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的家、我父的事
路加福音2:40-52
40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
41 每年到逾越节,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42 当他十二岁的时候,他们按着节期的规矩上去。 43 守满了节期,他们回去,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并不知道, 44 以为他在同行的人中间。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他, 45 既找不着,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 46 过了三天,就遇见他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
有别于其他三卷福音书,解经家认为路加福音着重于描述耶稣「完全人」(人子耶稣)的身分,2:40-52单独记载了耶稣年少的成长: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祂身上(2:40)。
按照犹太人的律例,男孩在3岁断奶,穿有䍁子的衣服,母亲开始教导孩子,5岁学习律法撮要和问答,满了12岁,就被称为「律法之子」,开始遵行「律例」。到了第13个生日,就要学习禁食,初次像犹太成人祈祷时一样,佩带经文,到了30岁能进会堂念圣经,正式成为会堂成员。
当耶稣12岁时,跟随父母按着节期规矩上耶路撒冷去。守满了节期,回程中,父母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不着耶稣,于是回耶路撒冷找祂,过了三天,在圣殿里找著正坐在教师中间,边听边问的耶稣。众人希奇祂的聪明和应对,母亲焦急地对祂说:「我儿!…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2:42-48)
耶稣回答说:「为甚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或译: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