碌的人(传2:18-21),死人不能在世上有份(传9:3-6)。一个可以享受劳碌得来的好处之人,神也应他的心使他喜乐,他不用为自己一生的年日担忧,因为神与他同在,要带领他直到安然归回。

但愿你的冰箱里充满了新鲜的蔬菜水果和肉类,每天都可以喜乐地,和你的配偶一起享用从神来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