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世记1:26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马太福音5:43-44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1963年8月28日,为了争取黑人民权,超过25万人在华盛顿特区举行「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I Have a Dream)。演讲中,马丁·路德·金恩以充满激情的语言描绘了他对未来的愿景:一个没有种族歧视、人人平等的社会。他重复使用「我有一个梦想」这句话,强调希望黑人与白人能和平共处,并享有平等机会。
马丁·路德·金恩是一位浸信会牧师,他相信所有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创世记1:26),并应享有平等的尊严与权利。他经常引用圣经的教导,爱邻舍、爱仇敌(马太福音5:43-44),来支持他提倡非暴力抗议和追求社会正义的立场。
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中,马丁·路德·金恩引用「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表达他对种族平等和和谐社会的愿景。他的信仰不仅赋予他力量面对挑战,也成为他道德领导力的重要基础,激励了数百万人参与民权运动。
这次演讲促使美国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这法案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歧视。这场演讲至今仍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具标志性的时刻之一,并成为全球争取平等与正义的象征。它提醒人们,追求自由和平等的道路虽然艰难,但充满希望。
「在我成为一名民权领袖之前,我是一名福音宣教士,那是我第一份工作,也依然是我最大的奉献。其实我在民权运动中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认为它是我神职工作的一部分。此生我一心致力于实现卓越的基督教事工,而没有别的野心。我不打算竞选任何政治职务,我只想一直做一名传教士。我认为一名传教士必须心怀整个人类,在这场斗争中我和许多人并肩作战,所做的事情是出于这一情怀。」—马丁·路德·金恩(1967)

为主来梦想

**林大惠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