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
马太福音10: 32_33 面子
32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33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上个星期天我们小组聚会,请了一位宣教士郑伯海牧师来分享他们在厄瓜多尔的事工。厄瓜多尔是一个位于南美洲西北部的国家,北与哥伦比亚相邻,南接祕鲁,西滨太平洋,与智利同为南美洲不与巴西相邻。郑牧师在分享时,我心里浮起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人可以放弃自己的事业或工作,还有大半生的青春,去一个遥远,生活习惯背景文化都不一样的地方宣扬耶稣基督的福音,而有的人连邀请朋友来参加教会聚会的勇气都没有?
有的人可以站出来为福音争战,为福音入狱,为福音犠牲性命,有的人连在大众前做饭前祷告都不敢?
当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为何他会特别提到他不以福音为耻?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上,保罗放弃了他在社会上的地位,为了福音甘愿成为阶下囚,被人丢石头,被人驱逐,经过船难,逃过谋杀,等等。福音仿佛成了他的生活里的咒诅,让他不能享受平凡人追求的安逸生活、声名地位,以及荣华富贵。而这正是一般人所逃避的,因为他们不想失去保罗所丢弃的。

